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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海懿 | 国联调查团的预演:九一八事变后的中立观察员派遣
2022-09-19 16:26:44  来源:《抗日战争研究》2019年第2期  点击:  复制链接

作者陈海懿,南京大学历史学院助理研究员

  内容提要

  九一八事变后,国际联盟对中日冲突的处理进展缓慢,原因之一是缺乏有关中国东北的实地信息。中国要求国联派遣调查团,而日本以中日直接谈判为由进行阻挠,但又不得不默认已经身处中日两国的第三方人员可以前往中国东北观察。在国联正式派遣调查团之前,英美和国联的中立观察员们扮演了搜集信息的角色,派遣观察员的过程及观察报告使英美等方可以了解事变情况,推动国联处理中日冲突的进程。中立观察员的派遣不仅缓解了国联获取实地信息的压力,而且使中国坚定了依靠国联的初衷,并促使日本转变关于派遣国联调查团的立场。中立观察员派遣与国联调查团的组建具有内在逻辑统一性,是国联调查团的预演。

  关键词

  九一八事变;国际联盟;国联调查团;中立观察员

  引言

  在九一八事变爆发后,中日两国在国联展开了激烈的外交博弈,其结果是国联派遣调查团前往远东调查,日本又因调查报告书退出国联。国联调查团及其报告书在中日冲突和当时国际秩序演变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既往研究亦集中于此。[1]但众所周知的是,国联正式宣布决定组建调查团是在1931年12月10日,距离九一八事变已经过去将近3个月,而调查团组建完成后前往远东地区更是到了1932年的春天。因此,有必要追问,在国联组建调查团之前,国联通过哪些渠道获知有关九一八事变的信息,即中国东北被日本占领后,国联和西方大国采取了什么样的信息搜集方式?在西方国家获悉有关中国东北的实地信息过程中,中国和日本是如何应对的?国联又是如何利用不同渠道获得的信息,以及这些信息对国联处理中日冲突有何作用?[2]

  基于上述考量,本文拟利用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日本亚洲历史资料中心档案、英国外交部文献以及美国对外关系文书等资料,深入挖掘从九一八事变发生后到国联调查团组建之前,国联和西方国家搜集有关中国东北信息的渠道。首先通过剖析九一八事变后的国联论争来说明搜集信息的必要性,继之以英美及国联的中立观察员派遣来具体呈现九一八事变后信息获取的渠道,在此基础之上进一步分析中立观察员派遣及其信息搜集对国联处理中日冲突的作用和影响,从而梳理出中立观察员和国联调查团的内在逻辑关系,拓宽“国联与中日战争”的研究维度。

  01 调查团和观察员:九一八事变后的中日诉求差异

  九一八事变发生后,国民政府很快就确定了诉诸国联和依靠国联派遣调查团等策略。张学良在9月19日致电外交部,表示“此际我方若直接交涉,尚难着手。应先电达国联,请根据盟约,召集行政院临时会议,讨论制止侵略办法,以维国际和平,且可唤起各国注意。日方或有所顾忌,不致再有进展”。[3]外交部回电告知已经命令驻日内瓦的施肇基将九一八事变“提出国联会”,并“分电驻签订《非战公约》英、法、美、义、德、比各使馆与驻在国政府,切实接洽探询其态度”。[4]关于具体解决办法,张学良向外交部建议,“第一,迅派干员实地调查;第二,告诫民众力持镇静;第三,勿局部交涉;第四,约外使会同国联代表实地调查”[5],外交部部长王宠惠亦向中国驻日内瓦代表团致电,指示“应该接触理事会成员国代表,要求日本立即撤军,并参照前例(如:巴拉圭和玻利维亚等),由国联派遣军事武官以监督局势”。[6]从张学良和王宠惠的电报中可知,国民政府的地方和中央都建议国联派遣人员前往中国东北,并始终未改变此一策略。

  施肇基于9月21日根据国民政府指示,通过《国联盟约》第11条,向国联理事会提出申诉,要求国联派遣调查团,并拒绝日本直接谈判的建议。[7]此后国联理事会在公开会议和闭门会议中反复讨论派遣调查团问题,其原因不外乎中日两国所提交的关于九一八事变的信息存在极大差异,以及原有通信渠道被切断,导致国联无法做出正确的判断。

  一方面,中日两国驻日内瓦代表团向国联理事会转交的来自本国政府的信息存在明显的矛盾,导致国联无法对九一八事变做出评判。国民政府在9月21日致日内瓦代表团的电报中表示“日军未受何种挑衅,有规模地向沈阳华军以野炮轰击,炸击兵工厂及兵营……沈阳、安东各地公共机关场所均被占据,交通断绝。对于此次暴行,中国兵民经政府训令毫无抵抗,免致情形愈趋严重”。[8]施肇基在9月22日的理事会中通报“日军不仅占领了沈阳,而且相继占领了营口、安东、长春等地,向吉长铁路派遣满铁从业人员,切断上述各地的通信机关,掠夺沈阳的张学良私邸,驻朝鲜的两个师团正向中国东北派遣之中”等。[9]日本代表芳泽谦吉则认为“尽管中国代表主张本事变不是由于中国的挑拨而发生的,但是没有证明该主张的证据”,而且根据来自日本政府的信息,“事变的发生是由于中国军队破坏沈阳附近的日本铁路,少数日本守备队不得已拿起武器以应对破坏铁路行为”,同时指出“中国军队无抵抗的主张是与事实相违背的,仅长春地区日军的死伤就有150余人”。[10]英国代表塞西尔(Edgar Algernon Robert Gascoyne-Cecil)只能无奈表示“关于本事变的原因及范围等,中日两国的主张存在巨大差异,难以直接判定”。[11]

  另一方面,由于中国东北被日军占领,原有通信渠道被切断,也导致国联无法获悉当地准确信息。9月24日,法国外交部亚洲司司长向日本驻法大使栗山茂指出,其没有收到法国驻沈阳领事发回关于九一八事变的报告,是否由于日军的检查造成了这样的结果。[12]施肇基亦向国联秘书长德拉蒙德(James Eric Drummond)指出,“牛庄、安东及长春等处于日本支配下,通信邮局交通都被杜绝”[13],“日本对在沈阳的外国通信员的电报发送采取了极其严格的检查,导致这些通信员不能提供充分的信息”。[14]日本驻国联代表也承认国联“各理事国关于现地缺乏明确的知识,如何处理实为疑惑……作为理事会,尽管有迫切希望,但无法采取充分积极的行动”。[15]

  因此,主导国联理事会的英法积极协议派遣调查团,以了解实情。9月21日晚,英法两国的代表团团长一起拜访日本代表团成员佐藤尚武,提出三点劝告:“1.由距离现地最近的第三国军事武官进行实地调查;2.从占领地立即撤兵;3.两国约定开始直接谈判。”佐藤的回答是:同意第三点;在没有中国保证之前不能直接无条件撤兵;等待政府的训令后才能给出具体的答复。[16]其实当时的日本代表团内部早已意识到会出现派遣调查团的提议,“理事会将任命实地调查团等作为解决本事件的策略之一,万一理事会根据调查团的报告而劝说我国撤兵,事态则会对我极为不利”。[17]

  9月23日,在国联公开理事会会议之前,由理事会主席勒鲁斯(Alejandro Lerroux)和英、法、德、意代表组成的五人委员会同中日代表进行了内部协议。塞西尔提出,最必要的措施是详细了解中国东北当地的实情,因此需要派遣由理事会任命的观察员,并把派遣驻北平的第三国军事武官作为临时方案。芳泽回应称,“对于日本来说,很难接受来自他国的干涉,上述方案会刺激日本人的感情,不利于本事件的解决,严重怀疑日本政府是否会接受该方案”。尽管法国代表提议可以由日本自发提出派遣观察员,勒鲁斯和德、意代表亦反复强调派遣观察员对理事会来说是最为重要的,芳泽都没有正面答复,而是以等待日本政府批示为由予以拖延。[18]施肇基对于五人委员会的提议则非常赞成,“敦促立即任命中立观察员”[19],进一步强调“如果理事会在今天不能派遣调查团,将在明天的公开理事会上提出由中华民国邀请观察员”。[20]

  9月24日,五人委员会同中日代表再次召开闭门会议,施肇基要求理事会尽快采取措施防止东北局势恶化,并提出取代昨晚五人委员会方案的建议,即由中国选定第三国人员充任调查团。芳泽对此表示反对。塞西尔希望芳泽充分考虑理事会致力于恢复原状的苦心,第一要事就是确切知道事情的真相,并要求芳泽提出反对中国方案的替代方案。[21]此次闭门会议的决定是让芳泽迅速联系日本政府,表明理事会认为非常有必要派遣调查团,以获取东北局势的正确信息,同时建议调查团由7人组成,理事会任命3人,中国和日本各自任命2人。[22]

  面对上述五人委员会的会议决定,中日两国的应对截然相反。国民政府积极响应,提名代表人选。9月25日,中国代表团致电外交部,希望尽快提名中国任命的两名调查委员人选,并建议联系美国驻华公使约翰逊(Nelson T. Johnson),任命驻北平的美国军事武官为调查委员[23];26日,中国代表团再次建议可以任命美国人和法国人,若不行则按顺序以英国人、意大利人替代。[24]王宠惠将此信息报送张学良征求意见[25],张学良回复:“关于调查委员人选,最要在求公私两方对我观感良好者,始能于事有益。”[26]

  日本政府则对此明确表示反对。日本代表团将调查团信息报告东京,表示国联“把派遣实地调查团作为最低限度的对策”,日本“对此方案表示反对会引起怀疑,处于不利地位”,一方面则以未接到训令为由拒绝回答。[27]9月25日,日本外务省训示日本代表团:“确信两国间直接交涉是圆满解决本件的唯一手段”,关于派遣观察员方案,日本政府认为“不仅没有实际好处,而且鉴于我国有关满洲事变的舆论,只会刺激国内民心,引发不愉快的事态”。[28]外务大臣币原喜重郎还召见了驻日本的英、法、意、美等国大使,分别阐明反对派遣调查团的决定,“希望中止该方案”。[29]英国驻日大使林德利(F. Lindley)随后向英国外交部报告“日本已经下定决心,只能单独与中国人解决此问题”。[30]

  与此同时,日本外务省发表关于九一八事变的第一次声明,称“帝国政府对满洲不存在任何领土的欲望”[31],一定会遏制事态发展,保证实施军队撤退。而且美国也表达了反对此时派遣调查团的建议,“美国对于派调查团亦不赞成,恐将影响大势,于我不利”。[32]再加上芳泽于9月25日的公开理事会中说明了日本反对派遣调查团,坚持中日直接谈判的立场[33],派遣调查团一事陷入僵局。

  不过,日本代表团中的有田八郎和杉村阳太郎认为“绝对反对调查团派遣方案会导致正面冲突”,于是向外务省提出了两个妥协方案,“第一案:1.日本在允许范围内自发将军队迅速撤入铁道附属地内。2.根据日本的提议,派遣国联秘书处成员作为国联‘联络员’,前往满洲搜集信息。3.作为上述两项的条件,中国要承诺进行中日直接谈判”。“第二案:1.在撤兵的同时,设置中日混合委员会。2.向理事会报告上述委员会的决定。3.中日两国政府可以推荐国联秘书处成员担任上述委员会的秘书长”,同时推荐了当时在南京的国联秘书处成员沃尔特斯(Captain Walters)担任上述妥协方案中的国联联络员。[34]鉴于国联理事会的氛围在9月25日之后转向对日本有利,日本代表团进一步建议外务省“充分利用这样的机会在有利于日本的状态中结束讨论”,可以采取上述第一个方案,邀请沃尔特斯,不仅能够得到理事会的认可,还可以满足德拉蒙德的诉求。[35]

  此后的国联理事会确实是在有利于日本的氛围中于9月30日达成了议决案并宣告暂时闭会,“9·30”议决案没有关于派遣调查团的内容,“日本成功地抵制了中国试图将第三方引入谈判以求解决的企图”。[36]不过日本政府虽然成功阻止了国联派遣调查团,但不得不认可身处中日两国的外国人员可以前往中国东北进行实地考察。

  根据前述可知,英国代表塞西尔曾提出派遣驻北平的军事武官前往中国东北,佐藤尚武未置可否,英国驻华公使兰普森(M. Lampson)遂从北平派遣了军事武官。日本为避免国联直接派遣调查团,在理事会上同意英国派遣军事武官,所以日本亦“毫无内疚”地否定了有田和杉村的妥协方案,承诺“对驻中国的英国公使馆军事武官桑希尔(Col. Badham-Thornhill)上校为代表的观察,日本都提供便利”[37],可以通过现场的人员提供信息,“不需要采取特别措施”[38],即不需要从国联派遣调查团。

  国联和英美等国亦利用日本不反对派遣桑希尔这样目前已经滞留在中日两国的外国人员的机会,纷纷派遣中立人员充当观察员,前往中国东北搜集实地信息,“预演”了被搁置的应该以国联名义派遣的调查团。

  02 三管齐下:英美和国联的中立观察员派遣

  当时的国联主导国是英国和法国,因此英法两国是较为急切和积极搜集关于中国东北地区信息的国家,笔者主要集中讨论英国的中立观察员派遣。美国尽管不是国联成员国,但美国的作用和地位在当时已经不容英法和国联忽视,中国和日本亦重视美国的立场。因美国自身也十分关心中国东北局势,所以直接从驻中日两国使领馆中选派了赴中国东北的观察队。在等待英美这两大国的信息通报之外,国联自身亦寻求能够直接获悉信息的渠道,在九一八事变之前派往中国的国联工作职员恰好充当了观察员职能。这样,在国联调查团派遣之前,英国、美国和国联的中立观察员构成了“三管齐下”的关于九一八事变的观察之行。

  (一)英国桑希尔、斯特灵(C. N. Stirling)和西姆森(H. J. Simson)的观察之行

  日本在九一八事变之后迅速占领了中国东北的关键地区,兰普森焦急地等待英国驻沈阳总领事的消息,但到9月20日依旧没有音讯。[39]在9月22日的国联理事会中,塞西尔向中日代表询问“是否反对派遣有能力的观察员(包括军事武官或民事人员)到满洲”[40],中国自然表示同意。在等待日本答复的同时,兰普森即于22日晚派遣桑希尔去沈阳,“报告通过独立调查所确定的结果”。[41]英国的行动随后得到日本的认可,“许多中立国现在都在现场,其中包括英国军事武官,他们可以充分地了解正在发生的事情”。[42]日本驻英大使松平恒雄也向英国外交大臣李定(R. D. Isaacs, 1st Marquess of Reading)表示“日本政府关心的是从国联或其他地方派遣观察员的建议”[43],日方对于当地的“外国武官及外国通信员的来往,非但没有禁止,反而继续提供了相当的便利”。[44]于是,英国就成为九一八事变后最早可以通过本国人员调查事变的第三国,进而较早地获取了当地信息。

  桑希尔9月22日出发,9月30日完成观察回到北平,撰写了报告书。10月5日,兰普森向李定提交了这份关于中国东北局势的报告,集中讨论了目前中国东北的状况、日本的说明、九一八事变的责任、日军撤退情况以及中国的可能性对策。

  首先,关于中国东北的状况,桑希尔表示在铁路附属区以外,日军以吉林、敦化、郑家屯、营口等地为中心,继续向开原和洮南地区展开军事行动。其次,关于日本的说明,桑希尔会见了关东军总参谋长等人,日本军方频繁地以各地存在大量中国散兵会威胁日本侨民生命财产为由,主张继续控制各个地区。但桑希尔认为日军夸大了实情,比如日军称“东吉林地区有1.4万余名中国散兵就是明显被夸大的数字”,而且日军强调“最好的防御就是攻击”,将日军实际上的“进攻”解释成“防御”,桑希尔认为日军是在自我辩护,即诡辩称“与表面(进攻)相反,日本人过去和现在都处于防御状态”,实际上是日军在主动进攻。再次,关于九一八事变的责任,桑希尔明确指出“日军应对9月18日晚至19日的事变负责”,所谓的铁路被破坏只是“一个借口”,日军利用中村事件以满足下层士兵,从而恢复日军在中国东北的权力和声望。第四,关于日军撤退情况,桑希尔驳斥了芳泽在国联所说的“军队正在撤离”,事实上“是占领而不是撤兵”。最后,对于中国的可能性对策,回北平后的桑希尔得到张学良的秘密消息,即“准备以日本在中国东北的贸易权垄断来换取恢复原状”。这样的对策引起英国外交部的注意,远东司司长奥德(C.W. Orde)对这一点批示道“英国害怕失去贸易机会”,意指英国会因这种对策而利益受损。[45]

  桑希尔在9月30日离开中国东北,而根据国联9月30日的议决案,日本声明“随着其臣民之生命安全及财产获得有效之保障,将使日本军队撤入铁道附属地内”,中国亦声明“将担负保护铁道附属地外之日本臣民及其财产安全之责任”,而且中日两国都会“不使事件扩大或事态恶化”[46],为了进一步获取中日两国对“9·30”议决案的执行情况以及中国东北的局势发展,英国意识到有必要继续派遣观察员,不仅是军事武官,而且应该派遣民政外交人员。

  为了在预定10月14日重开的国联理事会之前能够充分了解实际情况,兰普森于10月8日命令英国公使馆第三秘书斯特灵和军事武官立即出发前往中国东北,且没有向中日两国政府通报,将派遣观察员视为“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47]

  就在斯特灵等出发之际,日军轰炸了奉天省政府临时行署所在地锦州,东北局势进一步恶化。英国驻北平公使馆再派遣语言官员斯特布尔斯(F. H. Stables)前往锦州,以确保英国掌握那里的情况。[48]局势的恶化也延迟了斯特灵的调查,其第一份报告到10月15日才发给兰普森,叙述了东北局势和日军撤兵问题。斯特灵认为“满洲局势已经陷入僵局,日本军事当局在当地拥有完全的控制权……日本军队正准备留在被占领的地方过冬”,撤军是不可能的,因为撤军不仅“危及日本人生命和财产”,而且“中国目前无法恢复秩序,也不太可能恢复秩序”。[49]

  由于桑希尔和斯特灵都来自英国驻华公使馆,日本对他们的报告并不满意,日本外务省主动建议英国驻日本大使馆派遣观察员前往中国东北,于是林德利在11月20日派出了由西姆森上校率领的观察队。[50]西姆森于11月21日离开东京,24日抵达沈阳,12月5日离开沈阳,访问了四平街、新民、吉林、哈尔滨、齐齐哈尔和嫩江等发生战斗的区域,以及长春和沈阳附近发生冲突的地区,会见了本庄繁、土肥原贤二、花谷正等日本军官,还见到了来自英国北平公使馆的观察员。

  在整个行程中,日本试图向西姆森等表明“日本陷入了很大的麻烦之中”,希望观察员相信日本所呈现的“公正性”和日本有关九一八事变的言辞。通过日本特意组织的观察行程,西姆森在提交的报告中尽管指出“日本人使用武力不仅是为了防御,而且为了追求政治目的”,不过认可了日本反复强调的使用武力的必要性的背景情况,即中国所统治的东北地区对日本造成了诸多恶劣影响,日本接管中国东北是以“效率”取代了中国统治造成的“无效”,而且赞成日本不撤兵的借口,即东北地区的秩序混乱和强盗问题十分严重。[51]

  (二)美国汉森—索尔兹伯里观察队[52]的中国东北之行

  美国反对国联理事会中的调查团提议,但又只能依靠日本驻美大使出渊胜次的陈述以及新闻报道来判断九一八事变,国务卿史汀生(Henry Stimson)自称其“遭遇来自政界各方面的种种非难指责”。[53]同时日军占领中国东北南部地区,对美国的商业利益造成了严重损害。美国驻沈阳总领事亦完全不清楚目前处于何种状况,要求日本驻沈阳总领事回答:“1.9月19日上午,日本士兵为何带着刺刀在美国总领事馆前巡逻?2.为何领事馆守纪律的工作人员在通过被日军控制的街道时要出示证明身份的标签或证书?3.为何领事馆官员在中国城市被日军盘问?4.为何美国人访问诸如沈阳中国广播站、中国航空基地、兵工厂、火车站和其他地方时,需要向日本军方提出申请?5.为何日本军方要通过日本总领事接管9月19日之前本在中国官员管辖范围之内的所有事务?”[54]为了获悉更多实地信息,史汀生决定派遣驻哈尔滨的总领事汉森(George C. Hanson)和驻东京大使馆二等秘书索尔兹伯里(Laurence E. Salisbury)赴中国东北南部地区进行观察,并指示驻日代办内维尔(Edwin L. Neville)直接向币原喜重郎要求允许派遣职员赴中国东北收集信息。[55]

  在接到史汀生的指令后,内维尔于9月29日拜访币原,说明美国希望派遣驻日使馆职员赴中国东北南部地区考察。币原回复:“日本没有任何理由拒绝派遣两名美国当值官员进入满洲地区”,内维尔遂向史汀生建议观察队应该考察长春、吉林、敦化、郑家屯、洮南、沈阳、营口、安东和其他有日军观察站以及日军抵达过的城市。[56]币原亦通过出渊大使告知史汀生“愿意为观察员提供便利”[57],且其会得到日本军方的欢迎。[58]

  10月3日,史汀生通知约翰逊公使,可以通过美国驻南京总领事告知国民政府,汉森和索尔兹伯里正准备前往中国东北进行观察。[59]在约翰逊转达该讯息之前,国民政府外交部已向驻美公使发函,希望美国能够派遣代表赴东北进行信息收集,“中国政府真诚地请求美国政府采取类似的立即行动,派遣代表搜集满洲日本军队的活动信息,并将之电达本国政府和民众”。[60]10月5日,南京总领事向国民政府表示已经“通过远东地区的代表获取关于满洲局势发展的实时信息”。[61]通过表1可以看出,汉森和索尔兹伯里的观察行程十分紧密。

  观察队报告分为两种:一是在中国东北旅途中发给约翰逊公使,由其转发国务院和东京大使馆的行程观察报告,二是观察任务完成后报备国务院的总结性报告。前一种报告是观察某一城市与采访人员后立即形成的情况汇报;后一种报告是在概况分析基础上形成的综合汇报。

  10月24日,返回东京大使馆的索尔兹伯里撰写了综合汇报。关于军事情况,该报告称:9月18日夜发生冲突,在当晚和第二天中,日军占领了沈阳、长春、丹东和牛庄。9月21日,日军占领吉林,22日占领郑家屯,随后控制东、西端与南满铁路并行的中国铁路。9月22—25日,日军相继占领通辽、敦化和洮南等城市。随后,日军最重要的军事行动是轰炸锦州。经过归纳,索尔兹伯里认为日军的行动包括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以沈阳附近的铁轨爆炸为起点,以第二天占领南满铁路区域的战略城市为终点;第二阶段,夺取东、西两端与南满铁路并行的中国铁路控制权,占领吉林、郑家屯、通辽等地;第三阶段,日军占领后又放弃的城市包括洮南、敦化。索尔兹伯里认为占领洮南有助于控制齐齐哈尔,但会遭到俄罗斯反对;占领敦化可以控制中朝边界铁路,但是分兵战线过长会削弱关东军的力量;第四阶段,组建独立于关内中国和中国东北前统治者的政治管辖机构。索尔兹伯里报告对日军撤退的评估是:直到10月19日,当我们返回各自驻地时,没有发现日本尝试进行有效撤退的迹象。虽然牛庄等地区有少量撤退,但没有实际意义,“看起来日军不会打算放弃当前控制,直到解决关于满洲的主要问题”。[62]

  关于日军行动的原因,索尔兹伯里的报告认为,日军一直因中国在东北地区的不妥协而愤怒,并且认为其外务省关于中国东北的和解政策是错误的,这使军方威望受到削弱。关于日军的目标,报告认为毫无疑问是日军认为张学良政权不利于良好地解决一系列悬案,故决定摧毁张家政权,以有利于日本。关于日军对行动的解释,报告指出虽然日本表示军事扩张行动对保护日本侨民是必要的,但是牛庄地区的日军指挥官岩田文卫中佐称日军占领牛庄,不是为了保护日本侨民,而是为了解散当时在牛庄的500名中国士兵,这导致了观察队对日军行为正当性的质疑,“没有在任何地方发现日本的借口能够说服人”。关于中国人对日军的态度,索尔兹伯里报告称:所有采访到的中国人都十分反对日本占领,看起来都有怨恨,但未发现中国人的怨恨扩展到日本侨民身上,没有人表示中国人的怨恨将导致对日本侨民采取报复性攻击。

  (三)国联拉奇曼(Ludwik Rajchman)和沃尔特斯的观察之行

  根据已掌握的档案显示,国联秘书长德拉蒙德除从英美等国获取关于中国东北的信息外,在中国充当宋子文顾问的国联卫生组织医学主任拉奇曼博士和滞留于远东地区的国联秘书处成员沃尔特斯是德拉蒙德联系较为密切的人员,为德拉蒙德直接提供了有关九一八事变的信息。

  10月7日,德拉蒙德与施肇基举行会谈,向施肇基指出“国联确实应该从外界得到消息”[63],并告知已经致电拉奇曼,尽快汇报中国控制排日运动和日军撤退情况。[64]拉奇曼在回电中汇报了日军轰炸锦州、中国排日运动和日军撤退三方面的情况。关于锦州轰炸事件,拉奇曼叙述道:10月8日,12架日本飞机毫无预警地轰炸了锦州,造成一名德国教授身亡,中国要求国联理事会紧急派遣调查团。关于中国排日运动,拉奇曼称国民政府正在尽最大努力予以控制,但政府不能谴责这些群众运动,否则会危及政权合法性。关于日军撤退,拉奇曼表示没有证据表明日本在完全撤军方面取得了进展,日本亦未回复中国关于保护日本侨民举措的照会。总之,拉奇曼认为大国没有对日本施加压力,控制中国民众情绪的责任应该在于国联理事会的举措,而非国民政府[65],意即建议国联派遣调查团前往中国东北,可以缓解中国民众的情绪。

  拉奇曼的报告被视为亲华,引起日本不满。为避免德拉蒙德受拉奇曼报告的影响,同时也出于满足德拉蒙德对信息的迫切需求,日本驻日内瓦代表团再次提出了曾被否定的派遣沃尔特斯方案。10月9日,芳泽等向外务省表示“各理事国及秘书处对满洲实情,尤其是以满洲为中心的中日关系非常缺乏了解,在交涉中存在很大困难,这也导致了他们容易倒向中国的宣传”,此时提出派遣沃尔特斯方案,不仅可以“让国联秘书处中的一名官员了解满洲实情”,以理解日本的立场,而且可以“取代国联派遣调查团”的提议。[66]

  外务省在批示中认为日本已经认可了美英等国的观察员,但若同意派遣沃尔特斯前往中国东北,会造成“日本人认为国联干涉满洲事变”的印象。因此,反对由国联派员前往中国东北,但可同意沃尔特斯来日本。[67]10月13日,芳泽向德拉蒙德指出“如果沃尔特斯或其他英国人以国联观察员身份来日本,日本政府肯定会极力欢迎”。[68]德拉蒙德自然不会放弃这个机会,毕竟调查日本也能够获取关于九一八事变的信息,于是训令沃尔特斯前往日本,“听取日本当局关于九一八事变的意见”,并“探求关于撤兵及基本原则谈判问题”。[69]沃尔特斯于11月8日从上海出发,12日抵达东京,在日本各界的盛情招待之下停留了一个多月。

  11月15日,沃尔特斯向德拉蒙德发送了观察性质的电报,称国联理事会的“10·24”议决案过于急切,造成日本各界不满,反而强化了日本舆论界对军方的支持。[70]沃尔特斯建议:“1.下一次理事会不要使日本有被催促和逼迫的感觉;2.避免暗示使用制裁,否则会使日本军方更加强硬;3.下一次理事会应以‘9·30’议决案为出发点,而不是‘10·24’议决案,这样能够缓和东京的舆论氛围;4.有关在满洲的条约重要权利,理事会将来要达成尊重日本的内容。”[71]沃尔特斯的报告明显对日本有利。

  03 中立观察员派遣对处理中日冲突的影响

  对于派遣中立观察员的作用,可以从派遣过程和报告两个层面来理解,一般思路都是以报告书及其利用状况来评判观察员的作用,其实在观察员派遣的过程中,不论是派遣方还是中日两国,都在因应的过程中共同推动了整个事件向前发展。可以说,中立观察员的派遣过程及其报告都对英、美、中、日、国联产生了作用,间接影响到对中日冲突的处理。

  第一,中立观察员派遣对英美的影响在于获取现地信息,推动国联议决进程,并建议国联派遣调查团。

  在观察员派遣之初,考虑到日本的立场和态度,英美在是否将观察员所获取信息提交给国联的问题上都存在疑虑。英美派遣的中立观察员向本国政府进行汇报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否向国联理事会汇报则关系到国联是否介入中日冲突。英国在酝酿派遣斯特灵的时候,李定就曾表示英国所派遣的代表“将自然而然地是向各自政府报告,而不是直接向中国政府所设想的国联理事会报告”。[72]兰普森也表示他所派遣的观察员“不是特定的调查团”,仅是为了让“英国政府了解关于中国东北的事实”[73],共同的出发点自然是为了避免引起日本不满。不过,这里存在一个迂回渠道,即这些信息可以通过非正式途径提供给英国驻国联的代表[74],再由代表以私人身份提供给国联秘书长。

  美国亦面临同样的问题,史汀生在决定派遣汉森—索尔兹伯里观察队后向国联告知美国的行动,“他们的任务是旅行观察,并向本国政府报告,不具备任何其他资格”。[75]美英之间还特意讨论了“以类似本国政府记者身份进行报告的观察员”和“做出共同报告的观察员”之间的职能区分[76],可见史汀生一方面希望直接获取关于中国东北的信息,另一方面则尽量避免观察队被视为官方正式行动而引起日本的不满。对于观察队搜集到的信息,史汀生也仅同意可以通过个人身份提供给德拉蒙德个人,而不是国联理事会。[77]尽管英美对于将信息通报国联理事会都表现出谨慎立场,但收到信息的德拉蒙德为使理事会能够进一步了解九一八事变的情况,以口头形式向理事会传达了所获悉的信息。

  英美派遣的中立观察员所搜集的信息也改变了英美两国对中日冲突的判断和应对。英国驻日内瓦代表团专家普拉特(J. T. Pratt)就根据实地信息和历史背景,对中日冲突做了备忘录,一方面认为如果国联介入中日争端,日本将失去争论的机会,甚至会“退出国联”;另一方面又提出“除非能找到一些方法来抑制日本,否则结果可能同样灾难性”。[78]

  针对中日在处理九一八事变上的冲突性立场,掌握较多实地信息的兰普森提出解决中日冲突的妥协方案,即中国改变在日军撤退问题上的强硬要求,日本不再反对在谈判中介入观察员。[79]在10月13日重开的国联理事会上,兰普森建议仿照华盛顿会议期间的山东问题解决模式,“在国联中立观察员监督下或第三方大国的监督下进行直接会谈”。[80]李定亦在国联理事会中提议“派遣中立国人员充任国联调查团”[81],并主导理事会产生了10月24日的议决案。当中国根据该议决案提出派遣国联调查团监督日军撤退时,李定认为“除了同意中国的请求外,我们别无选择”[82],英国已经深感派遣国联调查团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史汀生亦对观察队的作用十分赞赏,“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获得了一系列关于满洲状况的有价值的报告,使我对已经发生的事情和那些快速发展的事件将产生的后果,可以做出具体化的判断意见”。[83]美国不断将获取的关于中国东北的信息传递给国联理事会,国联理事会也加快了同美国的合作,专门开会讨论邀请美国列席理事会的提议。尽管日本对此提议强烈反对,但英法主导的国联不顾日本阻挠,强行通过了邀请美国列席理事会的议决案,史汀生遂派遣基尔伯特(Prentiss B. Gilbert)作为列席代表参加国联会议,英美之间的协作得到加强。

  当得知中国在国联理事会中提议美国派遣委员监督日军撤退时,美国亦提出类似英国的妥协方案,即沿用山东问题交涉的模式,由国联派遣代表在场监督,美国愿意加入由国联派遣的调查团。[84]11月10日,史汀生再向出渊大使提出山东问题解决模式,“希望中日两国可以通过和平的手段解决该问题”,同时希望日本可以允许“第三国委员在场的方案,这是国联和第三者好意斡旋的体现”。[85]

  在获得汉森—索尔兹伯里观察队的总结报告后,史汀生依据报告责备了日本的行为,“我不得不把这视为日军违反非战公约和九国公约,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必须告知币原,美国保留公布美日关于交流此问题的文件档案的全部自由”,同时澄清美国不会支持国联对抗日本的谣言,“在国联和日本的争议问题上,美国完全同情国联”,表明了美国支持国联的对日立场。[86]

  第二,派遣中立观察员对中国的影响,在于坚定初衷,依靠国联和第三方介入,将九一八事变交由国际解决。

  中国早就在国联提出派遣调查团,却在9月底被国联搁置,但英美等国纷纷派遣中立观察员前往中国东北后,他们所搜集的信息在很大程度上揭穿了日本的谎言,使国际舆论倾向于中国。因此,中国继续在不同场合倡议派遣调查团或观察员,冀望第三方的介入可以牵制日本的军事行动,并进一步揭露日本在九一八事变中的罪行。

  10月3日,为使国联理事会闭会后仍然关注九一八事变和大国能够获取现地信息,国民政府向英美法等国家发出正式照会,建议“派遣代表赴中国东北收集日本军队在此地的情况,并报告给本国政府和公民”。[87]驻北平的美国公使和国联理事会成员国组成的公使团专门为此集会,讨论国民政府的照会,与会者基本同意“九一八事变的发展势态充满了严重的可能性,不能轻易忽视中国的建议”。美国公使约翰逊在会上通报美国已经派遣汉森和索尔兹伯里,且得到日本同意[88],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英国派遣斯特灵观察员。

  最早实地搜集有关中国东北信息的是英国观察员桑希尔。中国关心英国是否将桑希尔报告通报给德拉蒙德,以及德拉蒙德是否将报告分发给各理事国。10月5日,宋子文致信日内瓦代表团,表示得知桑希尔提交了一份关于中国东北的报告,并已经得到法国、西班牙的确认,要求“私下向德拉蒙德确认这些报告是否会在理事会散发”。[89]施肇基随即向德拉蒙德进行询问,德拉蒙德称确实收到了这份报告,不过由于报告的日期是9月30日,而现在的东北局势有了新的发展,故并不打算将该报告分发给理事会成员,正在等待来自美国搜集的信息。[90]

  在10月8日锦州遭日军飞机轰炸后,国民政府向德拉蒙德提出“采取紧急措施维护和平,邀请向锦州立即派遣国联调查团,中国将为调查团提供所有便利”。[91]德拉蒙德亦要求“中立国提交目前已经收到的领事报告”。[92]10月11日,国民政府再致电国联,指责日本“不但不履行撤兵之决定,实践该国政府所自发表之不扩大声明,且更继续在各地实行各种军事行动”,要求理事会“另定有效解决办法,并请贯彻其原定令日本完全撤兵之主张”。[93]这里的“有效解决办法”就包含了中国一直以来建议的派遣国联调查团,同时向美国政府提出“希望派遣两名美国代表”监督撤兵。[94]

  国联理事会于10月13日重开后,国民政府针对接收日本撤军后的区域,提出“由理事会派遣国际委员团,偕同中国政府所派大员、军警前往接收”。[95]其目的一方面是防止中日军队再发生冲突,另一方面则依旧是延请国联介入中日冲突。10月18日,在讨论此轮理事会议决案时,国民政府强调国联介入是顺利完成日军撤退的前提,“占领区域之退出,应在国联行政院指派之中立委员国监视下,实行之”。[96]蒋介石亦利用会见英美公使的机会,向英美政府传达“中立观察员应该指派于观察撤军安排”。[97]10月24日的议决案尽管因日本不顾所有国家反对而予以一票否决,导致议决案不具备法律效力,但蒋介石坚决要将议决案予以实施,同张学良商讨提名中国代表,并致电约翰逊请求尽快提名英方人选。[98]

  待日本将军事行动扩大至嫩江后,国民政府要求理事会“紧急派遣军事武官前往嫩江观察并报告”。[99]11月22日,再提出“国联与美国共同派遣中立国代表团监视撤兵与接收办法”,以及“中日两国在中立国代表团视察之下,即日开始商订接收详细办法,及撤兵后保障东三省日侨安全之办法”。[100]总之,中国反复强调调查团和观察员,其目的就是突出中日冲突的国际性,依托国联和英美等强国来制衡日本。

  第三,中立观察员派遣对日本的影响,在于促使日本转变反对国联调查团的立场,欲利用调查团为己服务。

  随着中国愈加频繁催请英美等国派遣观察员,以及越来越多观察员前往中国东北搜集信息,日本不得不调整中日直接谈判的立场,日本的外交团队亦出现分歧。外务省对外继续强调中日直接谈判,而日本日内瓦代表团等驻外使节相继建议同意派遣调查团,日本政府亦在这个过程中意识到了主动邀请调查团的“好处”。

  中国在日军轰炸锦州后强烈建议国联和第三国派遣调查团,日本外务省对此表示反对,对法、英、美、意、西、德等国重提中日直接谈判[101],主张“国联派遣调查员是属于无益的不必要举措”[102],并向其日内瓦代表团发出指示称,中国的核心是“故技”重施,通过彻底的第三方介入,而回避直接交涉,不废除这样的主张,无法推进问题的解决,代表团的工作重心应该是“推动中国与日本进行直接交涉”。[103]

  针对沿用华盛顿会议期间的山东问题处理方式的提议,外务省表示“如果跟山东问题一样在此问题中有观察员的干预,将会严重刺激我国舆论”[104],反对美国派遣观察员监督撤兵。接到训令的出渊大使在新闻记者会上宣称,“此次事件需要依靠中日两国的直接交涉予以解决,这个时候出现第三者介入只会延迟上述交涉的进行”。[105]

  在国联理事会第二轮会议期间,面对理事会讨论派员监督日本撤军时,日本外务省提出需要中日谈判达成五大原则以“缓和两国国民感情”,再“进行撤兵问题交涉”[106],意在反对派遣调查团。当议决案无视日本上述立场时,外务省借“舆论沸腾”为由拒绝投赞成票[107],并反复强调“除了等待中国同意直接交涉外没有其他办法”。[108]在国联理事会第三轮会议之前,外务省向美国等传达的关于中国东北问题的方针中依旧是反对中国的倡议,认为中国是在“利用第三者以控制对方”,日本若同意,则会造成“中国更加目中无人,帝国权威将扫地,进而危及朝鲜统治”。[109]

  虽然从上述档案梳理中没有看到外务省立场的根本变化,但以日本驻日内瓦代表团为首的一批外交人员对国联派遣调查团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在轰炸锦州后,日本代表团就向外务省提出“如在上次会议中由中立国人员组成的实地调查团提案会再次发生,这是可以想象的”。在外务省已经同意美国派遣汉森和索尔兹伯里前往中国东北的情况下,日本代表团认为“单独不同意国联派遣调查员,这是基于什么样的理由,肯定会遭到诘问。我方毫无疑问会陷入艰难辩论之中”[110],于是有了日本代表团再次提议派遣沃尔特斯的方案。

  在日本否决“10·24”议决案后,国际舆论对日本十分不利。面对中日的对立主张,瑞典外相向日本驻瑞典公使武者小路公共表示“国联有必要向现地派遣调查员或混合委员会”,这对日本有利,因为只有通过调查才能让国联支持日本,“判定中国的主张是错误的”。[111]挪威政府也表示“派遣第三国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日本若能接受的话,理事会亦将会满意并推动事件的解决”。[112]11月12日,芳泽向外务省请示关于应对即将召开的国联理事会的对策,明确提出应该“由国联向现地派遣调查员,让他们感受到当前局势下撤兵是过于急切的,因此难以撤兵……努力让理事会在调查员提出报告之前将本事件延迟审议”。[113]

  与此同时,日本主动邀请和安排的西姆森、沃尔特斯等人的观察结果明显对日本有利,进一步促使日本外务省转变了立场。西姆森在报告中提出与来自北平公使馆观察员们不一样的观察,比如他指出“(北平)观察员声称那些他们没有去过的地方,不存有中国军队”[114]是一种极端说法,暗示中国军队可能散布在观察员们未经调查的区域。沃尔特斯的观察报告更深得日本人欢心,“经过和我国官民的接触,(沃尔特斯)最终了解了日本的真意,并多次向国际联盟发送有利于我方的信息”。[115]

  在权衡利弊之下,外务省决定邀请国联调查团为己所用,指示其日本代表团“根据情况,我方应积极要求派遣观察员,这反而会取得对我方有利的预想之事态”。[116]11月17日,芳泽等人草拟了方案,提议“若理事会没有关于针对中国排日问题等的决定,可以考虑派遣国联调查团X名前往中国”。[117]

  第四,派遣中立观察员对国联的影响,在于汇集现地信息,逐步倾向派遣正式调查团以展开全方位调查。

  国联秘书长德拉蒙德在9月29日就向日本表示,“为了理事会便利推进任务处理,各理事国从本国驻中国东北官员处获得的关于九一八事变的公报应该转达给秘书长”[118],在9月30日的公开理事会中,各理事会成员国也认为“需要搜集有益的实地信息,并转送给秘书长”。[119]尽管德拉蒙德没有将英国桑希尔的报告发给理事会各成员,但向施肇基告知其将充分利用美国观察员的报告,并已经征求美国“允许理事会成员使用这些报告”。[120]得知国民政府已经发出邀请英国等派遣观察员的照会后,德拉蒙德也催促英国继续派遣观察员,认为“日本政府似乎很难反对这样的行动”,即通过派遣现地观察员“以便告知本国政府关于中国东北的局势”。[121]

  在发生锦州轰炸后,德拉蒙德根据拉奇曼等提交的信息,对局势的恶化表示“完全震惊”。[122]针对日本所通报的“日本飞机为侦察状况而飞越北宁线的锦州上空,遭到地面射击,遂对中国军队实施了轰炸”[123]的说法,德拉蒙德表示质疑,“无法想象中国如何向日本飞机进行射击等类似事件”[124],而且对日本政府发出照会,建议日本政府主动邀请第三国派遣代表前往中国东北,并向各自政府汇报情况,将这样的举措予以公开,“对中国舆论会产生最令人放心的影响,有助于维护和平”。[125]

  获悉更多的观察员报告后,德拉蒙德和国联意识到东北局势在恶化,并对施肇基所提出的囊括第三国人员的调解委员会建议,表示出深深的兴趣。[126]于是,在其主导的国联理事会“10·24”议决案中加入了“理事会建议双方设立调解委员会,或类此之永久机关”的内容[127],目的就是期待可以通过派遣调查团介入中日冲突,既了解更多信息,又能避免局势恶化。可以说,“10·24”议决案的出台就是国联理事会在信息搜集的基础上所采取的避免日军继续扩大行动和督促日军撤退的举措。

  11月16日,身处日本的国联观察员沃尔特斯向德拉蒙德报告,“日本军部的一部分人赞成缓和时局”,而且“日本政府出现了邀请国联调查员观察满洲的计划,因此希望理事会应该予日本政府充分考虑上述计划的余地”。[128]得此消息的德拉蒙德十分喜悦,回电告知“日本政府自己提出任命调查团,以调查中日一般关系的方案,并将之作为理事会的措施,这实在是太好了”。[129]在日本提出调查团方案后,德拉蒙德对杉村表示调查团的派遣“关系到中日正常关系的恢复,同意日本的主张,期待日本或日本代表提出更加具体的提议”。[130]

  至此,由国联派遣调查团的事情逐渐成熟,国联理事会进入了讨论起草派遣调查团议决案的环节。

  结语

  1928年5月发生“济南惨案”时,当时的南京国民政府就曾向国联申诉,提出派遣调查团的建议。但受限制于当时的南北分裂时局,国联承认北京政府为理事会成员国,南京国民政府所提交的申诉未得到回应,而北京政府外交部虽亦有提交申诉的酝酿,但终究没有付诸实践,其结果是日本向国联提交了说明书,将济南惨案的责任归于中国。[131]九一八事变发生于二次北伐胜利之后,南京国民政府已经成为国际公认的中国合法代表者,而迅速将九一八事变申诉于国联,并援引《九国公约》,表面上是依靠国联以牵制日本,实质上是联合英美以制衡日本。

  作为中国的对手,日本当时的综合实力强于中国,且熟谙国际法和国际外交。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以强国姿态,致力于主导事件发展,欲逼迫中国妥协,如以往一样取得有利于日本的解决方案,故而强烈要求中日直接谈判,避免第三方介入。因此,国联没有立即派遣调查团,而是延迟了近3个月。在延迟过程中,如何获取当地信息成为国联首要解决的问题。中日两国代表向国联提供的信息存在根本性区别,而以英法为代表的国联理事会成员国及美国等驻中日使领馆所提供的信息,又基本上是来自于中日两国的外交通报或当地媒体报道,缺乏通过自身调查所得的信息。应时而生的中立观察员恰好在这个历史间隙中发挥了推动历史发展的作用。

  首先,中立观察员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国联和美国等迫切渴望获取“真实”信息的压力。英国的桑希尔、斯特灵、西姆森,美国的汉森和索尔兹伯里,国联的拉奇曼和沃尔特斯,以上述人员为代表的中立观察员的派遣及其报告,不仅为国联评判九一八事变提供了有价值的信息,而且推动了国联在处理中日冲突问题上的进程。

  其次,中立观察员派遣实现了中国的既定目标,强调解决中日冲突的“国际化”是在一定时代背景下的中国外交策略选择。通过加强国际宣传,将中日争端纳入世界舞台,利用列强之间的矛盾冲突,使之形成互相制衡局面,是身处弱国地位的中国的外交思路。中立观察员的派遣促成了中国外交策略的实施。

  再次,中立观察员派遣促使日本转变立场,并预谋利用调查团为之服务。日本起初反对国联派遣调查团,但无法拒绝已经在中日两国的第三国人员前往中国东北。当日本发现主动邀请观察员,并安排好观察行程可以取得倾向于日本的报告后,逐渐转变了对国联调查团的立场。于是提议国联派遣调查团,并积极建议此调查团要先来东京调查,意在诱导调查团。

  最后,中立观察员派遣和国联调查团存在逻辑一致性,二者是一种递进和互补的关系。身处远东地区的中立观察员在九一八事变后就迅速前往中国东北,时间与空间上的优势使得他们能够获取未被日本掩盖的真相,具有一定的客观性,为国联调查团的进一步调查提供了基础。但中立观察员受限于权限和身份性质问题,其报告有一定程度的误导性、不全面性,而且没有对策性的解决方案,这些恰好构成了需要国联正式派遣调查团的内在动力。

  总之,当时国民政府力主拉国际社会介入中日冲突,今人理当从世界历史视域中探讨当时的中日冲突,利用丰富的国际史料,深入挖掘国联与中日战争的关系。

  注释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抗日战争研究专项工程“李顿调查团档案翻译与研究”(16KZD017)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1] 代表性成果可以参见洪岚《〈李顿调查团报告书〉公布前后中国社会各界的反响》,《史学月刊》2006年第5期;读书杂志社、经济政治批判会编:《国联中国调查团报告书全文并批判》,神州国光社1932年版;俞辛焞:《唇枪舌剑:九·一八事变时期的中日外交》,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武向平:《满铁与国联调查团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井上寿一「国際連盟脱退と国際協調外交」、『一橋論叢』第94巻3号、1985年9月、353—372頁;茶谷誠一「国際連盟脱退の政治過程——補弼体制再編の視角から」、『日本史研究』第457号、2000年9月、1—27頁;筒井清忠編「最新研究で見る戦争への道」、筑摩書房、2015年;Ian Nish, Japan's Struggle with Internationalism: Japan, China and the League of Nations,1931-1933 (London: Kegan Paul International ltd, 1993); Thomas W. Burkman, Japan and the League of Nations Empire and World Order, 1914-1938 (Honolulu: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2007)。

  [2] 既往研究关注于中日在国联中的辩论、英美等国对中日冲突的应对,提及了信息缺乏对解决冲突所造成的困难,但很少触及英美及国联在正式组建调查团之前如何搜集有关中国东北的信息,遑论搜集信息的过程和搜集到的信息对中日冲突和国联正式组建调查团的影响。参见黄自进《诉诸国际公论:国际联盟对“九一八事变”的讨论(1931—1933)》,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70期,2010年,第145—194页;王纲领:《英、美二国对九一八事变的回应》,李云汉主编,刘维开编:《国民政府处理九一八事变之重要文献》,台北,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1992年版,第695—724页;崔海波:《九一八事变期间中国、日本与国联的交涉》,吉林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石井摩耶子「国際連盟と満州事変——イギリス外交を中心にした素描」、『歴史教育』第15号、1967年2月、56—63頁;西田敏宏「東アジアにおける国際連盟の影響力の増大と日米関係:1927—1931年」、『藝』第2号、2005年3月、46—27頁;W.W. Willoughby, The Sino-Japanese Controversy and the League of Nations (Baltimor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35); Christopher Thorne, The Limits of Foreign Policy: The West, the League and the Far Eastern Crisis of 1931-1933 (London: Hamilton, 1972)。

  [3] 《北平张学良致外交部电》(1931年9月19日),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020/010112/0022,第125页。

  [4] 《外交部致北平张副司令急电》(1931年9月20日),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020/010112/0022,第126页。

  [5] 《北平张学良致外交部电》(1931年9月21日),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020/010112/0022,第129页。

  [6] 《王宠惠致日内瓦中国代表团电》(1931年9月21日),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020/010112/0034,第24页。

  [7] 此外交过程可参见陈海懿、郭昭昭《国际性与主体性:中日冲突和国际联盟调查团的产生》,《抗日战争研究》2017年第3期。

  [8] 《照译日内瓦代表电》(1931年9月21日),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020/010112/0034,第39页。

  [9] 「九月廿二日理事会模様」(1931年9月23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0380900(第171画像目から)、満洲事変(支那兵ノ満鉄柳条溝爆破ニ因ル日、支軍衝突関係)/日支事件ニ関スル交渉経過(連盟及対米関係)第一巻(A.1.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10] 「九月二十二日理事会ニ於ケル芳澤代表ノ声明」(1931年9月23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0380900(第177画像目から)、満洲事変(支那兵ノ満鉄柳条溝爆破ニ因ル日、支軍衝突関係)/日支事件ニ関スル交渉経過(連盟及対米関係)第一巻(A.1.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11] 「九月廿二日理事会模様」(1931年9月23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0380900(第171画像目から)、満洲事変(支那兵ノ満鉄柳条溝爆破ニ因ル日、支軍衝突関係)/日支事件ニ関スル交渉経過(連盟及対米関係)第一巻(A.1.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12] 「日本軍ノ外国領事電報検閲ノ件」(1931年10月2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0382400(第58画像目から)、満洲事変(支那兵ノ満鉄柳条溝爆破ニ因ル日、支軍衝突関係)/日支事件ニ関スル交渉経過(連盟及対米関係)第二巻(A.1.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13] 「中国代表部ノ理事会通告」(1931年10月6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0382300(第52画像目から)、満洲事変(支那兵ノ満鉄柳条溝爆破ニ因ル日、支軍衝突関係)/日支事件ニ関スル交渉経過(連盟及対米関係)第二巻(A.1.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14] 「施肇基ノ申立ニ関スル杉村ノ内報」(1931年10月7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0382400(第54画像目から)、満洲事変(支那兵ノ満鉄柳条溝爆破ニ因ル日、支軍衝突関係)/日支事件ニ関スル交渉経過(連盟及対米関係)第二巻(A.1.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15] 「理事会終了後ニ於ケル措置具申」(1931年10月2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0381900(第390画像目から)、満洲事変(支那兵ノ満鉄柳条溝爆破ニ因ル日、支軍衝突関係)/日支事件ニ関スル交渉経過(連盟及対米関係)第一巻(A.1.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16] 「英佛聯盟部長ト我代表部トノ会談」(1931年9月22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0380800(第162画像目から)、満洲事変(支那兵ノ満鉄柳条溝爆破ニ因ル日、支軍衝突関係)/日支事件ニ関スル交渉経過(連盟及対米関係)第一巻(A.1.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17] 「本事件上程ノ場合ニ関スル意見具申」(1931年9月21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0380800(第150画像目から)、満洲事変(支那兵ノ満鉄柳条溝爆破ニ因ル日、支軍衝突関係)/日支事件ニ関スル交渉経過(連盟及対米関係)第一巻(A.1.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18] 「五人委員会ト我代表トノ協議」(1931年9月23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0381100(第221画像目から)、満洲事変(支那兵ノ満鉄柳条溝爆破ニ因ル日、支軍衝突関係)/日支事件ニ関スル交渉経過(連盟及対米関係)第一巻(A.1.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19] 《日内瓦中国代表团致外交部第8号电》(1931年9月23日),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020/010112/0034,第44页。

  [20] 《日内瓦中国代表团致外交部第7号电》(1931年9月23日),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020/010112/0034,第46页。

  [21] 「二十三日理事会模様」(1931年9月24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0381100(第227画像目から)、満洲事変(支那兵ノ満鉄柳条溝爆破ニ因ル日、支軍衝突関係)/日支事件ニ関スル交渉経過(連盟及対米関係)第一巻(A.1.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22] 《日内瓦中国代表团致外交部电》(1931年9月24日),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020/010112/0034,第50—51页。

  [23] 《日内瓦中国代表团致外交部电》(1931年9月25日),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020/010112/0034,第58页。

  [24] 《日内瓦中国代表团致外交部电》(1931年9月26日),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020/010112/0034,第66页。

  [25] 《外交部致北平张副司令急电》(1931年9月26日),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020/010112/0022,第131页。

  [26] 《北平张学良致外交部电》(1931年9月28日),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020/010112/0022,第133页。

  [27] 「実地調査委員会ニ於ケル具申」(1931年9月24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0381200(第234画像目から)、満洲事変(支那兵ノ満鉄柳条溝爆破ニ因ル日、支軍衝突関係)/日支事件ニ関スル交渉経過(連盟及対米関係)第一巻(A.1.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28] 「『オブザーバー』派遣ニ関スル反対」(1931年9月25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0381300(第260画像目から)、満洲事変(支那兵ノ満鉄柳条溝爆破ニ因ル日、支軍衝突関係)/日支事件ニ関スル交渉経過(連盟及対米関係)第一巻(A.1.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29] 「幣原大臣在本邦英佛伊大使トノ会談要領」(1931年9月25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0381300(第267画像目から)、満洲事変(支那兵ノ満鉄柳条溝爆破ニ因ル日、支軍衝突関係)/日支事件ニ関スル交渉経過(連盟及対米関係)第一巻(A.1.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30] No.531 Sir F. Lindley (Tokyo) to the Marquess of Reading, 25 Sept., 1931, Documents on British Foreign Policy 1919-1939, Documents on British Policy Overseas(hereafter, DBPO), F 5146/1391/10.

  [31] 「滿洲事變に關する政府第一次聲明」(1931年9月24日)、外務省編『日本外交年表竝主要文書』下巻,原書房、1966年、181—182頁。

  [32] 《日内瓦中国代表团致外交部电》(1931年9月26日),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020/010112/0034,第70页。

  [33] 「芳澤理事声明」(1931年9月26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0381600(第314画像目から)、満洲事変(支那兵ノ満鉄柳条溝爆破ニ因ル日、支軍衝突関係)/日支事件ニ関スル交渉経過(連盟及対米関係)第一巻(A.1.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34] 「有田杉村案具申」(1931年9月25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0381400(第281画像目から)、満洲事変(支那兵ノ満鉄柳条溝爆破ニ因ル日、支軍衝突関係)/日支事件ニ関スル交渉経過(連盟及対米関係)第一巻(A.1.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35] 「我代表部意見具申」(1931年9月26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0381600(第316画像目から)、満洲事変(支那兵ノ満鉄柳条溝爆破ニ因ル日、支軍衝突関係)/日支事件ニ関スル交渉経過(連盟及対米関係)第一巻(A.1.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36] No.550 Sir F. Lindley (Tokyo) to the Marquess of Reading, 1 Oct., 1931, DBPO, F 6279/1391/10.

  [37] 「我代表部具申ニ関スル回訓」(1931年9月28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0381700(第334画像目から)、満洲事変(支那兵ノ満鉄柳条溝爆破ニ因ル日、支軍衝突関係)/日支事件ニ関スル交渉経過(連盟及対米関係)第一巻(A.1.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38] 「九月三十日理事会経過」(1931年10月1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0381800(第377画像目から)、満洲事変(支那兵ノ満鉄柳条溝爆破ニ因ル日、支軍衝突関係)/日支事件ニ関スル交渉経過(連盟及対米関係)第一巻(A.1.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39] No.510 Sir M. Lampson (Peking) to the Marquess of Reading, 20 Sept., 1931, DBPO, F 5076/1391/10.

  [40] No.519 Mr. Patteson (Geneva) to the Marquess of Reading, 22 Sept., 1931, DBPO, F 5071/1391/10.

  [41] No.522 Sir M. Lampson (Peking) to the Marquess of Reading, 23 Sept., 1931, DBPO, F 5133/1391/10.

  [42] No.539 Mr. Patteson (Geneva) to the Marquess of Reading, 29 Sept., 1931, DBPO, F 5251/1391/10.

  [43] No.542 The Marquess of Reading to Sir F. Lindley (Tokyo), 29 Sept., 1931, DBPO, F 5325/1391/10.

  [44] 「英外相松平会談」(1931年9月30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0381900(第399画像目から)、満洲事変(支那兵ノ満鉄柳条溝爆破ニ因ル日、支軍衝突関係)/日支事件ニ関スル交渉経過(連盟及対米関係)第一巻(A.1.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45] No.557 Sir M. Lampson (Peking) to the Marquess of Reading, 5 Oct., 1931, DBPO, F 5374/1391/10.

  [46] 《国联理事会关于满洲事变的决议》(1931年9月30日),赵朗编:《“九一八”全史》第5卷,“资料编”下,辽海出版社2001年版,第820—821页。

  [47] No.578 Sir M. Lampson (Peking) to the Marquess of Reading, 8 Oct., 1931, DBPO, F 5494/1391/10.

  [48] No.640 Sir M. Lampson (Nanking) to Mr. Holman (Peking), 5 Oct., 1931, DBPO, F 5756/1391/10; No.645 Mr. Holman (Peking) to Sir M. Lampson (Nanking), 16 Oct., 1931, DBPO, F 5765/1391/10.

  [49] No.650 Mr. Holman (Peking) to Sir M. Lampson (Nanking), 17 Oct., 1931, DBPO, F 5871/1391/10.

  [50] No.731 Sir F. Lindley (Tokyo) to Sir J. Simon, 13 Nov., 1931, DBPO, F 7342/1391/10.

  [51] No.2 Sir F. Lindley (Tokyo) to Sir J. Simon, 12 Dec., 1931, DBPO, F 367/1/10.

  [52] 张俊义在《“九一八”事变后美国官方对事变真相的调查——汉森、索尔兹伯里东北调查纪实》(王建朗、栾景河主编:《近代中国:政治与外交》下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第732—750页)一文中对汉森—索尔兹伯里观察队进行了考察。本文利用日美档案文献中对观察队组建过程的记述和张文中没有使用的索尔兹伯里总结报告来扩充对该观察队的研究深度。

  [53] 「国務長官現地調査員派遣申入」(1931年9月29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0381700(第351画像目から)、満洲事変(支那兵ノ満鉄柳条溝爆破ニ因ル日、支軍衝突関係)/日支事件ニ関スル交渉経過(連盟及対米関係)第一巻(A.1.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54] The Consul General at Mukden (Myers) to the Minister in China (Johnson), Oct. 5, 1931,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hereafter, FRUS), The Far East, 1931,Vol.III(Washington,D.C.:U.S.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1931), pp.118-125.

  [55] The Secretary of State to the Charge in Japan (Neville), Sept. 28, 1931, FRUS, The Far East, 1931,Vol.III, p.85.

  [56] The Charge in Japan(Neville)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 Sept. 29, 1931, FRUS, The Far East, 1931,Vol.III, pp.90-91.

  [57] 「米国官憲満州視察承認」(1931年10月1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0381800(第353画像目から)、満洲事変(支那兵ノ満鉄柳条溝爆破ニ因ル日、支軍衝突関係)/日支事件ニ関スル交渉経過(連盟及対米関係)第一巻(A.1.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58] Memorandum by the Secretary of State, Oct.1, 1931, FRUS, The Far East, 1931,Vol.III, pp.100-101.

  [59] The Secretary of State to the Minister in China (Johnson), Oct. 3, 1931, FRUS, The Far East, 1931, Vol.III, p.109.

  [60] Telegram from the Acting Minister of Foreign Affairs in Nanking to the American Minister at Peiping, Oct.3,1931, Conditions in Manchuria, House and Senate Documents, Serial Set Id:9520 S.doc.55, pp.12-13.

  [61] Reply of the American minister to the telegram from the Chinese Government of October 3,1931, Oct.5, 1931, Conditions in Manchuria, p.13.

  [62] 整个报告的具体文本参见Report by the Second Secretary of Embassy in Japan (Salisbury), Oct. 24, 1931, FRUS, The Far East, 1931,Vol.III, pp.315-328.

  [63] No.573 Record of conversation between Sir E. Drummond and Dr. Sze, 7 Oct., 1931, DBPO, F 5592/1391/10.

  [64] 「『ドラモンド』ヨリ『ライヒマン』宛電報文」(1931年10月8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0382800(第162画像目から)、満洲事変(支那兵ノ満鉄柳条溝爆破ニ因ル日、支軍衝突関係)/日支事件ニ関スル交渉経過(連盟及対米関係)第二巻(A.1.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65] No.585 Mr. Patteson (Geneva) to the Marquess of Reading, 9 Oct., 1931, DBPO, F 5551/1391/10.

  [66] 「『ウォルタース』派遣案再具申」(1931年10月9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0382800(第164画像目から)、満洲事変(支那兵ノ満鉄柳条溝爆破ニ因ル日、支軍衝突関係)/日支事件ニ関スル交渉経過(連盟及対米関係)第二巻(A.1.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67] 「『ドラモンド』覚書及『ウォルタース』派遣案ニ対スル回訓」(1931年10月10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0382800(第169画像目から)、満洲事変(支那兵ノ満鉄柳条溝爆破ニ因ル日、支軍衝突関係)/日支事件ニ関スル交渉経過(連盟及対米関係)第二巻(A.1.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68] 「芳澤『ドラモンド』会談」(1931年10月13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0383400(第318画像目から)、満洲事変(支那兵ノ満鉄柳条溝爆破ニ因ル日、支軍衝突関係)/日支事件ニ関スル交渉経過(連盟及対米関係)第二巻(A.1.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69] 「『ウォルタース』渡日ノ件」(1931年11月10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0390800(第85画像目から)、満洲事変(支那兵ノ満鉄柳条溝爆破ニ因ル日、支軍衝突関係)/日支事件ニ関スル交渉経過(連盟及対米関係)第四巻(A.1.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70] 1931年10月24日,国联召开理事会,提出日本限期撤兵方案,但该案引起日本不满,由于日本一票否决而未获得全票通过。该议决案的草案内容于10月22日提出,参见《国联主席白里安在理事会上提出的议决案》(1931年10月22日),赵朗编:《“九一八”全史》第5卷,“资料编”下,第826—827页。

  [71] 「『ウォルタース』ノ電報」(1931年11月17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0393100(第115画像目から)、満洲事変(支那兵ノ満鉄柳条溝爆破ニ因ル日、支軍衝突関係)/日支事件ニ関スル交渉経過(連盟及対米関係)第五巻(A.1.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72] No.562 The Marquess of Reading to Lord Tyrrell (Paris), 6 Oct., 1931, DBPO, F 5388/1391/10.

  [73] No.566 Sir M. Lampson (Peking) to the Marquess of Reading, 7 Oct., 1931, DBPO, F 5454/1391/10.

  [74] No.571 Lord Tyrrell (Paris) to the Marquess of Reading, 7 Oct., DBPO, 1931, F 5453/1391/10.

  [75] 「『ソースベリー』等視察旅行通告」(1931年10月13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0383500(第354画像目から)、満洲事変(支那兵ノ満鉄柳条溝爆破ニ因ル日、支軍衝突関係)/日支事件ニ関スル交渉経過(連盟及対米関係)第二巻(A.1.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76] Memorandum of the Chief of the Division of Far Eastern Affairs (Hornbeck) of a Conversation with the Counselor of the British Embassy (Osborne), Oct. 8, 1931, FRUS, The Far East, 1931,Vol.III, pp.139-140.

  [77] The Secretary of State to the Consul at Geneva (Gilbert), Oct. 5, 1931, FRUS, The Far East, 1931,Vol.III, pp.116-117.

  [78] No.621 Memorandum by Sir J. Pratt (Geneva) respecting Manchuria The political background of the present dispute, 12 Oct., 1931, DBPO, F 6118/1391/10.

  [79] No.662 Sir M. Lampson (Nanking) to Mr. Patteson (Geneva), 19 Oct., 1931, DBPO, F 5950/1391/10.

  [80] No.629 Mr. Patteson (Geneva) to Sir R. Vansittart, 14 Oct., 1931, DBPO, F 5700/1391/10.

  [81] 「英国聯盟局長ニ対スル五項目ノ説明」(1931年10月21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0386700(第159画像目から)、満洲事変(支那兵ノ満鉄柳条溝爆破ニ因ル日、支軍衝突関係)/日支事件ニ関スル交渉経過(連盟及対米関係)第三巻(A.1.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82] No.688 The Marquess of Reading to Sir M. Lampson (Peking), 29 Oct., 1931, DBPO, F 6134/1391/10.

  [83] Henry L. Stimson, The Far Eastern Crisis: Recollections and Observations (New York: Harper and Brothers, 1936), p.46.

  [84] 「日支交渉『オブサーバー』立会ニ関スル『ヘラルド、トリビューン』論説」(1931年10月14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0386700(第390画像目から)、満洲事変(支那兵ノ満鉄柳条溝爆破ニ因ル日、支軍衝突関係)/日支事件ニ関スル交渉経過(連盟及対米関係)第二巻(A.1.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85] 「国務長官出淵会談」(1931年11月17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0393100(第123画像目から)、満洲事変(支那兵ノ満鉄柳条溝爆破ニ因ル日、支軍衝突関係)/日支事件ニ関スル交渉経過(連盟及対米関係)第五巻(A.1.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86] Memorandum by the Secretary of State of a Conversation with the Japanese Ambassador (Debuchi), Nov. 19, 1931, FRUS, Japan:1931-1941,Vol.I(Washington, D.C.: U.S.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1943), pp.44-46.

  [87] The Minister in China (Johnson)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 Oct. 4, 1931, FRUS, The Far East, 1931,Vol.III, pp.111-112.

  [88] The Minister in China (Johnson)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 Oct. 5, 1931, FRUS, The Far East, 1931,Vol.III, p.115.

  [89] 《宋子文致日内瓦代表团电》(1931年10月5日),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020/010112/0034,第78页。

  [90] No.573 Record of conversation between Sir E. Drummond and Dr. Sze, 7 Oct., 1931, DBPO, F 5592/1391/10.

  [91] 《外交部致日内瓦代表团电》(1931年10月9日),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020/010112/0034,第87页。

  [92] 《日内瓦施肇基致外交部电》(1931年10月9日),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020/010112/0034,第89页。

  [93] 《外交部致日内瓦国际联合会施代表电》(1931年10月11日),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020/010112/0034,第92—96页。

  [94] 「支那政府の撤兵監視委員派遣要請」(1931年10月13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0383700(第383画像目から)、満洲事変(支那兵ノ満鉄柳条溝爆破ニ因ル日、支軍衝突関係)/日支事件ニ関スル交渉経過(連盟及対米関係)第二巻(A.1.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95] 《外交部致日内瓦中国代表团电》(1931年10月13日),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020/010112/0023,第26页。

  [96] 《外交部拟致施代表电》(1931年10月18日),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020/010112/0023,第29—30页。

  [97] No.677 Sir M. Lampson (Nanking) to the Marquess of Reading, 22 Oct., 1931, DBPO, F 6889/1391/10.

  [98] No.684 Sir M. Lampson (Nanking) to the Marquess of Reading, 27 Oct., 1931, DBPO, F 6094/1391/10.

  [99] 《日内瓦施肇基致外交部电》(1931年11月7日),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020/010112/0034,第108页。

  [100] 《外交部致驻法使馆电》(1931年11月22日),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020/010112/0023,第86—87页。

  [101] 参见「在本邦英米佛伊各国大公使ノ幣原外相申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0382000(第258画像目から)、満洲事変(支那兵ノ満鉄柳条溝爆破ニ因ル日、支軍衝突関係)/日支事件ニ関スル交渉経過(連盟及対米関係)第二巻(A.1.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102] 「東郷参事官の東方局長ニ対スル説明」(1931年10月11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0383000(第225画像目から)、満洲事変(支那兵ノ満鉄柳条溝爆破ニ因ル日、支軍衝突関係)/日支事件ニ関スル交渉経過(連盟及対米関係)第二巻(A.1.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103] 「巴里発第一五一号ニ対スル回訓」(1931年10月12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0383300(第299画像目から)、満洲事変(支那兵ノ満鉄柳条溝爆破ニ因ル日、支軍衝突関係)/日支事件ニ関スル交渉経過(連盟及対米関係)第二巻(A.1.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104] 「山東交渉ニ於ケル『オブサーバー』立会事情」(1931年10月15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0383700(第393画像目から)、満洲事変(支那兵ノ満鉄柳条溝爆破ニ因ル日、支軍衝突関係)/日支事件ニ関スル交渉経過(連盟及対米関係)第二巻(A.1.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105] 「『スチムソン』出淵ノ新聞記者ト会見」(1931年10月14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0383700(第395画像目から)、満洲事変(支那兵ノ満鉄柳条溝爆破ニ因ル日、支軍衝突関係)/日支事件ニ関スル交渉経過(連盟及対米関係)第二巻(A.1.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106] 「我方ノ態度回訓」(1931年10月22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0386700(第173画像目から)、満洲事変(支那兵ノ満鉄柳条溝爆破ニ因ル日、支軍衝突関係)/日支事件ニ関スル交渉経過(連盟及対米関係)第三巻(A.1.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107] 「理事会決議案ニ対スル我方ノ態度」(1931年10月23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0386900(第219画像目から)、満洲事変(支那兵ノ満鉄柳条溝爆破ニ因ル日、支軍衝突関係)/日支事件ニ関スル交渉経過(連盟及対米関係)第三巻(A.1.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108] 「今後ノ対聯盟方針」(1931年10月28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0388200(第74画像目から)、満洲事変(支那兵ノ満鉄柳条溝爆破ニ因ル日、支軍衝突関係)/日支事件ニ関スル交渉経過(連盟及対米関係)第四巻(A.1.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109] 「満州問題政府方針」(1931年11月12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0390900(第112画像目から)、満洲事変(支那兵ノ満鉄柳条溝爆破ニ因ル日、支軍衝突関係)/日支事件ニ関スル交渉経過(連盟及対米関係)第四巻(A.1.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110] 「混合委員会設置ニ関スル意見具申ノ件」(1931年10月9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0382900(第186画像目から)、満洲事変(支那兵ノ満鉄柳条溝爆破ニ因ル日、支軍衝突関係)/日支事件ニ関スル交渉経過(連盟及対米関係)第二巻(A.1.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111] 「瑞典外相ニ対スル説明」(1931年11月7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0389500(第377画像目から)、満洲事変(支那兵ノ満鉄柳条溝爆破ニ因ル日、支軍衝突関係)/日支事件ニ関スル交渉経過(連盟及対米関係)第四巻(A.1.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112] 「諾威政府ニ対スル説明」(1931年11月13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0389500(第382画像目から)、満洲事変(支那兵ノ満鉄柳条溝爆破ニ因ル日、支軍衝突関係)/日支事件ニ関スル交渉経過(連盟及対米関係)第四巻(A.1.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113] 「芳澤理事会対策請訓」(1931年11月12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0390900(第121画像目から)、満洲事変(支那兵ノ満鉄柳条溝爆破ニ因ル日、支軍衝突関係)/日支事件ニ関スル交渉経過(連盟及対米関係)第四巻(A.1.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114] No.26 Sir F. Lindley (Tokyo) to Sir J. Simon, 24 Dec., 1931, DBPO, F 519/1/10.

  [115] 「国際聯盟派遣調査員キャプテン·ウォルタースノ来阪ニ関スル件」(1931年12月9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0441700(第15画像目から)、満洲事変(支那兵ノ満鉄柳条溝爆破ニ因ル日、支軍衝突関係)/国際連盟支那調査員関係第一巻(A.1.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116] 「満州事変(聯盟関係)」(1931年11月14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0359400(第190画像目から)、満洲事変(支那兵ノ満鉄柳条溝爆破ニ因ル日、支軍衝突関係)/国際連盟ニ於ケル折衝関係第二巻(A.1.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117] 「我代表部私案」(1931年11月17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0393100(第105画像目から)、満洲事変(支那兵ノ満鉄柳条溝爆破ニ因ル日、支軍衝突関係)/日支事件ニ関スル交渉経過(連盟及対米関係)第五巻(A.1.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118] 「情報供給方ニ関スル提議」(1931年9月30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0381800(第369画像目から)、満洲事変(支那兵ノ満鉄柳条溝爆破ニ因ル日、支軍衝突関係)/日支事件ニ関スル交渉経過(連盟及対米関係)第一巻(A.1.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119] 「九月三十日理事会経過」(1931年10月1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0381800(第377画像目から)、満洲事変(支那兵ノ満鉄柳条溝爆破ニ因ル日、支軍衝突関係)/日支事件ニ関スル交渉経過(連盟及対米関係)第一巻(A.1.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120] No.573 Record of conversation between Sir E. Drummond and Dr. Sze, 7 Oct., 1931, DBPO, F 5592/1391/10.

  [121] No.567 Mr. Patteson (Geneva) to the Marquess of Reading, 7 Oct., 1931, DBPO, F 5455/1391/10.

  [122] 「緊急措置ニ関スル『ドラモンド』杉村ニ対スル談話」(1931年10月8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0382800(第159画像目から)、満洲事変(支那兵ノ満鉄柳条溝爆破ニ因ル日、支軍衝突関係)/日支事件ニ関スル交渉経過(連盟及対米関係)第二巻(A.1.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123] 「錦州爆撃ニ関スル情報」(1931年10月8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0382900(第204画像目から)、満洲事変(支那兵ノ満鉄柳条溝爆破ニ因ル日、支軍衝突関係)/日支事件ニ関スル交渉経過(連盟及対米関係)第二巻(A.1.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124] 「錦州爆撃ニ関スル『ドラモンド』ノ談話」(1931年10月10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0383000(第208画像目から)、満洲事変(支那兵ノ満鉄柳条溝爆破ニ因ル日、支軍衝突関係)/日支事件ニ関スル交渉経過(連盟及対米関係)第二巻(A.1.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125] 「日本政府ニ対スル『ドラモンド』ノ覚書」(1931年10月8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0382800(第163画像目から)、満洲事変(支那兵ノ満鉄柳条溝爆破ニ因ル日、支軍衝突関係)/日支事件ニ関スル交渉経過(連盟及対米関係)第二巻(A.1.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126] 「施肇基調停委員会設置提議」(1931年10月21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0386700(第166画像目から)、満洲事変(支那兵ノ満鉄柳条溝爆破ニ因ル日、支軍衝突関係)/日支事件ニ関スル交渉経過(連盟及対米関係)第三巻(A.1.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127] 《国联主席白里安在理事会上提出的议决案》(1931年10月22日),赵朗编:《“九一八”全史》第5卷,“资料编”下,第826—827页。

  [128] 「『ウォルタース』電報要旨」(1931年11月18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0393100(第117画像目から)、満洲事変(支那兵ノ満鉄柳条溝爆破ニ因ル日、支軍衝突関係)/日支事件ニ関スル交渉経過(連盟及対米関係)第五巻(A.1.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129] 「『ドラモンド』ヨリ『ウォルタース』宛電報」(1931年11月18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0393100(第119画像目から)、満洲事変(支那兵ノ満鉄柳条溝爆破ニ因ル日、支軍衝突関係)/日支事件ニ関スル交渉経過(連盟及対米関係)第五巻(A.1.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130] 「杉村『ドラモンド』会談」(1931年11月18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0393200(第146画像目から)、満洲事変(支那兵ノ満鉄柳条溝爆破ニ因ル日、支軍衝突関係)/日支事件ニ関スル交渉経過(連盟及対米関係)第五巻(A.1.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131] 关于国联、中国南北政府和济南惨案的研究可以参见吴文浩《应付的外交——日本出兵山东与中国南北政府的应对》,《近现代国际关系史研究》2016年第1期,第99—128页。

责任编辑:钟思宇 最后更新:2022-09-22 15:5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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