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以国共合作为基础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内部充满着矛盾和不稳定因素。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处理与包括国民党在内的其他阶级和党派的关系时,主张在坚持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前提下保持必要自主性和相对独立性,强调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的独立自主原则,制定了发展进步势力、争取中间势力、孤立顽固势力的策略方针,形成了“又联合又斗争,以斗争求团结”的策略思想。中共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策略思想可以整合表述为“既统一又独立”。
“九一八”事变后,随着日本帝国主义加紧侵略中国,中华民族危机日益加深,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开始转变各自的方针政策,中国各派政治力量逐渐汇入抗日救国的时代大潮之中。1937年9月22日,国民党中央通讯社发表《中共中央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蒋介石于次日发表谈话,公开承认中国共产党的合法地位,标志着以国共合作为基础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正式形成。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具有广泛的阶级性,国共两党各自拥有政权和军队却没有正式的共同纲领和固定的组织形式,这决定了统一战线内部充满矛盾和不稳定因素。中共在处理与包括国民党在内的其他阶级和党派的关系问题上,强调党的独立自主原则,制定了发展进步势力、争取中间势力、孤立顽固势力的策略方针,形成了“又联合又斗争,以斗争求团结”的统一战线策略思想。
一、统一战线中的独立自主原则
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显著特点是参加成分复杂,既包括中共领导的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部分小资产阶级,又包括民族资产阶级、开明绅士和地方实力派以及海外华侨中的爱国人士,还包括国民党中以蒋介石为代表的亲英美派大资产阶级。参加统一战线的各阶级各阶层各政派,既有合作抗日的共性,又有各自的个性。中共和国民党代表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两翼,他们在抗战的坚定性和彻底性、抗战路线和战略战术的选择以及战时外交、政治改革和经济政策等诸多方面,存在严重分歧。战时国共纷争的焦点就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是否保持中共的独立性,并如何保持这种独立性。这直接关系到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能否巩固与发展,决定抗日战争的前途和中华民族的命运。
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是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而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就其范围而言,这个统一战线的组成具有广泛民族性,是由全民族(除汉奸、卖国贼以外)的所有不同党派、不同阶级、不同军队、不同民族组成的最广泛阵营。这个统一战线虽然广泛,但各党派各阶层之间的政治力量却不平衡。国民党是当时全国最具实力的第一大党,掌握全国政权及数百万军队;中共虽居其次,但经过第五次反“围剿”和二万五千里长征,其力量已被极大削弱;其他党派的力量更是非常薄弱。力量上的不平衡必然造成各党派在政治地位与政治权利上的不平衡。国民党不肯放弃既得利益和特权,企图凭借所拥有的政治资源优势,垄断统一战线的控制权,控制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发展方向,并进而假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之名,限制、削弱、溶化以中共为代表的抗日民主力量。
正是基于这种客观情况,中共敏锐地意识到,如果完全按照蒋介石圈定的框框去做,取消自己的独立性,合并到国民党里面去的话,势必自毁前程,重演第一次国共合作破裂后国民党清党反共的历史悲剧,最终葬送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和整个抗战事业。所以,中共主张在坚持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前提下,承认统一战线中的矛盾个体在处理自身内部事务时具有独立性,强调中共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必须坚持独立自主原则。
在倡导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过程中,毛泽东对亲英美派大资产阶级争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领导权的企图,以及统一战线的发展方向与分化等问题,保持高度警惕。他提出:是使无产阶级跟随资产阶级,还是使资产阶级跟随无产阶级呢?这个中国革命领导责任的问题,乃是决定革命事业成败的关键。1937年8月,毛泽东和张闻天在《关于红军作战原则的指示》中,从红军作战指挥权角度提出了“独立自主”概念。随后,毛泽东在洛川会议上作的国共两党关系问题的报告,强调中共在统一战线中的独立自主原则。他说:“中国抗战存在着两种政策和两个前途,即我们的全面的全民族抗战的政策和国民党的单纯政府抗战的政策,坚持抗战到胜利的前途和大分裂、大叛变的前途。我们的任务是动员一切力量争取抗战胜利,最基本的方针是持久战。”中共中央在洛川会议上正式作出了坚持无产阶级领导权、在敌后开展独立自主的游击战争等重要决定。
1937年11月12日,毛泽东发表《上海太原失陷以后抗日战争的形势和任务》,明确提出了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坚持独立自主的思想。他指出:“任何破裂国共两党的统一战线的主张是不许可的。‘左’倾关门主义仍然要防止。但是在同时,在一切统一战线工作中必须密切地联系到独立自主的原则。我们和国民党及其他任何派别的统一战线,是在实行一定纲领这个基础上面的统一战线。离开了这个基础,就没有任何的统一战线,这样的合作就变成无原则的行动,就是投降主义的表现了。因此,‘统一战线中的独立自主’这个原则的说明、实践和坚持,是把抗日民族革命战争引向胜利之途的中心一环。”
何谓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的独立自主?毛泽东解释说,所谓独立自主原则,即在统一战线中,既须统一,又须独立;既不要破裂统一战线,又不可束缚自己的手足。“统一战线中的独立性,只能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如果离开统一性来讲独立性,认为独立性是绝对的,就会“破坏团结对敌的总方针”,就会失去统一战线。另一方面,也不能只讲统一性,否认独立性,如果事事都要听命于一个阶级、一个党,那就谈不上统一战线。在他看来,中共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必须冲破国民党的限制和束缚,坚持独立自主原则,坚持“既统一又独立”的策略思想。
中共强调统一战线中的独立自主原则,与同时出现的党内右倾错误有密切关联。随着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建立、国民党转向抗日、中共地位实际上的合法化,国内阶级关系与阶级对抗趋于缓和。由于当时党内小资产阶级成分的大量存在,一些中共党员对国民党的本质缺乏深刻认识,看不清国民党政府联合抗日所隐藏的反共本质,故错误主张对国民党实行无原则让步。
从1937年9月起,中共中央针对党内右倾思想的滋长连续发出指示,强调党内的主要危险倾向已经不是“左”倾关门主义,而是右倾投降主义,号召全党积极行动起来,坚决反对这种错误倾向,毫不犹豫地坚持统一战线中的独立自主原则。9月25日,中共中央讨论中共参加政府问题时,毛泽东指出:目前时局需要有一个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政府,我们要明确提出参加这样的政府,不是提出参加国民党政府。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共产党参加政府问题的决定草案》,规定:“在党中央没有决定参加中央政府以前,共产党员一般地不得参加地方政府,并不得参加中央的及地方的一切附属于政府行政机关的各种行政会议及委员会。”但在特殊地区的地方政府,如战区的地方政府中,由于旧的统治者已不能照旧统治,基本上愿意实行共产党的主张,共产党已经取得了公开活动的自由,并且由于当前的紧急形势,使共产党的参加在人民和政府看来,均已成为必要,共产党可以去参加。在日寇占领区域,共产党更应公开成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权的组织者。它强调:“在原有红军中及一切游击队中,共产党绝对独立领导之保持,是完全必要的;共产党员不许可在这个问题上发生任何原则上的动摇。”11月15日,毛泽东和刘少奇分别在关于山西统战工作原则给周恩来等人的电报和为中共中央北方局起草的决定中明确指出:“目前山西工作原则是‘在统一战线中进一步执行独立自主’”,“我们须自己作主”,要减少对国民党的希望与依靠,“故‘独立自主’之实行,须比较过去‘进一步’,这是完全必要的”;“目前是要在统一战线的原则下更进一步地发展我党的独立自主,而不是绝对的独立自主”。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精神,各级组织采取了相应措施,积极贯彻独立自主原则,纠正业已出现的右倾错误倾向。
但从莫斯科回国的王明,与毛泽东及中共中央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问题上有严重分歧。1937年12月,王明在中央政治局十二月会议上发言,传达斯大林对实施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新策略,将如何巩固和扩大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错误思想系统化。王明对中央此前强调“独立自主”的做法提出严厉指责。他说:“目前的中心问题是如何争取抗日战争的胜利。如何巩固统一战线,即是如何巩固国共合作问题”,“我们党虽然没有人破坏国共合作,但有同志对统一战线不了解,是要破坏统一战线的”。他忽视中共的全面抗战路线与国民党的片面抗战路线的原则分歧,明确肯定国民党是抗战的领导者,否认共产党在抗战中的领导作用,否认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的独立自主原则,公开提出“一切经过统一战线”,把共产党的行动限于国民党所允许的范围内,不赞同放手发动和武装群众。这次会议经过讨论得出折中的结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的各党派应该在共同的纲领下协同进行斗争,不应互相削弱,而相反应该互相帮助,共同领导和负责,虽然统一战线内部的矛盾无法消除但应尽量避免和缩小。”这就在实际上模糊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的领导权问题。
王明在中央政治局十二月会议后赴武汉与国民党进行谈判,先后发表《如何继续全国抗战和争取抗战胜利呢?》《挽救时局的关键》等文,反复强调“抗日高于一切”,否认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存在阶级斗争,忽视国民党和共产党的阶级本质和原则区别,反对毛泽东关于在统一战线中有左中右三种不同政治集团的划分,认为只有抗日与降日的区分。因此,王明仍然反对统一战线中的独立自主原则,把抗战胜利希望寄托于国民党及其领导的政府军队,提出军事战略上的“七个统一”,轻视中共领导的人民武装和游击战,反对在战区和敌后扩大人民武装与建立根据地。
王明关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主张,与毛泽东及中共中央既定的方针政策产生了严重冲突。王明的主张主要受共产国际的影响并代表了苏联和斯大林的意见,在党内造成了较大的思想混乱。为了改变这种状况,1938年3月,中央政治局决定派任弼时向共产国际说明中国抗战和国共两党关系的实际情况,以便共产国际更多地了解中国实际和中共的政策,进而争取共产国际的支持。4月17日,任弼时向共产国际提交了《中国抗日战争的形势与中国共产党的工作和任务》的报告,介绍了中国抗战的实际情况以及中共在抗战中的地位和作用。5月17日,任弼时和王稼祥出席共产国际执委会主席团会议。任弼时作了关于4月17日报告的口头说明和补充。他分析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特点,强调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与大革命时期的统一战线有很大不同,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共产党必须更加依靠广大群众的力量,必须发展自己的力量,扩大八路军、新四军。任弼时的报告使共产国际第一次较为全面地了解到中共在抗战中的实际情况。6月11日,共产国际执委会主席团通过《关于中共代表报告的决议案》,认为中共的政治路线是正确的,赞同中共继续开展敌后游击运动,坚持统一战线中政治和组织上的独立性。7月,共产国际执委会总书记季米特洛夫召集任弼时、王稼祥谈话时明确指出:“应该承认毛泽东同志是中国革命实际斗争中产生出来的领袖,告诉王明,不要争了吧!”“中共团结才能建立信仰。在中国,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是中国人民抗日的关键,而中共的团结又是统一阵线的关键。统一战线的胜利是靠党的一致与领导者间的团结。”9月14日,王稼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传达了共产国际的决议和季米特洛夫的主张:“国际认为中共的政治路线是正确的,中共在复杂的环境及困难条件下真正运用了马列主义”,“在领导机关中要在毛泽东为首的领导下解决,领导机关中要有亲密团结的空气”。共产国际态度的转变,为毛泽东和中共中央纠正王明的错误创造了有利条件。
1938年9月29日至11月6日,中共在延安举行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深入研究中共在抗日战争即将进入新阶段时的基本方针政策,着重强调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坚持独立自主的原则。毛泽东作的《论新阶段》的政治报告和会议总结、张闻天作的《关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与党的组织问题的报告提纲》及会议通过的《中共扩大的六中全会政治决议案》,系统地阐述了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坚持独立自主的思想。至此,中共关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独立自主思想日臻成熟。
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坚持独立自主的思想,首先必须保持中共的独立性。毛泽东指出:“必须保持加入统一战线中的任何党派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独立性,不论是国民党也好,共产党也好,其他党派也好,都是这样。”毛泽东告诫全党,因这次国共合作是对立阶级的合作,故国共之间的斗争是严重而不可避免的,但也不能因斗争而放弃统一。统一战线中的统一,是基本原则,任何时候和地方都不能忘记统一。统一是统一战线的第一个基本的原则,一定要坚持国共长期合作。为了保持中共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的独立性,中共必须坚持持久抗战的战略方针,必须独立自主地开展敌后游击战争,坚持共产党对八路军、新四军和其他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不许可在这个问题上发生任何原则上的动摇”。中共既坚持在军事斗争中的独立自主,又坚持党对抗日武装的独立领导权,体现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理论在抗日武装领导权问题上的根本原则。在政权问题上,中共应独立自主地建立和领导敌后抗日民主政府,使之成为民主政治的典范;而对于国民政府,只有在它改变一党专政的性质,转为全民族的统一战线政府即接受和实现共产党提出的抗日救国十大纲领,容许共产党组织的合法存在,保证共产党员组织和教育群众的自由的时候,共产党才去参加,以免“模糊共产党的面目”。在与各党各派关系问题上,中共应保持必要的斗争,斗争的中心是“如何争取抗战胜利的问题”,共产党“应该到处公开提出党对于保证抗战胜利的具体主张与办法,批评其它党派的不彻底与不坚决,以动员全国人民,环绕在我党主张与口号的周围”。这实质上是中共力争实现对抗日战争的领导权。
中共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所坚持的独立自主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内的独立自主,独立自主必须以坚持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作为基本前提。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的独立与统一是辩证关系:既统一又独立,统一与独立密不可分。毛泽东指出:“统一战线中的独立性,只能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如果认为它是绝对的,就会破坏团结对敌的总方针。但是决不能抹杀这种相对的独立性,无论在思想上也好,在政治上也好,在组织上也好,各党必须有相对的独立性,即是说有相对的自由权。如果被人抹杀或自己抛弃这种相对的自由权,那就也会破坏团结对敌的总方针。”毛泽东对两者关系解释道:“我们的方针是统一战线中的独立自主,既统一又独立”,统一是基础。这就要求共产党在领导群众同敌人作斗争时必须有照顾全局,照顾多数及和同盟者一道工作的观点,不能置全局、多数及同盟者的利益要求于不顾。对一切愿意和共产党合作的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共产党必须坦诚相见。“我们的政策,无论如何要一个长期的民族统一战线,要一个长期合作,无论如何要共同维持一个统一政府,反对纷歧与分裂,方才有利于渡过战争难关,对抗敌人破坏,打退日本帝国主义,并于战后完成建立新中国的任务。”中共郑重表示要“坚持民族统一战线的方针,同一切抗日党派合作,帮助组织,以发展力量,不取吞并政策”,主张大力发展国共两党及各抗日党派,巩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以支持长期抗战。这些论述表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的独立自主是有一定“度”的,是以不损害统一战线为基本前提的,是团结合作前提下的独立自主。
为在处理国共关系时贯彻独立自主原则,中共在抗战不同阶段采取了相应政策。抗战爆发后,中共独立自主地提出了抗日救国十大纲领,决定了持久战的战略方针,指出了抗日游击战的战略地位。抗战相持阶段,中共提出了“坚持抗战,反对投降;坚持团结,反对分裂;坚持进步,反对倒退”三大政治口号,制定了实现这三大口号的具体政策。抗战即将胜利时,中共提出废除一党专政、建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口号。同时,中共在军事上坚持对自己军队的绝对领导,独立自主地开展游击战争,建立敌后抗日根据地;政治上坚持实行全面抗战路线;组织上把自己的组织发展到全国;思想上高举共产主义旗帜;实践中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先斩后奏”“先奏后斩”“斩而不奏”和“不斩不奏”等灵活策略对付国民党的反共行动。独立自主思想是中共根据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特点提出的根本原则,旨在维护、发展和巩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
二、以斗争求团结的基本原则
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以国共合作为基础,故必须坚持国共合作团结。抗战能否持久并最终获胜,关键取决于国共合作团结抗日局面的巩固和发展。国民党出于维护其统治的需要,对工农大众及其政治代表中共的压制、在日本诱惑下的动摇,是导致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破裂的最大危险。自1939年初国民党政策发生逆转之后,毛泽东和中共中央积极研究如何处理与国民党的关系问题,逐渐形成“又联合(团结)又斗争”的策略原则。
作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首倡者,中共的抗日态度是坚决的,但国民党的情况则比较复杂。抗战伊始,蒋介石及国民党就表现出既抗日又动摇的两面性,虽然参加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但企图借合作之机,凭实力上的优势溶化共产党。它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采取既联共抗日又阴谋削弱中共力量的两面政策。“大资产阶级在思想上企图‘溶解’共产主义,在政治上、组织上企图取消共产党,取消边区,取消党的武装力量。”
随着抗战深入和国内外形势变化,国民党采取了消极抗日、积极反共的政策。国民党五届五中全会制定了“溶共、防共、限共、反共”的反动方针,设立“防共委员会”,并在会后连续秘密颁布了一系列反共文件,从政治、经济、军事、思想文化等方面对中共加以限制。政治上,国民党加强反共宣传,诬蔑八路军、新四军“不听指挥破坏政府军令政令统一”等;军事上,国民党以“收复失地”为名,派遣大批军队到敌后,制造磨擦,破坏敌后军民的抗战;经济上,国民党停发八路军、新四军军饷和武器弹药,对抗日根据地实行包围封锁,禁止贸易,断绝交通;思想上,国民党极力鼓吹“一个主义、一个政党、一个领袖”,叫嚣取消共产党。国民党的“溶共、防共、限共、反共”反动方针及其反共行动,不仅成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最大危险,而且使中共武装力量处于日军与国民党军队的两面夹击之中,有随时被消灭的危险。
全面抗战之初,部分中间党派轻信国民党的抗日许诺,认为民众很快会得到民主权利,把抗战胜利的希望完全寄托于国民党。他们在纷纷发表拥蒋抗日言论的同时,相继要求中共放弃对抗战的领导权。如《新民报》载文说:领导对日抗战者,只有一个政府、一个领袖、一个主义,除此皆不能取得合法之存在,国民党已居于唯一领导抗日地位;张君劢公然要求中共交出军队,“完全托之蒋先生手中”,并取消陕甘宁边区,将马列主义“暂搁一边”。
针对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各种矛盾的尖锐存在,中共吸取历史上处理统一战线内部关系的经验教训,提出了“又联合又斗争,以斗争求团结”的策略原则。国民党五届五中全会确定“限共”政策之时,毛泽东就开始酝酿处理国共关系的“又团结又斗争”思想。1939年2月5日,毛泽东在中央党校发表讲演,从哲学理论上指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第一个基本原则便是统一,这就是说要跟朋友讲亲爱、讲团结、互相帮助等等;但还有一个原则是斗争,那就是劝解、说服、教育等等,这是不可缺少的一个原则。”从中可知,斗争不是仅有一种形式,而是多种多样的,这是毛泽东对“既团结又斗争”策略原则的最初表达。
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在打退国民党第一次反共高潮过程中,依然清醒地认识到民族矛盾是决定一切的主要矛盾这个基本现实,对中共与国民党“又团结又斗争”关系作了理论总结。毛泽东指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既不是导致大革命失败的“一切联合,否认斗争”,也不同于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使自己在政治上陷于孤立的“一切斗争,否认联合”,而是综合“联合”和“斗争”的两重性政策。他强调“联合一切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社会阶层,同他们建立统一战线,但对他们中间存在着的投降敌人和反共反人民的动摇性反动性方面,又应按其不同程度,同他们作各种不同形式的斗争”。毛泽东指出:我们之所以采取又联合又斗争的策略,是因为“在抗日统一战线时期中,斗争是团结的手段,团结是斗争的目的。以斗争求团结则团结存,以退让求团结则团结亡”。他透彻地揭示了团结与斗争两者关系的辩证法。中共中央向共产国际通报“又团结又斗争,以斗争求团结”原则时强调:“我们站在自卫立场上,准备给予反共集团的军事进攻以武装反击,谁胆敢同我们进行武装斗争,谁就会被彻底消灭。”
1940年7月13日,毛泽东对团结与斗争关系的不同意义作了具体分析:我们历来是强调团结的,今后还是一样——对付一切抗战派;我们历来是强调斗争的,今后还是一样——对付一切投降派;我们又强调团结又强调斗争——对付一切又抗日又反共的顽固派;有时强调团结,有时强调斗争——依顽固派的态度是团结为主还是反共为主而定;斗争为了团结——为了延长合作时间;不论哪一方面(政治、军事、文化),目前时期都以团结为主。但不论哪一方面,都同时有斗争。因为国民党顽固派的反共政策是没有变化的;即在目前时期,某些地方,反磨擦斗争还可表现为地方高涨,例如苏北。毛泽东对国共关系中团结与斗争问题的精辟分析,概括了第一次反共高潮的情况,也为随后的第二次反共高潮所证实。
抗战进入相持阶段以后,国民党的内外政策愈益带有两面性:一方面坚持抗日旗帜,欲联合其他各派势力特别是共产党力量对付日本;另一方面极力打击共产党及各种进步势力。1940年10月19日,国民党发出“皓电”,酝酿第二次反共高潮。针对国民党既抗日又反共的两面政策,毛泽东和中共中央确定实行政治进攻、军事防御的战略方针。他指出“必须采取反抗他们这种反动政策的斗争策略,同他们作思想上政治上军事上的坚决斗争。这就是我们对付顽固派两面政策的革命的两面政策,这就是以斗争求团结的政策”。毛泽东在致周恩来等人的电报中解释这个方针时说:蒋介石的一切做法都是吓我让步,以攻势之手段达到防御之目的。其本质上依然是两面政策。我对一切吓我之人亦应以政治攻势转吓之,采取表面和缓、实际抵抗、有软有硬的方针,除表示皖南一点小小的让步外,其他是寸土不让,有进攻者必粉碎之。他强调:“只有软硬兼施双管齐下,才能打破蒋介石的诡计,制止何应钦的投降,争取中间派的向我,单是一个软或单是一个硬,都是达不到目的。”在蒋介石发布新四军限期北移的最后通告后,毛泽东判断国民党顽固派仍坚持一面抗战一面反共的两面政策,故强调中共仍应坚持一面团结一面斗争的革命的两面政策:“即在抗日方面,对其尚能抗日的方面加以联合,对其动摇的方面加以孤立;在反共方面,对其当不愿根本破裂两党合作方面加以联合,对其向我党和人民的政治高压和军事进攻方面实行坚决斗争和加以孤立。”中共采取软硬兼施政策:开展斗争是硬,但不硬到破裂统一战线;实行团结是软,但不软到丧失自己立场。
皖南事变发生后,中共内部许多人判断国共关系已经破裂,要求全面发动军事反击。但毛泽东冷静地认为,在民族矛盾仍然存在的前提下,应力争不使统一战线破裂。中共中央坚持毛泽东提出的“政治上取攻势,军事上取守势”原则为处理皖南事变的方针。随后,毛泽东进一步阐发了革命的“两面政策”:我们应坚决反攻,只有不怕破裂才能打破他们的进攻。如蒋准备全面破裂,我们便以破裂对付破裂;如蒋并未准备全面破裂,我们便以尖锐对立求得暂时缓和。对强有力进攻者,只有把他打到防御地位,使他不能再进攻了,国共之间就有了暂时缓和的可能性。
正因为中共中央采取了“政治上取攻势,军事上取守势”的正确方针,蒋介石被迫表示一切问题都可通过政治谈判来解决,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危机由此得到缓解。1941年5月8日,毛泽东在总结打退第二次反共高潮的经验时深刻指出,“我党的方针便是‘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以打对打,以拉对拉,这就是革命的两面政策”。
在具体执行“又团结又斗争”策略的过程中,毛泽东和中共中央逐渐形成了反对顽固势力的“有理、有利、有节”原则。1939年5月,毛泽东在延安八路军留守兵团军事会议上指出:“我们巩固陕甘宁边区有一个方针、两条原则,一个方针就是‘一步不让’,两条原则就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和‘人若犯我,我必犯人’”。6月10日,毛泽东在延安党的高级干部会议上提出“磨而不裂”的“有节”思想。他指出:对国民党的破坏性磨擦和武装冲突必须给以坚决抵抗,但这种抵抗必须严格站在自卫立场上,决不能过此限度,给挑衅者以破裂统一战线之口实。这种反磨擦斗争之目的,在于巩固国共合作。为此目的,一定条件下缓和退让是必要的,要做到“磨而不裂”。
1939年12月,毛泽东在《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中首次将这些策略概括为反对顽固势力的“有理、有利、有节”原则。1940年3月11日,毛泽东对这个原则作了明确阐述。
“有理”即自卫原则,坚持“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中共中央指示,决不无故进攻别人,也决不可对他人之进攻不予还击,要做到后发制人,要用各种方式和确定可靠的事实到处揭破对方进攻的无理,要诚恳地劝告并警告对方,我们的忍让是有限度的,希望他们不要欺人太甚,应在各种具体事实上表明愿意团结的立场,以促进对方内部的分化瓦解,应充分“利用国民党各部分彼此间的各种矛盾,打击最坏的,孤立次坏的,争取较好的”。“有利”即胜利原则,不斗则已,斗则必胜。为达此目的,一要有充分准备,不打无把握之仗。在斗争未发动之前,要冷静估计彼此双方力量;在条件不利之时,应善于等待和争取有利时机。但斗争一旦发动就应毫不动摇地对进攻之顽固派军队,“坚决反抗并彻底消灭之”,逼使对方退却和让步。唯其如此,才能不给分裂者以借口影响统战,才能使中共在政治上占上风。二是要善于利用矛盾,决不可同时打击许多顽固派的军事力量,而是要“择其最反动者首先打击之”。这既有利于树敌较少,又有利于得到多数同情。“有节”即休战原则,在打退顽固派进攻之后,必须“适可而止”,主动同他们讲团结,订立和平协定,共同抗日。
毛泽东强调:“坚持这种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就能发展进步势力,争取中间势力,孤立顽固派,并使顽固派尔后不敢轻易向我们进攻,不敢轻易同敌人妥协,不敢轻易举行大内战。这样,就有争取时局走向好转的可能。”
三、发展进步势力、争取中间势力、孤立顽固势力的策略
鉴于参加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成分极其复杂,内部矛盾异常尖锐,中共在实施既联合又斗争、既统一又独立的原则时,运用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方法,对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各阶级各阶层各政派作了深刻分析,将其分为进步、中间和顽固三种不同的政治势力,并相应地制定了发展进步势力、争取中间势力、孤立顽固势力的策略。毛泽东提出:“抗日战争胜利的基本条件,是抗日统一战线的扩大和巩固。而要达此目的,必须采取发展进步势力、争取中间势力、反对顽固势力的策略,这是不可分离的三个环节,而以斗争为达到团结一切抗日势力的手段。”
发展进步势力,就是发展无产阶级、农民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的力量。他们是统一战线的基本力量,也是争取抗战胜利的基本力量。为此,要放手扩大八路军和新四军,广泛地创建抗日民主根据地,在全国发展共产党的组织,发展全国工人、农民、青年、妇女等民众运动,争取全国的知识分子,将争取民主的运动扩大到广大人民群众中去。发展进步势力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策略三个环节中最基本的一环。“只有一步一步地发展进步势力,才能阻止时局逆转,阻止投降和分裂,而为抗日胜利树立坚固不拔的基础。”
争取中间势力,就是争取中等资产阶级,争取开明绅士和地方实力派。毛泽东指出:“须知中国社会是一个两头小中间大的社会,共产党如果不能争取中间阶级的群众,并按其情况使之各得其所,是不能解决中国问题的。”一方面,中间势力本身有力量,是反帝的同盟军,它有较大的经济力量,在政治上有相当大影响力,“往往可以成为我们同顽固派斗争时决定胜负的因素,因此,必须对他们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另一方面,由于中间势力既与顽固派有矛盾,又与进步势力有矛盾,经常动摇于两者之间,成了进步势力和顽固势力两方面争取的对象;又由于他们各部分阶级性不同,在对待土地革命、民主权利和顽固派态度上也有区别。因此,争取他们的政策不仅要与争取农民和城市小资产阶级有别,而且对中间势力各部分的争取政策也应有别。要争取他们,就必须有充足力量,尊重他们的利益,需要对他们的动摇态度进行适当说服和批评。
孤立顽固势力,就是孤立以蒋介石为首的大地主大资产阶级顽固势力。因国民党顽固派在抗战中实行消极抗日、积极反共的两面政策,中共对他们必须采取革命的两面政策:对他们尚能抗日的方面,采取联合政策;对他们积极反共的方面,采取斗争的政策。对顽固派的斗争,必须坚持利用矛盾、争取多数、反对少数、各个击破的原则。在具体斗争中,必须坚持自卫的原则、胜利的原则和休战的原则,也就是斗争的防御性、局部性和暂时性。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同顽固派的斗争,不但是为了防御他们的进攻,以便保护进步势力不受损失,并使进步势力继续发展;同时,还为了延长他们抗日的时间,并保持我们同他们的合作,避免大内战的发生”。
全面抗战开始后,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关于争取中间势力的思想逐步明确。1937年11月12日,毛泽东在延安党的活动分子会议上所作的报告中,将统一战线分为“左翼集团”“中央集团”和“右翼集团”。所谓“左翼集团”,即共产党率领的群众,包括无产阶级、农民和城市小资产阶级,党的任务是用一切努力去扩大与巩固这个集团。所谓“右翼集团”则是大地主和大资产阶级,这是民族投降主义的大本营,党的任务是坚决反对民族投降主义。毛泽东认为,中央集团(即中间集团)就是民族资产阶级和上层小资产阶级,党的任务就是“争取中央集团的进步和转变,这一步骤如果不做到,转变时局是不可能的”。
抗战进入相持阶段国民党政策发生逆转后,毛泽东及中共中央更加强调争取中间分子工作,提出要把所有抗战爱国分子组织到统一战线中来,号召每个同志都去办“小统一战线”,使其愈多愈好,以许多“小统一战线”作为基础,组成“大统一战线”。1940年2月10日,中共中央在一份指示中对这个思想的初始表述是:极力孤立一切向我进攻的投降派、反共派、顽固派,以便消灭之;极力团结进步派与之长期合作;极力麻痹中间派使之不为敌助。3月11日,毛泽东在《目前抗日统一战线中的策略问题》中,不仅明确地将发展进步势力、争取中间势力、反对顽固势力概括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基本策略,而且对这三种势力的基本倾向作了深层剖析,阐述了三者之间的具体关系。他指出:中间势力在对顽固派的斗争中,有些人可以在一定限度内参加,有些则可以保持善意中立,有些则可以保持勉强中立,有些则采取暂时中立。他们的态度容易动摇,并且不可避免地要发生分化,我们应当针对他们的动摇态度,向他们进行适当说服和批评。毛泽东认为,必须同发展进步势力与反对顽固势力紧密结合起来,只有坚持对顽固派的斗争,才能争取动摇的中间派。他提出争取中间势力必须有三个基本条件:一是我们有充足的力量,二是尊重他们的利益,三是我们对顽固派作坚决的斗争。8月8日,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继续强调争取中间势力的意义:利用矛盾、联合多数、反对少数的策略,是从大革命时期、苏维埃时期和抗日时期逐步总结出来的,中间势力是一个中心问题。争取中间势力成为中共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的基本经验。
中间势力的内涵随着不同历史阶段任务的变化而变化。抗战初期的中间势力,主要指民族资产阶级、上层小资产阶级和开明绅士。在打退第一次反共高潮的“报告提纲”中,中间势力的对象增加了“地方实力派”,包括有地盘的实力派和无地盘的杂牌军。1940年4月22日,毛泽东提出不要把整个国民党和三青团的党员、团员都看作是一样的,其中大部分是可以争取的中间分子。5月4日,毛泽东在给东南局的指示中把中间势力明确为:民族资产阶级、开明绅士、杂牌军队、国民党内的中间派、中央军中的中间派、上层小资产阶级和各小党派。7月7日,中共中央在《关于目前形势与党的政策的决定》中把中间势力扩大至国民党中的多数党员、中央军中的多数军官、多数的杂牌军等。随后,毛泽东甚至把国民党中央军中的黄埔生也划入中间势力。他指出:我党我军中过去把黄埔生看作一个笼统的反共集团的传统观念是错误的、有害的。在目前严重时局,亟须改正此观念,利用一切机会与黄埔生军人进行统一战线工作,不要刺激他们,而应以民族至上的观念来打动他们,使他们不肯投降日寇,使他们对反共战争取中立或消极态度。
可见,中共根据抗战的政治形势、阶级关系和实际情况,制定了发展进步势力、争取中间势力、孤立顽固势力的策略方针,正确处理了中共与其他阶级和党派的关系,巩固和发展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1947年12月25日,毛泽东在《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中强调:由于“坚决地执行了‘发展进步势力,争取中间势力,孤立顽固势力’的政治路线,坚决地扩大了解放区和人民解放军。这样,就不但保证了我党在日本帝国主义侵略时期能够战胜日本帝国主义,而且保证了我党在日本投降以后蒋介石举行反革命战争时期,能够顺利地不受损失地转变到用人民革命战争反对蒋介石反革命战争的轨道上,并在短时期内取得了伟大的胜利”。
(作者:左玉河,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理论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历史研究院左玉河工作室首席专家)
责任编辑:高杨 最后更新:2022-09-23 16:5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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