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先”招远县队部成立旧址 位于夏甸镇高山洼村142 号。抗日战争爆发后, 中国共产党提出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形成,国民党被迫释放政治犯。1937 年10 月, 李厚生、于学尼等人先后出狱。李厚生一出狱,党组织立即派他回招远建立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简称“民先”)。他来到家乡招远县第四区高山洼村(今属夏甸镇)建立、发展“民先”组织, 发动群众开展抗日活动。他和张子良、刘儒英、滕利刃( 滕胜) 一起,联络抗战前入党的中共党员和部分抗日积极分子,于翌年1 月在高山洼村成立“民先”招远县队部,张子良任队长,李厚生任组织部长,刘儒英任宣传部长,李丰仪任军事部长。2 月,“民先”县队部进一步充实加强,梁歧山、滕利刃、王兰田也到县队部工作。张子良、李厚生等人奔波于全县各地,通过师生、同学、亲友等关系发展队员。1938年春,全县9 个区都建立了“民先” 组织。同年4 月上旬,各区37 名“民先”代表按照预先约定,集中到三区牟疃村(今属阜山镇)开会,选举产生了新的“民先”县队部,队长张子良,组织部长刘儒英, 宣传部长滕利刃,交通部长梁歧山,军事部长许剑波,秘书李厚生。会议确定以后的任务是:继续宣传抗日,发动群众参军参战,组织抗日武装,巩固和扩大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民先”组织的成立,为招远党组织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中共招远第一届县委成立旧址 位于阜山镇九曲村,共6 间平房,占地面积110 平方米。招远县中共地方组织始建于1933 年7 月上旬,是胶东地区建党较早的地方之一。1933 年7 月上旬,中共莱阳中心县委派王之凤(海阳人)到招远道头第五小学, 发展李厚生、臧尚彝、董瑞生为中共党员,同时成立中共招远特别支部,李厚生任书记, 臧尚彝任组织委员,王德安任宣传委员。从1933 年7月到1937 年7 月抗战爆发,在中共招远特别支部领导下,全县共产党支部发展到30 多个、党员100多人。1937 年8 月至1938 年4 月,招远党组织遭到破坏。1938 年4月,中共招远特别支部重新建立, 刘儒英任书记,于学尼、张玉亭任委员,特别支部对外以“民先”县队部的名义开展工作。为扩大党组织,特别支部委员们走村串户,夜以继日地工作。他们一方面着手恢复原来的村党组织,一方面发展新党员。党的基层组织纷纷建立,党员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为中共招远县委的建立奠定了基础。1938 年8月上旬,根据中共胶东特委的指示,在招远县九曲村(今属阜山镇) 建立了中共招远县第一届委员会,刘儒英任县委书记,滕利刃任组织部长,张子良任宣传部长,冯升堂任军事部长,刘伯音任民运部长。由于环境恶化,县委对外称招远县民众抗日救国总动员委员会,刘儒英任主任。9 月初,中共胶东特委书记王文到招远县委驻地台上村(今属玲珑镇)主持召开县委会议,对县委领导成员重新进行了分工,刘儒英仍任县委书记。中共招远县委建立后,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的抗战路线、方针、政策,放手发动群众,建立各界抗日救国团体,扩大抗日武装,巩固和扩大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推动了全县群众性抗日运动的迅速发展。
“民先”招远县队部成立旧址(摄影 王淑亭)
北海行政专员公署成立旧址 位于夏甸镇南单家村52 号,占地面积180平方米。1940 年4 月23日,胶东区北海行政专员公署在招远县勾山区南单家村(今属夏甸镇) 召开成立大会,曹漫之任专员,同时撤销蓬黄掖行政联合办事处。北海区辖黄县、招远、掖县、栖霞等县,专署与招远县政府合署办公(6 月分开)。5 月,北海行政专员公署发布施政纲领:动员一切力量,争取抗战胜利;开展宪政运动, 实行民主政治;厉行锄奸运动,摧毁伪组织;改善人民生活;实行战时财政、经济政策;实行抗战教育;动员、组织武装民众参加抗战;适应敌后人 民要求,改善司法制度。
中共招远第一届县委成立旧址 (摄影 王淑亭)
北海行政专员公署成立旧址 (摄影 王淑亭)
招远革命烈士陵园 位于招远市区西初家山东麓、温泉路396 号,始建于1960 年3 月,占地12.56 公顷,由纪念碑、纪念馆、纪念亭、烈士墓区、悼念广场等组成。革命烈士纪念碑建于1992年,位于陵园初家山主峰上,碑高19.7 米,正面镌刻毛泽东手迹“革命烈士纪念碑”, 背面刻“为人民而死,虽死犹荣”。碑座左右用花岗岩水磨石镶嵌,正面用花岗岩刻成的松枝与百合花衬托,背面碑文记载了招远儿女在拯救民族危难,保卫、建设祖国中的英雄事迹。革命烈士纪念馆建于1992年,高7.55 米、长65.5米,建筑面积1000 多平方米,设有两个展室。北展室为革命烈士事迹展室,存有4477 位烈士的英名,展出了39 名著名烈士的事迹;南展室为招远革命斗争史展室。烈士墓区位于纪念馆背后和两侧,共安葬烈士957 名。4 座主墓为花岗岩结构圆顶墓,分别安葬八路军山东纵队第五支队十四团政委张咨明、八路军山东纵队第五旅十五团政委雨晴、中共招远县委第一任书记刘儒英、中共招远县委第三任书记冯升堂。2001 年6 月,招远革命烈士陵园被山东省政府批准为省级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1996 年12 月,被烟台市委、市政府列为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齐山抗日殉国烈士纪念塔 位于齐山镇齐山,海(阳)莱(州)公路南2公里处。1945 年3 月动工,8 月13 日竣工,是招远县抗日民主政府为纪念在抗日战争中牺牲的烈士而建。塔高15 米,5 层6 面,砖石混凝土结构,翅角飞檐, 坐北向南,正面书写“抗日殉国烈士纪念塔”。一层3 个面分别刻有招远籍八路军殉国烈士317 名、地方政府工作人员殉国烈士50 名、抗日群众殉
国烈士19 名,其他两面刻有500 余字的纪念文章;二层五面是5个暗窗,三层5 个面分别写“革命先锋、血债血还、英名永垂、人民榜样、民族之光”;四层正面是五角星,其余五面分别写着“为正义而战”5 个大字;五层用青砖砌成,塔顶有立体五角星一枚。塔下正南50 米处是抗战殉国烈士公墓,1946 年5 月由招远县齐山区、高山区人民修建,安葬着招远县齐山区42名烈士、高山区73 名烈士的忠骨。1986 年9 月,齐山抗日殉国烈士纪念塔被招远县政府列为县级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 1996 年12月,被烟台市委、市政府列为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招远革命烈士陵园 (摄影 王淑亭)
齐山抗日殉国烈士纪念塔 (摄影 王淑亭)
民族英雄赵书策纪念碑 位于金岭镇赵书策村。赵书策,1926 年出生于招远市金岭镇赵家沟村,15 岁参加革命,担任村儿童团长,1943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村青救会主任、自卫团长。1943年9 月25 日,驻招远城里的日伪军出动大队人马, 企图包抄赵家沟村。正在村外放哨的赵书策发现敌情后,立即跑回村,向驻赵家沟的区政府和兵工厂报告。为掩护区政府、兵工厂和乡亲们转移,他只身来到村南月牙河,向山头扔出了一颗手榴弹, 吸引了敌人。敌人立刻向他扑来,他又扔出了手中仅剩的一颗手榴弹。此时,一颗子弹射进了他的后背,他英勇牺牲。赵书策的牺牲为区政府和兵工厂的安全转移赢得了时间。1945 年9 月25 日,招远、招北两县政府在赵家沟村东塂上召开万人纪念大会,授予赵书策“民族英雄”称号,将赵家沟村改名为赵书策村,同时为英雄立起了一座纪念碑。纪念碑占地面积64 平方米,正面刻有“民族英雄”4 个大字,背面刻有赵书策烈士生平事迹简介。1984 年2 月、1991年9 月,赵书策纪念碑先后被招远县政府列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县级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1996 年12 月,被烟台市委、市政府列为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责任编辑:杨晴 最后更新:2017-12-09 09: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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