Page 39 - 近代史资料 总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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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近代史资料
吕云:盛宫保①已将第二十九款电致南北洋大臣,均极
注意。
伍云:假使本大臣等所发议论有益于敝国者,贵大臣肯昕
纳乎?
美使云:敝国以贵国为自主强立之邦相待,尽可商办。
吕云:凡有益于敝国者,贵大臣允为赞助,甚感。
美使云:贵大臣与本大臣所议各款,敝政府多所乐从。
吕、伍云:版权事尚须从长计议。
美使云:洋人翻译书籍有益于贵国者不少,应请贵政府赐十
年专利 O 凡洋文书籍专为中国人而作者,华人不得擅将此书翻
刻,并不得翻译华文,以保作者之利权。若洋文书籍系各国通行
之本,并非专为中国人用而作者,不在此例。
吕、伍云:中国士人兼通洋文者尚不多,应准华人译成华文
方与敝国有益。
美使云:请贵大臣于下礼拜一定期知照,能于下礼拜二会议
最好,否则下礼拜五再议可也。
第十一次 二月二十九日
美使云:贵大臣曾将本大臣所送上诸款稿细心阅过否?
吕、伍云:已看过矣。但所议各款内有不能允从者。至贵国
断不干预敝国政治与自主之权,本大臣等甚感贵国盛意。但第四
款加税免厘须请贵大臣照英约办法办理。
美使云:今日请将第四款先为商议,敝政府已将此款稿商于
各国,然后发交本大臣送上,其中最要者则在税则一款耳。凡有
厘卡、盐厂等项必须一律裁撤,以免有碍商务,因该卡、厂常有
阻碍,货物不能流通也。至贵国抽收内地销场各税,系贵国主
① 盛宣怀,为中美商约谈判中方人员之一,后因丁忧开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