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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历史到记忆:深化南京大屠杀研究的逻辑路径
2015-12-13 15:26:0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点击:  复制链接

  《南京政治学院学报》2014年第6期

  内容提要:在中国立法设立南京大屠杀遇难者国家公祭日的今天,需要进一步深化南京大屠杀史研究,其逻辑路径有三:南京大屠杀的受害者不仅仅是南京人,而是包含中国人在内的世界各国人士;南京大屠杀不仅仅是中国人独有的记忆,也是世界各国人民关于战争的记忆的一部分;南京大屠杀通过两场审判定案,是东亚历史认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包括中美俄人民在内的世界各国人民反法西斯战争的重大历史、政治和法律成果,南京大屠杀记忆事关东亚乃至世界的秩序。

  关 键 词:南京大屠杀/国家公祭日/历史事件/民族记忆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2009年度项目“抗战时期中国受害者PTSD研究——以南京大屠杀受害者为中心”(09BZS021)

  作者简介:张生,南京大学中华民国史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

  世界近代史上,很少有一个事件像南京大屠杀这样,事发当时举世震惊、却在此后的岁月里长时间湮没无闻。二战结束以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南京“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都曾就南京大屠杀一案进行严肃的审判,从法律层面确定了南京大屠杀的基本事实。但其学术研究起步甚晚,1962年,南京大学历史学系日本史小组写作了《日本帝国主义在南京的大屠杀》,以油印本刊刻了内部资料;日本学者洞富雄1968年发表了全世界第一篇关于南京大屠杀的专题学术论文。在此前后的很长时间里,南京大屠杀史研究处于空白、停滞状态。

  20世纪80年代以后,南京大屠杀史研究逐步兴起。这其中,日本右翼不断否认、歪曲侵略历史成为重要的催化剂;而中国内部对近代历史认知的不断深化和爱国主义潮流的升华,促使南京大屠杀史研究在深广两个维度上不断推进。目前,中国学界对南京大屠杀史的研究已经走到了世界前列。历史研究的进展,为通过特定仪式、将历史事实转化为共同的历史记忆奠定了坚实基础。为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侵华期间遭到杀戮的死难者,中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将每年的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本文之宗旨,在于大尺度梳理南京大屠杀历史的几个基本面,探讨其构建为中华民族共同历史记忆和人类共同记忆的逻辑路径。

  一、南京大屠杀的受害者不仅仅是南京人

  南京大屠杀发生在南京及其周边地区,南京市民首当其冲,遭受了重大生命财产损失。如夏淑琴一家的悲惨遭遇,不仅见于其本人证言,也见于美国传教士文献和德国文献。其残酷程度,正如时人指出,如果日本人知道了引起和进行战争的真相,他们中的很多人会为这可怕的事实而吓得颤抖吧:

  12月13日,约有30个日本士兵出现在门东新路口5号房子前并想入内。姓哈的房主人是教徒,他刚打开房门,立即就被左轮手枪打死。一位姓夏的先生在哈死后跪在士兵们面前,恳求他们不要杀害其他居民,但他也遭到同样的命运,哈太太质问日本士兵为什么杀害她的丈夫,也同样被枪杀。先前抱着1岁的婴儿逃到客厅一张桌子下的夏太太,被日本兵从桌子下拖了出来,她的孩子被刺刀刺死,她的衣服被抢走,一个或几个士兵强奸了她,然后在她的阴道里塞进一只瓶子。后来几个士兵走进隔壁房间,那里有夏太太的76岁的父亲和74岁的母亲及16岁和14岁的两个女儿。他们要强奸两个女孩时,祖母试图保护他们,立刻被左轮手枪打死了。祖父去扶祖母,也遭杀害。他们撕下了两个女孩的衣服。她们分别被两三个日本士兵轮奸。后来大女孩被匕首刺死,而且他们还用一根木棍插进了她的阴道。小女孩也被刺死,只是没有像她母亲和姐姐那样遭受到用东西插进阴道那么残暴的恶行。后来,士兵们又用刺刀刺伤了也躲在房间的夏太太的另一个七八岁的女儿。最后还杀死了房间里哈先生的4岁和2岁的两个孩子,4岁孩子被刺刀刺死,2岁孩子的脑壳被军刀劈开。

  那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受伤后爬进隔壁房间,那里躺着她母亲的尸体。她在那里同没有受伤的4岁妹妹待了14天。两个孩子靠着炒米和她们在一只锅里找到的剩饭活命。[1]377,378,384-385

  夏淑琴家的悲惨遭遇已经固化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里,成为南京大屠杀期间南京人作为受害者的一个典型缩影。与此同时,全世界范围内相关史料的挖掘、整理和出版,让历史的细节层层叠叠地重现;每年12月13日的南京全城鸣笛志哀和遇难同胞纪念馆经常举行的纪念仪式,反复唤起南京人内心的伤痛和记忆;南京幸存者带着身心伤害的诉说,时时提醒着人们,大屠杀的阴影并未消逝;世界各地的媒体报道南京大屠杀,多到南京采访,使得南京不断成为中国近代屈辱历史的显性代名词;日本右翼每次妄言否定南京大屠杀,都会让南京重回过去……长时间的积累,让南京这座城市成为南京大屠杀具象的载体。

  然而,南京大屠杀的受害者不仅仅是南京人。

  就南京大屠杀中主要受害群体之一——放下武器的中国军人而言,南京卫戍军由第二军团、第60军、第71军、第72军、第74军、第78军、第83军、教导总队、宪兵部队、江宁要塞部队等组成,成员来自全国各地,南京籍占绝对少数。由于突围处置不当,大多数退往下关码头到燕子矶的十里江滨一带,长江对面的浦口曾为胡宗南部把守,有较为宽阔的广场和多处码头,官兵如能获有序的指挥和适当的交通工具,应能挽救数以万计的生命。例如“教导总队工兵团装备中,本有24只大型橡皮舟……可是当我们赶到隐藏的仓库时,已被别的部队放火烧掉了,说是为了坚壁清野。仅有一只漏网之鱼……借此,桂永清将军总算得以渡过长江。”[2]5另有一只小火轮,在送唐生智等过江后,往返浦口和下关,因指挥失当,未能充分发挥作用,只运送了少量官兵。一些官兵自行设法,或抱木头、木板,或抱房梁,或划澡盆、马桶,泅渡长江,“淹毙者甚多,情形凄惨”[3]。数万放下武器的官兵群龙无首,盲目徘徊,终被日海陆军追击部队包围、俘虏,加以杀害。

  即使受害的平民,也不都是南京人。当时南京的难民中,尚有从上海、无锡和其他地方来的[4]208。1937年9月,魏特琳估计,每天经过南京的难民“以一千多人的速度递增”[4]56。虽然到底有多少外地难民滞留南京,兵荒马乱时代无从精确统计,但爬梳残缺不全的史料,仍可略观其规模:伪南京自治委员会1938年初曾疏散京沪线沿线难民,仅2月27日就遣送难民800余名,2月28日又遣送300名,而日军特务机关原定27日遣送1600名,28日遣送800名[5]563-564。3月5日,伪南京自治委员会报告,2月12日,仅在和平门一处,他们就发给外来留京难民回籍证199张、安居证5854张[5]522。这些材料,可以说明外来难民颇众,其中必有相当数量被日军屠杀。

  南京大屠杀的受害者,也不仅是中国人。1937年12月16日,日军在难民营里搜寻中国士兵,住房委员会副主任里格斯(美国人,中文名林查理)一再对日军解释,以免其把平民作为军人抓走,结果被日军军官三次用刺刀威胁,遭到其殴打[6]164。12月25日,林查理解救了一名中国妇女,结果再次遭遇攻击:“这名军官抓住由日本大使馆发给里格斯的袖章,将他的双手从口袋里拉出来。……他猛击里格斯的胸部。……当他解释说他是在陪同这名妇女回家时,他遭到了这名军官的反复殴打。里格斯想看一下这名军官的袖章,马上他的脸上被击中了一拳。……见里格斯拒绝了,军官朝他脸上又打了一拳。”①后来,掌管鼓楼医院的美国人麦克伦被日本士兵刺伤脖子,险些丧命。德国外交官罗森等其他西方国家在宁人士也曾遭遇生命威胁。除遭受显性伤害之外,创伤后应激反应障碍(PTSD)症候群体现了一些西方人士目睹惨状后产生的“软性”、隐性伤害。费吴生离开南京到美国宣讲大屠杀事实时,不断遭受失忆等症状的困扰[5]187-188。严重的,甚至对生活失去信心而自杀,如美国女教师魏特琳。惨剧发生几十年后,仍有幸存者无法摆脱伤痛记忆而痛苦不堪,另有研究者因受到大屠杀噩梦的影响而主动结束生命,像张纯如[7]。

  因此,国家公祭将祭奠对象设定为所有日本侵华的受难者,正是这一思路的体现。

  二、南京大屠杀是世界各国人士的共同记忆

  南京大屠杀发生时,有不同身份的外国侨民身处南京。具体来说有下列三个主要的群体。

  一是外国记者。目击南京大屠杀的外国记者共有五人,其中四位是美国记者,他们是美联社记者叶兹·麦克丹尼尔、《芝加哥每日新闻报》记者特洛简·斯提尔、《纽约时报》记者提尔曼·杜丁(或译蒂尔曼·德丁)、派拉蒙新闻摄影社记者阿瑟·孟肯(或译门肯)。另一位为路透社英国记者史密斯。南京沦陷时,他们都在南京。《芝加哥每日新闻报》《纽约时报》《读者文摘》《华盛顿邮报》《生活》等美国报刊的新闻报道,多数由前述西方记者撰写[1]。

  二是英美德三国的外交官。美国方面,大使馆二等秘书爱利生(或译阿利森)、副领事詹姆斯·埃斯皮、工作人员麦克法恩1938年1月6日作为第一批西方外交官从上海返回南京。他们一方面记录、报告南京大屠杀的惨状,另一方面接受南京外国侨民的汇报。同时,美国驻华大使约翰逊、驻日大使格鲁、驻上海总领事高斯因为工作关系,接触到较多相关资料。国务卿赫尔和总统罗斯福作为决策者,对日军在南京的暴行有原则性的宣示。另有美国驻日本大使馆武官卡伯特·科维尔曾在大屠杀之后到南京实地考察。美国海军亚洲舰队司令哈利·雅纳尔(或译为亚奈尔、亚内尔)等,对南京形势亦十分关注[8]。德国方面,德国驻华大使馆办事处外交官罗森、沙尔芬贝格和许尔特尔1938年1月9日回到南京。除他们之外,德国驻华大使陶德曼、驻上海总领事菲舍尔、驻华使馆参赞劳腾施拉格尔、驻日使馆参赞奈贝尔、驻日大使冯·迪克森、外交部副部长魏茨泽克、驻华使馆参赞毕达等,因为工作关系,不同程度地接触到南京大屠杀的实况,并各自留下了篇幅不等的记录[9]。英国外交官普里多-布龙、洛维特·弗雷泽、沃尔泽与德国外交官一起抵达南京,其继任者杰弗里、威廉斯,则在1938年1月底抵达,均对南京大屠杀及其影响有所记录。

  三是列名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和国际红十字会南京分会的西方侨民。他们是拉贝(德,中文名艾拉培)、史迈士(美)、马吉(美)、黑姆佩尔(德)、曹迪希(德)、施佩林(德)、贝德士(美,中文名贝茨)、米尔士(美)、特里默(美)、里格斯、福斯特(美)、克勒格尔(德)、魏特琳(美,中文名华群)、威尔逊(美)、麦卡伦(美,中文名麦克伦)、鲍尔(美,中文名鲍恩典)、海因兹(美)、索恩(美,中文名宋煦伯)、菲奇(美,中文名费吴生)、哈茨(奥)等②。另有丹麦人辛德贝格和德国人京特在南京郊外运作江南水泥厂难民营。这些人士在记者们被迫撤离、外交官迟迟未获日军批准返回,南京被日军与世隔绝的情况下,与日方直接交涉,拯救中国难民,留下了大量的档案、日记、书信、报告等。

  南京大屠杀期间的西方在宁人士多受过良好的教育,事发当时即意识到自己正在经历一段必将记入人类历史的重大事件,所以,从各个角度、各个方面加以记录,形成了庞大的证据链。以美国人士而言,除新闻报道外,其记录就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区档案。“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和“国际红十字会南京分会”在报告、制止日军暴行,救助中国民众的过程中,即时做了大量的记录,这些文字结集为《南京安全区档案(Documents of the Nanking Safty Zone)》,1939年由燕京大学教授徐淑希编译出版。该书收录69个文件,其中包括安全区委员会与日本使领馆人员,英、美、德等国外交官,伪南京自治委员会等交涉的信件、报告、文书,安全区委员会管理的难民所状况备忘录,并记录了1937年12月15日到1938年2月7日发生在安全区和附近地区的444个日军暴行案例[5]269-388。

  2.“耶鲁文献”(Documents and Photographs from the Collections of the Yale University Divinity School Library)。金陵大学历史系教授、非常委员会主席贝德士曾两次因在大屠杀期间为南京市民服务被国民政府授勋[10]743。他保留的文献,现与其他相关文献一起,藏于耶鲁大学神学院图书馆,笔者统称其为“耶鲁文献”。“耶鲁文献”同时收集了贝德士为中外多家媒体所写的报道,《南京安全区档案》《拉贝日记》《魏特琳日记》的主要或全部内容,传教士和家人及其他人士的书信,福斯特等人所摄照片,以及美国驻南京外交机构和人员的往返电文,美国差会基于传教士报告形成的文件,美国和其他国家人士与日方的来往电文。贝德士战前就中日关系发展趋势做了大量分析,他不仅关注大屠杀发生时的强奸、杀人、抢劫、纵火案例,还秘密调查了日军占领南京后有组织、有系统的贩毒活动,日本对南京的经济独占,中国民众对日军占领的反应,沦陷后的市民生活,国际救济委员会的活动等,是一份百科全书式的典藏。

  3.美国外交文件。南京沦陷之前,留守南京的美国外交人员向约翰逊大使和国务院递交了很多报告。返回南京后,他们又撰写了许多目击证词和分析报告。同时,其他西方人士在与日方函电往来时,多向美国大使馆备份,很多文件有赫尔国务卿等人的批示,成为美国政府对日交涉的依据。

  4.其他。英国《曼彻斯特卫报》记者田伯烈(H.J.Timperley)1938年在纽约、伦敦出版“What War Means,the Japanese Terror in China”(《外人目睹中之日军暴行》,同年出版),国际影响很大。贝德士为此书的写作牵头奔走,提供一手现场目击记录[11]246-247,并就书稿提出18个方面的具体修改意见[11]258-260。马吉在南京秘密拍摄的电影,是迄今为止所知的唯一一部关于南京大屠杀的活动影像,由费吴生带出南京,在中国、美国各地放映。史迈士1938年春带领学生对南京周边地区进行田野调查,并出版“War Damage in the Nanking Area,December, 1937 to March,1938”(《南京战祸写真》)一书,弥足珍贵。另外,鲍威尔的回忆、费吴生的回忆和卡伯特·科维尔的南京视察报告也是有价值的资料[8]。

  其他西方人士的记录也极具价值,如德国当时是日本的盟国,但目击南京大屠杀的德国人士的记录,却证明日军犯罪证据确凿。20世纪90年代发现的“罗森档案”后来扩充至德国外交部存档案,全方位揭示南京沦陷前后日军进行屠杀、抢劫、强奸和环境破坏等方面情况。至于众所周知的《拉贝日记》,日本学者横山宏章称其“对南京大屠杀的论争方向具有绝大影响力”,是“超一级资料”,因此,德方材料是日本右翼最感痛苦的证词之一,反复攻击其证明力而无法得逞[12]125-168。另外,已经在英国、丹麦、俄罗斯、意大利、西班牙等国发现了规模不等的南京大屠杀史料,收入72卷《南京大屠杀史料集》中。

  第三方人士的现场存在和记录,使得南京大屠杀不同于日本侵华期间发生的众多暴行,从一开始,它就不仅仅是中国人所独自承受的遭遇,而是世界人民关于战争的苦难记忆的一部分。国家公祭日的设立,唤醒的不仅是中国人民的记忆,也是全世界人民关于战争的跨越国境的历史记忆。

  三、南京大屠杀记忆事关当今东亚乃至世界的秩序

  跟日军在中国境内制造的大量惨剧不同的是,南京大屠杀经过两场审判。一是1946年2月15日成立的“中国陆军总司令部审判军事法庭”(后改为“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组织的审判,法庭根据中国刑法和国际法,先后判处与南京大屠杀案有关的谷寿夫、向井敏明、野田毅和田中军吉等死刑。社会各界参与了审判证据收集、检举过程,审判以公审方式进行,伤痛记忆被反复激发,而正义尤被期待[13]。新媒体技术介入了审判进程,南京市社会局制作了与案件有关的幻灯两种共七套,要求各大影院在正片放映前放映[14]1532。战犯的处决,在当时那个时代,于众目睽睽之下进行,“人山人海,万头攒动”[15]。冈村宁次就认为,南京审判“考虑到对民众和国际的影响,是一次大型公开展览”[16]136。

  二是1946年5月到1948年11月联合国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组织的审判,法庭对28名日本甲级战犯进行了审判,通常称为“东京审判”。由于南京大屠杀案情特别重大,法庭当时将其单独列为一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基本是按美国法庭的形式组织的,每名被告均有日本籍、美国籍辩护律师各1人,控辩双方须各自提出自己的证人、证据,并对对方证人、证据进行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上的权利义务完全平等③。据日本右翼统计,从1947年2月24日到1948年1月12日,共进行了187天的辩护论证,其中45%的时间为被告个人进行辩护[17]381。最终,法庭就南京大屠杀案认定松井石根有罪:

  日本士兵犯下了集体屠杀、个人谋杀、强奸、抢劫和纵火等罪行。虽然日本目击者否认暴行的规模,但是来自不同国籍的中立目击者提供的相反的证据与不容置疑的谁应当承担责任的证据却是压倒性的……根据他自己的观察和属下的报告,他一定意识到了正在发生的事情。他承认他曾从宪兵和领事官员那里听说了他的军队的某种程度的非法行为……法庭认为有充分证据显示松井石根知道正在发生的事情。他没有采取措施,那些能抑制这些暴行的措施。在占领南京城前,他确实曾发布命令吩咐他的军队要检点自己的行为,而且后来出于同样的目的进一步发布了命令。但是众所周知这些命令没有起到任何效果,他自己一定也知道这一点。辩护方为其辩护说,那时他正在生病。但是在这些暴行发生的时候,他的疾病没有阻止他履行军事指挥权,也没有妨碍他在城内发生这些暴行时访问该市达数天之久。……他必须为他的渎职行为承担刑事责任[18]。

  对松井石根个人的判决,和对南京大屠杀全案的判决,是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整个判决的有机组成部分。后来,日本政府在《旧金山和约》中承认了东京审判和包括南京审判在内的各战胜国在其境内组织的审判的结果。

  如果说纽伦堡审判奠定了今天欧洲基本国际秩序的话,东京审判和其他一系列审判对日本侵略历史责任的厘清与判明,是今天全世界关于近代东亚历史认知和东亚乃至整个世界秩序的重要基础,是包括中国人民在内的全世界人民付出重大牺牲、进行反法西斯战争取得的重大历史、政治和法律成果。正因为如此,日本右翼一直企图通过否定南京大屠杀来实现对日本军国主义侵略历史的雪崩式修正,否定东京审判和其他审判,从而达到成为“正常国家”的战略目的。日本右翼否定南京大屠杀的思路看上去复杂多样,实际上主要是沿袭当年东京审判期间松井石根的自辩、日方证人的伪证及其他几个被告的辩护律师的观点[19],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创新”。其论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松井石根热爱和平,他不断要求严明军纪,得到严格遵守。田中正明曾是侵华日军的一分子,后追随松井在“大亚细亚协会”工作。他引用日高信六郎的证词,说松井命令善待俘虏和平民,就地“征发”要给钱,甚至为保护文物而禁止开炮,还引用侵占南京时日军装甲车队小队长亩本正己的话说,“部分官兵也许有过激行为,但整个军队的情况是好的,是军纪严明的精锐部队”[20]139-140、199。东中野修道同样不厌其烦地重复日军进城前严肃军纪、保护外国利益的命令,并引用中山宁人的证词,说明当初规定少数部队进城而实际上日军几乎全部蜂拥进城,是为扫荡城内抵抗势力,城外因中国军民破坏不能宿营,也没有饮用水,实在是不得已[21]15-20。

  2.东京审判前没有听说南京大屠杀。吉本荣说:“这个‘南京大屠杀事件’在日本最早说及是昭和20年(1945年)12月8日。那一日,由美军司令部提供的特别记事在《朝日新闻》刊出,题目是‘太平洋战争史——不实的军国日本的崩坏’,下署‘同盟军司令部提供’……对当时的日本人来说,其震惊犹如晴天霹雳。”[22]7-8铃木明说,“正是这个‘东京审判’,‘南京大屠杀’的存在为世人所知了”[23]408-409。

  3.不存在有计划的奉令屠杀。田中正明说,第13师团山田旅团决定将14000多俘虏送到江北释放,但俘虏们在夜间发生暴动,混乱中日军开枪,双方均有伤亡,中国战俘大部分逃亡,绝非单方面屠杀。在三汊河,一部俘虏被释放,其余交给了警备司令部。仙鹤门和尧化门的俘虏也同样办理。“总之,一万余名俘虏分别关在南京城内的三座监狱和两个收容所里。”田中还引用资料,说中国俘虏和看押日军相处融洽。田中在这里为了说明日军没有屠杀战俘,很“坦率”地指出:“他(按:指旅团长山田)在此之前刚接到长勇参谋长(按:长勇系华中方面军司令部参谋)关于‘杀掉俘虏’的命令”[20]151-154。

  松村俊夫通过不同时期证词文字上的些微差异,否定了有大量文字、影像等档案证据证实的幸存者李秀英和夏淑琴的存在。他也确认日军1937年12月12日在城墙边屠杀1200战俘,但他认为应作为“特例”看待,而在下关地区,日军释放了5500名战俘。他说,“难民区在陷落后仅过了两周,就如此拥挤不堪,这种情况完全否定了被认为至少持续了三个月的日本军的屠杀、抢劫和强奸。”并认为,“从当时南京的人口支那军兵力的总数来看,在南京市内外屠杀了30万是不可能的”[24]260-275、38、165、218。

  4.占领之下的南京生活如常;没有强奸,倒是中国妇女主动挑逗日军。东中野修道引用当时《朝日新闻》等日本媒体的报道,描述了日军占领下南京的“祥和”情形,“过去市民一见到日本人就要扭过头去藏起来,而现在全变了,同日本兵交上了朋友,笑嘻嘻地接近他们;物价虽是战前的10倍,但卖火柴、蜡烛、盐和茶叶的货摊生意兴隆……在日本大使馆后面的广场上,看见日本兵在发给居民点心、香烟,给抱着婴儿的老太太送奶粉,场面非常热闹”[20]124、204。他还引用曾担任南京城主攻任务的日军第36联队联队长胁坂次郎的宣誓证词[26],说一个日军中尉捡到一只中国妇女的绣花鞋,都被起诉,可见日军军纪严到何等程度;并引用第10军法务部长小川关次郎的话,说“当时中国妇女眼睛盯着金钱,主动调情者并不罕见”[20]199-202。

  5.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西方证人的证词不可靠或作伪证,法庭不公正。大屠杀发生时,处于中立状态的欧美各国的“压倒性”证据,在判决中是重要支撑④。日本右翼深知他们证言的作用,因而不遗余力地加以持续攻击和诋毁。例如贝德士,他的证词经被告辩护律师三文字正平质证过,无法否认。但田中正明却引用了1937年12月16日《东京日日新闻》的报道说,12月15日,贝德士一见到日本记者,就说,“秩序井然的日军一进城,南京就很快了和平,这比什么都好。”[20]246然后用这篇报道为证据,说贝德士在东京审判中说谎。

  不但那些当时出庭的西方人遭受诽谤,凡是与东京审判有关的外国人都被右翼抹黑。田伯烈的《战争意味着什么:日军在华暴行》是起诉方的重要证据。北村稔说,据国民党中宣部国际宣传处处长曾虚白回忆,其曾与田伯烈密晤汉口,商定海外宣传计划,形成不宜由中方出面、而由国际友人担任代言人的共识,由政府出资,田伯烈、史迈士出面,著南京大屠杀目击记录2册,后来田伯烈照办[26]43。本来,在当时西方各国政府对日本侵华袖手“中立”的情况下,请有良知的国际友人向世界宣布日军暴行,是正当的做法,并不影响证据本身的效力,但北村稔却以此来说明田伯烈立场有疑问,他编辑的证据因此有问题。北村稔还说,费吴生携马吉所摄日军在宁暴行的胶卷,广泛宣传日军暴行、游说美国各界援华抗日,其经费显系国民党提供。以此来说明费吴生和马吉并不中立,证词不可信[26]53-57。

  国际安全区主席拉贝并未出庭,他的一封信被陶德曼作为附件收在德国外交部档案中,信中揭露日军暴行,当年被起诉方找到并提交法庭[27]186-187。《拉贝日记》1996年公布后,右翼掀起对日记的诋毁狂潮。东中野修道用“过渡润色”“露骨篡改”等词形容了日记,认为拉贝“把流言蜚语当作事实”,甚至把拉贝记载的日军强奸活动想象成潜伏在拉贝家的中国军官“自编自演的强奸剧”[21]268-283。亩本正己曾出专书批评《拉贝日记》“受作者信仰、立场、历史观、战争观的影响”而造成“夸张、传闻、臆测”,存在“明显的编造、前后矛盾、不自然、不合理”[28]1、220。

  6.以无知作证据。自从东京审判时被告辩护律师冈本正一冒充专家、与证人威尔逊医生纠缠梅毒问题以来,不断有右派以极其无耻的心态讨论南京女性受害者的生理问题。东中野修道说:“据欧盟统计,在波斯尼亚战争中遭强奸的女性达2万人之多。因此,出现了受害者的生育高潮和弃婴的惨剧。在非洲的卢旺达也发生了同样的情况。但在南京,《南京安全地带纪录》(按:应译为《南京安全区档案》)中并无受害者生育高潮的纪录。这不正说明所谓2万人遭强奸的事是不存在的吗?”[21]184事实上,贝德士1938年2月记述道:“现在,预料之中的事情发生了。今天一名妇女带着她的女儿来到金大,要求为由于日本人强奸而怀孕的女儿做流产手术”[29]30。而金陵大学美籍教授史德蔚(Albert N Steward)1938年12月记述道:“最近几个月,有许多不幸的妇女前来大学医院求助……大夫为他们卸掉了不受欢迎的‘包袱’,尽管对这种做法是否正确,医生们持有不同的意见。我明白在遭强暴而怀孕的情况下堕胎为合法行为。……大夫称自己为南京的第一号消灭日本人的人。”[29]299-300

  一一列举日本右翼的各种谬论为本文篇幅所限。其手法,俗称“切香肠”,不断制造新话题,试探各国政府、人民的反应和强度。其逻辑,“攻其一点,不及其余”,通过质疑个别遭到误用的史料,来否定整个证据链。其用意,在于突破南京大屠杀这一在日本近代军国主义历史中和东亚各国人民历史认知中具有特殊地位的事件⑤,为修正所谓的“自虐史观”创造条件。在这个意义上,中国各界维护南京大屠杀史实的努力,也是为了捍卫二战中联手抗击日本军国主义的各国人民的共同利益。

  中国拥有漫长的文明史,并为此而自豪。进入近代以后,却屡遭屈辱。侵华日军制造的南京大屠杀,是其中登峰造极的事件之一,中国人有理由牢记历史。“落后就要挨打”“没有国权就没有人权”等等,本身就是“从中国发现历史”的题中应有之义。也可以说,把南京大屠杀的历史抽象为民族共同记忆,化为促进中国国家整合的社会资源,对构建“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具有重要意义。

  悲情,是记忆那段历史自会产生的难抑的人之常情。然而,把南京大屠杀的历史构建为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共同记忆,却不是为了煽起悲情。

  放下武器,也会被杀戮,南京大屠杀激励了当时的国人韧强抵抗到底。《大公报》曾就南京大屠杀发表社评痛切指出:“它普遍的告诉中国人,国万万不可亡,亡了国便休想做人!他告诉中国战士,抗战杀敌是卫国保种的唯一手段。假使我们拿着武器向后退,失土中的男女老幼同胞的命运便绝对绝对的漆黑了!”[30]事实上,当时的西方观察者同样从南京大屠杀中看到中国必将持久抗战的原因和机制。德国驻华大使陶德曼提出:“战争给中国带来了道义上的好处。中国觉醒了。日军使埋藏在中国人民心中的、之前没有发觉的爱国主义萌芽了。”[31]他颇有远见地提出:“中国的未来将表明中国是否从这场‘炮火的洗礼’中找到了通往民族最后复兴的力量。这取决于年轻的一代人能否用道义上的国家感情来克服个人的利己主义。”[31]

  中国的战斗,不仅为了自己的未来,对于日本同样具有重大的意义。皮特·尼尔森说:“上月中旬的南京占领前后,军国法西斯、日本皇军的屠杀和野蛮行径等大规模杀戮,在亚洲历史上曾经记载的有计划的屠杀和掠夺事件中,都可以说是最残忍的罪行。”[1]180“中国同日本军国法西斯英勇作战,不仅是为了赢得中国的独立和自由,而且也帮助了为自由和民主日本战斗的日本人民。”[1]182-183南京大屠杀之后的历史表明,日本之所以能在战败后摆脱军国主义的控制,走上和平的道路。其前提,正是中国军民和世界人民一起,在亚洲和太平洋战场上进行了不妥协的抗争,并通过澄清历史,确立是非。

  从南京大屠杀这样反人类的惨剧中吸取教训,不仅对中日两国具有重要借鉴意义,它同样也提示所有曾遭受军国主义日本侵略的国家,必须防微杜渐。一战后形成的“凡尔赛—华盛顿体系”之所以迅速崩溃,列强对纳粹德国、军国日本一再破坏和平的行为持姑息、绥靖态度是重要原因。费吴生曾就南京大屠杀评论道:“日本军队现在已变成一支残暴的、破坏性的力量。它不仅威胁着东方,而且将来某一天终究会威胁到西方。”⑥此后的历史证明了他的远见。“没有历史的民族没有未来”,此话也同样适用于全世界所有珍惜和平的人们。

  注释:

  ①这是1937年12月25日事件,但拉贝归入12月24日日记。参见《拉贝日记》第231~232页。

  ②另有白俄波德希沃洛夫、齐阿尔也参与西方人士工作。参见拉贝1937年12月21日日记,《拉贝日记》第195页。

  ③梅汝璈:《关于谷寿夫、松井石根和南京大屠杀事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文史资料选辑》,第22辑,第16-36页;载张宪文主编:《南京大屠杀史料集》第7册,杨夏鸣编:《东京审判》,江苏人民出版社、凤凰出版社2005年版,第622页。梅汝璈为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11名法官之一。

  ④当时法庭采信第三方证据有美国外交文件、德国外交文件、南京国际安全区档案、南京国际安全区主席拉贝信函、德国驻华大使陶德曼信函、南京国际安全区官员麦卡伦日记等等。

  ⑤根据各种调查,南京大屠杀是中日关系中显性度、知名度最高的事件。

  ⑥《读者文摘记录日军暴行》,参见张生编:《外国媒体报道与德国使馆报告》第202页。原文称作者系“基督教男青年会一名职员”,考当时参加南京国际救援工作的基督教青年会关方人员仅该会秘书费吴生一人。

  参考文献:

  [1]张生.外国媒体报道与德国使馆报告[M]//张宪文.南京大屠杀史料集:第6册.南京:凤凰出版社、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

  [2]钮先铭.佛门避难记[M].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3]第二军团京东战役战斗详报[Z].南京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七八七/7591.

  [4][美]魏特琳.魏特琳日记[M]//张宪文.南京大屠杀史料集:第14册.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凤凰出版社,2006.

  [5]张生.英美文书·安全区文书·自治委员会文书[M]//张宪文.南京大屠杀史料集:第12册.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凤凰出版社,2006.

  [6][德]拉贝.拉贝日记[M]//张宪文.南京大屠杀史料集:第13册.南京:凤凰出版社、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

  [7]张生.南京大屠杀受害者PTSD初步研究[J].抗日战争研究,2009(4).

  [8]张生.美国文本记录的南京大屠杀[J].历史研究,2012(5).

  [9]张生.南京大屠杀的“德国视角”[J].南京大学学报,2007(1).

  [10]张生.耶鲁文献(下)[M]//张宪文.南京大屠杀史料集:第70册.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

  [11]张生.耶鲁文献(下)[M]//张宪文.南京大屠杀史料集:第69册.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

  [12]《拉贝日记》是“无根的编造”么?——对《真相·南京事件——检证拉贝日记》的检证[M]//程兆奇.南京大屠杀研究——日本虚构派批判.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2.

  [13]张生.南京审判[M]//张生.南京大屠杀史研究(上下册).南京:凤凰出版社,2012.

  [14]郭必强,姜良芹.日军罪行调查委员会调查统计(下)[M]//张宪文.南京大屠杀史料集:第20册.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凤凰出版社,2006.

  [15]战犯谷寿夫在雨花台枪决[N].中央日报,1947-04-26.

  [16][日]稻叶正夫.冈村宁次回忆录[M].北京:中华书局,1981.

  [17][日]历史研究委员会.大东亚战争的总结[M].北京:新华出版社,1997.

  [18]Rg153,Entry169,Box8,Location:270/2/21/03,National Achieves of USA(College Park).

  [19]张生,翟意安.东京审判南京大屠杀案的辩护——以控、辩双方质证为中心的考察[J].抗日战争研究,2008(4).

  [20][日]田中正明.“南京大屠杀”之虚构[M].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85.

  [21][日]东中野修道.南京大屠杀的彻底检证[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0.

  [22][日]吉本荣.粉碎南京大屠杀的虚构[M].新风书房,1998.

  [23][日]铃木明.新“南京大屠杀”之谜[M].飞鸟新社,1999.

  [24][日]松村俊夫.南京大屠杀大疑问[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1.

  [25]IMTFE EXHIBIT No.3395,Rg238,Entry14(PI-180),Box301,Location:190/10/25/1-9,National Achieves of USA(College Park).

  [26][日]北村稔.“南京事件”的探究——探寻其真相[M].文艺春秋社,2001.

  [27]杨夏鸣.东京审判[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凤凰出版社,2005.

  [28][日]亩本正己.真相·南京事件——检证拉贝日记[M].文京出版,1999.

  [29]章开沅.美国传教士的日记与书信[M]//张宪文.南京大屠杀史料集:第4册.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凤凰出版社,2005.

  [30]大公报,1938-07-21.

责任编辑:黄秀云 最后更新:2015-12-13 15:2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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