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组织这个学校,是什么目的?
一,集中一切注意力于这个军事政治学校,以期军官们得到最好的政治教育。
二,组织和指导一种统一的政治工作,使各军军官中消除省区观念的旧倾向。
三,拔选最有经验的将校和教授,集中于这学校;以期军官们得到最好而且一致的军事政治知识。
四,这学校的经费,就适当消费所允许,用清晰预算,使教育的用具,学生所需的经济设备和供给等达封完满的地步。
乙,用什么方法,达到上述的目的?
一,以现在最好的军事学校之一做基础,组织这统一的中央军事政治学校。
二,整理及合并其他一切的军事学校。
三,利用以前各军事学校里最好的将校和教授——军事的和政治的——充当这统一的学校职教员。
四,利用以前各军事学校的一切设备,以完成这学校的设备。
五,以批准发给各军官学校的款项总数为基础,立一切实的预算。
丙,组织这统一的中央学校的步骤。
一,这统一的中央学校,直隶于军事委员会。
二,这学校的校长,以建有功勋的将领充任;其阶级与军长同等。
三,校内设一委员会,属于校长;校长为这委员会主席,军事委员会高等顾问,参谋团主任,政治训练部主任,及校内最高顾问等为委员;依军事政治的目的,审定教育的纲领、草案和预备教育工作等。
四,校内分设二部:一为预备军官班——毕业后试充军职;一为军官班——毕业后任正式军职。
五,以上两班,均按各种军事的特别学程。分为步兵、炮兵、工兵、政治和军需等科。
六,军官班内备有初学的学程,以便缺乏军事学识的青年军官补习后,再升入军官班。
七,校内的教育,政治、训练、供需和组织等详细情形,参照适宜的章程,做此草案,俟军事委员会批准组织大纲后,即行造出,另呈核定。
丁,学校的学生人数。
学校的学生人数,以军队中所需下级的军官,和政治的指导员数目为标准:除以两班毕业生供政府现有军队的军官和指导员之外,并须顾及改组军队委员的工作完了之后,或有新编军队所需要的官长数目。
戊,学生之招考和学习的方法。
一,校内的学生,大部分就全国各地中学毕业生,或相当程度学生考取。它的招考方法:由校长呈请军事委员会批准行之。
二,一切招考学生,由校长指定的考试委员会考验之。
三,入校规则和考试委员会章程,另定之。
四,考试委员所考验及格的学生,即录入预备军官班。
五,学生由预备军官班各课程均及格后,准其毕业;并送军队中试充排长,或同等之职。
六,学生存军队中实习完毕之后,即升入军官班继续肄业。
七,学生在军官班毕业后,即送入军队任充排长,或同等之职务。
八,预备军官班和军官班毕业生的分配,由参谋团拟定,呈请军事委员会决定之。
九,预备军官班毕业生,在各军实习期满后,须有参谋团主任召回命令,方得入军官班肄业。
己,学生在校肄业和实习的期间。
一,预备军官班的修业期间,定为四个月。
二,在军队中的实习期间,定为三个月。
三,在军官班的修业期间,定为八个月。
庚,军官班内的补习学程。
一,这补习的学程,专为缺乏军事知识经验的青年军官而设的。
二,补习的人数,由参谋团拟定,呈请军事委员会决定之。
三,根据上述的计划,军长及独立师长等,应依参谋团所拟定的数目,在他的本军或师中,选出那年青而且能干的军官;于指定时期内,送给学校的校长。
四,补习学程的学习期间定为四个月。
五,补习学程期满的学生,即升入军官班,与一般的学生受同等的教育,但另成一组。
六,补习期满入军官班的毕业生,由参谋团主任之通令,将此项年青军官送回原日的部队充当军职。
辛,怎么样废止现在的各军军官学校?
一,军事委员会通过这组织大纲后,各军军官学校均不准再招新生。
二,这组织大纲发生效力后,各校所到的新生,概由中央军事政治学校校长处理之。
三,入校不及两月的新生,用同上的方法,送给中央军事政治学校校长处理之。
四,对于现在各校两月以上的学生,仍许其在各该校肄业,完成其课程,毕业后送各该校所属的军,充作排长。
五,各军长须确实将现在该军将届毕业的人数,和将来支配各毕业生于军队中的详细办法,报告参谋团,因这军事政治学校的学生数和分配毕业生于各军的计划,均须跟着各军所报告之数目也。
六,对于各军的旧校毕业生,另组织一特别委员会处理之,其校内原有的官长和军事政治各教授之如何处理,原有设备之如何支配,统由这特别委员会办理之。
七,这特别委员会之组织和细则,另定之。
壬,在这计划中的权宜办法。
现军队中新军官的需要,极为紧急,为求实在的计划,不得不有一种权宜办法;这个学校的计划,原定所有军官班的学生,须经过预备军官班的学习和实习,但为因时制宜计,须先在校内同时招考预备军官班的学生和军官班的学生,因为不如此,则十六个月之内,不能有两次军官毕业也。
这种权宜的计划,可以实施,因为能在黄埔学生军中有些经验的,或其他学校有些经验的军官中,录取为军官班的学员。
(《军事政治月刊》第一期,1926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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