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先生在讲到61年吴宓与陈寅恪会面时称:“《日记》正在整理,陆续发排、出版以后,张紫葛何以对天下人”。从上述看,“何以对天下人”的恐怕不是张紫葛,这点可不论,“正在整理”却是一个重要消息。因为昭本“整理说明”只说“现整理发表作者于全国解放前(1910—1948)所写日记”(“说明”说49年日记被陈新尼文革初焚毁),没有透露以后的部分也将出版。虽然唐文如此宣称已逾六年,而其时日记仍未见踪影,但以唐先生与昭本整理者的共呼吸关系,唐先生得到的不应又是虚假消息。因此,唐文涉及49年后的部分,虽多显见的强词,周锡光等知情人又多有指谬,详加检讨还是应该留待日记公布以后。
以下想着重谈一下唐文的总结论。
五,是否“颠倒了吴先生”?
唐文末节以“颠倒了吴先生”为题,作为全文终结,称:
吴先生为人光明磊落,方正纯朴,心口如一,从不作谎语,不知如何应付人事,或可说是迂,或可说是书生意气。因此,一生做过不少在旁人看来是傻事,在先生看来则是道之所在、义不容辞的事。可是,在张紫葛笔下,吴先生是个工于心计的人,庸俗的人。这又是厚诬吴先生。
甚至在恋爱上,吴先生具有高尚的情操,而持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观。热恋毛彦文,原出于为打抱不平,既经卷入,光明正大,从不隐晦。张紫葛何能知此,拉出了个朱小姐千里寻先生,而先生呢?张书把先生写成一个庸俗的人,一个鬼鬼祟祟的人,与朱氏兄妹分别,先生对张“轻轻叹了一声,念了一句仿《西厢记》崔莺莺的道白:‘叹人生,烦恼添胸臆!量这般大小的车儿怎生载得起!’又转头对我说:‘此词难谐我意。你别误会,我并没和朱某某恋爱。过去不曾,现在更没有。’”先生不管是否恋爱朱小姐,都不会这么说。当年恋爱毛彦文,先生公开发表诗,有句云:“吴宓苦爱□□□,三洲人士共惊闻。”何其襟怀坦白。这种境界,非庸俗人所能理解。张之出此,良有以也。
全书写吴先生日常说话的语言,简直是不堪卒读。无论何时何地,书中的吴先生,一开口便是腐朽的文言,没有半点活气。吴先生无论讲课,还是日常交谈,从来是现代语言,没有书里这种怪腔怪调。张紫葛自称与吴宓相交三十八年,对于吴先生的语言竟完全无知,也就够奇怪了。
吴宓“语言”是不是“怪腔怪调”是个问题,张著所记是否如唐先生的感觉更是个问题。因为许多读者和知情人称张著“感人”“真实”“把吴宓写活了”[1],与唐先生的感觉完全不同。(唐先生的感觉似为情绪因素的作祟[2]。)吴宓“语言”的究竟,时人回忆和已刊《吴宓日记》等文字可作参照,此处不拟详论。
唐先生前两段所谈,则不可不谓是不知吴宓之甚。
因唐先生特举吴宓“在恋爱上”的“高尚情操”,“光明正大,从不隐晦”,我们就来详细看一下这方面的情况。先从唐先生言及的朱小姐开始。“朱小姐千里寻先生”,据说吴宓也深讳其事[3],而其时环境与已刊日记的时代完全不同,吴宓是否仍会凡事毕录,确难逆料,所以日记若无,也不能成为此事有无的绝对证据。但“千里寻”真否今日虽未易言,吴宓对朱小姐怎么看,由此可见有否“千里寻”的可能,却仍可以见。在吴宓倾慕过的许多女人中,朱小姐只是昙花一现的一位。吴宓第一次和朱小姐见面在1937年2月9日,当日吴宓记:
至9点30回室中。旋朱崇庆字绛珠,天津人。平寓东四五条,铁匠营十一号,朱宅。女士来,在此午饭(西餐)。由上午9:30直谈至下午6:20,虽多言劳倦,然极为快意。宓为朱女士述宓与M恋爱之往史,兼及其他女子如L及J等。朱女士亦述伊之往史,且悉伊已与其同曾祖之堂兄朱崇信君订婚。宓在女院授课,久已注意朱女士,以伊为鹤立鸡群,又以伊为晴雯一流人物。是日谈时,见其容光焕发,神采飞扬,双目炯炯,星芒电射,已为倾倒;而其人豪爽俊迈,历经忧患,洞悉人情,故于宓之一切,亦能了解。是日一席之长谈,几如多年之相知。盖宓自陈仰贤以后,与女友之快意,无有如此君者。今后当以朱女士为密谈之友,遇事当可共商互助,实为幸事。
吴宓与朱小姐初次单独见面,即作竟日长谈,为之“倾倒”,且以得“密谈之友”称幸,关系实非一般。2月24日记:
上课前绛珠来见,还书,并有写就复宓之函,谓宓苟欲再结婚,亦可,但勿为时代女子所利用。须先细察其人确能知宓慰宓,然后方可以爱情授之也云云。绛珠是日艳容而素装。宓因曾与绛珠作深谈之故,上课时,于众生中,独注意绛珠,反觉甚不自然也。
3月17日记:
下课后,绛珠来见,乃约其到福生番菜馆叙谈。宓先往,4:00绛珠来,服蓝衣,直谈至6:40,二人皆极倦,而兴甚豪。绛珠谈话多,则面颊尽赪,血液涌集,而双目黑炯,其神态极美,宓甚乐对视,实副其名(绛珠)矣。
3月24日记:
1:30—3:30在女院上课。绛珠来迟,但是日甚施朱脂,而集中于眼鼻口之连接之处,益觉其尖圆小巧,如一颗樱桃之正熟,更不虚绛珠之称矣。……(意犹未尽之省略号为原文所有,下同。——引者)
3月31日记:
绛珠又谓其经济困窘,负债累累。宓愿借助以$100,珠亦欣受。时已5:30遂匆匆别。出园时,珠无意中与宓行甚密近。宓每认此为女子对男子无意中(重点号为原文所有——引者)感激或爱恋之表示。宓得绛珠为友,亦滋乐。目前惟绛珠可与畅谈细论也。……[4]
吴宓对朱小姐的态度,不论今天如何看待,都殊非师生交往的正道。此点吴宓亦有自明,下将略述。吴宓和朱小姐的关系未及进一步深化,原因主要是:一,朱小姐为男友留学向吴宓借款,致吴宓不快,日记4月22日记:
绛珠锐志代迅筹措,拟借之与宓。宓知其意,即先述宓之实情,及以往助友之失望。次则直述宓之不能资借。绛珠辞去。其时,宓与绛珠各皆更佯为和蔼亲近,以掩其实际之失望。然一念男女友生之来接近我者,靡不为得宓事实或经济之援助,纯为道义爱情者固不可期,即只为闲谈或共游乐,而无其他目的者,亦几于无有。呜呼,难哉![5]
道义、爱情分属男、女友生,朱小姐借款,使吴宓为无“爱情”而“失望”。二,“七七”后吴宓离平,与朱小姐天各一方。三,最主要的是吴宓当时还眷恋着其他几位女性。我们把视线从朱小姐身上稍稍转移,看一下吴宓当时的所“爱”。
按宓现今所接近之诸女士中,(一)敬与宓在精神思想(文学艺术)上,最相契合。(二)绚于事物及实际生活,最能帮助宓,使宓舒适。(三)铮日常与宓晤谈过往之机会最多,对宓最熟悉。(四)宪初如昔之薇,可称社交美人,且又具历史之关系,恋爱痛苦之同情。然宓爱以上诸君皆不如K。宓爱K正如昔之爱彦,而K之年少活泼天真则又似薇。然若论(1)年龄之相差;(2)师生关系之受攻诋;(3)K友朋甚多,而不易取得;论此三点,则K似若最不适于宓之爱。……然事实上,则宓之爱K胜过其他诸君,此亦未可如何之事。[6]
当时吴宓确如所说,对K(高棣华)沉溺甚深。仅从昭本Ⅵ即可见,有关K的记述几乎每天不断。吴宓与K相差二十余岁,更要命的是又有正式的师生名分,这一难以逾越的界限,常常也使吴宓气馁,如:
宓窥K之意似颇勉强。夫以师生关系,年岁之悬殊,宓爱K,前途本极困难,而欲K之知我爱我,尤不合情理。则对K当从此疏淡可耳。宓今之心境已如上述,万缘俱断。任何人与事,均可舍弃,则失K亦决不至如昔之失彦或H或J之悲苦深久也。[7]
但如因此而罢手,便不是吴宓。吴宓在“爱”上屡蒙挫折,但也每每知难而进,对K亦是如此。就在上述“觉悟”的次日,吴宓即因误以为张骏祥将与K成为“终身伴侣”而苦痛。再次日又因“K言伊与张骏祥无深交”,“宓知前疑实误,K非疏我,甚欢欣”[8]。不久,听贺麟称美K而“极喜”:
麟深觉K对彼印象之佳,谓K非“校花”“皇后”一派,然其美殊不易得。且其人似明智而能辨别高下真伪,不至浪用其情,随人摆布(如J者)云云。宓闻麟赞美K如此,心中极喜。乃以宓爱K之意告麟。麟云,甚希望宓能成功。盖就彼所见,与宓有往还之诸女子,无有及K者。苟得K,足尝宓之多年之痛苦,与婚姻恋爱之缺陷矣。宓略述K之身世,及宓与K交识之经过。麟谓亦于明年毕业而宓休假之期,偕K同赴欧洲云云。
(中略)
晚7—9作英文长函致K。大意言宓近知宓本心益深爱K,此爱是真,惟爱者能自知其爱之真假深浅,不容假借,而既有真爱,则更当秘密谨慎,以远祸全身,即所以宝爱也。宓惟望K以真情对我,或爱宓,或不爱宓,皆无须勉强,而一从自然云云。[9]
对这一表白,K向吴宓明确表示“希望”“永远以学生及小孩视K”。虽如此,吴宓在当日日记中仍记:“宓闻之心中极痛”,但“念女子心境变化无恒,未必K今夕所宣便是一层不改者”[10],并不死心。吴宓对K的追求一直持续到芦沟桥事变后。有关的种种,吴宓日记有详细记录,比如如何瞒过他人耳目,如何揣度K与他人之情,如何不厌其烦地描绘面容、装束以至体态,等等,与唐先生所说的吴宓实在是南辕北辙。
吴宓自述此一时期之“最爱”为K,但正如前引,若以为吴宓对朱小姐的兴趣只是偶尔移情,则所见亦差矣。以下再抄述数段,以见吴宓的“博爱”。
昨晚在清华同学会,离境静思,深知宓对K之无望。然见K又爱之。又昨夕颇思直函Mary女士,致情纳交。今晨又无勇气与决心。
缪凤林率其由南京来赴科学社年会之女生(1)崔可石(中略)宓一见即爱之。
是日游八大处,颇念与缪君同来之崔、翟二女士,而在香山则极念K,兼怀思彦。
宓于宪初,不但同情,实亦爱之。
宓仍深欣赏瞿夫人赵曾玖之美。是日作淡装,服月白色(浅蓝)绸夹袍,青皮鞋,面容昳丽,而臂圆肩广,腰厚臀肥,行时摇荡,益增健美。并令宓忆及去年八月之崔可石女士。[11]
吴宓在日记中有些描述,十分不堪,即使今天转引,对当事人也适成厚诬,但因时人颇有如“季”、唐先生强指张著对吴宓及某些女士“污蔑”者,要澄清真相——非仅为张先生个人洗刷——,对这些材料便无法绕开。
吴宓对女性兴趣异常,每每“一见即爱之”,其中既有上引那样还说得上话的朋友的学生崔女士,也有完全不相干的陌路人,吴宓日记中对此多有记述。如金岳霖在香港金龙酒家请客,归后吴宓记:
宓独爱金龙司升降机之某女士。黑衣,黑皮鞋。身材苗条,容色美丽,发尤黑光。其人性似甚婉淑,不多酬对,应是苏、浙之大家闺秀,逃难来此者。伊频频以白洁之手帕,拭升降机之门际手握之处,其司此役当甚劳倦。宓到粤港所遇见之女子,惟此君最系宓心。惜未与交谈,亦未访问其踪迹也!(按此女士,与宓1924十月在沈阳南满医院所见司收付款项Cashier之日本女子,及宓1930十月在伦敦偕郭斌龢访T.S.Eliot所见Faber&Faber书店楼下司电话交通之英国女子,三人实同一之美,其黑发,黑衣,及韶秀柔和处,皆相似。纯以美论,实宓生平所见者之上选,然皆风尘中人,且失之交臂者也。)[12]
在滇越火车上:
范女士,貌甚类K,惟为丰满明艳之少妇,故宓甚爱之。[13]
在银行汇款:
该行汇兑部女行员颇美。面似桃花,聪慧而能干,江浙语音,遂涉遐想……[14]
省略号后面的“遐想”是什么,稍识吴宓者都不难想象。
吴宓这种“爱”的“遐想”,不仅随时随地可能由路人引发,甚至并未谋面即已发生。如:
孙福熙君,述去年有法国女士某,到上海,必欲嫁一中国文士,而终身忠爱以对之;乃卒无所遇,怏怏而归法国。惜宓不遇此等异邦女士也![15]
通过上引,吴宓“在恋爱上”是否具有如唐先生所说的“高尚情操”,我想已无须烦言。也许有人以为吴宓的泛滥“博爱”,虽与我民族的“恋爱观”并不相符,但唐先生特标为“非庸俗人所能理解”“襟怀坦白”“光明正大,从不隐晦”的“境界”却也值得肯定。可惜,唐先生所说的“境界”仍是他一己的“想象”,与实际的吴宓毫无关系。再以与K交往为例。吴宓一面给K大写情书,代做作业,频繁约会,一面在公共场合却不交一语,“鬼鬼祟祟”(依今日观念,此等私事,非他人有权置喙,此处只是借唐文之语,非示褒贬)。如在车上遇K,适有另一学生张肖虎在(后吴宓知张亦追K):
K与张皆与宓点首为礼。K服新虎皮外衣,发颇长,而背影甚美。宓一路思K,车过北平图书馆,念K亦欲在此任职,但届时(即使事成)恐宓又不便走访,仍为第二Julia耳。[16]
吴宓在公开场合与K及许多“密谈之友”都是这样佯作不识。应该说,吴宓的师生恋,虽然通不过昔时的伦常标准,但如果不以唐先生悬出的“境界”来衡量,也没有什么了不起。因而对之的遮掩——“鬼鬼祟祟”的一个表现,也并非不能理解。然而,我们所说唐文有违事实,并不是从传统禁忌出发,而只是说唐文所谓的“襟怀坦白”“光明正大”,完全“颠倒了吴先生”。
吴宓掩饰师生恋,为习见所迫,今日不妨“同情的理解”,但吴宓在“爱”K时掩饰另有所爱,则恰与唐先生所说完全背离:
K述熊鼎女士与K之谈话,则知春间宓所托卫士生君宓告彦之言,卫君不惟未传达与彦,且径以告熊鼎女士。熊女士又以语K。此殊负宓托,大失宓意,而使K得聆悉其内容,尤为不幸!
(中略)
寝后,中夜忽醒,久不成寐。念宓一生多情而厄于遇。今生涯已尽,大难横迫,更觉伤心!宓所托卫君告彦之言,实伟大真情之流露,恐无一人能解能赏。不幸偏又为K所闻。宓爱K费力已多已久,然K似为第二之J,其所望于宓者,惟为代译文稿。宓以此工作,自己少读佳书,且不能著作,实甚不乐为者,而又未忍拂K意。K今日且述留德陈永龄君之家庭种种。陈归之日,K即与宓断绝,其结局亦与J同。宓较前更老五六年,不容再徘徊自误,虚掷机会光阴,而乃覆辙重蹈,何以自解?且爱情之有无与成败,片刻可决,一见即定。K之理智重于感情,其对宓,有友谊,知感激,亦真诚,然无爱情,此则早已明白确定,宓之与K周旋,岂非庸愚自误!又K本不爱我,乃宓欲秘告彦之言,偏为K知其详。是则K之疑我拒我更有所藉词矣。……愈思愈悲,逾四鼓,方始入眠。[17]
吴宓对所“爱”之人不只是消极的“隐瞒”另爱,常常还主动出击,比如广泛托人打探某人行踪、处境,比如前引“造作空气”,甚至不惜以告讦的手法离间所“爱”者的所爱。如:
宓告宪初以迈(黎宪初将婚之男友——引者)在美国与犹太美妇同居二年事。宪初认为“此无可非议”。宓于是知宪初已倾心于迈,正如1932年J之倾心于何永佶,而宪初之于迈更类似Amelia Sedley之于George Osborne也。宓不禁怅然如有所失。[18]
黎不以为意,虽使吴宓“怅然”,但并没有使吴宓罢休:
宪初与陈之迈踪迹极密,传将订婚。然迈在平津曾与其嫂相爱,同居二载,关系未断。(中略)宓本爱宪初,况负介绍之责。遂即致宪初长函,委婉陈述。此函寄宪初家中,乃函发不久,即接结婚喜贴。知宪初已与迈于本月十六日,在三和酒家结婚矣。宓深虑函送至新宅,为迈所见,迈必恨宓甚也。[19]
如果同时“爱”数人,对所“爱”之人“隐瞒”另“爱”,又使出种种离间手段,也能算做“在恋爱上”的“高尚情操”,“光明正大”,此种“高尚”岂非过于廉价?我想,唐先生本意若非如此,应该说明;若是如此,更应该说明,因为这距世人——不论在唐先生眼中是不是“庸俗人”——的“境界”实在是太远了点。
此节稍长,与前节比例失调,这既是对“‘硬伤’最多”结论的负责,也是对唐文作者示以尊重。在结束吴宓“恋爱”的话题之前,再谈几句吴、毛之“恋”,其意也正在于此。
唐文引“公开发表”的“吴宓苦爱”句,证明吴宓“襟怀坦白”。吴、毛的感情纠葛(严格说基本是吴宓的单方面追求),在吴宓所追求的所有女性中历时最长。但唐文所称只是“断章取义”。因为吴宓对毛彦文的种种表现,未能也不可能“公开”。比如手法五花八门的大量书信,从说教、表白、忏悔直至记“梦”,可谓无所不用其极。吴宓在信中如何记梦,不得而知,但我们可以援引二“梦”,看一下吴宓在这些梦中都见到了些什么。其一:
自接彦无字复函后,郁悲者多日。是日将晓,梦彦。晤于内地某处小楼上。先在外间与超陪彦立谈。楼室布置精巧。已而宓走入室内,尤铺陈雅丽。彦着红色寝衣,迎于门次。见宓,以双手承肩,便互偎抱,极亲昵,遂有鱼水之欢。……其情景似新婚云。
其二:
月明如昼,寝未安。将晓,梦与彦同居和合,甚为酣适。彦较昔胖且晰,亦甚洒脱。[20]
即使两情缱绻,落于文字也未免肉麻。而一方峻拒仍嬲恼不清,依今天的标准便是严重的性骚扰。吴宓在“恋爱”上的所谓“襟怀”,是否如唐先生所说,无复存疑的余地。
唐先生称:“张紫葛自称与吴先生有深交,竟全然不顾吴先生一贯的思想,做此伪托,胆可谓大矣。”从上可见,如果将主语“张紫葛”三字换成唐文作者,未始不可谓不当。当然,这样的唐风“语言”我是绝对不愿用在唐先生身上的。在此我想说的只是:唐先生因对吴宓所知太少,仅凭道听途说和“季先生”的一面之词,轻下断语,厚诬张先生,留下了几乎一无是处的把柄,不能不让人深为叹惜!
那么,张著是否“颠倒了吴先生”呢?吴学昭先生在《心香泪酒祭吴宓》出版后,曾给广州出版社提出九条意见,其中第一条便是《祭吴宓》“把父亲吴宓拔得太高了”[21]。与唐先生的感觉正相反。我以为,吴先生如指49年前,大体不错,在此仅信手检出一例为证。36年世局已危,舆情颇注重“救国”,吴宓却说:“今与宓言救国益世,如对宝玉言科第功名”[22]。此即其时之吴宓[23]。因有关情况昭本可备详征,此处不另。但张著所述是吴宓“第三个二十八年”,其时吴宓渐入老境,更因易代之后环境大变,激起吴宓对传统文化凋零的悲愤、抵抗,以至于在七十年代初最险恶的政治环境下公然反对批孔,此时之吴宓似已非以“情僧”自比的旧时的吴宓。当然,如前已述,此事之究竟还要留待日记等材料公开后才能论定。
五
唐文说其文“不只为止妄人之口,且为明正道、正人心。”区区对圣人之教向抱敬畏之心,知道“正(他人)人心”前还有漫长的修身工夫要做,所以拙文在指出批评者的批评与事实不能合致之外,绝不敢自陈高义,另存奢想。
因自度鄙意已尽,《批评的界限——张紫葛传记作品辨析》对以后批张文字的症结、文品又多有详论,不必再越俎代庖,加上作为前言确已过于冗长,是以本文原本至此结束。但编辑以为收场太过草率,建议增补一节以使文章“首尾完具”,尊命难却,只能再谈数语,勉为煞笔。数年前曾为拙文《当代中国知识分子的血泪篇》[24]作有一跋语,先抄录于此:
《心香泪酒祭吴宓》一书出版后,在国内引起了很大的争论。在这一争论甫起时,我曾在《中国研究》1997年9月号后记中说:“辨明真假,论清是非,自然是要的。但还有一个轻重缓急之分,如果对涓埃之微和大义名分不加区别,事事纠缠,没有了局还在其次,舍本逐末就可惜了。其实那位近代史学者除了所知有限(指上海一位自称是吴宓弟子的学者,此人在49年后与吴宓没有任何交往,并不具备以‘知情人’来证伪的资格,同篇后记中引了周锡光先生驳文)和对历尽大难的张紫葛责之太苛,在‘大义’上倒也敞亮明白。他并没有指责《祭吴宓》对那个天丧斯文的时代的控诉,并没有指责书中所记吴宓的痛苦和抵抗,相反,他认为《祭吴宓》所记述的吴宓还不够凛然,认为真正的吴宓应该像陈寅恪那样壁立千仞,睥睨毁我中华文化的种种丑恶。即使吴学昭,从《吴宓与陈寅恪》(吴学昭著)看,也已非似有些人批评的昔日那个逆父的萧光。既如此,仅仅为了过往的人际纠葛,为了争个‘正宗嫡传’,争个谁更具有解释权,乃至仅仅是出于意气,便随意抑扬,任加褒贬,就未免无谓以至无聊了。”
在海外,有人以为《祭吴宓》材料来源不明,还不足采信。从严格的学术的角度出发,信其在材料上可以征,确是一个基本的要求。但《祭吴宓》所述的时代,是一个文网空前缜密的非常时代,任何真实的私家著述都可能给当事人带来极其凶险的不测之祸,官方记载亦非循其它时代的常例,而且至今仍秘而不宣——以至于常有并不高明仅因披露材料而引起轰动的著述——,所以,要想避免事随人亡,事后的追述便具有特殊的价值。我对紫葛先生的记述取宁信其有的态度,不仅是由于在上述同一篇后记中曾提到的“饱尝苦难的八旬瞽者”那样的人性方面的原因,而且是因为自己也部分的经历过同一时代,亲见过许许多多程度并不在《祭吴宓》之下的苦难,这一点毋宁说才是更重要的。就此而言,海外学者即便有理性上的认识,但在“感同身受”上毕竟不会像我们来得切肤和亲切。
我希望真正对我们的民族、人民抱着挚爱的人,应从曾经发生过的罪恶中吸取教训,以不负历尽苦难的先人和儆戒来者。今接石琼生先生来函,说要重刊旧文,正值离沪前夜,匆匆写下几句,以为附记。
1999年8月7日
(此跋后未刊出。)回忆性文字难免失误。但记忆误差不同于有意作伪,枝节的不确也不等于总体的失真。我对张著取“宁信其有”的态度,并非把它与“第一手”材料等量齐观,而是说它所描绘的知识人的苦难确是开放以前的时代真实。
作为实证性文字的结尾,此节颇违文章体式,但与本文文旨倒不算完全无关。
癸未残暑于沪西歧羊斋
(刊于《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04年第1期;又刊《蓝》[大阪]2004年第1期)
[1]见石琼生《史迁之功,左丘之识——张紫葛〈心香泪酒祭吴宓〉引起的震撼》,重庆,《红岩》1997年第6期,第165-171页;同氏《神州内外谈吴宓——围绕张紫葛〈心香泪酒祭吴宓〉一书展开的争论》,南京,《文教资料》1999年第2期,第3-34页。
[2]严格说感觉不同,完全可能是有见仁见智的余地,未必是唐先生的“情绪”。此处之如此说,是因为唐先生曾向同所上海史研究室、近代史研究室、文化史研究室几位同事推荐过此书,称写得好。(唐文发表后,几位同事大感意外,以为唐先生若非受人鼓惑误以为受了张著之骗,当不致有如此一百八十度转弯,态度上也不会如此决绝。)
[3]“当年在西师,除紫葛外,几乎无人知晓‘红袖’一事。”(温晓莉《〈心香泪酒祭吴宓〉问世的前前后后》,重庆,《红岩》1997年第6期,第155页。)
[4]昭本Ⅵ,第70-71、78、90、93、98页。
[5]昭本Ⅵ,第113页。
[6]昭本Ⅵ,第12-13页。
[7]昭本Ⅵ,第22页。
[8]昭本Ⅵ,第23、24页。
[9]昭本Ⅵ,第35、36页。
[10]昭本Ⅵ,第40页。
[11]昭本Ⅵ,第45、45、59、64、106页。
[12]本Ⅵ,第307-8页。
[13]本Ⅵ,第314页。
[14]昭本Ⅶ,第250页。
[15]昭本Ⅵ,第115页。
[16]昭本Ⅵ,第76页。
[17]昭本Ⅵ,第209-10页。
[18]昭本Ⅵ,第267页。
[19]昭本Ⅵ,第284页。
[20]昭本Ⅶ,第148、159页。
[21]余刘文《一本畅销书的困惑——〈心香泪酒祭吴宓〉争论详叙》,成都,《成都商报》1997年7月9日,第9版。
[22]昭本Ⅵ,第22页。
[23]如前已述,本文意在与诸批评文字商榷,非为对吴宓的总评。对吴宓如何看,时见便截然不同。胡适的痛诋是出了名的,在私下甚至破口大骂,如“今天听说,《大公报》已把‘文学副刊’停办了。此是吴宓所主持,办了三百十二期。此是‘学衡’一班人的余孽,其实不成个东西。甚至于登载吴宓自己的烂诗,叫人作恶心。”(《胡适日记》第六册[1933年12月30日],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年10月第1版,第267页)但钱穆的看法则完全不同,他说:“余与雨生(吴宓又字)相交有年,亦时闻他人道其平日之言行,然至是乃始深识其人,诚有卓绝处。非日常相处,则亦不易知也。”(钱穆《师友杂记》,北京,三联书店1998年9月第1版,第211页)私见以为适之多“党见”,而宾四较平允。其实即使本节所论,也不是对吴宓的“贬低”,鄙友唐晓渡便说,他从上引看到的是吴宓“人性化”的一面;陈克艰说“吴宓所记本是常人所想,区别只在记与不记而已。”
[24]东京,《中国研究》月刊1997年8月号,第68-71页。
跋:
昭本第十册(末册)出版后久未觅着,今承扬之水先生寄来。从后记看:(一)整理者对父亲吴宓的感情还是深挚的,不论昔日有怎样的纠葛,“今是昨非”,终值得肯定。(二)后记说:“在朋友们的支持和鼓励下,我将加快整理父亲1951-1973年的日记,争取早日出版。”本文第四节开头说的“没有透露”,应加上“当时”两字。
昭本勒口有语:“本书是著名学者吴宓先生数十年学术生涯、个人际遇和在学界活动与交往情况的记录,也是二十世纪中国学术史、教育史的珍贵记录。”这句简介不是时下常见的廉价吹捧和浮泛阿词,吴宓日记确如所说有多方面的“珍贵”价值。而由于吴宓先生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守持老而弥笃,绝不随波逐流,他的晚年日记,对我们了解在旷古未遇环境中一代知识人的心迹,更将是不可替代的宝贵文献。所以,我们对“早日出版”乐观其成。
同年岁尾
责任编辑:李时英 最后更新:2017-03-09 16: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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