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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上的“红色律师”》系列报道之十 陈志皋:化解“伍豪”事件的著名律师
2024-07-13 15:31:43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2021年第33期 文/ 童洪锡  点击:  复制链接

  【编者按】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活跃着一个特殊的群体——“红色律师”。

  由于亲眼目睹和亲身感受旧社会的黑暗、腐败和丑陋,他们向往政治昌明、法制健全,坚持公平正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主张,义无反顾地加入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反帝反封建、反抗国民党反动统治的革命活动和斗争中。他们以律师的身份,以法庭为阵地,以法律为武器,营救了一个又一个的共产党员和革命志士,为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建立新中国,作出了特殊的贡献。

  他们是民国时期的大律师,有毛泽东口中的“女中豪杰”,周恩来心目中“民主人士左派的旗帜”“有正义感的大律师”,董必武眼中“爱国知识分子的光辉榜样”,还是新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奠基者和见证者。

  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5周年座谈会上强调:爱国主义是我们民族精神的核心,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同心同德、自强不息的精神纽带。面对国家和民族生死存亡,全体中华儿女同仇敌忾、众志成城,奏响了气吞山河的爱国主义壮歌。

  在全党将党史学习教育引向深入之际,本刊特以“党史上的红色律师”为主题,在第30期推出沈钧儒、章士钊、潘震亚、张志让、史良等五位“红色律师”(按出生年月排序)的革命英雄事迹,本期继续推出刘崇佑、江庸、施洋、吴凯声、陈志皋等五位“红色律师”(按出生年月排序)的光荣事迹和法治故事,重温红色历史,感悟红色精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不断走深走实走心。

  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上海有位青年律师叫陈志皋,思想进步,中央特科负责人周恩来通过地下工作者黄慕兰接触、联系他,他以合法身份,帮助革命工作。陈志皋律师为营救被捕的中共党员、反击国民党反动派的造谣诬蔑等发挥了作用。抗日战争爆发后,陈志皋主动参加抗日救亡活动,为革命事业作了重要贡献。

  受爱国民主人士熏陶的进步青年

  陈志皋(1911年—1988年) ,浙江海宁人。陈家是享有盛名的世家门第,先祖为清朝康熙、雍正年间著名的陈阁老陈元龙。陈志皋肄业于震旦大学,获上海法学院法学士后,留学法国专攻法律。回国后执行律师业务,担任全国律师公会常务理事,系上世纪三十年代上海法租界的著名律师。其父陈其寿先生是清朝二品大员,在上海法租界做过十八年的会审公堂刑庭庭长,为司法界宿耆。

  陈志皋在上海震旦大学读书的时候,思想左倾,参加过罢课等学生活动,后来转到上海法学院学习。上海法学院有一批思想进步的师生,如褚辅成、沈钧儒、李剑华、宋渊如等,都是著名的爱国民主人士。所谓“近朱者赤”,陈志皋在那里跟他们经常接近,受到熏陶;尤其是沈钧儒先生,既是师长,又是表兄,对陈志皋影响很大。在上海法学院读书时,同学、共青团员施蛰存、戴望舒和杜衡,因参加学生运动和革命活动而被捕,陈志皋主动要求他父亲出面保释,这三人后来均为颇有成就的文学家。施蛰存是著名文学家、翻译家、教育家、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学多才,兼通古今中外,在文学创作、古典文学研究、碑帖研究、外国文学翻译方面均有成绩,还被中国翻译协会表彰为匈牙利语、波兰语“资深翻译家”。戴望舒是中国现代派象征主义诗人、翻译家,著名现代诗《雨巷》的作者,曾经和杜衡、张天翼和施蛰存等人成立了一个名为“兰社”的文学小团体,创办了《兰友》旬刊。杜衡是民国时期作家,有《石榴花》《叛徒》《怀乡集》等作品问世。可以这么说,如果当年不是陈志皋慷慨出手相救,不免被害,中国就少了这三位著名文学家。

  青年时期的陈志皋参加进步团体“世界与中国社”,是其中重要的成员。这是上世纪三十年代初,中共中央宣传部干部周康文组织的一个党外进步人士的学习小组,成员共有十人:周康文、陈志皋、孙晓村、吴羹梅、陈高佣、李南香、曹亮、戴望舒、梁园东、武振东,其中陈志皋的年龄最小。李南香、陈高佣、吴羹梅等都参加过北伐时期的革命工作,之后去日本留学回国,有的直接加入过共产党,有的则在党的影响下从事党外工作,这些人成立了一个“世界与中国社”的进步学术团体,接受中共中央宣传部的领导,还出了一本旬刊《世界与中国》,后改月刊。“九一八”事变时曾出过特大号,是当时非常有影响力的刊物,编辑部就设在陈家的三层楼上。陈志皋父母住在一楼,大哥、大嫂和妹妹们住二楼,陈志皋与几个未婚的兄弟都住三楼,他的书房就是《世界与中国》的编辑部。中国革命互济总会宣传部长钱纳水跟周康文、潘汉年都有过工作联系。其实,这一时期,陈志皋参加了党组织领导下的外围工作,并利用优越的家庭条件,为开展工作提供帮助。

  营救关向应

  1931年4月中旬,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在上海领导全国工联工作的关向应,在闸北的寓所被捕,他化名叫李世珍,当时并没有暴露身份。4月21日,党中央情报保卫机关的负责人顾顺章在汉口被捕,旋即叛变,不仅供出了中共地下党几乎所有的机关以及领导人的地址,还将关押在监狱中身份尚未暴露的领导人一一指认,以致狱中的尚未暴露的恽代英等同志被害。幸好顾顺章并不知道关向应已被捕,但形势已十分危急,周恩来找到黄慕兰,交给她营救关向应的任务。黄慕兰反复考虑后,找到陈志皋律师,陈律师带领她拜访其父陈其寿先生,陈其寿先生在上海司法界位高言重。见面后,陈其寿对黄慕兰颇有好感,收她为“干女儿”,并请她担任自己几个女儿的家庭教师。陈志皋见黄慕兰取得了其父信任后,便向父亲提出了请求,说是黄小姐有一个远房亲戚名叫李世珍,被误抓了,关在龙华监狱,是否能通融一下。陈其寿一听,很爽快地应诺。数天后,陈其寿让陈志皋出面请龙华监狱的典狱长来家里吃饭,同时将黄慕兰叫来。饭桌上,陈其寿将这件事讲了,称黄慕兰为自己的“干女儿”,典狱长一口答应放人,但关向应却迟迟未能出狱。恰在此时,又发生了一件大事,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向忠发叛变,但他来不及招供关向应时,蒋介石就下令枪毙了。周恩来担心夜长梦多,横生变故,指示黄慕兰加紧办理,黄慕兰再次拜访陈其寿。听说这事迟迟未办,陈其寿非常生气,把典狱长找来质问,典狱长说是一位姓李的书记官不肯放人。陈其寿知道此人嗜好,让陈志皋拿了自己的信,带上2斤上好的烟土去找李书记官。于是,关向应被押了近半年后终于出狱了。营救成功后,陈志皋、黄慕兰亲自驾车到龙华监狱,将关向应接了出来,在东方旅馆包了房间替他接风洗尘。不久,中央派遣关向应去担任了湘鄂西苏区的军委书记兼红三军政治委员,后任红二方面军总政委、八路军一二〇师政治委员、中共中央晋绥分局书记等重要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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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证向忠发叛变

  顾顺章被捕、叛变后,给当时在上海的党中央各机关和中央领导同志的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周恩来果断地采取应急措施,切断了顾顺章当时所能知道的一切线索,时任总书记的向忠发也另迁住所。不久,形势更加险恶,党中央经过慎重考虑,决定把向忠发送往中央苏区。临行前,他提出要见情妇杨秀贞一面。中央没有同意,由于他坚持要见,组织上便明确要求他上午去,下午一定要赶回来。但他6月21日上午去后,不仅在杨秀贞处吃了饭,而且还过了一夜。第二天早晨,向忠发去附近一家汽车行叫车离开时,被认识他的车行会计告发而被捕,旋即叛变。这使处境已经十分困难的党中央各机关雪上加霜,组织安全、人员安全更是受到严重威胁。然而,当时党组织并不知道向忠发已经被捕、叛变的情况。

  幸运的是,当天下午陈志皋约黄慕兰在东华咖啡馆喝咖啡,恰遇陈志皋的同窗好友、在法租界的巡捕房当翻译的曹炳生,在聊天中,曹炳生透露:南京国民政府派人来抓了一个共产党的头头,湖北人,六十岁左右,镶一口金牙齿,酒糟鼻子,只有九个手指头,是悬赏了十万块钱才抓获的。并说:这个家伙真不中用,一坐上电椅,就吃不消,招供了。言者无心,听者有意,黄慕兰仔细考虑后,判断被捕、叛变的是向忠发。黄慕兰借故提前回家后,马上打电话约潘汉年见面,并告诉他这个消息。潘汉年找到当时中央特科的实际负责人康生汇报,康生听后又立即向周恩来作了汇报,周恩来即时通知李富春、蔡畅等一批同志转移、销毁文件,做好应变工作。康生派了两个特科的同志装成小贩,挑着馄饨担子分别到向忠发所知道的周恩来和李富春撤出前所住的地方附近观察。果然,到夜里一点钟左右,看见一个人戴着手铐脚镣,领着巡捕房的人来了。这一伙人没能抓到周恩来,直接扑向就在附近的党的地下印刷厂“红旗印刷所”,抓走了好几位同志。这个印刷所公开挂有招牌,有正式的营业执照,跟外面也有印刷业务的生意往来。由此,党中央就确认向忠发叛变了。

  第二天,周恩来召见了黄慕兰,要求通过陈志皋向巡捕房里有关人员收买向忠发的口供材料。陈志皋后来从曹炳生那里了解到有关情况:原来抓住向忠发的人,打电报给正在庐山的蒋介石,汇报已抓到了共产党的总书记向忠发,蒋介石立即回电指示“就地正法”。而负责审讯的人接着发去第二个电报,说向忠发已自首投诚,并帮助破获了共产党的地下印刷所,抓到了一些共党分子。还没等蒋介石的第二次回电指示,收到蒋介石第一个电报的人,为了抢先邀功领赏,就马上将向忠发枪决了。这些消息,有利于党中央掌握向忠发叛变的真实情况。

  化解“伍豪”事件

  “伍豪”脱党,是中共党史上一个著名事件,它是国民党特务精心策划的阴谋。1932年2月,特务以周恩来的代号“伍豪”的名义,在上海《时报》《申报》等,分别刊登了伍豪脱党启事,企图达到污蔑周恩来、瓦解中共革命力量的目的。这一阴谋有一很大的漏洞,在刊登启事前,周恩来已经于1931年12月离开了上海,进入了中央苏区,此时他正在江西瑞金担任中央领导工作。但是,如何澄清事实真相,揭穿阴谋,消除不良影响,还得讲究斗争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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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汉年拿着登有辟谣启事的中共机关报《实话》找到黄慕兰说,党刊是内部刊物,读者有限,中央要她利用与陈家的关系,设法在上海大报上辟谣。接受任务后,黄慕兰去找陈志皋。陈志皋虽然不知道伍豪是什么人,但从黄慕兰郑重其事的表情上,看出事关重大。他仔细看了启事内容,为难地说:“我是中国律师,刊登这样的启事,当局和巡捕房追问下来,无法交代的。”他接着提议,办这件事应该找个外籍律师,根据治外法权,在中国的外籍律师可以为当事人保密,而中国政府却无权过问。经他想方设法,四处奔走,争取了上海《申报》总经理史量才、顾问陶行知的支持。2月22日的《申报》上登出了这样一则启事:

  伍豪先生鉴:承于本月18日送来广告启事一则,因福昌庆公司否认担保,手续不合,致未刊登。申报馆广告处启。

  这篇《启事》与特务炮制的《启事》,虽然内容毫不相干,但告诉读者,“此伍豪”非“彼伍豪”,这是一个间接迂回的辟谣方法,有一定的效果。

  但黄慕兰仍不满意,她希望陈志皋能为伍豪正面辟谣。陈志皋说:“看来只好请外国律师帮忙了。”当时,在上海有一位名为巴和的法国律师,他与陈志皋是至交好友。巴和律师有一个癖好,酷爱中国古董。陈志皋考虑再三,便从家里拿出一幅祖上珍藏的古画,送到巴和寓所。巴和一见古画,眉开眼笑,他也马上意识到陈志皋可能有求于他,便豪爽地说:“陈先生有何难处,鄙人定当尽力而为!”陈志皋见状,便拿出一份以巴和律师名义起草的辟谣启事,请他尽快刊登在上海影响力最大的《申报》上。3月4日,《申报》以醒目位置大字标题登出《巴和律师代表周少山紧要启事》。

  兹据周少山君来所声称:渠撰投文稿曾用别名伍豪二字,近日报载伍豪等二百四十三人脱离共党启事一则,辱劳国内外亲戚友好函电存问。唯渠伍豪之名除撰述文字外,绝未用作对外活动,是该伍豪君定系另有其人。所谓二百四十三人同时脱离共党之事,实与渠无关,事关个人名誉,易滋误会,更恐有不肖之徒颠倒是非,藉端生事,用特委请贵律师代为声明,并答谢戚友之函电存问者云云前来。据此,合行代为登报如左。事务所法大马路四十一号六楼五号,电话一万三千二百三十九号。

  这则启事设计得十分严密周全,在法律上更是无懈可击。以周少山的名义来辟谣,在启事中又说伍豪仅仅是自己发表文章时“别名”,同时,指出“有不肖之徒颠倒是非,藉端生事”,这一巧妙的技术处理,读者很容易判断出先前的那份所谓脱党启事是伪造的谎言。这则启事刊出后,凭借《申报》的广泛影响力,取得了明显的反击效果。

  参加抗日救亡

  1938年1月,党中央和周恩来派刘少文以八路军驻上海办事处秘书长的身份来沪。刘少文(1905年—1987年),河南省信阳县人,曾任中央巡视员、察哈尔抗日同盟军中共前敌委员会委员兼独立第十八师政治部主任、中共中央西北局秘书长等职,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主持八路军驻上海办事处工作。刘少文充分肯定了陈志皋的工作成绩:成功营救了关向应、及时将向忠发叛变的情况通知潘汉年、化解“伍豪”事件。要求陈志皋留在上海,继续利用合法身份和上层统战关系,为推进上海各界抗日救亡运动,发挥自己的力量和作用。

  1937年—1939年间,陈志皋在上海以律师的身份,并运用他父亲的显赫地位和影响力,通过与法国人的友好关系,成功地做了几件一般抗日爱国人士所不能办到的事,主要有:以抗敌后援会名义租用法国轮船,把许多留滞在上海的国共双方知名人士安全送往大后方。通过一位饶神父与日军司令部交涉,多次租用挂着红十字会旗子的轮船,把一批批申请回乡生产而实际是去参加新四军的青壮年难民,送达目的地。日军司令部突然通知法国驻上海的梅总领事,要求取缔设在法租界内的由于伶领导的中华戏剧社,并驱逐全体社员离开法租界。刘少文、于伶商量后,要陈志皋去找梅总领事。梅总领事是陈志皋父亲的朋友,陈志皋与梅总领事交谈后,梅总领事说他决定不理会日本人的通牒,而是要陈志皋带领戏剧社参加以总领事为会长的中法联谊会。此后,除戏剧社外,其他一些抗日救亡团体也通过这层关系,借用中法联谊会的会址开会或举行活动;上海沦为孤岛后,租界内几百万居民的粮食供应困难,陈志皋和饶神父通过与当时在法国殖民统治下的安南(越南)、暹罗(泰国)打交道,把“暹罗米”运到上海租界来解救粮荒。

  运送抗战物资

  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华民族同仇敌忾,广大海外侨胞更是以极大的爱国热忱纷纷捐款、捐物,支援抗战。但国民党以“统筹统汇”为名,要求海外捐赠的资金、物资全部寄交给国民党政府,然后由国民党政府分配使用。实际上,这些捐款和物资都到不了八路军、新四军手中。为了突破国民党的“统筹统汇”,上海的救亡团体曾通过派遣慰劳团等多种方式,想方设法把药品等军需物资直接送往新四军。

  上海沦陷后,宋庆龄等救亡领袖转移到香港,1938年6月14日,宋庆龄发起成立“保卫中国大同盟”。以宋庆龄和何香凝在海外的巨大影响,“保盟”广泛联络世界各国进步组织和进步人士,其中有许多港英政府官员、银行家、实业家及文化界的著名人土。“保盟”向他们宣传中国各地的抗日救亡情况,介绍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根据地军民在缺乏后勤保障的情况下英勇杀敌的感人事迹,取得了他们对抗日战争的同情和支持。募捐活动搞得轰轰烈烈,爱国华侨及各界人士慷慨解囊,捐献了很多物资,有的还专门指定用以接济八路军、新四军。广州沦陷后,这些物资都积存在香港的仓库里,运不出去。当时香港和重庆之间只通飞机,用飞机运输捐赠的抗日物资,不但运费昂贵,而且运输量小,不能满足前线的急需。在香港存放过久,又有安全问题。对此,宋庆龄等人很是焦虑,何香凝便通过刘少文捎信给陈志皋,请他去香港想办法,开辟运输线,把这些支援前线抗日的物资运送出去。

  陈志皋应允去香港,帮助运送物资,但正在上海筹组公司、调配人员,做准备工作之时,发现可疑人员在他家附近出没,为安全计,他就于1939年春夏间与通易公司的经理潘鲁岩匆匆赴港。到香港后,他们以通易公司下属正大运输公司的名义,和廖承志以及国民党方面的李芳、李直夫、吴铁城等人合作,联合了西南运输公司、太昶公司等,到越南海防,通过在那里的留法震旦大学老同学的关系,开通了一条香港—海防—昆明—重庆的海陆联运交通线,并订好合同,每个星期可以使用滇越铁路的一节车厢,使海外捐赠的抗战物资源源不断地及时送达前线。这是突破日军封锁、为我们党和进步抗日力量开辟了一条从沿海到内地的新的交通线,在当时是很不容易的。在海防期间,陈志皋荣幸地结识了越南劳动党胡志明主席,胡主席赠他一枚自己手制的图章——“戎马书生”,纪念中越人民共同反法西斯的战斗友谊。

  陈志皋律师虽然是党外人士,也不一定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性质、宗旨及其领导的革命事业,但在党组织的引导下,出于法律人的正义与良知,利用优越的家庭地位和娴熟的法律专业技能,不计个人名利安危,为党的革命事业而工作,取得成效,令人敬佩。

  【参考文献】

  黄慕兰著《黄慕兰自述》、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周恩来传》、穆欣著《关向应传》、毛毛著《我的父亲邓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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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童洪锡,一级律师,现任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主任、温州市人大代表、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中共温州市委建设法治温州专家咨询委员委员、温州市委法律顾问、温州市人民政府立法专家。曾获得温州十佳律师、十佳仲裁员、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党员等荣誉,在省部级国家级刊物发表法学专业论文二十多篇,出版《法解文史》等著作。

责任编辑:石庆慧 最后更新:2024-07-13 15:3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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