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3月27日启用边区法院院印和正副院长小章及条章印签的通知,院长马锡五,副院长乔松山。通缉令是通辑叚清(又名叚自琪,陕甘宁边区政府卫生部诊疗院休养所管理员,时年23岁,陕西韩城县北线村人。)贪污公款,携款48万潜逃,令辖区各属缉拿查办。马锡五(1898~1962),男,陕西省志丹县人。1930年参加革命,历任陕甘边区苏维埃政府粮食部长、陕甘省苏维埃政府国民经济部长等职。1936年5月后,任陕甘宁省苏维埃政府主席、中共陕甘宁省委常委。抗日战争时期,先后担任陕甘宁边区庆环分区、陇东分区专员。1943年4月,兼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1946年,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建国后,先后任最高人民法院西北分院院长,兼任西北军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1954年8月,当选为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62年4月10日在北京病逝。他的审判方式被称为马锡伍审判方式,曾在解放区推广。这种审判方式是在当时的司法理念、制度和经验的基础上,总结、提炼和发展出来的较系统的民事诉讼模式。
责任编辑:admin 最后更新:2022-09-28 08:55:22
特别说明:抗日战争纪念网是一个记录和研究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历史的公益网站。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与网站的文/ 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文化交流和科研之目的,如转载稿侵犯了您的版权,请告知本网及时撤除。以史实为镜鉴,揭侵略之罪恶;颂英烈之功勋,弘抗战之精神。我们要铭记抗战历史,弘扬抗战精神,坚定理想信念,为国家富强、民族复兴,实现伟大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感谢您对抗日战争纪念网的支持。
纠错电话:0731-85531328、19118928111(微信同号)
上一篇:抗美援朝纪念章钢模具
下一篇:钢笔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中文域名:www.抗日战争纪念网.com 主办单位:长沙市抗战文化研究会
不良信息举报 电话:0731-85531328 手机:19118928111(微信同号) QQ:2652168198 E-mail:krzzjn@qq.com
湘公网安备43010402000821号 ICP备案号:湘ICP备18022032号 长沙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