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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雪萍 | 战后初期旅日中国留学生与救济金问题
2023-08-06 10:07:49  来源:南京论坛NJF  点击:  复制链接

  序言

  伴随着1945年8月15日中日战争的结束,生活在日本的中国人留学生、华侨无论在生活上、政治上都发生了难以言语表达的变化。关于中日战争期间在日本的中国人的生活,川岛真曾指出“由于开战,中国留学生大批回国以后,从东北的满洲国、汪精卫政权派了相当数量的留学生来到日本。另外,殖民地台湾的学生也长年以‘日本帝国臣民’的身份升入日本的大学读书”。

  关于在旅日中国留学生与华侨的生活,罗晃潮也曾提到自满洲事变以后,由于日本政府以立法等手段对中国人的团体及个人的活动进行了限制,使众多华侨的经济活动及日常生活陷入了穷困状态。

  还有,在神户中华会馆百年史的记录中,也详细记叙了当时中国人的境遇:开战后,在强化敌国国民与日本国民的区别的过程中,虽然日本内务省也发出了保护在日本的中国人的指示,但是许多中国人却由于失业等问题不得不回国。而且,日本政府一方面声称保护和支持,另一方面却对华侨进行了大规模镇压。生活在神户的华侨就经历了三次镇压,改组、关闭华侨团体和华侨学校,众多华侨商店(包括中餐馆)被迫关门。接连不断的镇压,使华侨在日本的影响,与华侨维持生计的能力大幅下降。根据1944年在神户中华同文学校学习的学生回忆,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粮食短缺的情况。另外,日本政府还逐步加强对中华学校的教科书、教学内容和教师的审查,使之不能进行充分的民族教育,甚至连中华学校的教师与学生们的安全都不能完全保证。另一方面,在日本的学校里上学的中国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也受到日本小孩子基于民族意识形态的歧视。

  根据笔者的调查,在战争时期来日本的中国留学生与华侨一样,大多数也都经历过粮食短缺而忍饥挨饿。以勤工俭学身份来日本的台湾、满洲国的学生也反映,从工厂、矿山领到的工资在交完学费以后,也剩不下多少钱购买生活上的必需品和粮食了。

  如上所述,中日战争时期的旅日中国留学生、华侨的生活充满了苦难,因此可以说这就给1945年日本战败以后这些被迫在战争中解散的团体及留学生组织留下了重建的空间。1945年8月以后,留学生团体的重建与发展过程如何?进而,中国大陆和台湾的留学生之间有无问题?1946年中国内战开始,而后1949年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中国)等政治变动,又给留学生团体带来怎样的影响呢?

  本文基于上述问题意识,对战争结束以后到1950年代的中国留学生团体的发展轨迹进行了整理。本文特别以对战后旅日留学生的活动影响较大的中国留日同学总会(以下:同学总会)的事例为中心展开论述。与华侨相比,留学生在日本的生活基础薄弱,所以,如果派遣机构的奖学金或从家里寄来的生活费被切断,则大多会陷入生活穷困状态。所以,同学总会从成立当初就有为留学生解决救济金问题的构想。给留学生发放救济金,包括准备阶段,是从1947年开始的,一直持续到1957年。在这一过程中,先后接受了留日华侨、中华民国政府(以下:国府)驻日代表团(以下:代表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以下:人民政府)华侨事务委员会(以下:侨委)的援助。受国共内战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的影响,留学生救济金问题也经历了复杂曲折的过程。所以,本文就救济金的准备、资金搜集、发放、直至停发的过程分别进行分析,不仅对围绕救济金问题展现出来的战后中国留学生的生活、政治思想的变化过程进行探讨,还对同学总会和旅日华侨与国府、中国共产党(以下:中共)的关系的变化进行分析。

  关于战后的日本华侨社会,中国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外司副司长朱慧玲曾经在其著作中从冷战结构的视点进行了分析。该书中描述了战后日本华侨组织的分裂情况,同时对在日本各地亲中国大陆和亲台湾的两类不同体系的华侨组织进行了调查。另外,作为战后旅日华侨、留学生运动最详细的资料,可以首推日本华侨华人研究会的著作,但因此著作是在战后50年以后,由当事人总结出来的,可以说从客观角度的评价有所欠缺,而其史料的出处也未被注明,作为学术研究的价值则不易评价。

  同时,关于旅日中国留学生团体的成立过程、团体之间的合作关系、直至最后的统合过程的分析,在川岛真、何义麟的研究中也有提及。但是,关于留学生救济金问题,除了日本华侨华人研究会的著作之外,基本上都没有触及。因此,本文将根据①笔者对当时的旅日中国留学生、华侨进行的采访调查、②中国留学生、华侨发行的《中国留日学生报》(以下:学生报)和《东京华侨会报》等资料、对同学总会在解决留学生生活问题上所实施的救济活动进行分析,并探讨同学总会的政治姿态的变化。因为本文所使用资料的一部分是亲中国共产党(以下:亲中共)的留学生、华侨的采访调查记录、回忆录,这其中可能包含了当事人对当时情况的解释,所以也未必就可以认定为是完全客观的资料。然而,在战后中日两国政府的档案资料尚未全面公开的情况下,笔者认为对当事人的采访记录也是充分具有参考价值的。还有,同学总会从1940年代末,就转变为亲中共团体,其机关报《学生报》也是以此立场进行报道的,所以其能否完全正确地反映史实也就值得商榷了。本文在留意这些特征的基础上,对从上述资料中所描绘出的战后初期亲中共中国留学生团体的变容过程进行分析。

  战后,中国留学生的生活极度穷困。因此,解决留学生的生活问题,是1946年设立的同学总会成立之初的重要课题。关于留学生救济问题,在《学生报》上多处可找到相关消息。所以,本文通过对其1947年至1957年报道内容的分析来追踪同学总会的政治姿态的变容过程。

  一、留学生救济金的准备与早期活动

  1945年8月日本战败后,在台湾华侨发起成立台湾同乡会的同时,以台湾学生为中心的台湾学生会也组织了起来。另外,10月28日台湾同学同盟在东京女子大学礼堂举行了成立大会。根据何义麟的调查,当时仅台湾同学同盟会员人数就达到约2000名。

  另外,东京地区的来自中国大陆的留学生在1945年底成立了“中华民国留日学生东京同学会”。此东京同学会成立后,在北海道、盛冈、仙台、横滨、京都、大阪、神户、福冈和长崎的同学会也相继成立。1946年1月,东京同学会在协调干部构成时,决定从“台湾学生联盟”这一台湾学生组织中选出一名副代表参加,这就向日本全国的大陆及台湾同学会团体的统合迈出了第一步。之后,以东京同学会为中心,全国各地的大陆及台湾同学会组织共同发起成立了中国留日同学总会(同学总会)。并于1946年5月22日的同学总会成立大会上,选东京同学会主席博定为主席、台湾学生联盟委员长罗豫龙为副主席,同时决定发行机关报《学生报》。

  为了救济留学生的生活,代表全体旅日中国留学生的同学总会从成立之日起就开始研究救济金如何筹集与发放的问题。首先是向日本全国各地的华侨募捐,并求得华侨总会的支持。1947年3月19日,在华侨总会第10次全体委员会上,提出了“救济学生问题”的议题,同学总会主席博定报告了议题提交理由及过程。最终决定在同学总会内组织起募捐组织,在日本各地进行征求募捐的游说。当天出席会议的一些华侨当场就提出愿意捐款,会场气氛令人感动。林以文委员带头捐赠一万日元,林清木、甘文芳两位华侨总会副会长及各位委员、中国通讯社的杨春松等也都捐了款。北陆地区、京都地区的华侨代表也表示了支持留学生救济活动的态度。然而,由于此时尚未确定救济对象的选择标准,所以当天对一些具体问题也进行了研究。可以说留学生的救济问题迈出了第一步。《学生报》也对本次会议的内容进行了报道。

  同学总会所考虑的留学生救济问题,不仅仅局限于生活方面,也包括学习方面。在持续组织募捐的同时,同年5月,为了让中国留学生们有书读,东京同学会又开设了图书馆。这一图书馆以包括辞典、专业书籍在内馆藏13000册图书为目标,准备了半年15000日元的预算。

  1947年同学总会为何开始积极地为救济留学生呼吁华侨总会及各地华侨进行募捐呢?这当然与留学生的生活、学习上的困难密切相关。作为战胜国的国民,战后中国留学生本可以享受到从GHQ(驻日盟军总司令部)领取的特别配给。所以那时一些留学生的生活也富裕了些,并且能积极地参加到各地的同学会、同学总会组织的活动中来。但是,1946年以后,留学生中开始出现生活困难的情况,同时中国的内战造成对国府的不信任,使留学生中对将来失去信心的人逐渐增多。1947年5月15日《学生报》上刊载了一篇有关留学生精神面貌的文章,揭露了众多留学生与同学总会保持距离的主要理由:①伴随1946年10月贷费的停止生活困难起来,②对于中国国内政局表示失望。对此,虽然同学总会立即进行了反驳,但中国本土发生的内战所造成的组织向心力下降已经呈现出只靠言语的反驳而无法阻止的状态。因此笔者认为,同学总会有可能是希望通过积极组织救济留学生的活动来提高其在留学生内的向心力。

  同学总会和各地同学会为了对留学生进行救济,于1947年暑假期间对日本各地住在留学生宿舍里的中国留学生的生活情况进行了调查。其结果是因为神户留学生中的大部分是华侨子弟,生活上没有太大困难,但象东京、京都这样的地区为了赚取住宿费、生活费 、书本费等,留学生就不得不打工。由于打工影响留学生的学业,所以很多旅日华侨希望尽快将救济金发放到留学生手中。东京地区为援助中国留学生还专门成立了援护会,但援护会在围绕救济金的管辖权限问题上和东京同学会的执行部产生了分歧,造成了救济金不能迅速发放的情况。考虑到留学生不能专心致志学习的状况,1947年9月1日,援护会与东京同学会就共同管理问题达成了一致。决定9月上旬发放4万、下旬发放4万,但《学生报》上却没有刊载受援助的人数和金额。根据暑假的生活调查,东京有142名留学生申请救济,按照当时留学生一个月的生活费一般为1000日元以内来计算,虽然这点经费作为救济金连东京的留学生的贫困问题都不能完全解决,但总算是迈出了发放留学生救济金的第一步。

  1947年3月,由同学总会和华侨总会发起的留学生救济金的募捐情况又进展如何呢?同年10月15日的《学生报》中,虽然仍然继续介绍了救济工作的相关情况,但因为报道篇幅过短,无法获取详细的消息,只能从中了解到“在总会中虽然提出了组织大规模的救济金募捐委员会、或向代表团直接申请救济的两项具体措施,但正如范琦原主席及原执行部的报告中指出的,大规模救济金募捐活动已经错过了最佳时机,达成第一项任务已经不可能。关于留学生救济问题,只能靠各地区同学会各自组织救济金募捐委员会等,来探讨其他方法,除此以外别无他途”。由此可见,在1947年10月这一时刻,全国性救济问题还看不到有任何实质性进展。1948年1月15日的《学生报》上总结了同学总会1947年一年的工作,其中,对于未能全面推进留学生的救济工作进行了反省,同时也提出了同学总会财政困难的问题。

  1948年以后,由于更换了编辑负责人,《学生报》的宣传重点放到了中国国内的新闻上,有关旅日中国留学生和华侨的报道大幅减少,至于救济金的消息很长一段时间未见报端。

  二、努力寻求来自国府驻日代表团的援助

  对于日本全国性的留学生救济问题不见进展,而时间却不停地流失的情况,同学总会显得日渐焦躁。1948年9月1日的《学生报》上发表评论,要求政府保障留学生的最低生活水平。在阐述了虽然从华侨那里募捐到了一定的救济金,但留学生生活穷困日益加深的情况却毫无改善,由此特别批判对此了如指掌的“当局”却不闻不问,不采取任何紧急措施的问题。虽然文章没有说明“当局”指的是谁,但可以推测指的就是国府驻日代表团。从这一评论可以看出,同学总会已经从向华侨寻求援助,转为向代表中国政府的代表团寻求帮助,加紧敦促代表团实施救济。

  但是,对于同学总会的这一要求,在1948年11月5日的代表团与中国留学生的座谈会上,代表团的组长虽然对留学生的生活状况表示了忧虑,但同时也指出不能发放补助。

  进入1949年以后,同学总会进一步加强做代表团的工作。这都是与中国留学生、华侨生活困难情况进一步恶化密切相关的。GHQ在1949年5月决定,停止给包括战胜国国民在内的外国人的特别配给,华侨总会虽然提出了抗议,但也不得不接受这一决定所带来的官方援助停止的事实。

  为了救济生活困难的留学生,同学总会于1949年4月29日组织成立了留日学生救济对策委员会(以下:救对会)。之后,救对会访问了日本的外务省、农林省的次官(副部长)等,谋求帮助。但得到的回答都是,正如GHQ所指示的,不能实行特别救济政策。所以,虽然救对会决定与GHQ进行交涉,但是为了取得更好的结果,决定先与代表团协商,他们认为与代表团的协商如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更便于向GHQ提出要求。但是与代表团的协商,在这一阶段并没有取得满意的成果。《学生报》报道救对会与代表团的协商主要是希望达到以下两点,①每人每月八千日元的公费救济,②确保留学生的食品特别配给。同学总会虽然将此两点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了代表团第四组的组长,第四组组长和侨务处处长也表示了关心和予以协助的姿态,然而,在留学生连续一星期不断要求面见代表团团长商震,希望直接向其要求援助时,得到的回答却都是由于团长刚刚上任工作忙,不能面谈。

  但是,5月下旬,代表团的态度突然发生了变化。5月22日,同学总会东京会员大会开会时,代表团团长来到会场,在表明关心留学生的同时,关于救济问题,他明确指出“关于学生救济问题,首先由代表团拿出临时救济金,然后再向国内政府当局发电报,寻求用公费或其他方法来解决。其基本态度是由国政或通过侨胞的努力研究出彻底解决救济旅日中国学生的方法”。

  团长的诺言很快得到兑现,代表团临时救济金16万5000日元拨款到位,同学总会开始首先发给因病住院的50名留学生。另外,代表团还按照同学总会的要求于6月上旬向国府发出了公文。《学生报》报道该公文中提出由国内汇款或在日本筹款(相关内容后述)的两种建议,并约定在两个月以内一定给出结论。

  关于留学生的粮食问题,《学生报》介绍了同学总会向GHQ、日本农林省提出申请拨发应急米的情况,为了配合申请,提出要求希望他们配合对各地的留学生团体进行中国留学生的生活状况进行的调查。其后于6月25日,经同学总会全国代表委员会讨论,成立了向留学生发放救济金的全国组织中国留日学生奖学会(以下:奖学会)。7月25日,同学总会在全国代表大会上通过了奖学会章程,由关东地区(东京附近)5名、关西地区(京都大阪神户附近)3名、华侨3名理事组成奖学会理事会,理事长由同学总会主席兼任。

  三、根据不同财源产生主导权之争的救济金

  从上文介绍的事态发展,众多留学生都以为,奖学会成立后很快就可以开始发放救济金了,但进入8月以后事态却急转直下。8月15日的《学生报》用头版整版篇幅介绍了留学生救济金的四个财源和主导权之争的情况。以下,详细介绍主导权之争的发展过程。

  1.苦学会捐款与主导权之争

  当时除了奖学会,还存在一个叫做苦学会的以救济东京地区的留学生为目的的组织。根据《学生报》的报道,1949年3月,以后乐寮(东京的中国人留学生宿舍)的贫困学生为中心组织成立了一个名为苦学会的组织。组建之初,苦学会的负责人李桂山和王枢是希望开展为救济学生的募捐活动,而提出要求希望获得同学会(同学总会)的批准。本来后乐寮的留学生组织与同学总会之间并没有直接的隶属关系,但在他们开展活动之前需要同学总会的批准是因为他们的募捐活动希望得到代表团的支持。而苦学会把活动企划书递交到代表团第四组时,代表团却对他们说,他们的活动需要与中国留学生的唯一团体东京同学会进行协商,并得到他们的承认。由此可见当时代表团将东京同学会看作可以代表在日本的全体中国留学生的组织,一般留学生之间的问题,代表团倾向于通过同学会来解决,所以希望苦学会的活动首先得到同学会的承认。

  此时正是同学总会酝酿设立奖学会之时,而资金的来源问题也未落实。在此情况下,东京同学会也正在担心救济留学生的相关组织会纷纷成立,活动不能统一的问题,所以东京同学会在研究苦学会这一报告时,则给出了“我们对苦学会的宗旨感到共鸣,也表示赞成,但苦学会募集的资金不能随便使用,要等到奖学会成立与其合并,苦学会委员也加入奖学会,作为唯一的组织发放救济金的条件下才可以承认苦学会”的回答。对于这一回答,李、王表示接受,苦学会也在企划书中把同学总会的意见写上之后提交。同学会也在反映了自己意见的企划书上盖了章。同学会的意见是,为了救济进行募捐,各地各团体分别进行募捐是可以的,但救济金的发放则必须通过同学会组织,来统一救济日本各地需要救济的中国留学生,关于发放救济金的实施权则是不能放权的。之后,苦学会在得到代表团支持后开始进行募捐活动,据说募集了近一百万日元。而苦学会并没有向东京同学会报告募捐的情况,所以同年4月,林杰荣(东京同学会主席、同学总会副主席)向李桂山提出要求,请苦学会不要私自发放救济金,李桂山也答应绝对不会发生那种事。但是,5月中旬,在东京同学会的会员大会上,王枢演讲,却突然宣布即将发放募集的救济金。对此,东京同学会的干部与苦学会方面的王枢、李桂山展开了激烈的争论。结果,在王宣布当天的东京同学会代表委员的会议上,决定在下次代表委员开会之前成立奖学会,并采取措施使奖学会与苦学会合并。

  其实当天苦学会宣布发放救济金,是以同学总会奖学会成立过于迟缓为理由的。另一方面,同学总会认为苦学会在3月份提交的企划书中曾明确表示要等同学总会的奖学会成立以后统一发放救济金,而这次宣布则表明苦学会不信守诺言,批判其行为给救济留学生的活动带来了混乱。同时再详读《学生报》就可以发现,苦学会和同学总会的矛盾中,其实还有代表团因素纠缠其中。因为王枢与代表团有较紧密的关系,在留学生救济金问题上,王枢与代表团联合跟同学总会争夺主导权的端倪也很明显。

  此后,围绕救济金问题,苦学会与同学总会的对立呈现持续的胶着状态,直至苦学会的李桂山在1949年6月被推选为同学总会主席才出现解决问题的征兆。就任同学总会主席以后,李桂山认为已经有了奖学会,苦学会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建议同学总会的奖学会与苦学会合并。但是,苦学会不同意,于是李桂山于7月从苦学会退会。

  另外,代表团在组织成立留学生救济基金保管委员会(详细内容后述)之际,指定同学总会的李桂山和苦学会的王枢两人为学生代表。对代表团指定学生代表的问题,在7月26日召开的同学总会全国代表委员会上,通过了“苦学会必须与奖学会合并。如果苦学会不同意,则视其为对全体旅日中国留学生的救济活动的分裂行动,并会对其采取强硬手段”的决议。

  9月11日同学总会的东京代表委员会上,围绕苦学会问题,同学总会与苦学会展开了激烈的争论。那时,东京同学会主席林杰荣、副主席高铭智拿出同年春由苦学会代表委员李桂山、王枢联名向代表团提出的成立苦学会的申请书,双方再次确认了其中有“在同学会下设立苦学会”的文字材料。最终,最强烈反对苦学会和奖学会合并的王枢也不得不明确表明“作为个人对合并不持异议”,进而,苦学会委员马广秀也保证紧急召集苦学会员大会,提出最迟在19日之前努力找出合并的具体方法。这是大家认为苦学会问题即将解决。

  但是9月11日同学总会与苦学会协商时,在同学总会拿出申请书等证据的情况下,不得不同意与同学总会合并的苦学会,会后马上反悔并要求代表团仲裁。而且,其申请仲裁的文书中擅自将王毓声(原同学总会主席)和林连德(原同学总会主席)的名字也列入其中。这一行为彻底激怒了同学总会。之后,同学总会基于全国代表委员会、东京代表委员会的决议对苦学会再三进行了劝告,但苦学会无视这些劝告,对协商的要求也无任何反应。最终在9月30日讨论宣布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东京同学会代表委员会上做出了将包括王枢在内的6名苦学会委员从东京同学会除名的决议。而且,同学总会于10月4日发出通告,要求30名苦学会员(其中包括26名接受救济金的留学生)在10月10日之前脱离苦学会。如此,苦学会问题最终以彻底分裂的方式结束。在亲中共的旅日华侨之间,至今仍认为苦学会是一个代表团挑唆亲国府的留学生成立,并被代表团利用的一个政治团体。

  2.去向不明的12万美金对日贸易学生救济预留费

  1949年6月25日,刚刚成立的奖学会即向与日本有贸易关系的工商业者求助,但其中数人都回答“从一年前开始台湾的采购商与日本进行贸易时,就必须与代表团签署誓约书,所谓誓约书,其内容即为‘我在购买日本的货品时,必须为救济留学生向代表团交纳合同金额的4%’。其总额到现在为止应该已经达到12万美元以上,所以不能再给你们捐款了”。这一消息对同学总会来说无异晴天霹雳。此前同学总会曾多次向代表团求援,但代表团行动迟缓,虽然最终接受了同学总会的要求,可对已经开始征收为救济学生之费用一事,却一直绝口不提。而且,从开始征收此费用的时间来看,与前述1948年《学生报》上披露的“当局”不采取任何紧急措施予以救援的批判文章的刊登时间基本一致。由此可见,代表团有可能是在同学总会要求援助以后即开始征收这一部分费用的。

  1949年7月23日,同学总会副主席张玉峰拜会代表团顾问张凤举,就此问题提出了质疑。当时张的回答是:“这是事实,代表团为了合理使用包括这一资金在内的所有资金,准备成立留学生救济基金保管委员会,此委员会预定由自己(张凤举)和吴文藻、商务处长以及两名学生组成,所以,你们今后不要向采购商募捐,学生委员希望由李桂山、王枢出任”。得到这一回答之后,在7月26日召开的同学总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上,通过了“一、学生救济要通过奖学会,二、要求这12万美元要立即作为奖学会基金支出,三、代表团指明的学生救济委员会的两名学生委员无效,由代表委员会选出三名代表(不包括王枢)”三项决议。

  按照代表大会的决议,7月27日,同学总会的各地区代表和奖学会的理事约20人拜访代表团张凤举顾问,提出以下两点要求:①同学总会预定从8月1日开始救济活动,希望尽快将12万美元拨给奖学会,②向代表团的救济委员会传达已经选出3名代表。协商从上午10点开始,一直持续到下午4点,对于第①点,得到的回答却始终是否认23日的发言,并宣称已与商震团长进行了确认,但“我们不知道那些钱现在在什么地方、有多少”,至于第②点,学生代表之事,2名足矣,但要再通过团务会议(代表团事务会议)的讨论决定。而关于救济问题等具体问题,也要在28日的团务会议上再讨论。7月29日,同学总会的3名代表去代表团听取团务会议的结果,张凤举借团长的话传达 “学生们不仅出了优秀的学生报,而且还合伙大肆恶语中伤代表团,如此中伤代表团的人是否不需要代表团的救济?……我们不需要又搞政治运动,又出那样学生报的同学会,代表团不是政治机关,只是一个事务机关。不能救济不服从代表团的学生”。另外,对于苦学会评价极高,指出:“他们与你们不同,不搞政治运动,苦学会的也都是优秀学生,他们规规矩矩地搞救济”。同时,关于12万美元之事,继续以不知道为由,被张凤举断然拒绝。

  其实受到如此指责的同学总会政治态度的转变从1948年就已经开始了,《学生报》的报道也是从同一时期开始向中共倾斜,代表团对此也并不是不知道,但是,代表团对同学总会的态度在两天之内突变,可以认为是有原因的。留学生们认为,是代表团不愿让他们知道对日贸易的预留费。但关于这12万美元的预留费,笔者目前只在《学生报》上找到相关信息,并没有其他佐证,是否真实存在还不易做判断。然而,通过《学生报》的报道,让旅日华侨、留学生们认为,代表团最初承认,之后又一口咬定不知道,那这去向不明的12万美元的对日贸易预留费有可能是被代表团转为私用的。此事也成为导致旅日华侨和留学生对代表团的评价显著恶化的主要原因。

  3.日本政府返还代表团的战时劣夺物资变卖所得费用

  在中日战争期间被日军劣夺到日本的物资之一部分被隐藏在日本国内之事得到证实。其后代表团开始进行回收,留学生们要求将这些物资变卖转用于救济留学生。为此同学总会制订计划――当回收工作基本结束后,将会有数百万日元的资金转到同学总会,我们希望将其作为救济资金的基金,同时继续募捐,设立奖学会来救济留学生。

  关于这一计划,同学总会再三要求代表团向国府提议,将保存在日本的日军劣夺物资之一部分变卖,充当学生的救济金。根据《学生报》的报道,代表团在1949年6月中旬也听取了学生们的意见,向国府发送了公函。但是,直到8月下旬同学总会的代表多次向代表团的张凤举顾问确认进展情况,也一直不能得到明确的回答。可在9月2日两名学生代表因为学生回国问题面见留学生辅导委员谢南光时,从谢那里了解到“向国民政府申请的处理劣夺物资救济学生问题,行政院已经正式批准,其金额估计为14万5千美元。……救济可能完全交由代表团处理,这一救济工作必须从处理劣夺物资入手”。9月4日再传来中央社广州电“已经由接收委员会将接收的被劣夺物资鸦片和吗啡(时价约20万美元)准备卖给总司令部(GHQ),用此来作留学生救济之用的代表团议案已经在政务会议上获得批准,等待物资处理后,很快就可以将救济金发放给学生。但救济要从千余名留学生之中选出品行端正、学业优秀、且经济困难的200名,月额支付20美元”的消息。

  同学总会认为这是解决救济学生问题的征兆,于9月30日召集了紧急代表委员会,讨论后做出以下两条决议,①尽快变卖物资,尽快开展救济学生的活动,②为了使救济学生工作光明正大,必须在符合规定条件的调查之基础上进行,并设立由学生及华侨代表与代表团共同进行物资变卖并管理这14万5千美元的机构。对于②,后述还有关于代表团对于留学生救济基金保管委员会构想的不同构想。10月1日,3名学生代表拜访代表团的吴文藻,提出了上述决议,吴的回答是“关于学生参与代表团的救济活动的问题,已经被团务会议否决了”,表露出代表团对同学总会的抵触心理。之后,代表团在未提前与同学总会商量的情况下,为开展发放救济金工作,向留学生寄送了学生生活调查问卷,单独进行了调查。

  10月27日和11月4日,同学总会的代表两次前往代表团协商具体分配办法,代表团的商震团长回答:“GHQ 给的劣夺物资购买价格比时价低很多,导致不能获得大量现金,所以作为应急措施,决定先从他处挪用1万美元的现金充作学生救济金,希望救济于11月中旬开始实施”。随后,代表团从1949年11月对选定的日本全国的救济对象开始发放补助金(代表团在发放时改用补助金一词)。11月份接受补助金的留学生在日本全国有约200名,12月份增为332名(东京187名、外地145名),接受补助学生的名单可在1950年2月1日的《学生报》上看到。其中包括同学总会干部、苦学会成员,其大多数为同学总会会员。

  4.华侨总会的募捐活动

  至此,同学总会最为期盼的奖学会之财源的被劣夺物资的变卖所得费14万5千美元的留学生补助金最终决定为由代表团单独管理,同学总会毫无发言权。苦学会所募集的捐款也因与苦学会关系彻底决裂导致不得参与其发放活动。同时代表团对从对日贸易业商那里征收的12万美元留学生救济预留费存在与否也完全否认,可以说也成了泡影。而此时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刚刚成立,对日政策尚未成形,同学总会与中国共产党(以下:中共)之间的信赖关系也尚未确立,所以能否从中共那里获得援助也还不能预见。

  当此四面楚歌之时,同学总会的留学生救济活动,又回到依赖政治上与同学总会站在同一立场的华侨总会和亲中共的旅日华侨身上了。奖学会从设立的准备阶段就与华侨总会紧密协作,其理事中也有多名旅日华侨参加。奖学会成立后,华侨总会理事长林炳松首先捐赠50万日元,并发言称 “救济留学生是最为紧要之事”呼吁日本全国的华侨和日本人捐款。

  此后奖学会的募捐活动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虽然从1949年9月开始发放救济金,但在9月奖学会运营基金总额只有165万日元,显然不能持续进行救济活动。这时向留学生伸出援手的则是东京华侨联合会会长林以文,9月初他通过同学总会主席李桂山捐赠了50万日元。

  在奖学会资金问题进展缓慢之时,旅日华侨、留学生获知代表团还保管着其他日军劣夺物资,主要有桐油、生丝等。代表团与华侨总会、同学总会等旅日华侨、学生团体交涉的结果,是以直接拨发物品的方式将一部分物资转交给华侨总会。特别是关于桐油,华侨总会和同学总会提出“由于代表团曾经向本国政府申请,作为援助学生及侨胞需要的20万美元(学生部分为14万5千美元)之事还未得到落实,所以希望将这些桐油全部交给华侨,充当那20万美元救济金之一部”的要求,代表团在交涉时回答“会将这些桐油优先配发给侨民”。

  以后同样是劣夺物资中的人造纤维、生丝也以原物形式拨给华侨总会,并决定将这些物资变卖费用的223万8千日元交给救济留学生的奖学会。但是,可以支付现金的部分只有164万日元,剩余部分则采取把人造纤维和生丝等物资先交给在新潟经营纺织厂的华侨魏振泉之后,魏再以捐款的方式付给奖学会。然而,物资交给魏以后,魏又遇到了税务纠纷,致使魏不能迅速支付。所以经过双方再次协商后决定,从1950年1月至税务问题解决为止,魏先每个月向奖学会捐款30万日元,等税务问题解决之后,在3个月内他必须支付全部余额。如此,奖学会的资金问题可以说终于告一段落了。

  四、代表团补助金的救济活动与同学总会的对策

  如上所述在1949年3月以前,代表团承认同学总会是代表日本全国的中国留学生的组织,象苦学会那样的新团体在成立之时也首先要经过同学总会(在东京则为东京同学会)的同意。即便到了6月,为了用变卖被劣夺物资来解决救济留学生问题,在向国府申请的阶段,代表团也还认为同学总会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并对同学总会管理救济金的实施办法也未提出异议。但是,在7月份对日贸易预留费问题被报道出来以后,代表团的态度突然发生了变化。在代表团成立留学生救济基金保管委员会计划出台时,学生代表的名额只限两名,而且指名要由李桂山(同学总会主席、前苦学会代表委员)和王枢(苦学会代表委员)担任。

  苦学会是在取得东京同学会承认,并同意在救济金发放方面合并到同学总会的奖学会的基础上成立的。但是7月以后,可以说苦学会彻底与奖学会反目,并独自发放救济金。同学总会作为代表日本全国的中国留学生团体,严厉谴责苦学会的单独行动,以图将有关留学生救济的工作统一划归同学总会设立的奖学会管理。包括这一问题在内,同学总会对代表团指名的2名代表的问题也批判其为 “从仅仅拥有30余名会员,而且其存在本身也正遭到全体留学生斥责的苦学会中,与同学总会同出1名代表是独断专行之行为”。同学总会全国代表委员会不仅否决了代表团的决定,而且重新选出了3名代表。但这3名代表却未被代表团承认。

  结果,代表团决定,将有关留学生救济的工作交给代表团留日学生辅导委员会和代表团留日学生救济金保管委员会来管辖。1949年11月当时的成员如下,其中没有学生代表,全部由代表团成员担任。由此可见,对代表团补助金的工作,同学总会已毫无影响力了。

  上文中已经谈到代表团为了单独进行学生救济工作,弃用同学总会暑假期间实施的日本全国中国留学生生活调查,而是另搞了一个问卷,寄给各地中国留学生,希望掌握留学生的生活情况。得知此事后,同学总会在1949年9月11日的同学总会东京代表委员会上决定,由同学总会从留学生那里回收代表团的调查问卷,汇总以后再转交代表团,并通过《学生报》向日本全国的中国留学生发出通知“尚未(把问卷结果)寄出的东京同学会员请直接寄到同学会总务部;外地同学会员则由各地区同学会汇总后,尽快寄给同学总会总务部。执行委员会热望(全体留学生)尽量采取一致行动”。进而,同学总会还要求代表团成立由留学生、华侨和代表团三方组成的救济基金共同管理委员会,公平民主地发放救济基金。

  但是,一连串的努力未见成果,代表团的补助金还是按照其调查结果,从1949年11月开始发放。但各地同学会看到领取代表团补助金名单以后纷纷提出质疑。例如,京都同学会委员指出 “11月份的领取补助金名单之中,真正认真去学校读书的只有1人”。对于这种指责,代表团辅导委员会也承认了自己的错误,明确表示会充分参考同学会提供的资料来甄选救济对象。另外,同学总会也将12月份的名单全部刊登在《学生报》上,希望在留学生中广泛征求意见。

  虽然同学总会向代表团提出了对代表团补助金进行共同管理的建议,尽最大努力希望能保持一定的影响力,但代表团完全不予理会。在此情况下,对于补助金发放活动中的主导权之争同学总会已经失去幻想,开始转为保护领取补助金过程中的留学生的利益。比如,1950年5月27日,同学总会各地代表就补助金的分配名额提出质疑,并就外地与东京的补助金额存在差距的问题提出交涉,希望能够让各地留学生领取相同金额的补助。在与代表团会交涉的同时,还向日本全国的华侨呼吁帮助以“反政府言行”为由而被停发补助金的留学生进行救助活动等运动。

  随着时间的推移,代表团与同学总会之间的关系越发微妙,特别是受到朝鲜战争的影响,1951年以后,进一步恶化向彻底决裂的方向发展。在1951年1月27日的《学生报》上,用头版整版的篇幅刊登了《代表团向同学会发通告要求停止活动》、《代表团调查同学会》、《对违法搜查进行抗议 日本警官滥用职权》等文章,其紧张关系可见一斑。这些报道中所揭露的主要内容是,对于代表团将同学总会亲中共的态度、行动视为问题,进而以发现中共寄来的报纸、杂志等资料为由,借助日本警察之力强行搜查同学总会的事务所,并反对韩庆愈就任同学总会主席,命令同学总会停止活动等事宜进行了批判。

  由于代表团的镇压进一步强化,韩庆愈在对本身的批判日益加强的情况下,在主席就职演讲中就补助金问题强调:“对于代表团的补助金问题,同过去一样,我们会尽一切努力,按照诸位同学的要求,期望确保其合理性与公正性。首先,要遵从在全国代表委员会大会上对奖学会救济问题达成的决议,对于并非以经济理由而被停发补助金的同学发起广泛地募捐行动,补贴其不足部分(加上募捐金额最高到3千日元),通过这些活动希望能资助他们的学习和研究”。同时同学总会还宣布同意同学总会会员继续领取代表团的补助金,政治立场另当别论,表示出为了同学们的生活也要维持与代表团关系的立场。而奖学会募集的救济金也要用于补贴那些不能领取补助金的留学生”。

  但是关于1950年以后奖学会的动向,《学生报》仅仅报道了关于向没有领取补助金的人的补助活动,并没有记载奖学会成立时宣布的那样向日本全国的留学生发放救济金的情况。而且从包括同学总会主席李桂山、韩庆愈在内的同学总会的干部也都在领取代表团的补助金的名单之中的情况可以看出1949年11月以后,代表团的补助金已经成为留学生救济的主要财源。再加上奖学会和苦学会又互相攻击他们各自收集的资金的用途,实际上这些资金具体用在了什么地方,到1950年为止一直就没有被公开过。受到质疑以后,1951年5月12日的《学生报》上,公布了奖学会每月支出的内容,“总会运营补助费4万日元,各地同学会运营费7万日元,对被停止支付补助金的留学生的救济金1万5千日元,常任理事交通费3千日元”。从此清单可以了解,奖学会资金主要用于同学总会及各地区同学会的运营费上,而用于学生救济上的则极少。而且也能看出奖学会的财源中,也有利用代表团提供给同学总会会员补助金的情况。

  虽然在面对资金难的同学总会,在救济金的问题上表现出了与代表团合作的态度,但代表团仍把留学生的政治态度看作问题,而且将其与补助金的发放联系起来。在1951年4月份发补助金放时,要求领取补助金的学生在5月4日要到代表团事务所集合,要求他们听取团长和第二组长的训示,其真正意图则是要求学生们向国府宣誓忠诚。经过同学总会的努力,当天的宣誓没能进行,并给当天参加的学生发放了补助金。但代表团对没参加的同学则让由出席会议的同学将训示内容传达给他们后,要求他们写感想文,提交以后才能领取4月份的补助金。另外,《学生报》还刊发报道了5月4日训示时代表团组长的发言:“谁明确声明反对同学会的态度,代表团就发给谁5月份的补助金”。

  因为代表团要求用对国府的忠诚宣誓书来换取代表团的补助金,所以放弃补助金的留学生逐渐增加。到1952年5月,领取补助金的中国留学生只剩下68名,根据同学总会的调查,其中还包括王枢等代表团的“特务分子”。在此情况下代表团宣布――对于毕业生截止到1952年4月、对于在校生截止到5月就要停止发放补助金的通知。其后原因虽然不明,有可能是同学总会和领取助金的学生们的运动起到了作用,仅限于在校生的补助金停发的日期得到了延长,但最终代表团的补助金还是于1952年9月份在事前未通知的情况下彻底停发了。

  五、人民政府华侨事务委员会的救济金

  1952年9月,面对代表团补助金停发的同学总会和中国留学生,在同月末迎来了从祖国大陆传来给他们发放救济金的喜讯。1952年10月15日的《学生报》上列举了三种数字的说法,约8千美元、约9千美元、约1万美元。最终12月10日的《学生报》给出了7900美元的准确数字。从金额的混乱情况可以了解,从9月末至10月初这一段时间人民政府寄来救济金的事实已经在留学生们中广泛传播,但对其确切情况清楚了解的人并不多。

  这笔从祖国汇来的救济金的汇寄单位是华侨事务委员会(以下:侨委)。本来担任海外留学生事务的是教育部或办理留学生回国事务委员会,那为什么侨委却负责起向旅日中国留学生支付救济金的工作呢?关于其理由,虽然《学生报》上并没有触及,但笔者认为与侨委副主任廖承志有关。

  在日本与国府之间签署《日华条约》之后,中国政府推出了以“以民促官”为中心的对日民间外交方针。1952年春,周恩来总理接见廖承志,传达了让其负责对日工作的中共中央决定,将开辟中日两国交流的任务交给了廖承志。众所周知,1908年出生于东京的廖承志,是具有日本留学经验的人民政府内知名的知日派,虽然建国之后的侨委主任是何香凝(廖承志之母),但侨委的具体业务、政策等工作实际上多是由当时侨委副主任廖承志具体负责的。1952年春天以后,廖承志就以中国政府对日工作负责人的身份活跃在对日工作战线上。担任华侨工作的廖承志被选任为政府对日政策负责人的决定,也对旅日华侨、留学生的活动产生了巨大影响,向旅日留学生支付救济金的决定就是一个具有象征意义的典型事例。

  9月代表团补助金停发之事刚宣布,月底人民政府即决定寄送救济金,正是因为一直关注日本国内形势、留学生信息,才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迅速采取措施。而且,7900美元的金额也不是一个小数字,这项决定可以认为是由侨委的上层领导决定的。另外,不由一般管理留学生的单位教育部,而是由侨委负责汇款这点来看,也明确表明只有同时担任对日工作的廖承志才能做出如此迅速的决定。特别是日后才获知,对不是中国国家公派留学生、由个人理由生活在海外的一般留学生发放解决生活问题的救济金是一个极为特殊的事例,日本以外的国家未发现类似事例,所以可以看出给旅日留学生救济金是属于对日工作的一部分,不只是考虑到救济中国学生这么简单。再有,从救济对象的决定、到支付方法等事宜全权委托给同学总会这一点来看,也可以认为1952年9月当时,同学总会已经是得到人民政府认可的留学生团体,开始依靠同学总会来发放救济金和管理旅日中国学生等事务了。

  为了研究这笔救济金的运用方法,同学总会于10月5日和6日召开了全国会员大会,在大会上讨论了此前在日本全国的同学会讨论的结果,并采纳了给包括华侨子弟在内的救济对象每人每月发放最高6000日元救济金的方案。还决定,为了更加公正地发放,要对救济对象进行审查,并设立审查委员会对救济金进行管理。具体来讲,就是构筑起对于留学生的申请要经过由各地区同学会审查委员会的审查,再由同学总会设置的中央审查委员会进行最终确认后才能最终决定支付的一套救济金发放系统。这一组织与以前由留学生和华侨组成的奖学会不同,完全由同学总会单独管辖。1953年4月,同学总会讨论并修改了奖学会章程,废除了奖学会理事中的华侨名额,改为由各地区同学会各出1名、东京同学会出4名组成理事会。虽然奖学会的组织得到延续,但其组织结构在制度上却决定人民政府寄来的救济金完全由同学总会成员来管理的体制。

  同学总会在听说祖国的救济金是在极端困难的经济情况下挤出的情况后,许多留学生对祖国表示感谢,并发出希望节约、公正使用救济金的呼吁。另外《学生报》在强调与代表团的救济金之不同点的同时,也刊载了不少批判代表团活动的文章。这些在10月5日的《学生报》中的《来自祖国无限的爱》、《想象你胃里的感觉吧》、《从救济金中学到的》、《与“团”的救济金不同》等醒目标题中就可以看出来。

  各地留学生的申请提交后,审查委员会很快进行了第一次审查,1952年11月就开始发放救济金,就在此时同学总会又收到侨委发来的“再汇2万2千美元”的电报,因此,同学总会进一步研究如何扩大救济对象,再加上发放救济金的工作,使同学总会的业务异常繁忙。进而,在电报到达一个星期以后,又收到侨委寄来的信,其中有一段是这样写的:“这些钱请用作救济之用,生活上明显困难的同学,纵使思想进步慢一些,也可以进行救济”。与要求签署忠诚誓言书,追究学生政治态度的代表团的救济金相比,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如此人民政府的姿态将旅日中国留学生的心牢牢抓住了。

  其后在12月初,又收到侨委发来的第三次汇款2万1千美元,同学总会的干部和留学生们认为祖国的救济金以后会定期汇来。被人民政府的诚意感动,1952年12月以后的《学生报》上连续刊登了有关在中国国内为大学生发放助学金的情况。因此,在旅日留学生、华侨之中普遍认为,中国的大学生再也不用为学费、生活费担心,可以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之中。

  在这种状况下,《学生报》从1953年1月开始将侨委汇来的救济金称作“助学金”,在留学生、华侨之间也不再用救济金一词,而是改称助学金了,可见,他们倾向于将救济金看作与国内的助学金同等性质的补助。

  但是1953年2月,同学总会却收到了侨委来的一封信,希望让旅日留学生、华侨改正救济金就是助学金的错误认识。内容如下:

  “你们所决定的救济对象基本上还不错。但是,为了我国的旅日留学生能够得到充分学习的时间,希望将救济面更加扩大。从这种意义上讲,救济对象不必局限于高中以上的在校生,中小学生及中华学校的儿童确实有实际困难的,也可以救济。这是与从你们提起的民族教育问题密切相关的。另外,在救济时不要根据学习态度来决定金额的多少,也不必视其思想状况进行救济。通过救济,减少学习程度上的差别,有利于思想倾向不太好的人的自我改造,才是最重要的。我国的学生在学习的时候,不分大中小学生,要互相帮助,大学生要激励奖学生,要更加团结在一起努力学习。希望诸位更加努力。

  至于每个人的救济额度,应该根据其贫困程度来决定,但必须能够维持最低生活(每人每月7千日元至8千日元为标准)。这样,才能让同学们安心学习。留学生希望回国时,也可用此资金援助旅费。每个月所需要的金额将持续汇发。这是国家的救济金,不是助学金。今后也称救济金”。

  通过以上书信的内容,可以了解侨委强调的是这笔钱不是作为教育补助金支付的助学金,而是为了救济在日本的中国留学生、华侨学生的经费。进而强调,救济对象不仅是同学总会的会员,还包括旅日华侨、留学生、甚至也包括华侨学生。从这里可以看出,这是为了在日本华侨、留学生中提升中国的形象,促进更多的留学生、华侨回国所采取的一项措施。也可以认为这和人民政府与国府在全世界范围内展开的对中国知识分子、留学生进行的争夺密切相关。

  之后,虽然并不是每个月都有汇款寄到,但救济金仍然持续汇来。在救济金发放的带动下,中国旅日华侨、留学生热望回国,在1953年以后大批留学生华侨集体回国运动得到如火如荼的发展,到1958年为止有4000人以上的旅日留学生、华侨回到了祖国的怀抱。

  六、同学总会的变化与停发留学生救济金

  以留学生和华侨学生为对象的大范围发放救济金的活动实施了半年左右之后,侨委汇来的救济金有时出现比预定时间延迟的现象,同学总会执行委员会第十八次委员会上发出“救济金是援助贫困留学生修完学业的资金”的见解,因此做出停止发给小学生和初中生的决定。尽管如此,还是陆续接到大学及高中的留学生和华侨学生的申请,在认真审查他们的在籍情况、学习态度的基础上,尽可能地将侨委发来的救济金公正合理地发放。由于工作量比较繁重,而同时也必须处理伴随发放救济金而出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故救济金的相关工作逐渐变成了同学总会的主要工作。当然在1953年留学生和华侨集体回国、1956年旅日中国知识分子回国、还有中国代表团来访等与中国相关的大型活动需要协助时,一般同学总会都会配合其工作,但其日常工作基本上已经转为发放救济金、征收会费、保护留学生和华侨学生的权益等工作。

  特别是1953年旅日留学生、华侨集体回国以后,同学总会已经从由中国大陆和台湾的留学生为中心的团体转变为以华侨学生为中心的团体。各地的同学会和同学总会本来是中国大陆和台湾的留学生共同成立的战后组织,初期成员大半是从大陆和台湾来的留学生,但由于战后赴日的中国留学生大幅减少,所以各地的同学会和同学总会成员也就迎来了以华侨学生为主的局面。留学生的毕业高峰一过,同学总会的干部中也变成华侨学生占据了半数以上的情况,1954年以后,这种倾向更显突出。同年11月,同学总会所选出的第十八期主席就是台湾华侨家庭出身的郭平坦,郭之后选出的同学总会主席全都是华侨子弟。众多华侨学生参加同学总会的活动,是与各地中华学校的教师很多都是由来自大陆和台湾的同学总会的留学毕业生担任的情况有关。这些教师中很多信仰共产主义,在他们教育的基础上,很多华侨学生学习共产主义,而后也理所当然地参加了同学总会的活动。

  1952年,《日华条约》签订之后,虽然从台湾新来的留学生稍有增加,但他们大半不参加同学总会,而是加入在各大学中重新组织起的台湾留学生的组织,或者参加由代表团和国府领事馆的支持下成立的中华民国留日东京同学会。

  同时同学总会在日本全国的留学生、华侨学生中的向心力却在急剧下降。特别是,以奖学会的名义发放救济金,让众多留学生和华侨学生认为奖学会是不同于同学总会的组织。为了消除误解,1954年5月同学总会决定废除奖学会,将所有的救济金发放工作都归于同学总会的执行部,但这并没阻止向心力下降的趋势。1954年以后,基本上已经没有自己主动交纳会费的会员,陷入了从领取救济金的会员在领取救济金时先行扣除会费的状态。到1954年11月,即使包括从救济金中先行扣除会费的人在内,交纳会费的会员也只将将超出全体会员的半数。之后,在包括同学总会会员的华侨学生中,人们普遍认为同学总会只不过就是一个发放救济金的机关。同学总会的执行部也认识到了这一点,虽然也分析过同学总会没有魅力的原因,但始终未能找到有效改进的方法。

  另外,随着中国第二个五年计划准备工作的进展,结合经济状况,在中国国内号召节约的形势之下,人民政府在1957年5月做出了大幅消减救济金的决定。进而在同月底,同学总会收到消息,因为救济金的发放对象基本上都是华侨学生,而华侨学生在日本有生活基础,在中国全国号召节约,中国国内的教育经费也在大幅削减的情况下,人民政府虽然不会立即切断旅日留学生的救济金,但正在研究限于对特别困难者,延长发给以半年左右。其后因为正式收到了来自人民政府的停发救济金的决定,同学总会于1957年5月31日召开同学总会执委会,决定在同年10月31日停发救济金。可是以发放救济金为中心的同学总会开始担心停发以后会本身能否持续下去。执行部经过讨论,认为有必要对今后的活动以及会员的要求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再者,因为半数以上的会员都是华侨学生,所以只有与华侨紧密合作,才能取得今后的发展,在这一点上得到共识。此后,同学总会作为华侨总会的下属组织的性质进一步加强。

  结语

  战后旅日中国留学生生活转向困苦的原因,主要可以举出为以下3点:①中日战争结束后,由于留学生派遣方本来是日本的殖民地政府或傀儡政权,随着这些政权的垮台,就不可能再向留学生支付奖学金,②国共内战的爆发使留学生的家庭汇款变得困难,③GHQ停止向外国人发放特别配给。由于这些原因,虽然留学生的生活在战后初期曾有过一段较为稳定的时期,但很快就陷入了生活困难的状态。从中国大陆及台湾来的大部分留学生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靠打工等办法来赚取生活费,然后还得考虑如何继续完成学业。另外,由于内战爆发,留学生们对中国的未来逐渐失去信心。在此情况下,1947年以后,同学总会在留学生中的向心力就更趋下降。所以同学总会将留学生的救济工作当作紧急要务,开始向留日华侨团体的华侨总会、各地的华侨团体及个人进行募捐活动,并于1947年9月第一次发放学生救济金。但是,到1948年以后,依靠旅日华侨的救济活动并未能募集到所希望的金额。

  1947年发生了二?二八事件以后,台湾的华侨、留学生中的反国府论调急剧高涨,而且内战开始后,国府的败相逐渐显露,同学总会亲中共的态度变得越来越加明显。但在救济问题上遇到经费困难的同学总会,从1948年中期开始向国府的驻日代表团求助。而且在1949年以后尽管同学总会的政治态度已经完全转变为支持中共的团体,但在留学生的救济金问题上也还是维持着与国府驻日代表团的关系,以求继续得到援助。从这些可以看出,虽然政治思想上已经转向中共,但为了维护留学生的生活,同学总会还是采取了实用主义的态度。

  1949年4月以前,代表团对留学生的生活状况虽然表示同情,但在提供救济金问题上一直是采取不予表态的姿态,但在同年5月以后却突然宣布提供临时救济金,并就之后的救济问题与中央政府协商,宣布由国府和华侨共同实行救济政策。从宣布救济的时间,和代表团的留学生补助金从1949年11月一直发放到1952年8月这一事实来看,国府在内战处于劣势的背景下,为了取得旅日华侨、留学生的支持,才是向他们发放补助金的主要目的。关于这一点,尚需今后对台湾的资料进行确认,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代表团要求领取救济金的留学生写忠诚誓约书的行为来看,代表团的留学生补助金绝对不只是为了学生救济,具有政治意图这一事实也就显而易见了。

  同学总会从1947年开始推动救济金发放工作,并在留学生救济金的发放问题进行了多方争夺。特别是,通过亲中共的同学总会奖学会和亲国府代表团的苦学会的斗争过程可以看出,苦学会的成员本来全部属于同学总会,但他们并没有与同学总会采取一致行动,终于在1949年以后呈现出亲中共和亲国府政治态度大相径庭的两个阵营。然而,将苦学会成员从同学总会除名也证明了同学总会在维持团结、保卫亲中共团体的纯洁性方面做出了努力。

  另外,关于代表团与同学总会关系恶化的问题,代表团并不是单纯因为同学总会的政治态度而反目,而主要是因为同学总会揭露了代表团在对日贸易预留费上的问题、处理日军劣夺物资返还问题上的腐败行为等。而这些都加强了留学生们对代表团产生逆反情绪。这些问题出现以后,代表团对同学总会的态度急转直下,开始强烈批判同学总会的政治姿态。朝鲜战争爆发后,GHQ和日本政府态度也发生明显变化,同学总会与国府驻日代表团之间的关系越发恶化,终于在1951年完全决裂。拒绝签署对国府的忠诚誓约书的留学生已经不能再从代表团那里得到生活援助。进而,1952年9月以后,在领取代表团补助金的留学生大幅度减少的情况下,国府也停发了尚有一些亲中共留学生还在领取的补助金。

  完全失去国府保护的同学总会和华侨总会这时寻求强化与人民政府的关系。中国建国后,同学总会马上举行集会,并在《学生报》上发表声明表示支持人民政府,还向毛泽东国家主席发出贺信表明忠于人民中国政府的态度。这些行动多数是与亲中共的留日华侨团体共同推行的。而后旅日留学生生活困难的情况,得到了负责中国华侨事务和对日工作的廖承志的密切关注,所以当1952年9月代表团停止发放补助金之后,人民政府立刻给同学总会汇去了金额巨大的救济金。人民政府的救济金一直持续发放到1957年,侨委还明确指出,这笔经费与中国国内大学所发放的助学金不同,而是为了救济旅日留学生、华侨学生的救济金,强调了其救济金的性质,同时还特别指示也要发给在日本有生活基础,但生活困难的华侨学生。而此类救济金当时并没有发给其他国家的中国留学生,而是只发给旅日留学生。从这一事实可以看出,侨委所发的旅日留学生救济金并不只是为了救助学生,而是一种与国府斗争的,使旅日留学生及华侨心向人民政府的一种策略。这一政策使留学生、华侨极为感动,受到广泛好评,进而成为促成实现1953年留学生、华侨集体回国的主要原因。另外,由于同学总会还从领取救济金的留学生、华侨学生那里先行扣除会费,所以,侨委寄来的留学生救济金不仅用于救济留学生,还用作了同学总会的运营经费。

  1957年停发救济金的决定,固然与中国国内的经济状况有关,但此时的同学总会已经变成以华侨学生为主的的学生团体,而从中国大陆及台湾来的留学生的大多数也已完成学业回国,那继续向本来在日本就具有生活基础的华侨学生发放生活救济金已经没有什么必要也是原因之一。另一方面,留学生、华侨集体回国以后,由于同学总会逐渐转变为主要是发放救济金的机关,在留学生中的向心力下降。同时人民政府内部也产生了从海外回国的留学生中,日本的中国留学生的水平最低的观点。这些都是人民政府停发救济金的原因。其后失去工作重心的同学总会,最终只能更加依靠加强与华侨总会的关系,作为华侨总会的下属青年组织开展工作了。

  本文关于救济金问题的主要资料用的是同学总会的机关报《学生报》,对其分析了旅日中国留学生的一些思想动态、同学总会的活动等,但本文还欠缺用台湾国府方面的资料来验证分析国府的意图,同时侨委的资料对探究中国政府的意向也很关键,这些都将作为笔者今后的课题。特别是中国侨委的资料尚未公开,所以要探讨中方的决策过程,可能还尚需时日。

  [日]大里浩秋 孙安石:《近现代中日留学生史研究新动态》,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219-246页。篇幅所限,省略注释,详情请参考原书。

责任编辑:钟思宇 最后更新:2023-08-06 10: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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