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一八”事变后,国民政府之所以避免战争扩大,一个重要原因是——中日国力悬殊。1934年,蒋介石在一次谈话中说,“现代战争为科学的战争,然而中国的科学发明与工业技术,自觉幼稚,不逮日寇”,且“中国在战争上应具备的条件极不充分,海军空军都不如人家,殊无对日作战之可能。”
常德会战我军缴获的日军武器装备。
而中国“科学落后,工业基础脆弱,军事工业设备简陋,技工缺乏,尤属十分幼稚。”国民党将领陈诚说,“敌人之军需工业,实非我国所能望其项背。”
良好的工业基础,是战争时期生产大量武器的前提条件。日本发动侵华战争时,其所有战争武器,如飞机、战车、火炮、舰船、车辆及化学兵器等均能自己制造。
日本的武器年产量远多于中国。即使在太平洋战争后期,在受原料减少,钢产量降低等影响的情况下,1945年前8个月,日本依旧生产了4万支机枪,超过中国战时的全部生产量。
日军发动豫湘桂会战缴获的我军木柄手榴弹、捷克式轻机枪和美制航空炸弹。
日军缴获的我军37毫米战防炮和火炮牵引车。
日军缴获的装甲汽车。
三八式步枪,为手动步枪,日本陆军于日俄战争后1907年正式采用为制式武器,一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三八式步枪在中国一向被俗称为三八大盖,由于其枪机上有一个随枪机连动的防尘盖以及机匣上刻有“三八式”字样而得名。
向日军缴械投降的我军士兵扛着马克沁。
药方面。战争初期,据何应钦统计,至1938年12月,国军消耗步、机枪子弹达7.2亿余颗,而当时中国各军工厂月产量不足1000万发。1939年之后,因弹药库存耗尽,且弹药补充能力极为有限,国军弹药消耗量骤减。这也是战事长期被迫处于防御态势的重要原因。
因此,不管是战前,还是战时,中日两国的工业水平悬殊,武器制造水平差距明显,中国军队在抗日战场上屡屡失利便不难想象。
战前,日本的钢铁产量就是中国的数十倍;七七事变后,中国只有少数企业迁往后方,钢铁产量进一步下降。技术落后,是造成这一局面的主要原因。
至于飞机、坦克与舰船的生产,中国更是难以企及。战争期间,日本生产了5.5万架飞机、4800辆坦克和244艘舰船。中国战时所使用的少量飞机、坦克等,则全部来自进口,只有能力生产其中的一些部件。
中国军队缴获的日军武器。
中国军队缴获的日军武器。1
中国军队缴获的日军武器。2
中国军队缴获的日军武器装备。3
中国军队缴获的日军武器。4
中国军队缴获的日军武器。5
中国士兵和战地记者扮演捕获日本兵场景,1943年12月。
中正式步枪为德国1924年式毛瑟步枪的中国版本,使用7.92毫米尖头型毛瑟步枪弹,是中国近代第一种制式步枪。中正式步枪,1935年由兵工署第十一厂生产,正式定名为中正式步骑枪,以取代国民革命军所装备的汉阳八八式步枪,因蒋中正而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