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多年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我县一大批党员、干部、群众为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社会主义革命和现代化建设,抛头颅、洒热血,谱写了一曲曲气壮山河的凯歌。解放后,在历届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全县有关部门修建了50余处烈士纪念设施,激励着全县人民缅怀烈士的业绩,继承烈士的遗愿,为早日实现“中国梦”而奋斗。
一
修缮烈士故居、修建烈士纪念馆是烈士纪念设施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我县投入近千万元修缮了贺威圣、王家谟、殷夫、陈照华烈士故居,并修建了象山县革命烈士纪念馆、陈良义烈士纪念馆。
贺威圣故居位于贤庠镇海墩村,建于1997年。故居砖木结构,硬山式四合院平房,石板明堂,共有29间房子。2002年建成150平方米的烈士史迹陈列室。2012年10月,县委宣传部、贤庠镇党委政府、县委党史办、县文管办筹资100余万元重新修缮了贺威圣烈士故居。故居建筑面积600多平方米,道地面积400多平方米。故居西边四间开辟了烈士史迹陈列室,东边开辟了纪念烈士诞辰110周年书画展览室,北面中堂安放了烈士半身铜像。2011年7月,该故居被市委列为市级党史教育基地。
王家谟故居位于丹西街道北路社区,原为王家道地西厢房,为砖木结构建筑,面积108平方米。2006年,县委、县政府投资50多万元,购买了烈士故居的产权。县委党史办、县文管办、丹西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对故居进行了整修。2010年6月,该故居被市委列为市级党史教育基地。
殷夫故居位于大徐镇大徐村,建于公元1876年,1945年曾进行过修缮。故居一正5间,二横各3小间,砖木结构,三合院平屋,屋后有小院。故居东西厢房开设了6间烈士史迹陈列室,放有殷夫生前照片、诗文和有关研究和纪念殷夫烈士的诗文、著作等。2010年,县委、县政府、大徐镇党委政府拨款和筹资200余万元,对烈士故居进行了全面整修,并把故居大门前的场地建成殷夫广场,在广场中间安放一座用汉白玉制作的烈士雕像。县委宣传部、县委党史办、县文管办对烈士史迹陈列室重新进行了布展,面貌焕然一新。1992年,被列为市中小学德育教育基地;1995年2月,被市委、市政府列为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05年6月,被市委列为市级党史教育基地。2013年1月,被省委党史研究室列为省级党史教育基地。
陈照华烈士故居位于定塘镇下营乌岩垄村,建于19世纪初期,砖木结构,现保存有大灶间、卧室、中堂等3间。中堂为定塘镇革命烈士史迹陈列室,陈列着陈照华烈士像和生平史迹介绍以及牺牲地等照片,另外还陈列着罗宝贝、蒋金志、桂礼俊、张吉满、邱冬林等定塘镇烈士遗像。2002年7月,县委党史研究室和定塘镇党委、政府筹资4万元对故居进行整修。2003年,定塘镇党委、政府又出资10多万元,用混凝土修筑了一条长1000米、宽2.5米通往烈士故居和墓穴的道路。
象山县革命烈士纪念馆始建于1957年,翌年落成并对外开放。纪念馆为一座仿古园林建筑,庭院有一个正方形花坛,汉白玉围栏。该馆原为纪念在1956年“八一”抗台中牺牲的50位烈士而建。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委、县政府多次对纪念馆进行修缮、扩展,对烈士遗像、遗物进行重新整理和布置,陈列着大革命时期以来166位烈士的遗像。王家谟、殷夫、吴烨等著名烈士用过的一些珍贵文物。1992年,被市政府列为宁波市中小学教育基地;1997年10月,被市委、市政府列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05年6月被市委列为市级党史教育基地。
陈良义烈士纪念馆位于高塘岛乡江北村,始建于2011年5月,同年10月竣工落成,总占地面积1440平方米,建筑面积326平方米。后整修了纪念馆前场地,建造了一座亭子,并进行绿化。高塘岛乡党委、政府,江北村党支部、村委会共投资102万元。
二
整修、修建烈士墓是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程建设的另一项重要任务。我县烈士墓整体上得到了较好的保护,使烈士有了一个永久的安息之地。
1926年5月,贺威圣牺牲后被安葬在杭州。1937年初,贺威圣烈士遗骸从杭州迁葬于贤庠镇下庄溪东南山脚,与其祖父母、父母合葬。2002年12月,县委宣传部、县委党史研究室、贤庠镇党委政府筹资20余万元,对贺威圣烈士墓进行整修。烈士墓和墓道总占地面积4002平方米。2013年清明节前,贤庠镇党委、政府筹资5万元对烈士墓进行了整修。烈士墓左边立有一块“贺威圣烈士事迹”碑,墓前三边栏杆用青石砌成。1986年4月,被县政府列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11年7月,被市委列为市级党史教育基地。
1927年6月,吴德元牺牲后被安葬在鹤浦镇大百丈村东部,与其爷爷合葬。该墓平面呈太师椅状,坟罗圈用乱石砌筑,坟栏栅用条石筑成,其两侧镌刻着凤、鹿等动物,两根望柱为方形,顶端各立有石雕白象一头,下刻对联,各种石刻动物和对联文字都甚为精美,墓前是一平台。解放后,烈士墓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保护和整修。
1927年11月,王家谟在温州牺牲后被安葬在丹西街道鸡笼山麓。1983年,县政府对烈士墓进行整修,在墓门前立高2米、宽近1米的墓碑。2001年,县政府对烈士墓进行整修,用鹅卵石铺设墓前平台,墓道用条石筑成台阶,并在墓壁前立了一块介绍王家谟烈士事略的石碑。2006年12月,县委党史办、丹西街道办事处筹资5万余元,在烈士墓前修筑了80平方米的水泥地,还修筑了一条长400米、宽3米通往烈士墓的水泥路。2010年6月,被市委列为市级党史教育基地。
1929年12月,杨白牺牲后被安葬在丹东街道南门村后山牛游塘岗头,墓用乱石砌成。2003年清明节前夕,县委党史研究室、县民政局、丹东街道办事处、团县委筹资3万元,对烈士墓进行全面维修,扩建了墓地,用块石修筑墓圈,用水泥粉刷外墙面,用花岗岩立上墓碑,还立了介绍烈士生平的石碑。
1932年5月,郑光祖牺牲后,其家人在丹东街道岙里村青湾其父母墓旁建造了烈士空墓穴。解放后,丹东街道办事处及烈士亲属对烈士墓进行了整修,墓前立有墓碑。
1949年5月,陈照华牺牲后被安葬在定塘镇下营乌岩垄村旁的一座小山脚下。1997年,定塘镇党委、政府筹资8000元对墓地进行了整修。2002年,在烈士战友葛志明等配合下,定塘镇党委政府、县委党史研究室募集1.5万元,修建了占地约120平方米的墓园。2005年,定塘镇党委、政府又筹资4000余元对墓地、墓台进行了垫高和加固。
1949年5月,盛城牺牲后被安葬在泗洲头镇大理村白沙湾,墓冢由石头垒成。解放后,县政府于墓前立有一碑。1996年5月,泗洲头镇党委、政府对该墓进行了重修,并立了刻着烈士生平的石碑。
1950年5月,舟山群岛解放后,宋无畏、胡善继、桂礼俊、陈希贵、陈双辉等5位烈士的遗骸由定海运回象山。宋无畏等4位烈士被安葬在丹城白石村的白蟹潭,胡善继被其家人安葬在丹城东寺旁。1997年7月,丹城镇党委、政府筹资3000元对烈士墓进行整修。由于胡善继烈士墓已毁损,根据烈士亲属和战友的要求,县政府在白蟹潭烈士墓前立碑,碑文为“白蟹潭五烈士墓”。2008年,陈希贵烈士的儿子陈学斌在五烈士墓前左右两边各安放了1头石狮子。
象山县前山革命烈士陵园原建于丹城东寺背后的山脚下,墓内安葬的多是1956年“八一”抗台牺牲的烈士。2007年,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进行墓葬整治时把该烈士墓群迁移至丹西街道普明公墓对面的前山顶上。象山县前山革命烈士陵园于2007年9月动工新建,同年12月落成。该陵园总占地面积2670平方米,其中墓地和广场面积1770平方米,总投资130万元。该烈士陵园开始安葬着60位烈士,其中47位是1956年“八一”抗台烈士,还有在各个革命时期牺牲的13位烈士。2010年3月,县民政局把石浦花坟山烈士墓和狮子山烈士墓中的21具烈士遗骸移至象山县前山烈士陵园。2011年3月至2013年,县民政局又在该陵园修建了郑慈宝烈士墓等20座烈士墓。
鹤浦镇革命烈士陵园位于鹤浦镇鹤四村东南面的山岗上,初建于1950年,是为纪念在南田岛下湾剿匪战斗中牺牲的郝广平等4位烈士。1989年2月,鹤浦镇党委、政府对烈士墓进行了修缮,并立了墓碑。1997年2月,又筹资5万元把原有30平方米的烈士墓地扩建成1000平方米的烈士陵园,陵园内补建了吴德元、叶刚、周德文等10位在不同时期牺牲的烈士墓穴。
大燕山革命烈士陵园初建于1982年,位于爵溪街道北首的大燕山上。该陵园安葬着5位在象山解放初期剿匪战斗中牺牲的烈士,其中2位是山东籍聂延忠和郭顺荣。2009年,爵溪街道党工委发动社会力量,筹资100多万元对大燕山革命烈士陵园进行大规模改造和重修,从山脚至山顶筑起了326级台阶。
1992年3月,高塘岛乡党委、政府筹资10万余元建造烈士陵园,将陈良义、鲍家田、蒋阿福、梅有金、叶志红、罗朝银、周培福等7位烈士的遗骸统一移至高塘岛乡孝贤湾村乌龟山安葬。
石浦镇延昌柑橘场烈士陵园始建于1951年,为纪念牺牲的解放军指战员。1954年3月在与国民党空战中牺牲的海军指战员56名,其中一部分指战员遗体合葬于此陵园,还修建了高一心、吴树才、孙萌瑜、周廷福烈士之墓,名为东矶列岛战斗牺牲战士之墓。这座陵园还分别修建了1953年至1981年毛锡乾、辛金山、陆先兵、赵存安、周国杰、黎金昌、李树堂、白建福、王绍钦等烈士之墓。2010年清明节前夕,县委、县政府和石浦镇党委政府会同驻地海军部队投资150多万元对这座陵园进行全面修缮,命名为“5?18”海战烈士陵园。2013年1月,该烈士陵园被市委列为市级党史教育基地。
涂茨镇革命烈士陵园位于涂茨镇东港村潘家坎。为纪念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而牺牲的涂茨籍烈士,20世纪60年代初,民主公社党委、政府建造了烈士陵园。1982年,东港公社党委、管委会对之进行了修缮。2001年11月,涂茨镇党委、政府及县委党史研究室筹资4万余元,对整个烈士陵园进行扩建和重修,占地200平方米。建立的烈士事迹碑分别镌刻着戴士云、周根木、莫定位、许善巨、郑家常、仲纪成、袁明通、袁大宝、王丰平等9名烈士的事迹。
1950年4月,祝斯香牺牲后被安葬在溪口村小白岩山脚。坟墓用乱石堆砌而成。1992年,烈士亲属出资对该墓进行整修,重修后的坟墓用水泥块石砌成,墓前立了墓碑。2012年12月,县委党史办,县民政局、茅洋乡党委政府、茅洋中学等出资1万余元对烈士墓进行了重修。重修后的烈士墓建筑面积12平方米,墓地周围进行了平整和拓展,保护面积150平方米。
65年来,何亚韵烈士墓等20余处烈士墓都由烈士所属的镇乡(街道)政府以及烈士亲属出资进行了不同程度整修、保护。
三
我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程建设的又一大亮点,是修建了12座纪念碑、2座纪念亭、1处纪念公园。
2002年12月,贤庠镇海上村、海中村、海下村党支部、村委会在贤庠镇党委政府、县委党史研究室的帮助下,集资2万余元在海墩村老年活动中心广场修建了贺威圣烈士纪念碑。2011年7月,该纪念碑被市委列为市级党史教育基地。
新桥镇革命烈士纪念碑位于茅石公路新桥段关头村西首的馒头山上,2001年3月,由县委党史研究室和新桥镇党委、政府筹资10万余元修建,用白色大理石砌成。2007年10月,史奇涛烈士儿子史方捐资4万元,在纪念碑旁边修建了一座纪念亭,名为“寄怀亭”。
茅洋乡革命烈士纪念碑位于茅洋乡茅洋村金山头小山顶上,为纪念1949年7月8日在蛎港埠战斗中牺牲的解放军指战员而建。烈士纪念碑由茅洋乡政府出资1万元,初建于1978年。1999年,茅洋乡党委、政府和县委党史研究室共同筹资28000元对烈士纪念碑重新进行整修,碑旁立有一块刻着蜊港埠战斗文字的碑。
2006年5月,县委、县政府在门前涂龙洞门山顶处新建一座八一台风纪念碑。纪念碑工程由碑体一座,通往纪念碑长850米,宽4米的道路,花岗岩踏步56级和绿化场地等组成。总占地面积2000余平方米。纪念碑碑体净高19.56米,寓意1956年。基座为八角形,自地面至绿色坪砖到浮雕平台三个层面,寓意“三防”;南、北踏步各有12级,寓意12号台风;碑体由一个三角形的“1”字和环绕三角形的“8”字组成,寓意8月1日。纪念碑碑基由八个立面组成。纪念碑共用钢筋混凝土1138立方米,铺砌大理石3400余块,以缅怀八一台灾的3400余名遇难者。该碑历时2个多月,于同年8月1日前主体工程落成,总建筑面积625平方米,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造价为240万元。2008年又完善了栏杆、铁门和玻璃等附属配套设施工程,造价为63.6万元。2010年6月,该纪念碑被市委列为市级党史教育基地。
我县在象山革命烈士纪念馆、爵溪大燕山烈士陵园、石浦镇延昌烈士陵园、涂茨镇革命烈士陵园、鹤浦镇烈士陵园、高塘岛乡烈士陵园、东陈乡烈士陵园等地都建造了烈士纪念碑,还在涂茨镇烈士陵园、新桥镇烈士纪念碑旁建有纪念亭。同时,除贺威圣故居、殷夫故居、王家谟故居建有烈士石雕像外,还在殷夫中学建有一尊用石材制作的4米高的殷夫烈士雕像。
殷夫公园位于丹东街道南部中心城区内,总用地面积152000平方米,概算投资2.56亿元,包括儿童活动区、生态景观休闲区、殷夫文化纪念区、商业游览区等四大功能区。该公园于2010年启动,分两期进行,其中一期工程(东大河西侧)于2012年5月动建,现已完成地下室、东亭桥、主入口桥梁主体、河道护岸、园区游步道、廊桥基础及亭轩管理用房等小型工程。区域内智能系统、儿童游乐设施及景观照明采购招投标也已顺利完成;二期工程(东大河东侧)正在筹建。殷夫公园是一座集生态、文化、休闲、娱乐、观景、商业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公园,建成投用后,将成为我县打造现代化滨海休闲城市的一张亮丽名片。
四
为了加强烈士纪念设施工程的建设,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的作用,我县着力做好管理这篇文章。
根据省委办公厅转发的通知精神,县委办印发了文件,于2008年9月正式启动实施了以烈士纪念设施为重点的党史胜迹普查保护工程。后又根据省委党史研究室印发《关于落实中央党史研究室全国革命遗址普查工作通知的实施方案》精神,县委党史办再次启动烈士纪念设施普查保护工程,至2011年5月结束。县民政局、县文管办也组织人员进行了普查。在老同志吴爱文的建议下,在县委党史办指导下,2012年象山中学组织学生开展有关烈士纪念设施的社会实践活动,为有关部门制订烈士纪念设施工程建设的决策提供了史料。在此基础上,2011年,县委办批转了《县委党史办关于革命遗址、党史胜迹、其他遗址保护实施工程的意见》。
为了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的规范性管理,县政府、县民政局和乡镇政府明确分管领导,象山县革命烈士纪念馆由县民政局聘用人员日夜值班,贺威圣、殷夫烈士故居由所属镇聘用人员日夜值班,王家谟、陈照华烈士故居也由所属街道、镇聘用人员管理并定期开放。这些烈士故居和纪念馆都建立了一支讲解员队伍,有一套生动的讲解材料和音像资料。对其他烈士纪念设施的管理,所属部门和镇乡(街道)都配备了专职领导和管理人员。每年清明节到来之际,县委、县政府都在象山县革命烈士纪念馆举行祭扫仪式,县委办、县机关党工委、县关工委、县委党史办、县民政局、团县委等县级部门,镇乡(街道)经常组织党团员、干部、群众在烈士纪念地举行入党、入团以及祭扫等各种仪式。党员、干部、群众、青少年、烈士亲属在清明节、建党纪念日、国庆节前去烈士纪念地缅怀烈士,寄托哀思,陶冶意志和情操,已逐步形成了一种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王广建 最后更新:2018-03-23 11:41:41
特别说明:抗日战争纪念网是一个记录和研究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历史的公益网站。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与网站的文/ 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文化交流和科研之目的,如转载稿侵犯了您的版权,请告知本网及时撤除。以史实为镜鉴,揭侵略之罪恶;颂英烈之功勋,弘抗战之精神。我们要铭记抗战历史,弘扬抗战精神,坚定理想信念,为国家富强、民族复兴,实现伟大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感谢您对抗日战争纪念网的支持。
纠错电话:0731-85531328、19118928111(微信同号)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中文域名:www.抗日战争纪念网.com 主办单位:长沙市抗战文化研究会
不良信息举报 电话:0731-85531328 手机:19118928111(微信同号) QQ:2652168198 E-mail:krzzjn@qq.com
湘公网安备43010402000821号 ICP备案号:湘ICP备18022032号 长沙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