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7.92mm与6.5mm
步枪弹战时生产情况
在抗战全面爆发前,中国已经有多家具有相当规模的枪弹制造厂,包括金陵兵工厂(第21厂,1937年9月枪弹厂部分迁至重庆,并入第20厂,厂标为“卍”字)、汉阳兵工厂(第1厂,厂标为五角星)、四川铜圆局(第20厂,早期厂标为“川造”汉字,后期厂标为外圆内方的铜钱形)、湖南株洲炮兵技术研究处枪弹厂(第25厂,1938年迁至重庆,厂标为数字25或连成一体的25字符号)、济南兵工厂(第30厂,1938年迁至重庆,厂标为圆圈内三个均布实心点)、巩县兵工厂(第11厂,枪弹厂后迁入湖南株洲原第1厂,厂标为叠加的空心双菱形)、广西兵工厂(第40厂,1944年搬迁至四川綦江被21厂接收,改称21厂綦江分厂,原厂标为“柳”汉字,后期改为圆圈内两条交叉线)、广东兵工厂(第41厂,原为石井兵工厂,迁往贵州桐梓后枪弹厂并入40厂,早期厂标为“石井”汉字,后改为圆圈内含均布相交的3条半圆弧线)等。仅以金陵兵工厂为例,1927~1937年10年间,便生产7.92mm尖/圆头弹22162万发,仅1936年一年就生产了3600万发。而在八年全面抗战中,第20厂、第25厂成为国内最主要的两个枪弹生产厂家,所产枪弹式样、种类也较多,仅第20厂八年间就生产各类枪弹6亿多发,且其中步枪弹仍以7.92mm轻尖弹和圆头弹为主。
6.5mm有坂尖头弹弹头(左)与覆铜钢被甲7.92mm“S”尖头弹弹头(右)外观对比
美国于二战后出版的《敌人的武器》中关于6.5mm有坂步枪弹的展示。图中左上角为弹头外观和剖面,其余为伤亡者体内取出的弹头残体,其杀伤效果可见一斑
国内生产的部分7.92mm毛瑟枪弹弹底标记。上排3发为抗战爆发前金陵兵工厂生产;下排3发为第20兵工厂不同时期生产的产品,其中左侧2发为解放初期生产,右侧为抗战期间生产
第20兵工厂分别于民国35年、36年和37年(即1946~1948年)生产的7.92mm毛瑟步枪弹弹底标记
3家国内兵工厂生产的7.92mm毛瑟步枪弹弹底标记,自左至右分别为:第25厂、奉天兵工厂、第11厂产品
抗战期间,中国军队使用的7.92mm步枪弹中,除了国内自行生产外,还有大量在抗战之前从其他国家购入的军用或商业级枪弹。其中,圆头弹以德国早期生产的为主,而尖头弹则几乎把欧洲能生产这种枪弹的国家都买遍了,供货方包括德国、法国、西班牙、英国、捷克斯洛伐克、挪威、奥地利、比利时、波兰、匈牙利、南斯拉夫和罗马尼亚等。美国加入二战后,根据租借法案,美国和加拿大部分厂商还专门生产过供应中国战场的轻武器弹药,7.92mm步枪弹中最常见的就是弹底标识有“七九 美”汉字的美国西方弹药公司的产品。
整个抗战期间,国内各兵工厂生产的7.92mm圆头弹基本上以仿自德国M1888E步枪弹的普通弹为主,而尖头弹除了大量“S”轻尖弹外,还有“sS”重尖弹、“SmK”钢心穿甲弹、“SmK L’spur”钢心曳光弹、木弹头演习空包弹、无弹头演习空包弹、高压试验弹和专供发射二八式枪榴弹的星形收口空包弹等,不过各种特种弹产量不大,主要生产的仍是战斗用普通弹。其中,7.92mm圆头弹一般预先装填在黄铜或本色钢制造的5发漏夹上,每100个漏夹共计500发枪弹装在一个铁皮盒内,漏夹之间用纸板隔开,铁皮盒口以焊锡密封,铁盒外部用木箱包装,木箱构造类似于日本的枪弹包装箱,但体积稍小,两侧同样有木条固定的麻绳提环,其正面和侧面都用黑色油墨印有弹种识别标志和数量、厂家、日期等信息。而7.92mm尖头弹则分步枪用弹和机枪用弹,其中步枪用弹装在5发镀镍钢质桥夹上,相互间用纸板隔开;机枪用弹不带桥夹,一般盛装在25发纸盒内。两种弹的铁盒和木箱包装式样与圆头弹相同,也是一箱500发,只是箱体表面标识不同。
4家国内兵工厂生产的7.92mm毛瑟步枪弹弹底标记,自左至右分别为:第25厂、第30厂、第40厂、第90厂产品
二战期间加拿大生产的用于支援中国战场的7.92mm毛瑟尖头弹及弹底特写,有普通弹和穿甲弹两种,均采用博克塞式底火,生产时间为1940~1945年,其中部分年份产品最终未能运抵中国
1952年321厂、451厂生产的7.92mm毛瑟枪弹及外包装。木箱内有铁皮盒,铁皮盒内装560发弹。木箱两侧设有麻绳提环,箱体表面还保留了原国民党兵工署使用的由汉字部首拼成的专用识别符号
二战期间美国西方弹药公司为中国生产的弹底带有“美”字的7.92mm毛瑟尖头弹,分步枪、机枪用弹两种,均无桥夹,底火为博克塞式,生产时间为1942~1944年
这些国产7.92mm枪弹的底火周围一般涂有无色密封漆,但也有涂红色、黑色和绿色的式样,其中大部分底火周围无铆窝,少数有模仿德国产品式样的三点式铆窝,至于弹头与弹壳结合部位国内厂家均不涂密封漆,仅依靠紧口工艺来密封,因此密封性稍差,需要注意防潮。
从清末直至抗战前,国内生产7.92mm步枪弹所用的材料,包括制造弹壳的铜材和弹头被甲的钢盂,都是从西方国家购入的,部分生产厂家还需进口成品发射药。因设备、技术和材料均为外购,这一时期的产品加工质量较好,甚至可以与进口枪弹媲美。但战争全面爆发后,对外渠道被全部切断,各家兵工厂在库存进口材料用尽后,只有想办法自力更生,自行解决原材料问题。比如生产弹壳用的黄铜板,就是厂家自建熔炉熔炼黄铜合金,浇铸成铜锭后,再用水压机和轧板机碾压成板,进而由冲床冲压成弹壳坯子。而生产弹头被甲用的镀镍钢盂,限于当时国内没有合格的可用于冲压的低碳钢板而无法制造,因此厂家多改用普通黄铜板或白铜板来生产,由于硬度降低,反而带来了延长枪管寿命的好处。因此在抗战不同阶段,国内各兵工厂自行生产的枪弹所用材料和外观都是不一样的,早期使用进口钢盂的弹头被甲是镀镍钢或覆铜钢材料,自行生产后弹头被甲多数改为黄铜或白铜材质。同样,硝化棉单基发射药的生产也是靠后方的技术人员和工人自行研究,从制酸到胶化、切片的每道工序逐一解决,在供应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确保了整个抗战期间枪弹生产持续不断。待抗战胜利后,由于接收及进口设备增多,大部分兵工厂已经能够自行生产用于弹头被甲的覆铜钢板,加之各种原材料进口也逐渐恢复,因此各厂又重新开始使用钢材制造弹头被甲了。
二战期间日本的枪弹生产以大量妇女儿童参与和手工作业为主。图为横须贺海军工厂一名女工正在对组装好的八九式机枪弹成品进行最后检验
日军遗留在太平洋战场上的各种枪弹,已经锈蚀严重
国内很早就开始仿制日本6.5mm有坂枪弹。图为北洋时期生产的6.5mm尖头弹及弹底特写
日本陆军使用的6.5mm有坂步枪弹主要由四大兵工厂生产,包括东京炮兵工厂(后期为小仓兵工厂)、名古屋兵工厂、仁川兵工厂和奉天兵工厂,后两家分别设于朝鲜和中国东北,昭和十三年(1938年)普通弹的产量一度达到顶点,当年共生产了34180万发。但不管哪个时期生产的,日本陆军所用枪弹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弹底不像其他国家那样打印有代表厂家和生产时间的印记,都是“光板”——其主要原因,一是自日俄战争后,日本对外军事行动基本持续不断,弹药消耗量一直很大,还有一部分用于出口,很难有长期库存的现象,使用的弹都是当时生产的;二是为了简化生产工艺和降低成本,日本习惯将枪弹零部件分散到多个小厂生产,再集中到大厂组装,制成的弹壳和弹头可能要等待一个时期再装成整弹,因此刻印标记意义不大。所以,日本陆军的枪弹完全依靠外包装上标记来识别生产厂家、弹药类型以及生产年份和批次。
国内仿制的一种6.5mm有坂尖头弹及弹底特写,生产厂家不明。其底火三个铆窝为宽条弧形,与日本原产的区别明显
二战期间日军为弥补轻武器数量不足,大量使用掳获的捷克ZB26轻机枪等7.92mm口径武器,并生产了相应的枪弹
二战期间日本陆军使用的3种7.92mm毛瑟尖头弹,自上而下依次为穿甲弹、燃烧弹和爆炸弹及其相对应的弹底。其中爆炸弹弹尖部为双层被甲结构,两层被甲之间装有受到挤压即爆炸的钝感炸药,同样结构的弹头在7.7mm九二式枪弹上也有应用
6.5mm有坂步枪弹一般使用楔形纸盒包装,内装的15发枪弹分别预装在3个桥夹上,纸盒表面贴有带有相关信息的标签或印有相关标记。每96盒纸盒包装枪弹装入一个大铁盒,每个铁盒共装1440发,然后再装入木箱,木箱盖板用铁钉钉牢。木箱侧面钉有加强木条,并且用木条固定住麻绳提环,箱体两侧用油墨印有枪弹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和批号等内容。
二战爆发前及战争初期生产的6.5mm有坂步枪弹的质量相对较好,弹头被甲使用较为昂贵的白铜制造。但随着战线拉长,原材料匮乏,日本不得不将弹头被甲材料改为黄铜,同时不遗余力地回收枪弹,然后重新修整再下发使用。至于昭和十四年(1939年)定型的7.7mm九九式步枪弹,生产质量就要整体下降一个档次,而且弹头全部使用黄铜被甲。为了节约宝贵的铜材,日本还少量生产过使用涂漆钢弹壳的九九式步枪弹,但可能是由于技术和材料不够过关,这种弹壳最后并未广泛使用。
二战期间日本海军使用的4种7.92mm毛瑟尖头弹。最上方1发有弹底标记,为横须贺海军工厂生产,其余无标记。注意海军使用的枪弹底火直径较大,与陆军的不同
抗战期间新四军二师军工部生产的各种弹药,其中,6.5mm有坂圆头弹(中间上排)和7.92mm毛瑟尖头弹(中间下排)是当时自产枪弹中的主要品种
日本在二战期间生产的各种枪弹均使用含有雷汞的腐蚀性底火,不过底火和弹壳口部均涂有虫胶密封漆,枪弹的密封性和耐久性能相对较好,但因制造枪弹的铜合金成分控制不严以及外表面处理工艺不够过硬等原因,日造枪弹表面在潮湿环境中很容易生锈,并且生成红色锈斑,进而影响其使用。(未完待续)
责任编辑:高杨 最后更新:2023-01-06 10:3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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