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精卫投敌后,筹组傀儡政权,当时标榜“国府还都”,谬称“政治独立”,并称只有一个党、一个领袖、一个政府。主张用回国民政府的“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作伪国旗。日军初不允许,几经磋商,才允于旗上加一标帜以示与蒋方有别。1940年春间,汪的所谓“国民政府”在南京快要袍笏登场了。同时广州方面的维持会已改称为市公署,由伪公安处长李道轩等会同汪记国民党广东省党部委员林汝珩、王英儒等组织一个“广东省政府筹备委员会”,各派手下喽罗充任干事,在文德路“国际俱乐部”(原欧美同学会旧址)设会办事。至于汪记的国民党广东省党部已先期在本市法政路青莲里半公开地成立,容许在市活动。 是年3月下旬,广州已知道南京的汪记国府决定于3月30日成立,筹备“庆祝”的工作也由这个委员会负责。记得有一天开会讨论换旗的问题(原先是红黄蓝白黑的五色旗),当时接到南京的电报很简单,只说在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上加多一支黄色的小旗,书写“和平建国”四字,旋又接电要加上“反共”两字,小旗的尺寸式样还未十分确定。那天筹备会的委员干事们都有出席,各人瞎发言:如说“反共”两字放在“和平建国”之前?之后?抑或插在中间呢?小旗是方形还是三角形呢?所写的字是从左到右或从右到左呢?小旗要写字是双层抑或单层呢?两面都写还是单写一面呢?有人更说如果单写一面从背面来看岂不是“反和平”吗?鸡一嘴、鸭一嘴,听到头痛。我当时任该会的文书主任,担任记录。其实一切都要听候日军方面的审定答复,所以汪记便迟迟未能决定。后来才通知辫子是黄色三角形,长度与原旗相等,由左至右用墨笔顺序书写“和平反共建国”六个字。 3月30日的前一天,是黄花岗起义纪念日,汪以国民党正统自居,少不免要来一个“祭告先烈”。于是通告市内的伪机关伪团体伪学校等在该天上午9时到墓前齐集行礼,我也有参加,到场人数虽没有统计,却也相当多。当在黄花岗七十二烈士坟前第一次升起怪旗时,乌云满天,大雨倾盆,而且连续数小时之久,各人均如落汤鸡,返程时旗靡辙乱,狼狈不堪。或说是先烈有灵,发怒示警。有人以诗记之,诗云: 黄花岗上怪旗升,鬼舞魔呼没暗明。 地惨天乌看此日,九泉烈士尽涕零。 翌日庆祝所谓“国府还都”,由是日起,这面拖上辫子的怪旗,就在市上各伪机关、学校竖起来了。事前伪警局也通知市民悬挂,市民都不理睬。市民见了这面过去见惯了的旗忽然加上了一条三角小黄帜,无不摇头感叹。也有人以打油诗一首记之,诗云: 国旗竟有辫,例子确无前。 贻羞全世界,遗臭万千年。 这一面有辫的“国旗”在沦陷区内悬挂了两年9个月5天,在1943年2月5日那一天把辫子剪掉了。这两年多当中,形势逐步转变。1942年下半年,日军在所罗门和珊瑚岛等处,战争逆转,为了拔出陷在中国内地的泥足,以便抽调兵力对付英美,更急于对蒋诱降。于是汪伪政权秉承日方意旨,先把旗帜上的差别除去,表示了合流的先声。汪记的旗是拖辫子的,蒋方的旗是没辫子的,把它剪去,便是一家亲了。观于“剪辫”之后,汪精卫连续发表文章,说什么“兄弟终是兄弟”、“中国人不打中国人,亚洲人不打亚洲人’;日本的报道机关不断广播,期望蒋能“觉悟、转变、反省、接纳忠言”。 汪记国府发布命令于2月5日除去“国旗”上附加的黄色标帜,其命令原文曰:“国府还都以来,在国旗上方附加黄色三角标志,书‘和平反共建国’字样,以资识别。兹以同胞同志之努力,促使时局进一步之发展,秉承国父大亚洲主义遗教,参加大东亚战争,协助友邦日本,打倒共同敌人英美帝国主义者。为此特颁明令,自本(二)月五日起,国旗上方附加之黄色三角标帜,一律除去。其在前线之军队,因与渝伪接触,使用旗帜,须识别者,另由军委会临时订定之。凡我国民,应共认识时代之使命,努力负责,完成复兴中华保卫东亚之大业,勉之毋忽,此令。汪兆铭。”广州伪市府奉令后,订定该日悬旗办法数项:(1)是日上午8时55分,第一次鸣炮为号,全市人民站立各自店户门前,准备已除去标帜的国旗一面;(2)9时正,第二次鸣炮为号,悬挂国旗,机关团体学校有旗竿者行升旗礼;(3)9时零5分,第三次鸣炮为号,开始呼口号、唱歌、燃烧鞭炮,延续到9时30分为止。为什么这幕丑剧要选择这天来上演呢?原来这天正是农历癸未年正月初一日春节,市民狃于旧习,是日拜神贺年,总买备几串鞭炮来燃烧的,伪府就因利乘便叫市民多买一些来燃烧助兴。本来逢年过节,日军宪兵必严禁燃放鞭炮的,但这年不仅不禁,还令伪警察局长冯壁峭通告,规定2月5、6、7(即农历正月初一、二、三)三天开禁燃放鞭炮,这明明是配合庆祝甩尾运动的措施。这一怪招,又有人步两年前的打油诗原韵再来一首诗以记之,诗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