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
(南京市档案馆)
南京市档案馆现保存有《南京慈善机关暨人民鲁甦报告敌人大屠杀概况统计表》据这个《统计表》,南京大屠杀期间及其后,南京慈善机关暨市民鲁甦等报告合计,日军屠杀造成的死亡人数约共26万人。其中:
一、私立慈善团体南京市崇善堂组织了“崇字掩埋队”,从事掩埋尸体的工作。《崇善堂掩埋队工作一览表》显示,自1937年12月13日至1938年5月1日,“崇字掩埋队”分为4队,在16个“收尸处所”,总计收尸并在五台山、城根、荒地菜园等处掩埋109363人(《统计表》载112267人)。
二、据《世界红卍字会南京分会救济队掩埋组掩埋尸体具数统计表》,从1937年12月22日至1938年10月30日,世界红卍字会南京分会救济队共掩埋尸体43071具。其中仅1937年12月28日就掩埋尸体6468具。到1938年7月31日至10月30日,还“在城内各处收敛”尸体163具。
三、据《下关区掩埋被敌惨杀死亡尸体具数统计表》,自1938年1月10日至5月31日,共掩埋尸体26100具。
四、1945年11月1日,南京市民伍长德向南京地方法院提出呈文,陈述1937年12月15日,日军中岛部队在南京难民区查出军警百姓2000余名,分别用绳子捆绕圈住,赶至城外,用机枪扫射。已死者及受伤未死者,被该日军用木柴、汽油焚烧之。
五、1945年12月6日,鲁甦向南京地方法院检举处提供结文,其中述及“倭寇入城后,将退却国军及难民男女老幼计57418人,圈禁于幕府山下之四、五所村,断绝饮食,冻饿死者甚多。16日夜间,用铅丝两人一扎,排成四路驱至下关草鞋峡,用机枪悉于扫射后,复用刺刀乱戳,最后浇以煤油纵火焚烧,残余骸骨悉投入江中。”
六、1945年12月8日,南京市民芮缘芳、张鸿儒、杨广才“将亲见敌人罪行之事实,据实陈述”:1937年12月15日,“日寇中岛部队入城后,民等……眼见沿途尸横遍野,惨不忍睹”,“后即集合避难归来之热心人士30余人,组织义务掩埋队”,“经40余日之积极工作,计掩埋难民尸体约5千余具”,“掩埋国军尸体约2千余具”。
另外,1938年10月,高冠吾就任日伪南京市督办。此时,距南京大屠杀发生已10个月,他还收埋残骸26具。而“村民来告茅山、马群、马鞍、灵谷寺遗尸尤多”,遂派其属下的卫生局“悉收残骨得3千余具,葬于灵谷寺之东”。并于1939年1月,立无主孤魂之碑。
责任编辑:智轩 最后更新:2023-01-30 09: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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