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3 - 《近代史研究》2022年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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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承颖 / “森林”进入城市:民国时期森林公园筹设研究
·专题研究·
“森林”进入城市:
民国时期森林公园筹设研究
左承颖
内容提要 民国时期,在历届政府倡导的造林活动中,森林公园的筹设别具意义,反映出
国人对森林的认知从强调单一经济收益拓展至重视多效社会功能及景观价值。 国内森林
公园概念的萌生与清末民初以来森林科学知识、西方城市规划理论和造园学说的传入紧
密相关。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受造林运动和“首都计划” 的推动,森林公园作为衡量林
业管理与都市文明的标尺被纳入实业部施政框架。 从 1931 年起,实业部多次下令全国主
要城市筹建森林公园,各地陆续响应,呈现出对此政令的多元理解。 民国时期森林公园建
设虽然总体未达预期,但在某种程度上展示了荒野森林与城市公园初步结合的过程。
关键词 森林公园 城市建设 植树造林 森林观念
作者 左承颖,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民国时期,为获取木材资源、减轻毁山伐林导致的连年旱涝灾害,北京政府和南京国民政府相
继制定国家森林政策,开展植树造林运动 ;随后,圈建荒山林场、培育林木苗圃、栽种行道树等造
①
林活动不断出现。 其中,森林公园在城市内外的筹建尤为醒目,这一荒野之森林与城市之公园的初
步结合,意味着该时期“森林”已进入中国的城市空间及思想范畴。
森林公园概念在中国成形的时间不晚于 20 世纪 20 年代初,但上升到政策层面,并在全国范围
内兴办已是 1931 年。 是年 6 月底,南京国民政府实业部首次下发筹建森林公园的政令,要求各省、
市应利用森林公园开发城市风景、增益民众健康 ,南京、北平等先后响应。 1934 年,汉口、开封等
②
城市经实业部再次敦促后亦着手试行;两年后,实业部又提醒其余省市上报筹设情形,切勿懈怠。
实业部一再催设森林公园,表明地方办理的整体进度不尽如人意;而随着抗日战争的全面爆发,其
结果“不了了之”。 森林公园的创设虽“高开低走”,但从无到有的过程反映了森林在现实空间与国
人意识中存在形式的多元化趋势,更显示出国人已开始系统思考森林与城市的关系。
① E. Elena Songster, “Cultivating the Nation in Fujian's Forests: Forest Policies and Afforestation Efforts in China, 1911 - 1937”,
Environmental History, Vol. 8, No. 3 (2003), p. 452.
② 《为各省省会应筹设森林公园咨请转饬筹办由》,《实业公报》第 26 期,1931 年 7 月,第 23 页(栏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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