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编 渡过难关(1941.1~1943.6)
第二十八章 敌后抗日根据地军民战胜严重困难的斗争
中国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以后,日军军事进攻的重点逐渐转向占领区,并在长期争夺、逐步巩固的目标下,于1941年起把单纯的军事进攻扩大力军事、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全面的殖民统治。经过几年的反复争夺和经营,日军在华北、华中等占领区内,修筑了许多交通线、封锁线和据点,增强了日伪军的军事控制。对抗日游击区,日军采取渐进的“蚕食”手段,不断扩展军事力量,将伪组织的统治逐步从边沿向前推进。对抗日根据地,日军则以军事“扫荡”、“清剿”为主,实行毁灭性的“三光”政策,大肆摧残抗日根据地赖以持久坚持的人力、物力。
此外,随着日军对正面战场压力的逐渐减轻,国民党在对日作战方面日趋消极,而反共活动却日趋活跃。从1940年11月起,国民政府军政部停发八路军的薪饷、弹药、被服等物资,井继续以凡十万军队对陕甘宁等抗日根据地实行包围和封锁。
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根据地从1940年冬开始出现困难局面,加之各地连续发生自然灾害,1941年至1942年华北敌后根据地物质困难达到极其严重的地步。华中敌后抗日根据地1943年仍处于严重困难之中。频繁不断的战斗使部队损失严重,到1942年,八路军、新四军由50万人减为约40万人。一些抗日民主政权被摧毁。根据地面积缩小,总人口由1亿减至5000万以下。生产遭到严重破坏,财政经济极端困难。
为了克服严重困难,坚持和发展敌后抗日根据地,中国共产党不仅从军事上加强对敌斗争,而且制定了一系列政治、经济、军事、思想等方面的政策和策略,以此指导抗日根据地军民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
第一节 实行减租减息及开展大生产运动
一、减租减息
减租减息是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战争时期处理农村土地问题,广泛发动和团结农村各阶级积极参加抗日战争的重要政策。制定减租减息政策的基本考虑在于,抗日战争是一场关系中华民族生死存亡的民族解放战争,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国,广大农村社会构成抗战的最基本的力量源泉,而农村中千百年来形成的封建压迫和剥削加强了农村阶级间的矛盾,致使广大农村中蕴藏着的抗战脑力得不到充分发挥。只有消除封建压迫和剥削,解决广大贫苦农民的基本生存问题,才能发动广大农民去从事长期艰苦的抗日斗争。
同时,抗日战争又是涉及全民族整体利益的民族解放战争,面对的是凶恶而强大的日本帝国主义。没有广泛的、包括各阶级参加的统一战线,抗战的胜利同样是不可能的。因此,在解决广大贫苦农民面临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的同时,还必须顾及到农村中其他群众的利益,在他们所能接受的范围内改革农村中的生产关系,以团结他们共同参加民族解放战争。
“七·七”事变后,中共中央于8月在洛川召开的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正式决定将减租减息作为抗战时期解决农村问题的基本政策,写进了《抗日救国十大纲领》,并逐步贯彻执行。在各敌后抗日根据地中实行最早的是晋察冀边区。
1937年10月,八路军第115师一部进入晋东北后,即提出了“二五减租”、“一分利息”的口号,并发动群众开展了减租减息斗争。1938年2月,边区政府颁布了《晋察冀边区减租减息单行条例》后,减租减息成为边区政府施政的主要内容之一。至1940年上半年,中心区北岳区的大部分地区实行了减租减息,冀中区的大部分县和平西区中心区的涞水、涿县等数县也先后初步贯彻了减租减息政策。晋冀豫根据地创建之后。各地也先后作出了“五一减息”、“二五减租”和“半分减息”的决定。1938年6月后,在工作基础较好的县,初步开展了减租减息和惜粮反霸斗争。
但是,由于这时是根据地的初创和发展时期,广大群众还没有真正发动起来,大部分旧政权还未得到彻底改造,因此减租减息政策还没能得到广泛的贯彻执行。另外,减租减息的工作极其复杂。各地缺乏经验,所以,除晋察冀边区外,其他各根据地都还未能制定出一套贯彻执行的具体政策和办法。
从1940年初到1941年底,减祖减息政策在各根据地的巩固区开始进入普遍贯彻阶段。
这个时期,日军的主要兵力已经转向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敌后根据地,敌后的斗争形势日益严峻。在这种情况下,华北敌后各根据地由大发展转向了以巩固为主。1939年11月1日,中共中央指示各根据地:必须立即实行减租减息,凡已经实行的,必须检查实行程应。此后,各根据地大都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具体政策,群众性的减租减息运动在各根据地的巩固区普遍开展起来。
1940年2月1日,普察冀边区政府修正公布了减租减息条例,边区的减租减息运动进入高潮。据1940年夏季的统计,边区一般的地租约等于农民总收获量的20~25%(冀东区尚未实行)。1940年8月,冀南、太行、太岳行政联合办事处(简称“冀太联办”)成立,下辖3个行政公署,共有15个专区,115个县;使边区建设从分散走向集中统一。“冀太联办”在其《施政纲领》中统一规定“二五减租”,”算利率不得超过一分”。同年12月3日,“冀太联办”公布了《减租减息暂行条例》。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成立后,1941年9月1日公布了《晋冀鲁豫边区政府施政纲领》,提出“切实实行减租减息,减租一般以二五为原则减息减至一分半为标准。”[河南省财政厅、河南档案馆合编:《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财经史料选编》(1)。档案出版社,1985年版,第118页。]
同年11月5日,又正式公布了《晋冀鲁豫边区土地使用暂行条例》,统一了政策,大大推动了该边区减租减息运动的发展。
1940年12月,山东抗日根据地正式开始施行《减租减息暂行条例》,规定减租1/5,年利率一律不得超过1分5厘(即15%)。截止1942年初,莱芜地区减租245589斤,减息47009.2元;泰安减祖4127斤,减息8454.15元;博山减租28285斤,减息381.01元;鲁南的沂蒙有2/3地区实行了减租。
鲁南、湖西、胶东地区的减租减息运动也开展起来。
这一时期的减租减息运动中曾出现“左”的偏向,一些地区的农民不交租不交息,甚至把减租减息变成了没收土地和废除债务。为了解决这种违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的“左”倾偏向,中共中央在要求各地开展减租减息运动的同时,反复强调了减租减息的统一战线性质,井对各项政策作了具体规定:1940年7月7日,中共中央发出《中央关于目前形势与党的政策的决定》,要求“对全党加强统一战线的教育”。同年12月25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写了《论政策》的党内指示,进一步指出了统一战线政策的重要性,强调目前不是实行彻底的土地革命的时期,现在的政策,一方面,应该规定地主实行减租减息,另一方面,要规定农民交租交息。
敌后抗战进入严重困难时期后,为了进一步发动各阶层的抗日和生产的积极性,广泛团结一切抗日阶层去战胜困难,中共中央对以往减祖减息运动作了详细的研究总结,于1942年1月28日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及其附件。
《决定》高度评价了减租减息运动在巩固抗日根据地方面的作用,指出:抗战以来,凡是减租减息搞得好的地区,那里的根据地就比较巩固,反之,抗日根据地就经不起敌人的“扫荡”,成为软弱无力、无法巩固的地区。《决定》重申了“党在各抗日根据地实行的土地政策,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土地政策,也就是一方面减租减息一方面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并强调,承认农民是抗日与生产的基本力量,承认地主的大多数是有抗日要求的,承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中国现阶段比较进步的生产方式,这三点是制订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土地政策的出发点,只有坚持这些原则,才能巩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才能正确的处理土地问题,才能联合全民支持民族抗战。[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3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280~282页。]
中共中央还在《决定》的附件中明确了关于地租、债务等问题的一些具体规定,从而使党的减祖减息政策进一步完善。
根据中共中央的精神,各根据地党政部门制定和修正了有关条例、法令,采取有力措施,普遍掀起了减租减息运动的高潮。晋察冀边区政府于1942年3月第二次修正了减租减息条例,明确规定减租减息之后必须交租交息。
1943年10月28日,边区政府发出《关于贯彻减租减息政策的指示》,要求各级政府与群众团体密切协同,具体分工,分明责任,划清范围,根据各种不同情况,确定不同重点,总的要求放在限制高额地租与废除超经济剥削方面。边区政府的指示发出后,各地减租减息运动进一步深入开展。北岳区重点对已实行减租减息的地区,逐村逐户复查,力求彻底执行。各专区开办了以贯彻减租减息政策为中心的干部训练班。晋西北行署于1942年9月20日正式颁布了减租交租和减息交息条例,规定山地照战前租额,先以七成五折,再减25%。平原水地只减25%;1933年以前的债务,本利一律停付,1933年至本条例公布前的钱债粮债,按具体情况分别处理。
1943年9月中共晋绥分局发出《关于群众工作的指示》,派出大批干部深入农村,加强领导。1943年冬以减租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运动在晋绥根据地全面展开。1942年5月4日,中共山东分局作出了关于减租减息、改善雇工待遇、开展群众运动的决议。5月15日,山东省战工会颁布了《山东省租佃暂行条例》,规定公私租佃的土地,均须实行“二五”减租。同时公布了借贷暂行条例,实行分半减息。7月,中共山东分局发出指示,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把减祖减息当作中心工作去抓。据胶东、清河、鲁中、滨海4个区的不完全统计,1942年一年减租户数为18284户,减租地数为393482.7亩,减粮6207283斤;减息户数为151户,减息粮25348斤,减息款111934.8元。晋冀鲁豫边区1942年10月11日修正公布了《土地使用暂行条例》,共有10章98条,其中对地租、债息等作了详尽规定,推动了减租减息运动在边区各地普遍深入地开展起来。华中各抗日根据地开辟较晚,为了进一步推动该地区减租减息运动的普遍深入,中共华中局依据中央1942年1月28日决定的精神,于同年5月17日发出《关于减租问题的指示》,要求各级党委必须充分利用参议会讲坛,通过群众会议和报纸、杂志、标语、歌曲、戏剧等一切形式,广泛宣传实行二五减租的重要意义。华中各地区的减租减息运动也有了一个很大的发展。
在严重困难的时期,敌后各抗日根据地普遍深入开展的减租减息运动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首先,减租减息政策的贯彻执行,削弱了封建剥削,改善了广大农民的生活,激发了农民群众抗战的积极性,奠定了敌后抗日根据地战胜严重困难的坚实基础;
第二,减祖减息政策的贯彻执行,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热情,从而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促进了生产事业的发展。各地在减祖减息后出现了开荒生产,开展农田水利建设的高潮。王稼祥在谈到晋察冀边区的减租减息时指出:“这种政策可说是边区农村经济发展的最基本的原动力。凡是减了租的地方,广大农民的抗战热忱与生产积极性,都大大增加了。”[王稼祥:《晋察冀边区的财政经济》,《群众》第9卷第3、4期合刊。]生产的发展有力地支援了长期抗战;
第三,减租减息政策的贯彻执行,适当调节了根据地内的生产关系、阶级关系,团结了各个阶层,巩固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
总之,减租减息促使各抗日根据地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革,把广大农民群众发动与组织起来,使上层人士和开明士绅增强了对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信心,从政治上、经济上巩固和加强了根据地的建设,这对于敌后抗日根据地战胜敌人的军事、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的全面进攻,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二、大生产运动
加强根据地的经济建设,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根据地军民长期独立坚持敌后抗战的重要一环。没有根据地的经济建设,要支持抗日战争和巩固抗日政权,都是不可能的。
1941年前后,敌后抗日根据地的对敌斗争越来越尖锐,形势越来越严重,日军在军事上反复“扫荡”并实行“三光”政策大肆烧杀抢掠,以毁灭抗日根据地的生存条件。在1940年8月的报复“扫荡”中,仅晋中6县就被杀1600余人,烧了房子3万余间,平定、昔阳、寿阳3县,没有一个村庄不遭日军烧杀。有200多户的寿阳辅增村,经烧杀之后,全村不见人影,荒草没人,原来的800多村民仅剩下64人。
1940年冬日军“扫荡”太岳区,仅沁县一县人民被杀者即达5000人,占全县总人口1/16,房屋被毁14万间,牲口被抢走7000头。1941年上半年,晋东南榆社、辽县、黎城、武乡、昔阳、涉县等8个县,被日军杀害3142人,烧毁粮食11万余石,毁农具3700余件(5个县的数字),抢走牲畜1300余头。除军事进攻外,日军出于持久围困的目的,实行堡垒政策,到处筑路、修建据点,使各抗日根据地处于被包围、分割的境地。以致抗日根据地面积大为缩小,工农业生产也遭到极大摧残。敌后抗日根据地面临着空前严重的经济困难。
针对严峻的形势,中共中央再次强调必须走生产自救的道路。1940年12月25日,毛泽东在为中共中央写的党内指示中指出:“认真地精细地而不是粗枝大叶地去组织各根据地上的经济,达到自给自足的目的,是长期支持根据地的基本环节。”[《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768页。]
1941年5月,中共中央军委指示陕甘宁边区部队,在生产工作的政治动员中,必须将自给自足的口号与抗战建国建设新民主主义经济基础的任务连接起来,各机关部队积极经营农业和工副业生产,以求生活自给和现品自给。[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3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115页。]
1942年12月,毛泽东在陕甘宁边区高级干部会议上作了《抗日时期的经济问题和财政问题》的报告,后来又为中共中央起草了《开展根据地的减租、生产和拥政爱民运动》的党内指示,并作了《组织起来》等讲话。他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根据地的经济建设和大生产运动的基本方针作了系统的阐述。
毛泽东指出:“发展经济,保障供给,是我们的经济工作和财政工作的总方针。”“财政困难,只有从切切实实的有效的经济发展上才能解决。”[《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91~892页。]
为了保证经济建设总方针的实现,中共中央和毛泽东针对当时各根据地所处的具体环境,制定了经济建设的具体方针:
1.在各项生产事业中,实行以农业为主的农业、畜牧业、工业、手工业、运输业和商业全面发展的方针。由于农民占整个人口的80%,抗日根据地处于农村环境,抗战所需之物力、财力大部分来自农民,因此必须以发展农业为主,同时发展其他生产事业。
2.实行“公私兼顾”和“军民兼顾”的方针。根据地的主要经济成分有五种:公营经济,合作社经济,个体经济,资本主义经济,地主经济。除对地主经济要限制其剥削外,其他各种经济都要发展。这样才能支持长期战争,改善人民生活。
3.实行统一领导,分散经营的方针。这个方针是与抗日根据地的人力、物力都很分散,交通又不方便的实际情况相适应的,在经营方针和政策方面的统一领导原则下,必须让下面分散经营。
4.在生产和消费的关系上,实行努力生产,厉行节约的方针。
5.实行组织起来的方针。在自愿原则下,组织农民建立以个体经济为基础的农业集体劳动合作组织,开展生产竞赛,奖励劳动英雄。
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强调,在经济工作中,应该以90%的精力去发展生产,各级党政军机关学校的一切领导人都必须学会领导群众生产的本领,一切未脱离生产的农村党员,应以发展生产为自己充当群众模范的条件之一。
中共中央关于经济建设的正确方针,指引和推动了各抗日根据地大生产运动的蓬勃发展。1941年,陕甘宁边区的机关、学校、部队通过生产,解决了所需经费的70%,1942年部队和地方政府的经费完全由自己解决。
1942年,陕甘宁边区政府为贯彻以农业为主发展经济的方针,在财政极困难的情况下,向农业投资1000万元,其中仅延安等7个县就发放贷款158万元,农具4980件,增开荒地10万亩。此外,还发放植棉贷款。边区政府的措施使1942年全边区的粮食产量达到148万石,比1941年增加2.78万石,棉花增收43.5万公斤。
1942年底陕甘宁边区高干会议之后,边区政府把发展生产作为一切工作的中心,促使农业和工业生产大幅度增产。
1943年和1944年粮食产量均超过了180万石,1944年公营、私营和家庭纺织业共织布16.2万匹,其中家庭纺织业占11万多匹。在陕甘宁边区的大生产运动中,八路军各留守部队生产成绩最为显著。
1941年3月,第359旅等部队响应中共中央实行屯田政策的号召,分赴南泥湾、大凤川、槐树湾等地屯田生产。第359旅进入南泥湾的当年,即开垦荒地1.12万亩,收细粮1200余石,粮食自给率达到79.5%,经费自给率达到78.5%;1942年,该旅官兵开荒种地2.68万亩,收细粮3050余石,粮食和经费的自给率分别为96.3%和90.2%;1943年,该旅开荒种地10万亩,收细粮1.2万石,在自给有余的同时上交公粮近万石。1943年,全旅共养猪4200多口,牛820头,羊7800多只,实现了“两人一猪,一人一羊,十人一牛”的目标。当年全边区的部队共种地20万亩,收细粮3.1万石,开办工厂作坊89个,商店74个,经费自给率最低的也达到了51%。
在晋察冀抗日根据地,由于日军的频繁“扫荡”、“蚕食”,1941年至1942年间,根据地巩固区大为缩小,生产生存条件遭到极大破坏。为了根本扭转边区经济的困难,1941年8月边区政府召开了边区第二次经济会议,明确提出迅速建立起边区自给自足的独立的抗战经济,指出:经济上的自给自足“是粉碎敌人经济毁灭边区的唯一保证”,“是坚持敌后独立抗战的唯一保证”。会议要求普遍团结组织广大的小农经济的力量,活跃发展边区生产,在大力发展农林牧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的同时,适当提倡种植工副业生产所需之经济作物棉、麻、油等,大力提倡和奖励发展手工业和家庭副业生产,适当发展采煤、冶铁等重工业和军工生产,以解决边区必需品自给自足的问题。在边区政府的领导组织下,1941年至1943年,全边区以“消灭熟荒,防止新荒,开展小型水利”为重点,修旧渠、开新渠1056道,凿井1309眼,可浇地19万余亩。实验推广了“燕京”、“靠山黄”、“曲五”等多种适宜山区种植的抗旱粟,可提高亩产10~15%。1943年,全边区开展农业生产劳动竞赛运动,以“组织劳力互助,解决人力畜力困难”,“普遍锄三遍”,“定户计划、提出奋斗目标和季度管理措施”等三项内容为中心,大力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晋察冀根据地的工业也有了很大发展。在民用工业方面,1940年9月边区政府民用工矿局成立后,3年中共建3个煤矿和皮毛、皮件、造纸、农具、瓷器、炼油、纺织等7个直属工厂。在自制各种机械和农具,提炼煤油、润滑油,自制纸张、电池、油墨、肥皂、酒精以及皮毛染色、纺毛染毛织毛等方面作出了很大成绩,并推动了边区家庭副业和手工业的发展。家庭副业和手工业生产的开展更是具有群众性的广泛基础,仅北岳区在1942年底和1943年初,就有各类纸厂数十家,月产纸可达数百万张;各种油坊近200家;纺纱织布的妇女有近4万人。在军工生产方面,边区军事工业在创建初期仅能简修枪械,复装子弹。
1941年后,自力更生试制出无烟火药和黄铜弹壳,可以完全自制子弹。
以后又成功试制了“硝化甘油炸药”和“硝铵混合炸药”,以及雷管等。到1944年,边区军事工业已发展到月产捷克式步马枪100支,掷弹筒65个,枪榴弹223个,硝酸炸药1340斤,无烟火药500斤,黄药手榴弹1万枚,七九子弹1.9万发,复装子弹3万余发,基本满足了边区部队的弹药需求。
晋冀鲁豫根据地也全力动员军民开展大生产运动。边区政府组织和帮助群众普遍制订生产和安家计划,通过贷粮贷款扶助群众恢复和兴办水利事业,大搞纺织、运输和家庭副业生产。
1942年全边区发放农业贷款1657万元,1943年又发放9570万元,增加近5倍。
1943年边区政府在太行区东线一次就发放纺织贷款180万元。1943年冀南区贷出麦种50多万公斤。边区各级政府的扶持,使根据地的生产事业得到发展。晋东南地区在1941年共计消灭熟荒地4.37万亩,新开荒地3.37万亩,修滩地1300余亩,连同其它数目在内,约扩大耕地面积10万亩以上。此外,变旱地为水地2.6万多亩。环境最恶劣的冀南区28个县在1943年也扩大耕地8.9万余亩。1942年全边区共开垦荒地40万亩,水田6万亩。
在手工业生产方面,晋冀鲁豫根据地发展最显著的是纺织业,至1943年上半年,纺织人数已达6.49万余人。彼称作“模范纺织村”的武安柳家河村,组织了21个纺织小组,共105人参加,占全村妇女的90%以上。全村120架纺车,45架织布机的响声昼夜不息。在边区造纸业的发展方面,职业教育家刘彩章先生在边区政府的支持下,在太行实业总社漳北造纸厂进行各种纸张的试制工作,成功地生产出仿报纸、仿油光纸、马粪纸、牛皮纸、拷贝纸、复写纸、蜡纸、图画纸等8种。此外,毛织厂、卫生材料厂、玻璃、肥皂等轻工业厂,也象雨后春笋般生长起来。
晋冀鲁豫根据地的军队积极响应中共中央的号召,一面战斗,一面生产,并大力帮助群众生产。山区部队以自给3个月粮食和全年蔬菜为目标。
1943年3月,朱德警卫团开上积雪的左会高山,展开了生产大竞赛。冀鲁豫的部队、机关组织了全部畜力到灾区助耕。冀南地区在敌人的掠夺下耕牛奇缺,当地八路军就帮群众拉犁,成为“光荣的耕牛”。部队还组织了许多打井队,到处帮助群众打井。在部队帮助下,1943年仅冀鲁豫区就打了8000眼水井,冀南亦打了数干眼水井。从1943年起,晋冀鲁豫的许多部队已作到全年蔬菜和3个月粮食的自给,食用油盐、肉类、日常办公、杂支等费用,大部分靠自己的生产所得予以解决。[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抗日根据地的财政经济》,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7年版,第115页。]
在晋西北根据地,1941年为克服严重的经济困难,开展了生产运动。行署颁布了《奖励垦荒办法》。当年,晋西北共开垦荒地30余万亩,扩大灌溉面积3万亩,增产粮食4.5万公斤。棉、麻、禽、畜都有所增加,工商业也得到了恢复和发展,纺织生产已基本解决了人民的穿衣问题。军区部队总共开荒6万余亩,种菜1300余亩,军队办的工副业也取得了很大成绩。部队17个月未发津贴,全靠自力更生解决。
1942年,全区开荒达60万亩,粮食产量大幅度增长,纺织业年产棉布达50万匹。
山东根据地依据中共中央指示和陕甘宁边区的经验,从1941年起逐步展开生产节约运动。机关部队首先行动起来,生产自给解决了部分经费,推动了根据地的生产建设。1942年,山东根据地广泛开展减租减息运动,调节了生产关系,解放了生产力,为发展生产创造了条件。根据地政府为发展生产,对个体农户实行组织起来,发展变工互助,调剂劳动力,及时发放农业贷款,规定本币发行数的1/4用于农业贷款等措施,积极扶持农业生产。山东的八路军部队充分发挥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全区部队以“三人开荒一亩,解决十天半月粮食”为口号,积极在战斗间隙从事生产劳动。
1943年,山东部队靠生产收入的平均自给部分占全部经费的12%。如按经常经费计算,鲁中区自给51%,滨海区自给52%,直属机关自给61%,在山东党政军领导机关的组织下,山东根据地的大生产运动成绩显著,到1945年以前已有公营工厂88个,群众性纺织生产已有纺车50万辆,织机8万架,年产土布20万大匹,其它必需品也基本自给或大部自给。
在华中,1942年2月制定了《关于发展华中各根据地生产事业的决定》,要求各地颁布垦荒奖励条例,发展农村手工纺织,提倡造纸、制皂及各种必需品的小工业生产,保障喂猪、养鸡、养鱼等农村副业的发展。按照华中局指示,华中各根据地领导机关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就生产运动作了具体规定。苏中区强调生产建设的主要着眼点放在农业生产上面,在敌人频繁“扫荡”的情况下,工业生产应以发展家庭企业与手工业为基本目标。华中各根据地还纷纷制定了关于农业和工业生产的条例、办法。1942年9月,盐阜区制定的垦荒条例规定:开垦公荒自放垦之日起5年内免除赋税;私荒业主如无力开垦,由政府限期由业主开垦或由政府招人开垦,私荒所有权仍归原业主,但开垦者享有永佃权;开垦生荒者3年内不纳租税:开垦熟荒当年受益者,仅缴5%的地租等等。同年,盐阜区还制定了私人纺织奖励办法,规定:纺织厂一律兔缴营业税及产销统税,所需之原料如在盐阜区外采购者,一律免征进口税;纺织厂可在当地组织手工纺织生产小组和合作社,当地政府必须予以一切帮助;纺织厂产品如滞销,由政府负责收买;政府对纺织生产成绩优秀者给以低利贷款助其发展。为贯彻中共中央《开展根据地的减租、生产和拥政爱民运动》的指示,鄂豫边区行政公署发放春耕贷款3000万元法币,作购买耕牛、种子、肥料之用。
1943年,鄂豫边区新四军部队开辟襄南后,修建了金家拐、马颈项两大堤,保障了襄南、江、潜、监、沔等县农民的生存,受益田达100万亩。大生产运动的开展,使华中各抗日根据地的各项生产事业取得很大成绩,不仅粮食问题得到了解决,工业和手工业生产也基本满足了根据地军民日常必需品和作战的需要,甚至有些轻工产品。如鄂豫边区生产的香烟还出口直销武汉地区,换回了根据地急需的器材、机械及医药等物资。
抗日根据地的经济建设和大生产运动,由于坚决贯彻了中共中央的总方针和各项具体政策,取得了巨大成就。农业和工商业都得到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明显改善,为巩固根据地人民抗日政权,渡过严重困难,支持敌后长期战争,争取抗日战争的胜利奠定了物质基础。
责任编辑:杨晴 最后更新:2022-05-05 16:5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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