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逸民(1904—1982),原名叶书,字有基,浙江省龙泉县天平乡(今安仁镇)李登村人。1921年考入杭州公立法政专门学校,1922年夏,考入上海大学文学系。
1925年参加“五卅”运动,同年入黄埔军校第四期学习,并加入中国共产党。1926年毕业,留校任政治部宣传干事,编辑《黄埔日刊》。1927年任国民革命军第二十四师教导大队政治指导员,率部参加南昌起义。
抗日战争时期,李逸民任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第三分校政治部主任,中共中央情报部第一局局长,西北公学副校长。是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解放战争时期,李逸民任冀热辽军区政治部宣传部部长,北平军调处执行部第二十六小组代表,牡丹江省建设厅厅长,东北人民政府财经计划委员会常务委员兼秘书长。
新中国成立后,李逸民历任公安部队政治部副主任,军委直属政治部主任,解放军报社总编辑,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文化部部长,总参谋部政治部顾问。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并曾获三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晚年任全国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革命史组副组长,对革命斗争史的撰写、收集、审阅,做了大量工作。
热血斗士,矢志不渝
李逸民同志早年从浙江龙泉赴上海求学。1925年,受学生进步组织影响,他在上海投身“五卅”运动,是运动中的中坚和骨干。随之毅然中断学业,放弃即将获得的大学毕业文凭,考入广东黄埔学校第四期政治大队。并在参加第二次东征中,以战场上的良好表现,被党组织吸收加入中国共产党。从黄埔军校毕业后,他留校负责编辑《黄埔日刊》。在校期间,他同国民党右派进行了坚决的斗争。在历次革命实践中,他总是坚定不移地站在党的立场上。
大革命失败后,他担任国民革命军第十一军二十四师教导队政治指导员兼党支部书记,带领教导队参加了举世闻名的南昌起义。南昌起义失败后,中国革命处于低潮,在一片白色恐怖气氛中,李逸民辗转多日,到上海找到中共地下党组织,并临危受命,担任中共江苏省委兵运委员会委员,在李富春同志领导下继续从事革命斗争。
1928年春,李逸民被英租界巡捕房逮捕,并引渡给国民党当局。审讯人员虽然想尽办法,但始终弄不清他的身份,最后以军事犯罪名判处他“无期徒刑”。他带着一副十五斤重的大脚镣,先后被关押在上海漕河泾监狱、苏州军人监狱和南京中央军人监狱。他宁折不弯,大智大勇,在黑暗的牢狱中,同狱方整整斗争了十年,表现出一个共产党员的高风亮节。
在漕河泾监狱和苏州军人监狱关押期间,李逸民都是狱中党支部委员。当时,关押他们的地方近似“人间地狱”。一间约八平方米的牢房要住十几个“人犯”,吃、喝、拉、撒、睡都在里面,秽气冲天,臭虫、虱子咬得人无法安睡,每餐吃的是掺有砂子、鼠屎并且发霉的陈粮和没有油腥的粗菜,而且不给吃饱。狱卒们随时都会动手打人。非人的生活待遇,夺去了不少难友的生命。
为了改变这种非人待遇,为党保存革命力量,李逸民和狱中党支部成员一起,曾经多次组织“罢饭斗争”。1930年春节前,李逸民等同志在漕河泾监狱组织了一次大规模的罢饭斗争,监狱当局怕得要命,在答应他们一些条件的同时,又调来宪兵队残酷镇压。李逸民被吊在柱子上毒打,但他咬紧牙关,一声不吭。他被放下来后已经遍体鳞伤,仍然坚持斗争不止。他说:“一个共产党员如果不战斗,就等于失去了生命。”
李逸民时时做好有一天出狱为党工作的准备,他十分珍惜在监狱这所特殊学校里学习的机会。除了做工和锻炼身体,他抓紧一切时间读书,几乎手不释卷。到1937年出狱时,他个人购藏的书籍就整整拉了一马车。
在狱中,他非常关心我党和红军的发展。当时,要得到这方面的消息很难,他得知唯一能送到狱中的英文报纸《密叻氏评论》刊登有这方面的报道,于是他从ABC开始,刻苦地自学英语,不久就能借助词典来阅读了。每当得到一点红军长征的有关信息,他都兴奋得睡不着觉,连夜将红军所到之处在地图上做下记号,然后用笔把各点连上,成为他在狱中自绘的红军长征路线图,并以此鼓舞难友斗志。此事被监狱当局察觉,李逸民受到酷刑毒打,但他虽倍受摧残,志不可移。十年牢狱期间,他就是这样不停地斗争、学习,从来没有退却。
李逸民认为,共产党员只要有机会,就不能放弃宣传党的主张,要让人们知道,我们是无罪的。由于他始终坚持这么做,在狱中争取到不少看守的同情,暗中为他们送信、买东西。
1932年,李逸民等100多个政治犯被解往南京中央军人监狱关押,按狱方规定,“犯人”只能坐运送牲口的铁皮车。李逸民等同志坚决反对这种人格上的侮辱,并向监狱当局提出乘坐客车的要求。经过斗争,监狱当局不得不答应他们提出的要求,但派了大批士兵押送。在上车前,李逸民向押送的国民党士兵晓以大义,宣传抗日,希望他们不要虐待“政治犯”。许多士兵听过他的宣传后,在车上没有对“政治犯”进行更多迫害。
“劝君莫为青春惜,将见世界满地红。”这是李逸民在国民党狱中写作的诗句,也是他革命人生观的写照。他在监狱中整整度过十年青春年华,受尽酷刑折磨,但他经受住了种种考验,在血与火的斗争中,共产主义信念更加坚定。
在狱中的最困难时期,李逸民对同志极为关怀。他有个表哥在上海行医,每月都给他寄来二三十块钱,他除了自己买几本书外,把钱全部交给党支部使用。他托人买来一点萝卜干或香肠,切成一小片一小片,然后分给难友分享,他自己从来不多吃一片;买来肥皂、牙粉,也首先送给没有经济来源的同志。
呕心沥血,不辱使命
1937年秋,李逸民被党组织营救出狱。他激动不已,心潮难平,连夜搭乘西行列车,奔赴革命圣地延安,随后进入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学习。不久,他担任了抗大政治教员,后又担任抗大党务科长。
抗日战争时期,任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第三分校政治部主任,中共中央情报部第一局局长,西北公学副校长等职。
解放战争时期,他受命开赴东北,任冀热辽军区政治部宣传部部长,北平军调处执行部第二十六小组代表,牡丹江省建设厅厅长,东北人民政府财经计划委员会常务委员兼秘书长。他还先后担任黑龙江三地委常委兼组织部长、社会部长等职,为巩固东北根据地、支援解放战争的胜利做出了重要贡献。
国共两党谈判,在热河地区设有北平军调处执行部承德、赤峰、朝阳3个小组,朝阳为第二十六小组,是在1946年3月建立的。我方代表李逸民(上校)、国民党代表马某(上校),美方代表是海军上校汉夫。李逸民肩负军调处执行部的3项使命:1.监视国民党军队不能侵占朝阳;2.不能让我方游击队撤出建平战略要地这一根据地;3.推翻从朝阳到绥中公路“双方使用,共同保护”,实际等于保护国民党运输的“协定”。其中2、3两项任务,是原我方十一小组与国民党、美国代表签订的极不合理的“协定”,要把这两个协定推翻。李逸民在朝阳与国民党、美国代表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
在3人小组会议上,李逸民与国民党、美方代表据理力争,寸土不让,使十一小组与他们签订的两个协定始终未能实施,只好各自向北平军调处执行部申诉己方意见。李逸民在申诉本方意见同时,机智地击败了国民党方面暗地组织的所谓建平民意代表到朝阳军调小组的“请愿”把戏,揭穿了那些“代表”的身份和目的。
李逸民在与美、蒋代表谈判期间,还利用时机,为冀热辽军区提供信息:叶柏寿东有座100多米长的铁路桥,虽然国共两党已达成停战协定,但国民党通过这座桥仍在运送作战物资。我游击队曾几次爆破此桥,都因只炸坏两边桥头,敌方很快修好,又继续运送军用物资。李逸民利用小组调查之机,发现以前炸桥方法不妥,遂即报告冀热辽军区,并提议炸掉铁路桥中间桥段。不久,铁路桥从中间被炸断,使之很长一段时间不能通车。阜新煤矿被国民党军队“接收”后,我方游击队曾爆破几次,炸了通风管道,但几个小时就被矿方修好,照常生产出煤。李逸民利用到阜新调查煤矿被炸事件之机找工人谈话,了解到是炸法不当。据工人讲,要使煤矿停产,首先要从电厂下手,李逸民很快对冀热辽军区提出建议。几天后阜新电厂被炸,矿井停产。
炸掉叶柏寿铁路桥和阜新电厂,迟滞了国民党军队运兵备战的速度。对方代表明知是我方有计划干的,但抓不着证据,只好按惯例去调查,各自向上级打报告了事。
高风亮节,党性光华
李逸民向来关心革命同志,而对个人利益却始终置之度外。延安整风中,康生等人搞所谓“抢救运动”。由于李逸民曾在国民党监狱坐牢十年,竟由此导致康生对他莫名怀疑,专门到陕北公学作了一次报告,不指名点了他,并指派专人不离他左右,名义为帮助工作,实为监视他,他的爱人周磊也受到审查。
李逸民虽然早被选为七大候补代表,却不能参加七大预备会文件的学习。当时他十分苦恼,但并未因此患得患失。李逸民认为,“一个共产党员应该随时接受党的考验,如果因为审查自己就消极起来,那就会对党离心离德,就不能算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员”。最后,党终于对他在狱中的表现作了正确的结论,他光荣地出席了七大。
新中国成立后,我军评定军衔时,李逸民任公安部队政治部副主任,被评为少将。许多战友认为,按他的资历,评少将太低,为其感到不平。李逸民说:“我评个少将已经不低了。我们多少同志、多少战友牺牲了,有的连名字都没有留下。我今天有这样优厚的待遇,功劳却不见得比他们大。想想他们,我们有什么权利向党争名争利呢?”
十年浩劫中,李逸民一共接待了200多起外调人员,但从来不给写一份假材料。某专案调查人员找到李逸民,纠缠不休,要他证明某位同志是叛徒。李逸民大义凛然:“我说他不是就不是,要我写假证明办不到!”
李逸民晚年病重期间,每当有人去探望,总是向人讲述他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各项政策的理解,讲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重要性,还在关心各方面工作。他常常教育年青人:“我们国家现在有困难,但正在不断改善。在一个共产党员看来,在广大人民生活没有普遍提高以前,不应该去谈个人享受。如果要进天堂,应该是在天堂大门打开时,让人民大众先进去,而共产党人应当留在最后。”
1982年6月5日,李逸民同志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78岁。
责任编辑:钟思宇 最后更新:2021-08-10 16: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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