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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典:抗战后岭南大学的学生组织
2020-12-23 10:04:39  来源:抗战老兵口述中心  点击:  复制链接

  岭南大学的学生组织,全校性的有学生自治会,以班级为单位的班社和以系为单位的学会,以及基督教青年会。下面就其中所知,分述如下:

  一、学生自治会是全校性的组织

  岭南大学学生均属当然会员,会费由缴交学费时由校方代收。学生自治会分为干事会与代表会,干事会处理一切日常事务,代表会则是审核干事会财政收支,批准干事会的活动计划等。据说,这是根据行政与立法分立的原则。干事会相当于内阁,代表会相当于议院,是西方民主化议制的雏型。通过学生会的活动,培养学生参加政治民主生活的习惯,是学生自治会的宗旨之一。学生自治会的组织虽然仿效西方代议制的形式,但学生会的活动,则又以不问政治为标榜,故解放前1945~1948年间,全国学生反内战,反迫害,反饥饿的运动风起云涌,广州的中山大学等高校学生也纷纷上街游行示威,而岭南大学校园内仍是一片宁静,既没有上街也没有声援表示,这固然和西方奴化教育和学生素质等客观条件有关,也和学生自治会的不同政治宗旨有关。

  学生干事会的成员和学生代表会的代表都是选举产生。干事会成员8~10人,由“普选”产生。根据传统做法,一年级学生不能担任干事会成员,四年级学生则以“元老”身份不参加干事会工作。代表会则按班级人数比例选出,学生会成员虽说是选举产生,也曾有过一两次美式的竞选,但由于传统势力和宗派势力很大,所以竞选、普选也不过在派别之内进行,而一般学生并不很感兴趣。所指传统和宗派势力,系指学生来源不外是岭大的附中毕业生,或其他教会中学毕业生,或香港英文书院毕业生。三种学生占据大多数,其他中学毕业生和海外侨生则占很少数。这些来源相同的学生无形中形成一个派系,具有排外的倾向,其中尤以岭大附中学生势力最大,教会学校的次之,而学生会成员一般都是从那里产生。另一个派别势力就是各年级的班社,关于班社的概况,下面再叙述。

  学生干事会组织,设干事长、副干事长各一人,下设智育、群育、体育、纪律、财政和总务六个部。正副干事长及各部负责人均由选举产生,然后互选干事长及分配工作。干事会下有岭南周报、红灰剧团、合唱团及管弦乐队、学生膳食委员会等几个直属机构,这些机构的负责干部由学生会聘请。各部和直属机构在1944~1948年间的活动情况大致如下:

  智育部名为开展学生有关智育方面的活动,但几年来虚有其名,没有做过什么具体的工作,且大学科系庞杂,要开展有统一性的智育活动实在也不容易。而岭南大学学术风气淡薄,零星的学术活动有各院系的学会专做,全校性的则有学校出版的“岭南学报”,故智育组的主要工作就是和“岭南周报”产生联系,但智育组与“岭南周报”编辑部不是领导关系,所以这种联系也是事务上的联系。

  群育部的主要工作是组织全校性的文娱活动,而其实就是每学期一度的“大学晚会”,以交际舞会为主加插一些音乐杂耍之类节目。在大学晚会中,除一般爵士音乐、交际舞外,美式的“摇摆舞”、“牛仔舞”亦大行其道。此外,群育部也和“红灰剧团”、“歌咏团和乐队”产生工作上的联系。

  体育组的工作则是举办每学期校内社际体育竞赛,以及联系校际的比赛,如球类(足、篮、排、垒球)的比赛等。至于全校性的运动会和参加省市运动会,则是由校方主持,学生会体育部只属协助地位。岭大的体育活动解放前在各学校中比较有名气,以历届省运会团体总分冠军自诩,并以此为岭南传统之一。因而在体育活动中亦产生了一种自大、排外的风气。如1946年伪省运会闭幕,岭大获得总分冠军后,校方与学生会租赁了几十部大卡车进行庆祝,沿途燃放鞭炮,路人侧目,经过东山时引起培正中学学生的反感,几至发生冲突。

  纪律部顾名思义是负责学生纪律和校内秩序等工作。纪律部下设立学生纠察队,负责维持校园内集会、晚会、体育竞赛和车站交通秩序等具体工作。学生纠察队设正副队长,队员二三十人。就其原来的工作性质,在当时本无可厚非,但由于学生纠察队队员多挑选身体魁梧,威武有力的学生担任,维持秩序时亦带有强制性质,于是学生纠察队遂日渐发展为横行霸道、欺凌弱小、岐视校外人士的特权组织。学生会领导对此也不敢加以约束,纠察队在校内臭名昭著。1945~1948年间,岭大校内之打群架,欺压新生,车站殴打校外乘客等均为其所为。比较显著的如1946年在十三行球场打架之事,1947年在校内聚众殴打附中的海外侨生,以致重伤一人,其队员一人亦被剌伤等,在校内曾轰动一时。1947~1948年间,S.P.队长由伪青年军退伍复学的反动学生吕惠炎担任。退伍伪青年军多人也加入为队员,这使纠察队更逐渐演变为在政治上带有反动性质的组织。但笔者在校时,岭大的政治风气非常薄弱,多数人都是埋头书本不问政治,同时学生绝大多数来自富裕家庭,不知民间疾苦,俨然以岭大为“伊甸园”。因此,进步的学生活动固为凤毛麟角,反动党团的影响亦极微弱,学生中多不知校内有伪国民党及三青团者,所以当时纠察队在退伍青年军学生把持下,进行的反动活动也不明显。笔者离校后闻1949年间曾有迫害进步学生事件发生,这也是学生纠察队在当时发展下去的必然结果。

  至于财政部,则是负责学生会的财政收支,根据各部的活动计划编制预算,分布财政收支等工作。总务部是负责办理一般庶务工作,均无甚足述。

  《岭南周报》(下称《周报》)是学生自治会举办的全校性刊物,每周出版一次。后期因经费拮据,纸张缺乏常有晚期出版,《周报》设总编辑、副总编辑各一人,均由学生干事会聘任。编辑五至六人,由总编辑邀请。稿件来源是由编辑采访,约稿和公开征稿,但不付稿费,《周报》也是免费赠阅的。学生对《周报》并不热心,投稿者甚少,每于出版期届的稿件不足时,则编辑部随便写出来凑数。《周报》内容也和岭大总的情况相适应,只管校内不问社会政治。每期发行八开新闻纸一张,内容主要是报导学校新闻,学生会活动和各班社、学会的动态,也有副刊登上小而杂文之类,但也不外是风花雪月无伤大雅的东西,偶然有一两篇批评学校当局的文章,但触及的也是鸡毛蒜皮之类。《周报》稿件不必经学校当局和学生会审查,名为“出版自由”,但既然总编辑和编辑部的成员都实际由学生会聘请,加以岭大的校风环境,即使放开手来,也是出不了“乱子”的。

  《红灰剧团》是全校性的话剧团,以红灰为岭南校色而冠名。剧团团长由学生会聘任,团员则公开吸收,自愿参加,主要是在校内演出,几年来活动不多。1944年抗战期间在粤北时比较活跃,曾演出过一场有抗战意义的独幕剧和一场法国剧“朗西公爵”。回康乐以后,记得只演出过一场俄国的古典名剧,奥斯特洛夫斯基的“大雷雨”,在当时还算有点进步意义,颇受学生欢迎,水平在当时学校话剧而言也算是比较高的。后来,由于经费困难,学生会及校方也不积极支持,剧团的活动就萎靡不振了。

  合唱团于抗战期间迁校粤北时已成立。当时演唱过一些如“黄河大合唱”、“八百壮士”、“打击日本鬼”等抗战歌曲,回康乐后则排练过一些西洋古典歌曲,其中以宗教音乐,如著名的“弥赛亚”合唱等,活动不多亦几与教会的圣乐团毫无分别。至于管弦乐队,虽有组织,但活动更少,合唱团及管弦乐队负责人也是学生会聘请,团员都是自由参加,乐部的乐器几乎全部是学生自备。规模本来不少,原来水平也不低,平时排练过一些古典的洋乐典,但组织涣散,绝少演出。此外还有一个爵士乐队,虽是学生自动组合,都极为活跃,专奏美国黄色舞曲,成为每次晚会的支柱,逐令黄色爵士音乐在校内风靡一时。

  学生膳食委员会也是学生会下面的一个直属机构,主要是接受校方委托管理学生膳堂。膳委会设主席一人,委员六、七人,由在食堂搭食的学生选举产生(有一部分学生不在膳堂搭食)。炊事人员由膳委会雇请,膳费收支均直接由膳委会掌理。1947年春季时,由于膳堂办理不善,学生代表会曾检查膳委会账目,发现膳委会负责人有挪用公款及贪污行为,曾进行“弹劾”。

  学生代表会是学生自治会的“立法”、“监察”机关,相当于“议院”,是西方民主的点缀点,平时多于学期始末开会,通过干事会的预算和工作计划,审查干事会的决算和一学期的工作,所谓代表会与干事会是互相制约,但一向相安无事,唯干事会的马首是瞻。我在岭大四年来所见唯一的一次,就是上述的膳委会员贪污舞弊案,由于伙食办理不善,学生意见甚多,代表会不得不对膳委会进行调查。后经幕后调停斡旋,结果膳委会负责人退回亏空的款项,事情就不了了之。

  综上所述,岭大的学生自治会虽有“民主”的组织形式,由“民主”选举产生,实际上也就是西方资产阶级“民主”的缩影。

  二、班社组织

  班社组织是岭大学生组织最基层,也是最基本的单位。班社的组织,渊源已久,自岭大创办之初就有班社组织,直至解放后才取消。在此期间,举凡校内的各项活动,学校与新校友的联系,校友之间的联系,都莫不以班社为单位。所谓班社,在大学是按毕业年度计算,如1945年“轰社”,1946“毅社”,1948年“曦社”等。社的名称是沿用岭大附中时的名称,这社名在附中初一时已定名,至该班进入大学时亦沿用中学时的社名,班社在中学时是按年级为单位,该班同学均为当然社员,至大学则是自由参加,且岭大采用美式“学分制”,年级界限已很模糊,故某社在大学名义相当于三年级,而实际该社社员可能有一部分是二年级学生,甚至有一年级的,按理每个学年在大学应该只有四个班社。如以1948年为例,就有七个社,因为该毕业的班有相当一部分人仍未毕业,中学的社又相继升入大学,故有此奇怪现象。班社的组织在大学本来是不伦不类的,它既不真正代表年级,也不代表院系,但在岭大却是一种根深蒂固的组织,大学里绝大多数同学都根据自己相应的或接近的年级,或依靠人情关系参加一个班社。如没有参加班社的人,就会被人视为有孤独之感。班社组织的宗旨,名为联络感情加强友谊,实际上以班社为单位在校内形成一个个小圈子,圈子之内互相提携包容,圈子之外互相排斥,如选举学生会干事,参加校内体育文娱竞赛,都是以班社为基础,而且又有所谓“兄弟班”、“兄弟社”,都是自中学开始的,即高中三年级与初中三年级为“兄弟社”,至大学时四年级与一年级,三年级与附中高三又为“兄弟社”。“兄弟”班社之间关系较好,社员除本班社之外在活动中则是支持“兄弟”社,所以小圈子之外又有较大的中圈子,就是这种班社组织,在校内成为传统势力的支持,妨碍了全校学生的团结和活动的健康发展。1946年,曾发生过这样的一件事:一个没有参加社的新生和一个三年级(当时是超社)的同学因故发生争吵,据说新生对旧生有“不敬”的表现,于是旧生事后就动员他所属班社的同学,到宿舍找这位新生大兴问罪之师,责罚其午饭和晚饭时间在膳堂和市场戴绿帽罚站,以示惩戒。这新生当时屈于暴力,不敢不从,事后就愤而退学,这不过是一个当时人所共知的例子。至于校运会和社际球赛中,各社之间互相排斥对立(不是正常的竞争)的情况就更普遍了。

  岭大的班社组织,剧本来源也是模仿美国学校那一套,社的机构和学生干事会大同小异。设正副社长各一人,智育、群育、体育、财政、总务干事各一人,均由社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期,连选连任,社员每学期缴交社费,作为班社的日常活动经费。还有聚餐、晚会等特别开支则另行缴交。班社的活动,除了组织力量参加全校性的体育活动外,一般都是交谊性质的活动,那就是举办晚会、聚餐、旅行等。而以晚会(以跳舞为主要内容)为主,总之都是以吃、喝、玩、乐来联络感情。每逢节日如圣诞节,新年和学期终结时,各班均竞开盛大舞会通宵达旦,相互以豪华相炫耀。此外,各班社也有不定期出版的《社刊》,其内容无非是报导社务和校内外的社支情况的,各班社于应届毕业之际,还刊印同学录,且都是布面道林纸电版精装,耗资甚众,其费用除由社员筹集外,还以刊登广告请校外社友捐款等方式筹集。

  各班社的社长干事虽然名为选举产生,但按惯例多由“老岭南”,即由附中升上的同学担任,这些人多数是“岭南传统”的捍卫者,故班社组织实在是岭大传统保守势力的巢穴。

  三、学会

  按照院系的系统,岭大的学生组织还有学会,如文学院有英语系的英文学会、教育系的教育学会、社会系的社会学会、历史政治系的历史学会、商学经济系的商学会、理学院有物理系的物理学会、化学系的化学学会、土木工程系的工学会、农学院的农学会以及医学院的医学会。学会虽名称繁多,但多是有名无实,组织涣散,名为学会的甚少进行学术活动,亦绝少出版学术刊物,只有工学会曾出版“南大工程”两三期(指1945-1948年间),历史学会、社会学会曾举办过几次学术演讲和讨论会,其他学会很少见有什么学术活动。而我所属商学会,则三年间只举办过一次所谓“学术”演讲,是请当时的系主任司徒尧讲有关十三行和香港金银贸易场的情况。与其说是“学术性”,倒不如说是投机买卖的实务讲解,其庸俗一至于此,学会成立的宗旨,不外乎开展学术活动与联络系内同学感情,而前者多被忽视,至于联络感情在岭大也就是聚餐晚会的同义语。故学会的活动,一般也是偏重于所谓联络感情,但就其在校内的作用和影响而言,学会是远不如学生会和班社的。

  四、基督教青年会(下略称青年会)

  青年会是全校性的宗教组织,在校内进行各种宗教活动,经常举办什么“灵修会”、“晚祷”、“查经会”、“圣乐欣赏”等之类的活动。青年会的工作得到学校当局的鼓励和支持,青年会的活动是自由参加的,在校内的影响不算很大。岭南虽是教会学校,但相当一部分学生不是基督教徒,青年会的工作人员在进行宗教活动,也多数养成一种像传教士般的油腔滑调,被一般学生目为“神棍”加以卑视。青年会在校内影响虽不算广泛,但青年会的宗教活动宣扬基督教“博爱”、“仁慈”、“天周”等的教义,麻醉人们的思想,使人安于现状,逆来顺受,远离现实,远离斗争,这在一部分学生中所产生的影响是不能忽视的。

  青年会内的基层组织单位是“团契小组”,即简称为“家”,每组四、五人,根据基督教的“博爱”的教义,“团契小组”是以小家庭的形式组织而来,小组长即称“家长”,组员均以兄弟姊妹相称,经常的宗教活动都是以“家”为单位来进行的。参加这种“团契小组”的,有的是虔诚的基督徒,有的人是另有企图的,如通过积极参加青年会的活动,博取学校当局的好感,以便获得助学金或毕业时优先介绍工作等,也有些人则是企图参加“团契小组”获得更多机会接近和追求女学生等。

  岭大的学生团体,表面看来似乎系统很完整,组织很民主,学生活动很活跃,但是这些学生团体通过它的组织本身宣传西方资产阶级政治制度,通过日常的群众活动传播,腐蚀学生的思想,使学生的视野局限于校园以内,满足于现状。甚至于远远超出人民生活水平的享受,脱离政治,脱离现实,成为不折不扣的驯服奴才。多年来岭南大学一直是美帝国主义在华南进行文化侵略,培养反动亲美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大本营。

  (来源:《广州文史资料存稿选编》第七辑)

责任编辑:钟思宇 最后更新:2020-12-23 10: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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