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 繁體版 正在载入当前时间...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救护总队档案
2024-07-19 11:21:27  来源:中国档案报  点击:  复制链接

图片

  浙江衢县第二台湾医院全体医师合影

图片

  1940年3月13日,新四军豫鄂挺进纵队司令部李先念、陶任陶(陶铸)请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救护总队部拨赠药品并给予医务协助的函。

图片

  1940年5月17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救护总队部关于饬本部派队或补充人员力量及器材协助八路军的电。

  贵州省档案馆、贵阳市档案馆馆藏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救护总队档案共4098卷,形成于1937年至1946年。其主要内容包括:机构成立、西迁贵阳、建立战时卫生防疫体系、建立战场救护体系、培训医护人员、外籍志愿医务人员参与中国抗战救护,以及向正面战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根据地和印缅战场输送医护人员及医用物资等工作中产生的大量珍贵档案史料。

  抗战初期,中国红十字会为了履行《日内瓦公约》和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根据战时医疗、救护和医防的需要,于1937年12月,在湖北武汉汉口成立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战时救护委员会,主席王儒堂,总干事林可胜。1938年6月,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战时救护委员会迁到湖南长沙,为便于集中领导与管理,改组成立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救护总队,由总干事、爱国华侨林可胜任总队长。

  救护总队是抗战时期中国红十字会下设的战时医疗救护组织,主要任务是对外与国际红十字会和海外援华团体取得联系,完成抗战中的医疗救护工作;对内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汇报工作,指导全国各地医疗队的医疗救护工作及解决各医疗大队部提出的重要问题。救护总队有来自全国各地多个医学领域的专家学者及苏联、德国、英国、波兰等9个国家的医生组成的国际援华医疗队,本着“救死扶伤、博爱恤兵”的精神,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

  救护总队与国民党政府行政院卫生署在长沙合办“卫生署战时卫生人员训练总所”,组编医护卫生队,每队20人至30人不等,派赴全国各战区担负救护伤病员及民众的工作。1939年3月初,救护总队与训练总所辗转西迁到贵阳东南郊的图云关。为了加强战地救护、医疗、医防等工作,医疗大队增至9个,共辖47个中队、94个区队、9个手术队。预备大队设在贵阳,下辖10个中队,供机动使用。抗战时期,全国统一划分为9个战区,救护总队也相应地按工作需要下设中队、区队及手术队。另外,总队部还下设3个诊疗所、1个疗养院、3个战区医院,并在各地设有民众诊所。

  1945年底,救护总队撤离图云关,在重庆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合并办公,后迁回南京。1946年5月底,救护总队与训练总所奉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命令正式解散,完成其历史使命。抗战期间,图云关成为医疗救护中心和军医培训基地,许多著名医学专家、教授都参加了救护总队的工作。国际援华医疗队从欧洲远涉重洋来到救护总队部所在地图云关,与中国同行一起做了大量“救死扶伤、博爱恤兵”的工作,为抗日战争的胜利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救护总队档案保存完整,是目前发现的体量最为庞大、内容最为系统的抗战救护档案史料,真实全面记载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救护总队的历史沿革、组织章程、工作报告等,对于系统研究历史、开展抗战史研究与交流,有着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周琳 最后更新:2024-07-19 11:26:21

特别说明:抗日战争纪念网是一个记录和研究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历史的公益网站。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与网站的文/ 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文化交流和科研之目的,如转载稿侵犯了您的版权,请告知本网及时撤除。以史实为镜鉴,揭侵略之罪恶;颂英烈之功勋,弘抗战之精神。我们要铭记抗战历史,弘扬抗战精神,坚定理想信念,为国家富强、民族复兴,实现伟大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感谢您对抗日战争纪念网的支持。
纠错电话:0731-85531328、19118928111(微信同号)

上一篇:《贵州省档案馆藏中国红十字会抗战救护档案汇编》(1、2) 妙手仁心履天职 烽火岁月护军民

下一篇:最后一页

办公室 0731-85531328

抗日战争纪念网 13723880171

抗战文化研究会 15116420702

抗日战争图书馆 18182129125

抗战文化研究会

抗日战争纪念网

抗日战争图书馆

抗战文化研究会

抗日战争纪念网

抗日战争图书馆

红色力量传播

抗战研究

微博

抗战研究抖音号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中文域名:www.抗日战争纪念网.com 主办单位:长沙市抗战文化研究会

不良信息举报 电话:0731-85531328 手机:19118928111(微信同号) QQ:2652168198 E-mail:krzzjn@qq.com

湘公网安备43010402000821号 ICP备案号:湘ICP备18022032号 长沙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