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4年11月21日,日军攻入旅顺口后,从东向西沿街挨门逐户搜查,不分男女老幼,见人就杀,杀完街内百姓,又到郊区搜山,杀人惨状,目不忍睹。在这场惨绝人寰的血腥屠杀中,约两万名中国人死于日军屠刀之下。
这场惨剧中的中国人是受害者,幸存者曾以悲愤之情控诉日军暴行,研究者在许多著述中揭露日军屠杀暴行,已警后人;当事的日本杀人凶手却讳莫如深,政府首脑则竭力辩解,研究者有的直言不讳,有的则轻描淡写,也有的试图抹煞;目睹惨状的西方人是见证人,他们发往世界各地的报道,比较真实地反映了这一事件的经纬。这场大屠杀曾激起各国舆论的谴责。然而,关于日军制造旅顺屠杀的一些问题,诸如是日军士兵自发的偶然事件,还是日军司令官的有计划屠杀;屠杀几天;杀害多少人;当时世界舆论如何;日本又是如何辩解;怎样估价这场屠杀的严重后果与恶劣影响等等,并未取得世人之共识。日本的一些著作竟然不顾历史事实,认为屠杀一是报复清军肢解日军俘虏;二是杀害的是换了百姓服装的清军士兵;三是当时的报道夸大了,等等。
事实真相究竟如何呢?本文仅将中、日、英文史料进行综合分析,以揭示日军在旅顺实行屠杀的本来面目。
(一)自发事件,还是有计划屠杀
1894年12月1日,日本外务大臣陆奥宗光致外务次官林董电称:日本军队遵守纪律,“若有如阁下所云之事实(日军于旅顺屠杀行为--引者),亦必有起因”。这个起因系指所谓清军“凌辱”日军,日军受到“刺激”,而实行的“报复”。
言外之意:其一,日军的屠杀是自发的;其二,日军之所以进行屠杀是由于受到刺激而进行报复。对此,首先必须澄清,日军真的受了某种“凌辱”和“刺激”吗?
日本所说的日军的士兵受清军“凌辱”,系指11月18日土城子战役的日军死亡问题。事实上,11月18日,日本第二军骑兵第一大队长秋山好古少佐、步兵第二旅团长西宽二郎少将分别率部进犯土城子,遭到徐邦道拱卫军、卫汝成成字军迎头痛击。此战相当激烈,据日军二等中士川崎荣助在日记中记载:双方激战数小时,“炮声如雷,弹如雨注,硝烟迷漫,笼罩原野,彼我难辨……我军苦战之状,实非笔墨所能尽述”。日军战败,狼狈逃窜,丢下伤员和尸体而不顾,有的伤兵按武士道精神剖腹或“割喉而死”。此次战斗中,清军击毙日步兵小队长中万德次中尉以下12人,伤浅川敏靖大尉等43人,合计死亡55人。此战日军败北,官兵均感意外,丢了面子,异常恼怒,伺机发泄。日军的伤亡和自刎,不应视为清军的“凌辱”。
勿庸否认,土城子战后,清军确“曾斩(日军死者)馘,归悬于旅顺市”。《中东战记本末·朝警记十》载:日兵数名曾“被华军获而尸诸市”。这种做法是清军对日军侵略暴行的愤慨而采取的过激行为。但是也应了解,中国古代战时即有割取所杀敌人左耳用以记功,对罪大恶极者杀一儆百示众的做法,清军的做法与此类同。
这种做法引起了“倭人恫怨”和愤慨,有的甚至扬言要吃清兵的肉。三田村龙之介在《日清战争记·金州旅顺之大战》中,叙述了日本军在土城子败北和死伤者受到清军“凌辱”后的报复行动:“敌兵(指清军--引者)的残忍激怒了我军,师团长(指第一师团长山地元治--引者)命各将校进行报复,各部队在视察了战斗状况后进攻旅顺并进行屠杀,我军对敌人没有丝毫宽容,稍有抵抗的人,秋山(好古少佐)便立即将其杀死,二十一日一战,街道上横尸千余具,在此后,每天都屠杀数百人,真是伏尸成山,血流漂杵。”
随第二军到土城子的日谍向野坚一在《从军日记》中写道:山地元治命令士兵“如果见到敌兵一个不留”,所以当山地见到第三联队任意杀人时,未加制止,却嘱咐部下:对此“不许轻易对外泄露”。这就是外国记者所说的日军“督兵之员不能临时禁止”。美国《纽约世界》记者克里曼(James Creelman)也指出:“日本统帅与其分统,非不尽知连日屠杀。”也就是说,日军指挥官对屠杀采取默许态度,否则屠杀不会延续5天(屠杀天数,后面考证)。向野坚一在1924年9月23日金州民政署纪念日谍三崎(山崎羔三郎、中崎三郎、藤崎秀--引者)被处死的会上的讲话中透露:“在旅顺,山地将军说'抓住非战斗员也要杀掉'……旅顺实在凄惨又凄惨,旅顺口内确实使人有血流成河之感。”
从上述资料可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对清军“凌辱”日军俘虏的说法,应具体分析。土城子战斗中,日军仅毙命12人,其中有战死者,也有自刎者,但是究竟几人战死,几人自刎,目前发现的资料均无记载。至于陆奥在12月16日说清军惨杀日军俘虏,烧死或钉死在架子上,毫无证据,而且是屠杀事件发生25天之后的训令中提到的,很难说不是为解脱日军罪行编造的谎言,如所周知,陆奥提到的惨杀手段恰恰是日军在旅顺大屠杀中之所为,目睹杀戮的外国人向世界所作之大量报道和旅顺幸存的中国人可以作证。
第二,日军旅顺屠杀不是士兵的自发行为,而是师团长山地元治部署的有组织有计划的行动。这样一次大规模的持续5天的大屠杀,如果不是日军依照战场指挥官的命令或得到更高层次的第二军司令官大山岩之默许,那是不合情理的。
第三,日军大屠杀不是“报复”,而是泄愤。如果仅仅是报复,为何连杀5日,几乎全城屠尽?报复清军,为何屠杀妇女儿童?如果说日第二军自花园口登陆,攻金州,占大连湾,所向无阻,骄横不可一世,却在土城子遭到惨败,丢了情面,因此日军产生了以屠杀发泄怨气的心理,这倒是合乎逻辑的。
第四,两军交战,必定互有杀伤,但是杀害俘虏和百姓却是违背人道和国际公法的。清军官兵为保卫国家,对侵华日军进行抵抗,是无可指责的,至于个别士兵出于义愤,产生过激行为,这种错误在战场上也是难免的。日本在这种个别问题上大做文章,不过是转移视线,制造屠杀借口而已。
(二)屠城日期与杀害人数
日本既不承认旅顺屠杀事实,自然也不会招认屠杀日期。目前,对日军旅顺屠杀的日期说法不一,有3天、4天、3天4夜说不等。
1894年12月13日登莱清兵候补道刘含芳致李鸿章电中说:“前月廿五六七八等日(阳历11月22-25日)搜山,廿九日(阳历26日)即不杀人。”[15]文中未提及21日的市内屠杀,仅说22日开始搜山,屠杀4天。詹姆斯·阿伦(James Allan)在回忆录《旅顺落难记》中也认为屠杀4天。
事实上,11月21日日军进入旅顺后即开始了屠杀。21日中午,日军攻下鸡冠山炮台及附近的临时炮台后,长驱直入旅顺,步兵第二联队长伊濑知大佐率领下的各队对败兵(指清军--引者)进行扫荡。[17]12月2日,东京《日日新闻》和《朝日新闻》以炫耀的口气提到第二联队先行前进,“屠杀了潜伏在旅顺市内的敌兵”。河村直编《日清战争实记》也承认日军“屠杀了潜伏于旅顺市内的败兵(实为百姓--引者)。”由此可见,21日应是日军屠杀之第一天。22-25日,日军边在市内屠杀,边搜山,即对旅顺郊区和逃进山林里的百姓进行屠杀。日军第一师团野战炮兵第一联队辎重兵小野六藏在日记中谈到22-25日旅顺屠杀情形,其中23日的日记写到:“搬运行李到米河子途中,看到被捉的3名中国人由炮兵中士松井斩首,到底为何我不知道。”乘坐“吉野”舰的东京《日日新闻》特派员横川勇次于11月26日于旅顺登陆后,还看到日军将抓来的中国人捆在一起的情景。可见,日军屠杀计5日,加上夜间,即5昼夜。3天,4天或3天4夜说都不准确。关于屠杀人数日军竭力隐瞒,并一再宣扬他们在旅顺俘虏的355名中国人受到了“仁慈”待遇,还被送往东京。可是日军不说明将俘虏送往东京的原因。中国较早记载日军杀害旅顺人数的是1896年(光绪二十二年)清朝提调太仓顾元勋主持竖立的“万忠墓”碑,碑文中记载“官兵商民男妇被难者计一万八百余名口”。1948年旅顺各界为纪念当年牺牲的中国人民重修万忠墓。《重修万忠墓碑文》载:“我同胞之死难者凡二万余人。”依据旅顺博物馆曲全林考证为1.8万人。孙宝田依据长时间实地考察,认为被杀者达1.9万多人,其中抬尸扛队所记“实有一万八千三百余骨灰,以柳木棺三口盛之,丛葬于白玉山东麓”,另外有家人领走千余具尸体另行安葬。
而日本人的说法,则差距相当大,充当日本第二军法律顾问之有贺长雄仅说:“在街道上的尸体总数大约有2000人,其中500人是非战斗者。也有渡港湾而要逃跑的人被开枪打死的,因此水中也有许多死尸……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这几天间,看见有少数日本兵士用绳子把中国人三三五五地绑在一起拉往郊外,也就是说拉出去杀死。”
后来的研究者,如藤岛宇内在《从屠杀地“满洲”归来》论文中说,日军屠杀6万人。从詹姆斯·阿伦的《旅顺口落难记》中得知日军用最新式武器屠杀中国平民、妇女儿童达6万名。
陆奥在《蹇蹇录》中回避了日军屠杀人数,只在注释中引用了英国国际公法学者胡兰德(Huland)博士关于全市内仅剩掩埋其同胞尸体的36人的数字。
其实未被杀的不仅36人。因为据参与抬尸的鲍绍武说,日本人怕尸体腐烂,引起传染病,“就抓了八九十人去抬尸”。这些人没有被杀。另外有逃到山东的百余人,逃往外地的和外出未归者四五百人,还有躲在洋行内三百余人,以及和顺戏院演员八九十人。总计旅顺口当时未被屠杀者,应有760-880人。
被杀者中士兵与百姓各有多少,这是很难统计准确的。桥本海关说“清兵死于旅顺者凡二千五百人”。蒲雷(A.M.Pooley)说清军“约死二千人”。河村直说:旅顺战役中“华军的死伤达四五千人”。克里曼说:“旅顺之战场所死者,华人(清军--引者)不逾百人,惟无军械在手之人(平民--引者)被杀者至少2000人。”以上4人,河村直的数字是未将清军死伤人数分开,克里曼称清军死“不逾百人”,又过少。
综合以上资料,惟清军被杀2000-2500人,平民被杀1.75-1.8万人,总计被杀的两万人较准确。
(三)舆论谴责与日本的辩解
某些曾活动在旅顺屠杀现场的西方记者,目睹日军对中国人残酷屠杀,“欲救之,但不能止”。他们不顾风险,将日军的屠杀暴行的报道发往世界各地。
旅顺大屠杀的第4天,即11月24日,美国《纽约世界》记者克里曼即向国内发回通讯(摘其数句):“我亲眼看见旅顺难民并未抗击犯军”;“我见一人跪于兵前,叩头求命,兵一手以刺刀插入其头于地上,一手以剑割下头颅”;“有一人由屋脊跌下街心,兵以刺刀插十余次”;“予与威利阿士(Frederic Villiers《黑白画报》记者),见二兵曲身一尸之旁,甚为诧异……此二兵已将尸首剖腹,刳出其心。”
12月1日,《泰晤士报》记者在与陆奥宗光会面时质问:日军“杀害捆缚之俘虏或平民特别是妇女之事,不仅为欧美各报社记者所目睹,且为各国舰队之军官乃至英国海军中将等亦于现场所亲见,日本政府将采取何种善后措施?”
12月28日曾在旅顺目睹日军屠杀的美国驻日领事馆武官海军上尉欧伯连(M.T.O'Brien)从金州给英国驻日公使谭恩(Dun Edwin)写一份报告,其中写道:“我看见一些尸体,双手缚在背后”;“我也看见一些被屠杀者的尸体上有伤,从伤痕可以断定他们是被刺刀杀死的,从尸体的地点看,可以确定他们死前未曾抵抗”;“抢掠一直进行到完全抢光,直到再没有什么可抢的时候才停止”。
这些报道、报告,首先震惊了西方世界。一些正直的人纷纷谴责日军之暴行。《世界》杂志刊文抨击道:“日本是披着文明的皮而带有野蛮筋骨的怪兽,日本今已摘下文明的假面具,暴露出野蛮的真面目。”
一些国家政府反映亦甚强烈,美国驻日公使谭恩会见陆奥时说:“如果此时日本政府不采取一定善后措施,迄今日本所获之名誉,必尽消失。”俄国驻日公使希特罗渥(Hitrawo)拜会陆奥谈到旅顺事件时态度“冷淡,令人可怕”。陆奥感到有四面楚歌之势,急电伊藤说:“此等事实如最终不能否定,应有一定善后的考虑。”
美国国务卿格莱星姆(W.Q.Gresham)为美日已达成缔结改证条约协议,并即将由参议院通过而为难,特告日本驻美公使栗野慎一郎:“若日军在旅顺口屠杀中国人传闻属实,参议院的通过必将引起极大困难。”
日本政府对旅顺屠杀事件究竟应该采取什么措施?如果日本象他们自己所说的是“文明”国家,按照常规:第一向中国赔礼道歉,乃至谢罪;第二赔偿中国之损失;第三查处制造血案之凶手。但日本政府认为如此办理,就等于承认屠杀事实,而“承认错误危险甚多,亦非上策……莫如……致力辩护”。于是日本政府采取了以下“措施”:
第一 ,诡辩“事出有因”。12月1日陆奥致电林董说:“日本军队遵守纪律……所云(日军在旅顺的屠杀--引者)如果属实,亦必有起因”,即攻击清军曾截肢日本俘虏,于金州处死山崎羔三郎等3名间谍。
第二 ,对善后问题置之不理。12月2日,日本驻德公使青木向陆奥出主意:“明智之举就是不理睬此事。”12月15日锅岛外务次官伊藤博文与大本营磋商之善后对策电告陆奥:“此事的处置很棘手,莫如束之高阁,置之不问,而致力于辩护。”
第三 ,收买新闻。12月15日为了使伊藤与陆奥的辩解迅速传到各国,陆奥应允负担驻日的外国记者发往本国的电报费和在《纽约时报》、《瓦尔多》等报上的刊载费。
第四 ,攻击报道。12月28日陆奥在送给各驻外使节的辩解书附件中,攻击《世界》杂志记者的报道是“予以极大的夸张和渲染,以便达到耸人听闻的效果”。
第五 ,做歪曲事实的辩解。12月16日陆奥《关于旅顺口事件善后工作之训令》称:被杀的大部分是身着平纹服装伪装成平民的士兵;“居民在打仗前就离开了”;“一些留下来的人受命射击和反抗”;“看到日本俘虏被肢解的尸体的残酷景象受到很大刺激”;日本人仍然遵守纪律;“俘虏大约355名中国人,受到友好对待,并在几天内送往东京” 。
大山岩在答辩书中则说:11月21日傍晚开始到日落后一直持续战斗,“旅顺市街上将混在一起的士兵和百姓杀死,实属难免。”
12月28日,陆奥又将辩解寄给驻各国使节,其主要内容是:指责旅顺事件是“误传”,“毁坏我军之名誉”;污蔑清军“丢掉军服,穿上老百姓的衣服”,“秘密地携带武器”,“当他们被日军发现,就奋起抵抗,战斗到死”;攻击和平居民“受命开火和抵抗”;美化日军,受到刺激后,“还是遵守纪律”;再次重申俘获的355名中国人,“受到了仁慈的对待”。
日本为回答英国著名学者胡兰德根据国际法对日本违背起码人道主义的批评,证明日本旅顺大屠杀的合法,在国际上挽回影响,派有贺长雄赴法国进行活动,并出版法文版《日清战役国际法论》,书中引用了日本国内未公开的大山岩答辩书。试图说明屠杀“是战术上的问题,而不是法律上的问题”。日本以上措施,对外是“辟谣”,对内是统一口径,其基调是否认旅顺的屠杀事件。但是,历史事实是不容抹煞的。不仅目睹屠杀事件的外国记者、军官们证实事实的存在,连日本政府和官兵也供认杀人过多和有“许多无益之杀戮”。目睹屠杀的中国人更证实日军杀害了大量平民。
1951年王宏照说:“鬼子把我二哥拖到南门外(水师营南门),用刺刀活活刺死。”
1963年鲍绍武说:“当时我家有九口人,日本兵踢开门就冲进屋里,见人就杀,我在天棚上藏了起来才得幸免。”
1971年苏万君说:“我走进几处住家,看见老的、小的都被鬼子砍死在炕上、地下。”
1976年袁明广说:“我姨奶家十多口人被鬼子杀了十口。”
1976年吴道德说:“我当时正在旅顺办事,身上被鬼子捅了很多刀,脸都看不清了。”
日本士兵和随军记者的日记也记载了日军旅顺大屠杀的暴行。
步兵窪田仲藏在《从军日记》中写道:“看见中国兵就杀,看到旅顺市内的人皆屠杀,因此道路上满是死人,行走很不方便。在家里住的人也都被杀,一般人家也都有三人到五六人被杀,流出的血使人作呕。”
龟井兹明记载:1894年11月21日亲见“路旁及涸河中敌兵(指清兵--引者)尸体和刀枪衣物无数”。23日看到“东新街、中新街、西新街约2000户空无一人,路上尸体如山,血流成河,民房内家俱残破,纸张、鞋子等散乱狼籍,尸体鲜血淋漓”,有的被砍头,脑浆崩裂,有的腹腰被切断,肠胃裸露,惨不忍睹。
小野六藏在1894年11月25日日记中记录了日军屠杀居民的情景:“我们第一分队得到允许外出到旅顺市街散步,看到每家多者十多名少则二三名'敌尸',有白发老爷,还有婴儿一起被打死,白发老婆和媳妇手拉手横躺在地,其惨况不可名状……海上可看见漂浮的死尸……归来时改走另条路,途中死尸累累。”
上述事实,铁证如山,谁也无法辩解。
(四)严重后果与恶劣影响
日本政府对日军在旅顺屠杀清军2000人,市民1.8万人的暴行,采取了掩饰和回避责任的态度。日本历史学家藤村道生指出:“这样一来,旅顺屠杀事件的责任问题就被搁在一边。但结果从日军的军纪来说,却产生了一个不能掩盖的污点,对残暴行为毫无罪恶感,以致后来又连续发生了这种行为。”事实正是如此,日军在山东半岛和辽东半岛上继续烧杀抢掠。
1895年初,日本第二军改编为“山东作战军”。仍由大山岩任司令官。日军自1月20日从荣成湾登陆后,即行劫掠。2月2日侵占威海城,日军官兵挨门逐户抢劫,“民间鸡豕竟吞噬,器皿钱财一掠空”,“拆毁我房屋,搜取我衣物,糟踏我的黍稷稻梁,屠杀我鸡犬牛羊”。日军对具有反抗意识的民众大肆屠杀,仅在长峰、九家疃和海埠三个村庄就杀害45人。
1895年3月4日,日第一军进攻牛庄前,司令官野津道贯竟特许各部队“自由征集物资”,以“尽可能地犒劳士兵”,这就等于暗示士兵可以任意抢掠。5日,日军奥保巩的第五师团与桂太郎的第三师团攻入牛庄后,“执剑挨户搜查,杀人无算”。日本记者目睹了“尸积成山,尸山之间流出几条浑浊的血河”,被杀民众达200人。9日,日军攻入田庄台,野津令士兵将可疑的房屋全部烧毁,镇内到处起火,黑烟笼罩了整个市街。大火烧到翌日,“这座拥有数千户居民的繁华市镇终于变成了一片焦土”,侵略者却认为“此火扫荡了辽河对岸,清除了敌军据点,对我军可谓有利。”
甲午战争后,对违背国际法,大举入侵中国,纵容日军肆意烧杀抢掠的军事指挥官,日本政府没有给予任何惩罚,反而视为英雄,予以表彰。如大山岩战后叙侯爵,1898年晋升陆军元帅;野律道贯以功晋大将,授伯爵;奥保巩授男爵;桂太郎任台湾总督等等。
甲午战后,日本政府狂热地奖励屠杀中国人民的战争罪犯,致使日本战犯,不但没有罪恶感,反而产生了自豪感。这就为日军后来继续侵占旅大40年,奴役东北14年,霸占台湾50年,犯下屡屡罪行埋下祸根。
1905-1945年的40年,日本对旅大地区进行殖民统治,仅在旅顺“关东都督府监狱署”(今旅顺监狱),就关押过数千名中国人。其中多为中国抗日志士与和平居民。1930年日本对27.6万人次施以酷刑,1940年被折磨者达44.3万人次,被迫害致死者也逐年增加。1936年因重刑而亡者达150人。1942-1945年8月间,被累死、饿死、打死和绞死者有700多人。1931-1945年,东北沦陷的14年间,日本残杀群众无数。仅1935年5月中旬,日本侵略者在吉林省吉林市老黑沟(今榆树乡)杀人放火达5天,日军把抓到的人用铁丝穿进锁骨,三五个人一串,然后用刺刀将其挑死,再扔进火海,或用铁丝捆绑居民双手,用木杆将20几人串起来,推入河泡子溺死。全村300户1000多人全部被杀,成了无人村。1936年5月,日军防火烧毁白家堡子,枪杀无辜百姓368人。1937年4月到11月,日本在哈尔滨一带杀害民众198人。1937年9月,日军杀害修建孙吴县平顶树飞机场劳工250余人。此外,日军还在抚顺、营口、虎石沟、辽源方家柜等地各杀害万余人。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侵略军不仅在中国实行“三光”政策,制造许多无人区,而且侵占东南亚各国后,所到之处亦进行多次大屠杀。这些暴行都是甲午战争中旅顺大屠杀的继续和重演,完全是由于日本政府的支持、包庇、纵容造成的。
迄今,绝大多数日本人都能正确认识,日本军国主义分子曾给中国人民带来怎样的严重灾难,有种赎罪感,愿意两国家永不再战,世世代代友好下去。然而也有极少数人,怀恋过去,参拜神社,修改教科书,热衷于日本变成军事大国,预谋对海外派兵等等。这种人终将被历史潮流所淘汰。
责任编辑:吕凤 最后更新:2021-07-21 10: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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