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模范壮丁队千余人,分驻于广宁的古水、石涧、宾坑、永泰等圩市。曾养甫座镇广宁县城,自称为八属游击曾司令,其实只是个无兵司令,不过是吓唬人民而已。看他退出广州时的狼狈相,可知其“冇谱”之至。那时沿公路之竹林中,停满公私汽车,无人管理。公路已完全破坏,不能行车,但仍恐日本鬼子跟踪追至。其慌乱情况,可想而知。
1938年12月下旬有几个壮丁队队员在宾坑圩的某隆(店名忘记)酒米杂货铺购买五元白米。(当时米价每石约五元)以广州市市立银行的五元纸币交易,但这个小圩市是穷乡僻县的商店,其实未见过这样的纸币,当然不敢接受。而壮丁队队员认为是拒绝纸币,破坏国家币制,扰乱后方经济,遂非常鼓噪,大肆咆哮,喊锁喊拿,闹个不休。商民见此情形,纷纷闭门以避。翌日即闭门不敢营业,有如罢市之景象。该壮丁队乃小题大做,妄报商民罢市拒用纸币。曾养甫闻报,异常愤怒,大发雷霆,即下令限商民24小时内复业,如敢抗违,实行将全圩焚毁,以儆效尤。且说,广州大城市,我尚弃如敝屣,何惜这区区小圩市等语。其蛮横残暴,有如此者。其时已加派兵丁将全圩包围,如临大敌。商民奔走骇汗,如大祸之将至。该某隆商店主人谢贤福,系妙村人,乃是村之殷户,全圩以该店为最大,酒米油糖杂货,式式俱备。当时广东高等法院检察处是由广州迁至妙村之谢氏祠堂作临时办事处。(妙村距宾坑圩约二里之遥)谢贤福以与首席检察官谢英伯有同宗关系,乃求救于谢英伯。谢乃着我前往调查真相。该壮丁队大队部驻于永泰圩(距宾坑圩约十华里)。我即往永泰圩该大队部了解情况。适该队大队长吴梦尘系我在广州的旧相识,彼此商谈,十分便利。结果遂处该某隆商店以十元罚金,以为儆戒。将这十元作为宾坑圩的区公所安装电话之用。至此风潮遂告平息,商店即日复业。
责任编辑:钟思宇 最后更新:2018-11-05 14: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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