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9 - 《近代史研究》2022年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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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承颖 / “森林”进入城市:民国时期森林公园筹设研究

                  推动。 一方面,受林学界人士的影响,江苏省政府积极向国民政府提议设置森林公园,以建立新的
                  林业管理和造林方式;另一方面,为打造现代文明的绿色城市,南京国民政府主导的“首都计划”重
                  视森林公园在内的园林建设,由此加快了中央模范林区汤山森林公园试点的开办。 这两股力量的
                  推助和国家政策的拟定,突显出国民政府及相关学人并未将西方社会“走进森林”的新风尚仅视作
                  生活方式的改变,而是把森林公园建设纳入现代民族国家建设体系,促进林业发展的同时,力图焕

                  新全国城市面貌。
                      1925 年,在广州市政府采纳创办森林公园的意见之前,江苏省政府在农商部举办的全国实业
                  行政会议上就提交了相关议案。 该提案指出,森林公园与普通游息之所不同,除了保护林木,还能

                  启迪国人科学用林,倡议各地应择山水明秀处设之,以振兴中国林业。                                ①  相较于广州,江苏省明显
                  更看重森林公园的造林护林之效,而非美化城市之功用。 此议案经会议表决通过,但由于中央政府

                  更迭而暂被搁置。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江苏省政府即将设置“ 省有森林公园” 写入《 苏省十七年度施政大

                  纲》。 ②  随之该省农矿厅颁布林业计划,宣布在汤山和宝华山建设森林公园,造福于民。                                    ③  1928 年,
                  江苏省召开的农政会议,被时人视为国民党统一全国后各省区行政上的首次大集会,其政治意义及
                  影响力不可小觑;而陈植、梁希等林学专家的参加,又为会议增添了专业化色彩。 其间,江苏省农矿
                  厅分别递交了首都森林公园和太湖森林公园的建设草案。 前者实为此前林业计划已公布的内
                  容———拟在南京附近宝华山、燕子矶、幕府山等处,借森林设园;后者由该厅农林实业推广委员姚传
                  法、陈雪尘等人联名提出。 经委员会审核,这两项议案合并后获准通过。                               ④
                      1929 年,陈雪尘将建设太湖森林公园的议案再次提交到国民政府农矿部组织的全国林政会
                  议。 ⑤  此举使建设森林公园与造林护林相结合的林学理念上达中央层面,为筹建森林公园政令的
                  形成起到重要作用。         ⑥  陈雪尘在修订后的议案中提出,太湖拥有湖光山色的天然美,且介于南京与
                  上海之间,地理位置颇佳,若将其辟为森林公园,可使国家获得森林管理权,保护地方风景的同时,
                  还能提高民众收入。         ⑦  此提案经全国林政会议讨论通过,农矿部旋即派林政司长刘运筹及科员陈
                  植赴东、西太湖勘探。 但陈植在调查后认为,该处环境及规模更适合设“国立公园”,故建议调整原
                  定方案。   ⑧  另外,在全国林政会议之后,农矿部专设中央模范林区委员会,负责在南京附近种植风
                  景林,有意将首都树立为富有森林景观的全国表率。
                      1930 年,农矿部以南京为中心,组织“首都造林运动宣传周”活动,开始宣传森林之于城市的作
                  用和森林公园设置的重要性。 是年 3 月,逢孙中山逝世五周年之际,农矿部举行植树造林运动宣传




                     ①  江苏实业厅:《请议各省区筹设森林公园案》,《农商部实业行政会议录》,农商部编印,时间不详,“议案”,第 4—5 页。
                     ②  《苏省十七年度施政大纲》,《申报》,1928 年 6 月 15 日,第 9 版。
                     ③  “Forest Parks”, The China Press, July 6, 1928.
                     ④  江苏省农政会议秘书处编校:《江苏省农政会议汇编》,江苏省农矿厅 1929 年版,第 1、28、195 页。
                     ⑤ 1928 年国民政府设立农矿部,分设总务处及农务、农民、矿业三司,林政归农务司管理;10 月,农矿部改总务、农政、林政、
                  矿政四司。 参见陈嵘《中国森林史料》,中国林业出版社 1983 年版,第 98—99 页。
                     ⑥  此会从国家层面就森林政策、法规及经营等问题予以磋商,确定“迅速恢复荒废林野、振兴中国林业、发展国民经济、保障
                  人民安宁”四大目标。 参见《农矿部林政会议汇编》,农矿部设计委员会特种会议秘书处 1929 年编印,第 45 页。
                     ⑦  陈雪尘:《请建设太湖森林公园案》,《农矿部林政会议汇编》,第 161、213 页。
                     ⑧  陈植:《国立太湖公园计画》,《新闻报》,1930 年 5 月 7 日,第 9 版。 陈植将“国立公园”(National park)定义为面积在数万
                  亩以上,形成因子繁多,不仅限于森林,且可以满足民众避暑、远足、科学研究及教育的公园;与森林公园相比,国立公园不仅能保
                  存吸引国内外游客的天然风景,更直接由国家经营,具有享乐、启发民众和发展国家经济等多重作用。 见陈植《 造园学概论》,第
                  121—12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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