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编写者说明
《强掳中国赴日劳工名录》编写说明
1、《强掳中国赴日劳工名录》由中国人殉难者名录共同编制执行委员会编写完成。1960年在日本政府的建议下,1961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红十字总会出版了《中国人强制连行事件报告书》的第一篇《中国人俘虏殉难者名录》及第一篇《别册》、第二篇《第一次至第八次中国人殉难者遗骨送还状况》、第三篇《强制连行及殉难状况》。在此基础上,中国人殉难者名录共同编制执行委员会出版第四篇《强掳中国赴日劳工名录》。
2、本《名录》内容是根据日本在侵华期间,1942年11月27日东条内阁“华人劳工移入内地文件”及1944年2月28日东条内阁“加快华人劳工移入内地文件”的决定,于1943年4月至1945年5月,从中国强掳至日本国内的中国劳工名录。
3、本《名录》编写中国劳工总数34,282人。1946年3月1日,日本外务省管理局编写出版《华人劳务者就劳事情调查报告书》(简称《外务省报告书》),统计强掳至日本的中国劳工总数38,935人。其中,与名录编写相差4,758人。根据中国人殉难者名录共同编制执行委员会调查结果,新补充劳工数量105人。《名录》编写中国劳工总数占《外务省报告书》统计总数的88.07%。
4、本《名录》事业场编号与外务省《报告书》中的各事业场编号相一致。
5、105个事业场中的中国劳工是直接从中国强掳的。在奴役中国劳工的全部135个事业场里,其余30个事业场的中国劳工是从日本国内移送过来的。 中国人殉难者名录共同编制执行委员会 1964年6月
日本强掳中国劳工情况和劳工档案传世经过说明
2013年9月18日,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公布了日本强掳中国赴日劳工罪行珍贵档案。这些档案共120袋,405份,包括日本35家企业的124个作业场、373份报告和日本外务省报告书及附属档案32份。
一、日本强征中国赴日劳工政策的出笼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由于日本劳动力缺乏,为了满足日本企业的要求,东条英机内阁于1942年11月27日通过了《关于将华人劳工移入日本内地》的决议。1944年2月26日,日本内阁次官会议作出《关于促进华人劳工移进国内事项》的决议。这两项决议标志着日本政府强征中国劳工政策出笼。
在上述政策的指导下,日本占领当局与伪政权分别在华北成立了华北劳工协会和在华东建立了日华劳务协会等主要机构,具体负责向日本输入中国劳工。
二、被强征至日本的中国劳工人数
日本从中国向其国内输入中国劳工,共169批,人数达38935人。根据日本学者田中宏研究,日本实际强征的中国劳工人数为41758人,在乘船前死亡2823人,实际达到日本38935人。
被强征到日本的中国劳工,由日本厚生省分配到日本35家公司的135个作业场所,几乎遍布全日本,其中三井、三菱财阀奴役的中国劳工最多。
三、中国劳工悲惨的命运
奴役中国劳工的事业所对中国劳工的管理,主要由劳务科下设的中国股负责。日本工头和监工称中国劳工为“苦力”、“清国佬”、“亡国奴”,充满着种族歧视。而且,日本工头和监工将中国劳工视为“奴隶”,以极其野蛮和暴力的方式驱赶中国劳工从事繁重的苦役。在日本监工眼中,打死一个中国劳工就像踩死一只蚂蚁一样。据统计,中国劳工平均5个人就有1人被夺去了生命。
日本政府和企业对中国劳工实行残酷的压榨和奴隶般的管理,并不能吓倒中国劳工的反抗。在日本战败前,中国劳工一般采取逃跑、怠工或暴动等方式,反抗日本的奴役。最典型的是1945年6月30日的花冈暴动。他们战斗在抗日的最前线——日本帝国主义的本土,最直接有力地打击了日本帝国主义的气焰。
四、日本销毁罪证
1945年8月战败前夕,日本深知其罪行严重,必然遭到盟国的追究和惩罚,因此,日本政府下达密令,要求政府各部门和占领区当局销毁罪证,掩盖罪行,其中包括强征和奴役中国劳工罪行的档案资料。日本政府还要求直接奴役中国劳工的日本企业销毁罪证。
但是,当时的国民政府多次向日本驻中国使馆官员提出要求通报中国劳工在日本的情况。为了应付中国政府和盟军司令部,日本外务省责成管理局二部二科具体承办关于强征到日本的中国劳工调查工作。在中国政府一再要求下,日本政府才不得不在中国劳工回国一个月后才开始调查。
五、日本《外务省报告书》出笼及消失
1946年1月下旬,日本外务省确定调查方案,让各事业场尽快写出调查报告。2月份各事业场报告汇总到外务省,形成各事业场报告书。3月份,外务省委托16名调查员分成4个组,分别赴各事业场开展现场调查,写成了《备忘录》。1946年6月,日本外务省根据上述两个材料为依据,写成了《外务省报告书》,但是封面上记载的时间却是3月1日。
以上3个材料均是在中国劳工幸存者回国之后形成的,日方根本没有调查受害者一方,完全依靠奴役中国劳工的日方企业主和日方调查人员的意见。因此,《外务省报告书》等3个材料的真实性大打折扣,材料中出现掩盖严重罪行,推卸罪责,自我美化也就不足为奇,但其毕竟完整记录了日本强征和奴役中国劳工的历史,是珍贵的历史档案。
虽然日方整理出相关材料,但作为有罪的一方不愿把罪行材料交出,受害一方由于种种原因也没有深究。这主要是一方面当时中国出现内战,国民政府无暇顾及;二是作为直接受害者中国劳工回国后没有形成一个整体,要求国民政府向日本讨还公道和正义;三是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没有对日本强征和奴役中国劳工的罪行进行起诉。
在上述情况下,日本政府密令外务省烧毁上述原始档案材料,以免日后被追究,同时强令知情者不得泄露任何消息。至此,日方不再承认进行过任何调查和形成的材料。
六、日本《外务省报告书》再次问世
尽管日本政府强令烧毁强掳中国劳工的所有调查材料,企图掩盖罪行,但历史事实却销毁不了,也隐藏不住。随着战后日本友人和旅日爱国华侨寻找死难在日本的中国劳工遗骨活动的开展,这一历史真相逐渐大白于天下,日本强掳中国劳工的所有调查材料也再次问世。
据东京华侨总会名誉会长,时任副会长的爱国华侨陈焜旺回忆,1950年11月1日,在日华侨在东京浅草的本愿寺举行中国死难劳工第一次慰灵追悼会。日本外务省一名曾参加调查中国劳工的工作人员通过各种途径联系到陈焜旺先生。这位工作人员告诉陈先生,当时外务省要求他们烧毁《外务省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时,他觉得这套材料非常珍贵,烧毁了太可惜,因此,他悄悄地保留了三套材料。他从报上得知华侨总会举办活动后,想把这套材料送给陈先生。陈先生将这些资料分别放在几个地方精心保存。由于各方面原因,日本右翼知道这个消息后,企图偷走材料,但是没有得逞。其它二套,迄今为止不知下落。
近期,旅日爱国侨领、东京华侨总会名誉会长陈焜旺先生将保存长达半个多世纪的日本奴役中国赴日劳工原始档案转赠抗战馆,使日本这一侵华罪行大白于天下。
七、尽管日本政府和日本企业在档案中歪曲事实,但是,这些珍贵的档案用铁的事实,揭露了日本当年强掳中国劳工的罪行,是任何人不能否定的。在得知我馆收藏了这批劳工档案后,许多当年受害劳工的家属纷纷打电话向我馆咨询,并表示查找亲人姓名的愿望。但是由于这批资料保护的需要,难以提供翻阅查找。为此,我馆特将这批档案资料进行扫描,并将其中的《强掳中国赴日劳工名录》在我馆网站发布,供劳工亲属查询,并展示给公众,以此纪念那些遭遇不幸的人们。
劳工名录(上)001
劳工名录(上)002
劳工名录(上)003
劳工名录(上)004
劳工名录(上)005
劳工名录(上)006
劳工名录(上)007
劳工名录(上)008
劳工名录(上)009
劳工名录(上)010
劳工名录(上)011
劳工名录(上)012
劳工名录(上)013
劳工名录(上)014
劳工名录(上)015
劳工名录(上)016
劳工名录(上)017
劳工名录(上)018
劳工名录(上)019
劳工名录(上)020
劳工名录(上)021
劳工名录(上)022
劳工名录(上)023
劳工名录(上)024
劳工名录(上)025
劳工名录(上)026
劳工名录(上)027
劳工名录(上)028
劳工名录(上)029
劳工名录(上)030
劳工名录(上)031
劳工名录(上)032
劳工名录(上)033
劳工名录(上)034
劳工名录(上)035
劳工名录(上)036
劳工名录(上)037
劳工名录(上)038
劳工名录(上)039
劳工名录(上)040
劳工名录(上)041
劳工名录(上)042
劳工名录(上)043
劳工名录(上)044
劳工名录(上)045
劳工名录(上)046
劳工名录(上)047
劳工名录(上)048
劳工名录(上)049
劳工名录(上)050
劳工名录(上)051
劳工名录(上)052
劳工名录(上)053
劳工名录(上)054
劳工名录(上)055
劳工名录(上)056
劳工名录(上)057
劳工名录(上)058
劳工名录(上)059
劳工名录(上)060
劳工名录(上)061
劳工名录(上)062
劳工名录(上)063
劳工名录(上)064
劳工名录(上)065
劳工名录(上)066
劳工名录(上)067
劳工名录(上)068
劳工名录(上)069
劳工名录(上)070
劳工名录(上)071
劳工名录(上)072
劳工名录(上)073
劳工名录(上)074
劳工名录(上)075
劳工名录(上)076
劳工名录(上)077
劳工名录(上)078
劳工名录(上)079
劳工名录(上)080
劳工名录(上)081
劳工名录(上)082
劳工名录(上)083
劳工名录(上)084
劳工名录(上)085
劳工名录(上)086
劳工名录(上)087
劳工名录(上)088
劳工名录(上)089
劳工名录(上)090
劳工名录(上)091
劳工名录(上)092
劳工名录(上)093
劳工名录(上)094
劳工名录(上)095
劳工名录(上)096
劳工名录(上)097
劳工名录(上)098
劳工名录(上)099
劳工名录(上)100
劳工名录(上)101
劳工名录(上)102
劳工名录(上)103
劳工名录(上)104
劳工名录(上)105
劳工名录(上)106
劳工名录(上)107
劳工名录(上)108
劳工名录(上)109
劳工名录(上)110
劳工名录(上)111
劳工名录(上)112
劳工名录(上)113
劳工名录(上)114
劳工名录(上)115
劳工名录(上)116
劳工名录(上)117
劳工名录(上)118
劳工名录(上)119
劳工名录(上)120
劳工名录(上)121
劳工名录(上)122
劳工名录(上)123
劳工名录(上)124
劳工名录(上)125
劳工名录(上)126
劳工名录(上)127
劳工名录(上)128
劳工名录(上)129
劳工名录(上)130
劳工名录(上)131
劳工名录(上)132
劳工名录(上)133
劳工名录(上)134
劳工名录(上)135
劳工名录(上)136
劳工名录(上)137
劳工名录(上)138
劳工名录(上)139
劳工名录(上)140
劳工名录(上)141
劳工名录(上)142
劳工名录(上)143
劳工名录(上)144
劳工名录(上)145
劳工名录(上)146
劳工名录(上)147
劳工名录(上)148
劳工名录(上)149
劳工名录(上)150
劳工名录(上)151
劳工名录(上)152
劳工名录(上)153
劳工名录(上)154
劳工名录(上)155
劳工名录(上)156
劳工名录(上)157
劳工名录(上)158
劳工名录(上)159
劳工名录(上)160
劳工名录(上)161
劳工名录(上)162
劳工名录(上)163
劳工名录(上)164
劳工名录(上)165
劳工名录(上)166
劳工名录(上)167
劳工名录(上)168
劳工名录(上)169
劳工名录(上)170
劳工名录(上)171
劳工名录(上)172
劳工名录(上)173
劳工名录(上)174
劳工名录(上)175
劳工名录(上)176
劳工名录(上)177
劳工名录(上)178
劳工名录(上)179
劳工名录(上)180
劳工名录(上)181
劳工名录(上)182
劳工名录(上)183
劳工名录(上)184
劳工名录(上)185
劳工名录(上)186
劳工名录(上)187
劳工名录(上)188
劳工名录(上)189
劳工名录(上)190
劳工名录(上)191
劳工名录(上)192
劳工名录(上)193
劳工名录(上)194
劳工名录(上)195
劳工名录(上)196
劳工名录(上)197
劳工名录(上)198
劳工名录(上)199
劳工名录(上)200
劳工名录(上)201
劳工名录(上)202
劳工名录(上)203
劳工名录(上)204
劳工名录(上)205
劳工名录(上)206
劳工名录(上)207
劳工名录(上)208
劳工名录(上)209
劳工名录(上)210
劳工名录(上)211
劳工名录(上)212
劳工名录(上)213
劳工名录(上)214
劳工名录(上)215
劳工名录(上)216
劳工名录(上)217
劳工名录(上)218
劳工名录(上)219
劳工名录(上)220
劳工名录(上)221
劳工名录(上)222
劳工名录(上)223
劳工名录(上)224
劳工名录(上)225
劳工名录(上)226
劳工名录(上)227
劳工名录(上)228
劳工名录(上)229
劳工名录(上)230
劳工名录(上)231
劳工名录(上)232
劳工名录(上)233
劳工名录(上)234
劳工名录(上)235
劳工名录(上)236
劳工名录(上)237
劳工名录(上)238
劳工名录(上)239
劳工名录(上)240
劳工名录(上)241
劳工名录(上)242
劳工名录(上)243
劳工名录(上)244
劳工名录(上)245
劳工名录(上)246
劳工名录(上)247
劳工名录(上)248
劳工名录(上)249
劳工名录(上)250
劳工名录(上)251
劳工名录(上)252
劳工名录(上)253
劳工名录(上)254
劳工名录(上)255
劳工名录(上)256
劳工名录(上)257
劳工名录(上)259
劳工名录(上)260
劳工名录(上)261
劳工名录(上)262
劳工名录(上)263
劳工名录(上)264
劳工名录(上)265
劳工名录(上)266
劳工名录(上)267
劳工名录(上)268
劳工名录(上)269
劳工名录(上)270
劳工名录(上)271
劳工名录(上)272
劳工名录(上)273
劳工名录(上)274
劳工名录(上)275
劳工名录(上)276
劳工名录(上)277
劳工名录(上)278
劳工名录(上)279
劳工名录(上)280
劳工名录(上)281
劳工名录(上)282
劳工名录(上)283
劳工名录(上)284
劳工名录(上)285
劳工名录(上)286
劳工名录(上)287
劳工名录(上)288
劳工名录(上)289
劳工名录(上)290
劳工名录(上)291
劳工名录(上)292
劳工名录(上)293
劳工名录(上)294
劳工名录(上)295
劳工名录(上)296
劳工名录(上)297
劳工名录(上)298
劳工名录(上)299
劳工名录(上)300
劳工名录(上)301
劳工名录(上)302
劳工名录(上)303
劳工名录(上)304
劳工名录(上)305
劳工名录(上)306
劳工名录(上)307
劳工名录(上)308
劳工名录(上)309
劳工名录(上)310
劳工名录(上)311
劳工名录(上)312
劳工名录(上)313
劳工名录(上)314
劳工名录(上)315
劳工名录(上)316
劳工名录(上)317
劳工名录(上)318
劳工名录(上)319
劳工名录(上)320
劳工名录(上)321
劳工名录(上)322
劳工名录(上)323
劳工名录(上)324
劳工名录(上)325
劳工名录(上)326
劳工名录(上)327
劳工名录(上)328
劳工名录(上)329
劳工名录(上)330
劳工名录(上)331
劳工名录(上)332
劳工名录(上)333
劳工名录(上)334
劳工名录(上)335
劳工名录(上)336
劳工名录(上)337
劳工名录(上)338
劳工名录(上)339
劳工名录(上)340
劳工名录(上)341
劳工名录(上)342
劳工名录(上)343
劳工名录(上)344
劳工名录(上)345
劳工名录(上)346
劳工名录(上)347
劳工名录(上)348
劳工名录(上)349
劳工名录(上)350
劳工名录(上)351
劳工名录(上)352
劳工名录(上)353
劳工名录(上)354
劳工名录(上)355
劳工名录(上)356
劳工名录(上)357
劳工名录(上)358
劳工名录(上)359
劳工名录(上)360
劳工名录(上)361
劳工名录(上)362
劳工名录(上)363
劳工名录(上)364
劳工名录(上)365
劳工名录(上)366
劳工名录(上)367
劳工名录(上)368
劳工名录(上)369
劳工名录(上)370
劳工名录(上)371
劳工名录(上)372
劳工名录(上)373
劳工名录(上)374
劳工名录(上)375
劳工名录(上)376
劳工名录(上)377
劳工名录(上)378
劳工名录(上)379
劳工名录(上)380
劳工名录(上)381
劳工名录(上)382
劳工名录(上)383
劳工名录(上)384
劳工名录(上)385
劳工名录(上)386
劳工名录(上)387
劳工名录(上)388
劳工名录(上)389
劳工名录(上)390
劳工名录(上)391
劳工名录(上)392
劳工名录(上)393
劳工名录(上)394
劳工名录(上)395
劳工名录(上)396
劳工名录(上)397
劳工名录(上)398
劳工名录(上)399
劳工名录(上)400
劳工名录(上)401
劳工名录(上)402
劳工名录(上)403
劳工名录(上)404
劳工名录(上)405
劳工名录(上)406
劳工名录(上)407
劳工名录(上)408
劳工名录(上)409
劳工名录(上)410
劳工名录(上)411
劳工名录(上)412
劳工名录(上)413
劳工名录(上)414
劳工名录(上)415
劳工名录(上)416
劳工名录(上)417
劳工名录(上)418
劳工名录(上)419
劳工名录(上)420
劳工名录(上)421
劳工名录(上)422
劳工名录(上)423
劳工名录(上)424
劳工名录(上)425
劳工名录(上)426
劳工名录(上)427
劳工名录(上)428
劳工名录(上)429
劳工名录(上)430
劳工名录(上)431
劳工名录(上)432
劳工名录(上)433
劳工名录(上)434
劳工名录(上)435
劳工名录(上)436
劳工名录(上)437
劳工名录(上)438
劳工名录(上)439
劳工名录(上)440
劳工名录(上)258
责任编辑:振中 最后更新:2018-05-21 19:04:29
特别说明:抗日战争纪念网是一个记录和研究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历史的公益网站。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与网站的文/ 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文化交流和科研之目的,如转载稿侵犯了您的版权,请告知本网及时撤除。以史实为镜鉴,揭侵略之罪恶;颂英烈之功勋,弘抗战之精神。我们要铭记抗战历史,弘扬抗战精神,坚定理想信念,为国家富强、民族复兴,实现伟大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感谢您对抗日战争纪念网的支持。
纠错电话:0731-85531328、19118928111(微信同号)
上一篇:历史转折 伟大胜利
下一篇:强掳中国赴日劳工名录(下)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中文域名:www.抗日战争纪念网.com 主办单位:长沙市抗战文化研究会
不良信息举报 电话:0731-85531328 手机:19118928111(微信同号) QQ:2652168198 E-mail:krzzjn@qq.com
湘公网安备43010402000821号 ICP备案号:湘ICP备18022032号 长沙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