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场“暗战”与你有关!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间谍”或许只是一个电视剧、电影里的概念,那么,传说中的“间谍”,到底离我们有多远?
请看三组真实的案例
点击木马邮件泄密获刑5年
裘某某,男,原系我军某部上尉军官。2007年9月,裘某某违规在连接互联网的电脑上处理涉密文件,并连接涉密存储介质,因不慎点击境外间谍组织发送的特种木马邮件,导致计算机被对方控制,1800余份文件资料被窃取,其中包括绝密级1份、机密级8份、秘密级15份。裘某某被军事法庭以泄密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打工仔成窃密工具被判10年
从2011年开始至2013年1月,李某某先后为“飞哥”及其同事订阅了39种115本内部期刊,报送了2000多张军事照片和大量军事信息,经专业部门鉴定,这些军事照片和信息含机密级、秘密级军事秘密多份。而李某某每月从“飞哥”和“飞哥”同事那里领取六七千元工资,还有500-2400元不等的奖励。日前,李某某被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大学生为境外间谍收集情报
广东省航海学校专科生徐某在网上应聘一家境外投资咨询公司的研究员,需要为客户“搜集解放军部队装备采购方面的期刊资料”。徐某所在的广东某大城市有一个军港码头和一家历史悠久的造船厂,他的“调研”工作就是到军港拍摄军事设施和军舰,到船厂观察、记录在造在修船舰的情况,并将有船舰方位标识的电子地图做成文档,提供给“Miss Q”。
23岁的徐某后来承认,做“调研员”不久,就意识到对方是搜集我军事情报的境外间谍,曾因内心极度不安主动放弃了学校的一些荣誉,但利诱当前,又难以拒绝对方。2013年5月,徐某被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审查。
......
看完是不是发现,间谍案件常常发生在普通群众身边,离我们并不遥远。
下面进入科普时间,心怀家国天下的朋友们一起来涨姿势吧~
1993年2月22日,我国曾制定过一部国家安全法。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相应废止了1993年2月22日通过的国家安全法。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并对国家安全进行了首次界定。
其实世界各国都十分重视本国的国家安全教育
国安安全是一个单一的概念么?
不!
它涉及到方方面面;
国家安全与咱老百姓日常生活有啥关系?
总有一批人哭着喊着要和我们“做朋友”,为了窃取我国的国安安全信息,他们往往会抛出“馅饼”。而天上不会掉馅饼的道理,祖辈们已和我们讲过太多太多,对不怀好意的接近、涉及到国家政治安全的一定要慎言!
作为老百姓我该注意啥???
重点:国家安全请拨“12339”
今年4月15日是党的十九大后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国家安全,你我都是受益者。同时我们需要意识到,仍有不法分子在利用各种手段对我国国家安全利益造成威胁,因此每一个公民都有义务维护国家安全。
而保护国家安全于我们而言更像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暗战,如今号角已吹响,你准备好了么?
(原标题:江苏公安:间谍并不遥远,你必须知道如何“保家卫国”)
责任编辑:李一菲 最后更新:2018-04-15 09:2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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