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河抗日游击队纪念碑位于黑龙江省饶河县饶河镇小南山主峰下的缓坡处。占地面积2032平方米。1985年开始修建,1986年9月3日落成。为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纪念碑由花岗岩石及钢筋混凝土构成,碑高16.6米,碑座呈方形,设两层平台,每层高2米左右,四周围有雕刻着松针、松果图案的石栏杆。碑身表面为镶嵌青灰色大理石。碑身顶端坐落着一位抗联战士持枪前进的雕像,高6.9米,全部由花岗岩制成。纪念碑是为了纪念抗日先烈,激励后人,由中共饶河县委、县政府修建的。纪念碑正面镌刻着原黑龙江省省长陈雷的题字“饶河抗日游击队纪念碑”。碑体背面题词“抗日先烈,永昭千秋”。
饶河县为东北地区重要抗日根据地之一,前朝鲜民族主义人民共和国委员长崔镛键,曾任抗联七军参谋长,转战饶、富、虎、宝一带。1965年催来华访问时,提出在饶河小南山建立抗日纪念塔,得到周恩来总理亲自批示拨款70万元,后逢“文化大革命”,工程半途而废,1985年再次由省人民政府拨款,县民政局局长鲁春刚主任持建务,1986年9月3日落成典礼。现已成为饶河县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思想教育的基地之一,在碑后是饶河县电视台,竖立一发射塔。
碑文内容:
一九三一年“九?一八”事变,东三省沦为日本帝国主义之殖民地。三江一带,虽有李杜、高玉山等爱国将土坚持抵抗,终因财殚力竭,寡不敌众。一九三三年末,饶河遂陷于日寇铁蹄之下。际此民族危急关头,中国共产党饶河中心县委在中共满洲省委领导下,唤起民众,组织抗日游击队,在各族人民积极支持之下,队伍迅速壮大,由抗日联军四军四团,进而为二师、为七军。凡三千名健儿,或阵前,或敌后,与日寇展开殊死搏斗,前仆后继,足迹遍及那丹之岭,碧血荐于三江之野。凡十有二年,敌寇闻风而丧胆。在国际反法西斯阵线以及国内各抗日战场的配合下,终于取得最后胜利。
烈土英灵永在,若陈荣久、李学福、张文偕、李斗文、朴振宇、王汝起、姜克智等,乃百千英杰之中坚,中华优秀儿女之代表,功垂百世,浩气千秋。
幸此升平,抚今虑昔,敢不竭诚!中华振兴,昭明万代,因是勒铭以为之志焉。
责任编辑:梅曼雪 最后更新:2015-08-28 09: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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