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战争末期的1944年7月3日,为阻止美英与重庆、重庆与中共合作,并防止美、英、苏联手对抗日本,大本营政府联络会议决定了《对华作战宣传要领》。其中包含如下方针:
中共核心根据地,称“延安政权”(暂),其所统属之军队、需我讨伐者,以“匪贼”称之;“反共”“剿共”“灭共”等称谓,除不得已外,应避用之。“中共”名称亦尽量不用。
日本此前一直称中共势力为“共匪”等,而今政府却首次承认其为拥有根据地、独立的“延安政权”,而且还要求慎用“反共”“剿共”“灭共”等语。
如下文所述,把该“容共”政策或曰对中共的拉拢政策提升为国策的,是日本参谋本部战争指导班,但在政府层面推动这一政策的,则是外相重光葵。对重光而言,在中国宣传“容共”,并非单纯的宣传和谋略,而是其国际政治观和对战后亚洲局势基本判断的反映。
重光葵
陆军和政府内部在1944年下半年就“容共”问题进行的讨论,与战争末期的国共关系、日本对苏关系密切相关。那么,重光葵在思考该问题时,是如何观察和判断当时的国际关系的?该问题与在中国当地驻军进行的针对共产主义的宣传又存在怎样的关系?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考察。
一、延安和重庆的此长彼消
得知上述宣传要领时,中国派遣军明确表示反对,称“其对中共态度乃百八十度转变,对华北军(华北方面军)之剿共方针及指导‘国民政府’工作,影响颇大”。对曾在华北开展大规模反共宣传的华北军而言,该要领意味着须改变既往政策,一变而为“容共”。华北军一直主要依靠华北特别警备队进行大规模的治安战,破坏和打击中共的秘密组织、活动,以压制中共势力在河北省活跃的游击战。故华北军反对该宣传要领实属自然。
在华北军的强烈反对下,中国派遣军经与陆军中央交涉,达成“纯为谋略行为,且非容共”的一致见解。1944年8月10日,新的《对延安政权宣传谋略实施要领》以参谋总长指示的形式再次传达给中国派遣军及华北方面军。新要领旨在“对中共以延安地方政权待之,政策重点专在促使延安政权取消抗战名义”;在此基础上再次传达7月3日决定内容,同时强调宣传要领之“延安政权政治上为事实上之地方独立政权,而思想上则正由共产主义向民族主义转变”。值得关注的是,新要领承认延安政权在政治上为“地方独立政权”,并认为其在思想上“正由共产主义向民族主义转变”。总之,当地驻军并没有积极实施该要领的意愿。
将上述对延安妥协的策略提升到国策层面的,是参谋本部战争指导班。战争指导班成立于1939年,其后虽名称、组织定位有所变更,但一直是陆军及外务省与海军等协调制定重要对外政策的部门。从1944年初起,已声明转向并脱离日本共产党的锅山贞亲和佐野学开始出入战争指导班,并多次与其成员举行会谈。战争指导班对他们的中共分析颇为关注。
据说锅山还曾接受参谋本部中国课课长晴气庆胤大佐的指示,于1944年2月前往北京研究中共动向,两个月后提交了题为《中共的优点和弱点》的报告书。其要点是:(一)延安政权是在边境地区拥有根据地的独立政权;(二)与延安进行和平交涉值得考虑,但不能忽视莫斯科对延安政权的影响;(三)延安政权与蒋介石政权不同,十分廉正,但并非真正的共产主义者,等。这些分析在战争指导班内获得共鸣,从而成为制定上述《对华作战宣传要领》的基本资料。
在锅山、佐野对中共的分析中,战争指导班特别注意到,中共不仅拥有政治独立性,而且“除苏联外,美国势力也已相当程度渗入中共”,而这也是重光葵强烈意识到的事态。重光是通过战争指导班班长松谷诚大佐得到这些情报的。
美国势力已渗入中共这一观察,是相当准确的。美国在二战期间的中国政策,基本上是通过支援重庆政权而维持一元化的对日抗战体制、敦促建立联合政府,但国共关系十分脆弱却令其头疼不已。到1944年,美国加强了对重庆政权独裁制度、腐败现象的批判,而对延安(共产党势力)却开始予以更高评价、报以更大期待。关于同年夏天美国与中共相互接近,曾被派往延安考察中共势力现状的迪克西使团成员埃默森(John Emmerson)写到,共产党领导人在1944年11月7日为到访延安的罗斯福总统私人代表赫尔利举行欢迎宴会,“或许这是中国共产党和美国友谊的高潮,是1972年尼克松向毛泽东举杯致敬前再也未曾有过的情景”。
美国之所以看重共产党,与重庆政权在日军一号作战(大陆打通作战)打击下狼狈不堪很有关系。上述宣传要领,简而言之,是要借助一号作战的军事成功而追求政治效果。
1944年4月,总军(中国派遣军)动员50多万兵力实施一号作战,试图打通中国大陆交通线。其主要目的在于占领决定中国战线局势的位于中国西南地区的美国空军基地。国民党军队在此次作战中遭到严重挫败,共产党军队势力大增。1944年是根据地的军事力量得到加强、开始局部反攻的一年,而一号作战也为反攻创造了有利条件。八路军、新四军、华南游击队的正规部队,在1944年有兵力78万人,1945年增至131万人;共产党领导的军队在对日抗战中的力量比得到显著提高。
另一方面,在抗战初期遏制民主、坚持强化其“一党独裁”体制的国民党(重庆政权),为应对国内的民主化要求、获得外国援助而表示将实行宪政。但行宪的约定却成为包括强烈批判国民党独裁体制在内的更加广泛的民主化运动(第二次宪政运动)的导火索。1944年9月,在声讨国民党独裁的浪潮中,各民主政团成立“中国民主同盟”,并响应共产党的政治要求主张废除一党独裁,由各党各派共同组织“民主联合政府”。
其间,国共两党开始就行宪问题展开交涉。1944年5月21日,中共中央委员会提出20条要求,包括实行民主主义政治制度、承认中共及一切爱国政团的合法地位、保障实现地方自治行政等。但重庆政权在一党独裁问题上毫不让步,没有接受这些民主要求。重庆和延安间的此类矛盾也为日本方面所掌握,当时有报告称“国共论战尚在持续,内乱危险仍未消除”。
总之,日军在1944年上半年实施的军事攻势(一号作战)和广大中国民众要求民主政治而施压重庆政府,提高了中国共产党在抗战体制中的分量,也影响了日本方面对中共的认识。1944年,参谋本部已有如下认识,即“中共的本质使其与重庆政权互不相容,但却乘该政权坚持抗战之机,巧妙地在其所占地区培植和扩大势力,并正在形成一个与重庆政权相抗衡、毫不相干的半独立政权。必须正视这一现实”。一贯以中共势力为“剿灭”对象的陆军中央及当地驻军也开始出现变化。
对中共认识的变化,也影响到了日本的对华、对苏政策。南京的中国派遣军总军司令官畑俊六看到上述《对延安政权宣传谋略实施要领》后说,此为“‘容共’政策”,“或为讨好苏联”。不过,认为对延安政权的妥协(“容共”)是面对战局紧张,考虑到对苏关系的结果,的确是当时的一般看法。尤其对正准备1944年秋对美决战(菲律宾战役)的参谋本部而言,稳定日苏关系是“绝对要求”。
同时,对延安政权采取妥协政策、承认延安是独立的政治势力,实际上超出了对苏关系范畴,为日本外交带来了更多选项。
二、改变对中共态度与对苏外交
对中共认识的变化,首先为对重庆的和平工作提示了新的展望。
开战后,日本对重庆政权和平工作的一贯方针是,全部委诸南京“国民政府”,日本政府不直接参与。
但“南京政府”的态度则是,要实现包括重庆政权在内的“全面和平”,其前提是首先加强“南京政府”的政治力量,而对与重庆交涉和平并无热情。中国派遣军和参谋本部也对通过“南京政府”商洽和平表示怀疑。1944年7月成立的小矶国昭内阁调整了已经停滞的对重庆工作,使之具有了新特色。
其一,对中共的认识发生变化后,出现了试图利用苏联的观点。例如,1944年8月19日最高战争指导会议决定的《战争指导大纲》规定,“对重庆应从速启动协调统一的政治工作,以解决中国问题;为此,应尽最大努力利用苏联”。利用苏联的方法有二,即以“承认中共立场并尊重之”“容许苏联力量进入中国”为条件,充分利用苏联对重庆政权及延安政权的影响,或委托苏联在日本和重庆间斡旋和平,或借助苏联促进“对中共工作”。
此外,陆军省部的基本对外政策《今后应采取的基于战争指导大纲的对外政略指导要领》则预测,如果“扩大”对延安政权的妥协政策,则通过苏联斡旋而开展对延安和重庆的和平工作也有可能。这显示,如战争指导班所设想的那样,与延安政权直接接触也在视野之内。但是,关于具体方法,参谋本部也“完全无从着手”,最后也未能开辟延安渠道。
另一方面,陆军省和参谋本部有关对苏外交的调整方案则称,将于1944年8月下旬派特使前往莫斯科,让苏联斡旋“帝国与重庆(含延安)结束战争,不得已时则与延安政权妥协停战”,并鼓励苏联对德妥协。为进行此项交涉,日本方面需向苏联提出的条件是:(一)废止《日德防共协定》,(二)转让南库页岛,(三)满洲非武装化或转让满洲北部,(四)重庆控制地区归入苏联势力范围,日本占领地区则作为日苏势力“混合地带”,(五)促进日苏间战时、战后的特惠贸易,等。上述设想的特征,都明显是以苏联对中共、重庆的影响为前提的。
然而,重光外相却不愿启动需要付出具体代价和让步的对苏交涉。
重光在9月15日召开的战争指导会议上的发言显示,他已完全撤回了事务部门此前反复研究的方案。他说,“建议全部中止此前研究之对苏交涉,就日苏间共通问题作理念方面之研究”。所谓“理念方面”,指以1943年11月的《大东亚共同宣言》各项原则为核心内容的“大东亚新政策”,和有关防共意识形态的独特见解。为实现日苏关系“保持静谧”这一日本外交近乎唯一的目标而于1944年2月刚刚下决心将北库页岛的石油、煤炭权益转让给苏联的重光,为何要回避进一步做出让步的对苏交涉而做出这样的表态?
重光在1944年11月斯大林发表演讲后致电佐藤尚武大使,要求其就中国问题向苏方探寻“达成某种地区性意向(如日苏中三国在国共双方以民主主义为基础实现妥协的前提下缔结安全保障条约等)”的可能性。重光称,为在世界范围内对苏妥协,美英在欧洲和中国都正在倾向容忍“共产势力”;鉴于中国共产党的军队已拥有“全国性势力”,为调整日苏关系,需要承认中国的“民主主义”;因此,“日苏妥协的要项之一,就是在中国摘下防共的招牌,容许民主主义”。
还在东条英机内阁时期,重光就曾向东条进言,为改善日苏关系,需要在华北“改善针对共产党军队的做法”。这一建议在小矶内阁时期已变为现实需要,在中国采取“容共”政策已成为对苏妥协的关键。
重光在进入内阁不久就向东条首相说,对中国北方的共产党军队“以武力镇压实属不易”,如果采用“诉诸政治手段,不用武力的方针”,则对视中共军队为“对日前哨”的苏联,会带来“缓和效果”。基于这一观点,重光开始支持在中国实行“容共”政策。
只不过,“容共”政策纯粹是将苏联引向对日妥协的重要手段。重光认为,该手段一旦奏效,将“奠定强化日苏中立条约乃至缔结以安全保障为目的的日苏条约的基础”。而在那种情况下,说服苏联的重要材料,就是强调“不干涉内政”和“尊重民族主义政策”这两个原则。重光强调这两点,与其大东亚新政策密不可分。
重光认为,假如推行“容共”政策,日本需要考虑两个问题。其一,日本的国策是不容忍共产主义,若容忍则与日本的国策发生矛盾,故以“不干涉内政原则”应对之;其二,日本的《大东亚宣言》等东亚政策是“以东亚民族之解放和独立为目的”,应强调这“与苏联的民族政策一致”。
对重光而言,作为对日妥协的手段而采取“容共”政策,最大问题是苏联借实现“民主”(Democracy)的名义“赤化欧洲”后,会试图“赤化东方”。还在东条内阁时期,他就在提及“世界赤化”问题时促请东条注意中国共产党的动向,称防止“东方赤化”的手段,就是“推进对华新政策及缅甸独立等大东亚新政策”,而现在,这一观点已成现实。因此,为谋求对苏妥协,他主张“大东亚新政策”与苏联的东亚政策在“尊重民族主义”这点上没有不同;同时,如他在第85次议会所做演讲显示,他试图通过明确强调“统治形式、指导理念乃内政问题”的逻辑,来防止“容共”带来的“赤化”问题。他对莫斯科的佐藤大使也坦承,“采用民主主义,自然并非对任何国家都无条件承认,故作为我方方针,应随时表明不干涉内政之原则”。
但是,佐藤大使则对如此切入问题是否有效表示怀疑。据佐藤观察,日方试图使苏联同意“大东亚新政策”的做法,意味着要放弃日本自俄国革命以来的反共政策,这“作为大战下的日本是极困难的问题”,仅在中国不以共产党军队为敌,尚非主义问题,但“一旦为与苏联合作而采取容共原则,则等于放弃帝国多年来之态度,必至产生连锁影响”。
在重光看来,“防共”和“容共”互为表里,必须把二者作为对外政策问题来看待。他分析说,苏联的对外政策,即有建设帝国主义国家的侧面,也有“在全世界实现布尔什维克革命”的侧面;尤其需要注意的是,苏联巧妙地运用其亚洲民族主义政策,使之符合布尔什维克革命之需要。换言之,在国际关系上,“思想及主义问题,必须直接当作外交政治问题来处理”。
而从这种观点观察中国局势,重光认为“现在的中国,共产党事实上已成跋扈之势,帝国的立场,不得不将其作为实际问题而默许之(一定程度上采取‘容共’政策)”。重光在战争末期的中国政策,就是以这种认识为前提的。
三、帝国政府声明(1944年7月)的背景——另一份近卫声明
对于1944年8月的中国局势,重光的观察如下:
美英为防止因日军在大陆的攻势而陷入困境的重庆政权脱离抗日阵线,而正在加强对其提供军事援助。但在美英看来,重庆军队“几乎不像在进行战争,而且与抵抗共同敌人的友军即共产党军队势同水火,不仅政治上不图融合,还以大军围困,形成对抗形势”。但即便如此,美英仍欲维持国共合作并使其力量指向抗日,故要使重庆政权脱离美英十分困难,“最终,除国共妥协外,别无他途”。不过,国共妥协也不容易,“无非有两种结局,即或者共产党军队形成压倒优势,或蒋介石的势力成为领导核心”。
亦即,重庆政权虽陷入困境,但因有美英支援,要使其脱离抗日战争殊为不易;国共不久后或将走向妥协,但在那种情况下,苏联对延安的支援将成关键。基于这种预测,重光认为日本应采取如下政策。
“日华事变以来,日本迫使蒋介石政权和共产党政权这两大相互抗争的势力集结在抗日大旗之下,并以一己之力对抗之”;但是,观“现今军事上之状况,继续使共产党军队和重庆军队结合并以一己之力与之对抗,已非明智之策”。
因此,军事上,“作战以清除英美军事基地、驱逐美英势力为目的;至于中国民众,则自不应以之为直接目标;与中国军队,则应表明乃不得已而战”。换言之,“在中国,较之武力讨伐,将重点转至对民众的政治工作”实为必要,“继续武力政策,会正中美英下怀,与苏联的利害冲突”则难以避免,即使能够回避武力冲突,苏联也势必敌视日本,从而恶化日苏关系。
要之,“将美英逐出大陆,并维持与苏联的关系不至于恶化,同时使中国问题至少走上轨道”乃为上策,但这需要彻底实行“对华新政策”。
重光还说,“让共产党军队和重庆的力量团结,对我方最为不利。因此,我方须调整针对共产党军队之策略,对重庆也自应待之以不同态度……军事上驱逐美英侵略势力,政治上,则无论重庆、延安、南京,对中国人则必须努力减少其与日本之间的障碍”。
1944年9月13日,“华北政务委员会”经济总署督办兼联银总裁汪时璟拜访重光。汪问道:“日本对重庆和延安怎么看?”重光答道:“重庆也好,延安也好,日本都不愿与之为敌,希望在此前提下维持局面……日本希望把英美势力逐出中国,由中国人自己治理中国;届时,对中国的政治,日本不会进行任何干涉。”然后又说:
当下,中国存在重庆、延安、南京三个政权,但恐怕没有多少人希望由延安政权来统一中国……也许,在南京政府和重庆政府之间尝试和平工作,或在重庆、南京、延安之间推动交涉和平统一,都不失为方法之一。
汪时璟则追问说:“重庆恐怕不希望战争结束后日本将军队撤走……他们不希望马上撤退……因为,八路军的势力已经渗入各地,这是事实。听您的话,日本似乎已承认重庆、南京、延安地位平等,是不是这样?”对此,重光答称:
从日本看来,重庆和延安,哪一方都是中国内部政权,不会特意区别,说孰可孰不可。无论哪一方,只要不与日本为敌,而且有办法维持时局,日本都会与之接近……总之,日本的敌人是英美。
延安城门
总之,重光外相的中国政策,军事方面以驱逐美英势力为目的,政治方面则承认存在重庆、延安、南京三个政权,且不介入其政治,以彻底贯彻“对华新政策”之主旨,即“中国人治理中国”。
重光在任驻华大使时期,就已在推进其自称的“对华新政策”,即在政治和经济两方面最大限度地承认“南京政府”的“自由”,以促进“南京政府”尽快实现自主自立。重光认为,如果能构建这种关系,则重庆政权将会失去其“抗日名目”,从而奠定日中全面和平的基础。1942年经御前会议决定的“新政策”,其主要目标在于废除《日华基本条约》(1940年),并缔结以尊重主权和平等互惠为基调的新条约(《日华同盟条约》)。亦即,缔结《日华同盟条约》与促进“南京政府”自主自立的目的互为表里,但这与追求同重庆政府实现和平的参谋本部和当地驻军的意图产生了矛盾。
1944年7月5日———即决定《对华作战宣传要领》两天后———发表的《帝国政府声明》,反映了重光的上述思考和观点。声明称,“我军此番在中国采取之行动,目的纯为摧毁美英侵略图霸之企图,中国民众自为我友,苟排除协助美英者,虽重庆方面军队,亦非我敌”。该声明与第二次近卫声明——将第一次声明之“帝国政府今后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修改为“如国民政府抛弃以前的一贯政策……我方并不予以拒绝”——极其类似。实际上,该声明是参照数次近卫声明而起草的。
然而,重光参与制定的《对延安政权宣传谋略实施要领》和《帝国政府声明》根本得不到当地驻军的理解。因为,“容共”政策自不待言,重光重视的“对华新政策”也妨碍了当地驻军有组织的反共宣传。为在华北对抗中共的游击战而有组织地开展“治安肃正”的华北方面军(华北特别警备队)尤其如此。该方面军在总结1943年的行动时曾这样指出:
……从而导致民众对新政权由期待而失望、转而认定中共方面之宣传完全正确之可怕结果。新政权之腐败堕落,一面使民众在思想上期待新政权抗日,从而发生利敌效果,一面带来对共产党直接或间接援助的结果。
重光的对华政策认为,既然日本承认“南京政府”,则出于“中国统一论”观点,必须“不违背大义名分之大道,重视国际信义……彻底实行对华新政策”。换言之,他的政策已经放弃重庆工作,专注于强化南京“国民政府”而推动和平工作。正因如此,他对小矶国昭、宇垣一成以“取消‘南京政府’”为前提的重庆工作始终持批判态度。小矶、宇垣的“‘南京政府’取消论”,来自其旧式中国观,即“中国绝难统一治理,更何况‘南京政府’羸弱如此。中国至少应分作河北、蒙疆、华中、华南等区域,分割统治”。
可是,对重光而言,中国民族是应该得到自由和独立的“非解放民族”,尽管存在重庆和南京两个政府,但中国的主权早晚应该恢复,延安也不例外,因此,他才在《对延安政权宣传谋略实施要领》中明确承认延安政权在政治上是“地方独立政权”,思想上正由共产主义向民族主义转变。
但是,尽管基于“中国统一论”将中国民族准确定位为恢复主权的对象,却继续拥护显然无力成为中国政治主体的“南京政府”,因此而把重庆工作视作“‘南京政府’取消论”而一直加以排斥——这就是重光中国政策的矛盾,而且正是这种矛盾使他陷入了进退维谷的境地。
四、与“延安政权”妥协政策的局限
战争末期的对苏妥协政策、在大陆的“容共”政策(与“延安政权”妥协的政策),被日本部分领导人视为共产化威胁。例如,1945年2月14日,奉诏晋谒的重臣近卫文麿(原首相)在天皇面前诵读的所谓近卫奏折就指出,“亲苏气氛似愈来愈浓,军部甚至有人扬言,无论付出若何牺牲,亦须与苏联握手言和。又闻亦有人考虑与延安合作”。奏折称,苏联或以要求“公开承认共产党、允许共产主义者进入内阁”的形式,“不久后即对日本内政横加干涉,此危险似绝非空穴来风”。
近卫奏折反映出的危机感并不奇怪。影响近卫奏折的人物之一,是曾参与制定《大东亚共同宣言》的外务省调查局第二课课长尾形昭二。自1944年起,尾形即应近卫等重臣要求,数次为其分析和说明国际形势。近卫手头留有几件资料,似曾通过尾形向有关方面提出。其中之一强调苏联势力试图侵入欧洲和东亚,其论述如下。
苏联乘资本主义各国因相互激烈抗争而陷入混乱、力量被削弱之机,欲通过建立亲苏容共政权而“扶植势力”;在东亚,当前的斗争则主要通过“反帝国主义即在半殖民地及从属国推动解放斗争”而“建立民族统一战线”。在这个意义上,中共是苏联“面对亚洲的前卫”。实则,在中共势力之下已有日本共产主义者同盟、日本反战同盟成立,其影响正波及日本本岛及朝鲜、台湾——这种分析与上述近卫奏折完全一致。
另一人物则是木户幸一。1945年3月3日,故交宗像久敬来访,称必须与美英直接交涉和平;木户回以左右战争走向的是苏联,与美英直接交涉不在考虑之列。并说,德国投降后,苏联或要求充当调停人,如果日本不接受,苏联或许会诉诸武力。那样的话,或许要求日本允许共产主义者进入内阁。不过,日本可视条件接受,“说什么共产主义,现在看来,也没那么可怕。全世界不到处都是共产主义者吗?欧洲如此,中国也如此,只剩下美国了吧”。
除木户外还拜会了近卫的宗像在其日记中承认,“日本是坦诚和美(时期另当别论)、接受民主主义、拥护皇室和国体,还是与苏联携手实行共产主义,此乃一大问题”。担心共产主义渗透的危机感,产生了两种和平论。其一是近卫等人的立场,坚持应尽快与美英直接交涉和平,以避免日本共产化;其二则认为,事到如今,应以应允一定程度上容许共产主义渗透为条件,委托苏联斡旋和平。
政府最后选择了后者,但为避免“国体崩坏”,又绝不能无限制地容许共产主义。于是就有了第三种和平论设想,即以在中国“容共”为手段,争取“日中苏提携”。
亦即,日本政府试图以承认中国共产党为独立的“延安政权”为前提,利用据认为有能力影响中国共产党的苏联谋求与延安政权(共产党)和重庆政权(国民党)达成妥协,或促使苏联在日本和重庆政权间斡旋和平。也就是,以“容共”政策吸引苏联和中共,为日苏中提携创造条件,从而把日本和中国之间的战争和对美英的战争切割开来。而推动这一设想的重光外相立场的特征则是,除“容共”政策外,还主张日本与苏联在“解放东亚”、尊重民主主义方面也存在共通之处。
日中苏提携的设想,在1945年4月中旬的最高战争指导会议上获得通过,6月开始的广田弘毅和马利克(Yakov Malik)的会谈也曾提及该设想。但是,众所周知,苏联没有接受。
这一设想本来就是幻想。如佐藤大使曾批判的那样,在美英苏中经开罗会议加强团结的形势下,试图在中国推动日苏中提携,根本不现实。美英尽管对蒋介石政权已极度失望,但支援重庆政权的态度并无任何松动,反倒是在努力促成其与共产党实现和解,团结一致打赢抗日战争。
1945年1月初,佐藤大使在克里姆林宫拜会莫洛托夫。数日前的《消息报》曾刊文称,重庆政府没能打败日军,是因为没有中共和苏联的合作。佐藤大使以探寻对该文立场的方式,质询苏联对中国的基本政策。莫洛托夫说,“中国的确有共产党及其领导的军队,但他们是否为真正的共产主义者(genuine communist)值得怀疑,苏联也没有支持。苏联的基本政策是不干涉内政”。这一回答,等于委婉地否定了日本试图通过“容共”政策诱使苏联对日妥协的设想。
战争末期政府和军方领导人对国共关系的态度,很大程度上是基于苏联对中共拥有强大影响、二者关系密切这样一种认识而形成的。但实际上,莫斯科和延安的关系,并非日本领导人想象的那样紧密。
1945年9月2日,日本代表在美舰“密苏里”号上向盟国投降。图为同盟军最高司令官麦克阿瑟在签字。
结语
自1935年“广田三原则”发表后,“防共”一直是日本为其在中国不断推进军事行动进行辩护的有力根据。但随着对中国战争规模不断扩大且迟迟不得结束,“防共”的概念也发生了变化。1938年11月发表的东亚新秩序声明,为了把欧美势力逐出东亚而煽动对欧美的恐惧;但“新秩序”所追求的前景尽管并不清晰,却足以模糊“防共”这一对华外交目标,使其在中央政府层面已失去实质性内涵。
“防共”也是日本驻兵华北的根据。日本在1940年11月承认汪精卫政权时与之签订的《日华基本条约》,除要求日本在华北拥有国防和经济方面的优先权、中国须承认“满洲国”外,还提出“共同防共”的目标,并为此在第三条规定“在蒙疆及华北一定区域驻留所需军队”。
在1941年4月开始的日美谈判中,日本的最终目的无非是希望美国说服中国(蒋介石政权)承认《日华基本条约》,并以此解决中国问题。因为,对日本而言,中国接受《日华基本条约》,即意味着政府没有放弃陆军始终坚持的华北驻兵。
据曾在日美谈判中扮演重要角色的陆军省军务局成员石井秋穗大佐回忆,日本政府之所以在谈判中始终主张要在华北、蒙疆地区永久“防共驻兵”,是考虑到“如具体说明华北共产化的实际状况……美国再固执,或也有望得到其理解”。
日本投降书
但在开战后,稳定对苏关系(保持静谧)成为战时外交几乎唯一的目标时,“防共”已成废词。重光推动废除《日华基本条约》、缔结《日华同盟条约》,意味着已经放弃了在中国“防共”这一国策。然而,对于一直宣传为反共而作战的华北当地驻军而言,放弃“防共”,等于丢掉宣传军事行动正当目的的根据。这一事态,无疑是战争末期日本外交战略和军事战略相互背离、日趋混乱的象征。
(本文首发于《抗日战争研究》2018年第1期,作者波多野澄雄,日本筑波大学名誉教授、日本亚洲历史资料中心主任;译者袁广泉,江苏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副教授。澎湃新闻经授权转载,原文注释从略。)
责任编辑:廖继红 最后更新:2018-09-13 10: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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