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2 - 《近代史研究》2022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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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仰湘/{新学伪经考》甲午参奏案新探
者质问康有为归罪刘散过甚,引申出"其意盖有所指射主事人将末句删弃,可见并不认同这种含
沙射影的审查手段 。 例 12 也是如此,主事人对签批中的学术辩驳全部保留,将借题发挥的文字全
部圈掉 。 由此两例,主事人对待学术批判与政治诬陷的不同立场昭然如揭 。 再看整条删弃的情况:
例 1 径指康有为"非圣无法坐实原参之罪,例 2 ,3 ,5 ,6 、7 ,8 , 11 则借"功令""钦定""正统"之名,
肆意引发,揭举康有为狂妄悖谬,极尽罗织之能事,主事人一律删除,可见不想重治其罪 。 例 9 、 10
最为典型 。 康有为说汉高祖人鲁"以太牢祀孔子,亦以其一时教祖,因而尊之旁批竟以他推尊孔
子为教祖,叫嚣诛杀其人,实在骇人昕闻 。 康有为又说司马谈论六家"以儒与道、墨班,犹辽、夏之
人乐与宋并称,夜郎欲与汉比,亦其宜耳刘散编 《 七略~ "既独尊六艺为一略,统冠群书,以崇孔
子,犹编《汉书》者之尊高祖为本纪,编《宋史》者之尊艺祖为本纪矣眉批斥其比拟不伦,竟推衍出
康有为蓄志谋逆,远超原奏所控"非圣无法""离经畔道"之罪,径指为乱臣贼子,要求处以极刑,如
此办案,堪称凶险之极 。 主事人将这些杀气腾腾的签评意见一概圈掉,不愿故人人罪,不想将参奏
案办成文字狱,可谓立场坚定,态度鲜明 。 因此,从主事人对众多签批意见的处理、取舍中,明显见
出其意图,即坚持从学术角度查办案件,尽量减轻康有为罪状,期使参案大事化小 。
综上所述,朱怀新等紧急受命后,对《新学伪经考》重作审查,在签批中众口一词,将原参之罪
逐一指实,还大肆牵 引、任意附会,试图从严惩办康有为,幸赖主事人处理签批意见时力加缓和,予
以轻减 。 主事人的立场与态度,对于接受各方请托、"颇有矜全之意"的李瀚章最终从宽办案,无疑
很有作用 。 目前尚未发现重审《新学伪经考》的结论性报告,但黄鹤云透露此次查案结果是皆前
人说过,事遂已 。 " ①推知第二次办案定性时,仍将参案限于学术层面,没有迎合原参指控,也未采纳
朱怀新等人意见,从而避免了一场文字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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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联沉甲午七月奏劫康有为刊布"新学伪书要求毁其板、禁其学、诛其人,稍后社会上又广
泛流传安维峻参奏《新学伪经考~,反映当时朝野对"康学"相当戒惧,力予抵制,然而广东当局奉旨
查办后,竟将参案悄然销解 。 以往研究却因史料所限,未能探明办案详情,强调梁启超在京城的多
方请托,或表彰李滋然对康有为生死攸关的庇护,仅止窥到冰山一角 O
本文根据多种原始史料先辨析"安维峻参奏"说的原委、真相再梳理广东查办参案的曲折过
程,补充若干重要细节,还原兰个基本史实 : 第一,安维峻甲午六月十七日并未进呈参劫《新学伪经
考》 折片,戊戌夏间所说"疏请立正典刑,焚其书,毁其版原是有名无实;后来一再宣 称"具折严
参"康有为,更自相矛盾 。 第二,李瀚章奉旨之初,本拟"查明革办李滋然奉命查办后,却主张"免
予销毁" 。 李瀚章没有贸然定案,另派张曾敏、朱怀新等重新审查,除揭出康有为考证粗疏、立论武
断的致命伤,还迎合原参各种指控,极力罗织成罪,差点办成文字狱 。 第三,李滋然对《新学伪经
考》 内容及性质的判定,确实影响李瀚章对参案定性,但不能将结案之功全归于李滋然,第二次办
案的签批主事人同样关键 。 他力排众议,坚守学术本位,反对以笔杀人,与无视李瀚章严厉指令的
李滋然足相媲美 。 正是两次查案结论不谋而合,李瀚章最终得以"从轻议处" 。
同时要指出, { 新学伪经考》参奏案的化解,还与李瀚章个人态度和时代局势密切相关 。 前人
早已论及参案办理中李j翰章 的表现 。 如谭嗣同戊戌春间回忆嗣同昔于粤人绝无来往,初不知并
世有南海其人也,偶于邸抄中,见有某御史奏参之折与 粤督 昭 雪之折,始识其名若字 。 因宛转觅得
① 皮锡殇: { 皮锡鸡日记} . 乙未年五月初六日,第 290-291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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