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曾达池:当时系空军第三大队第八中队分队长。
八月十三日敌我情况
我空军鉴于上海虹桥机场事件,形势日益紧张,为防患未然计,于十二日令驻南京附近部队特别戒备,以防敌机暗袭首都,其命令之要旨炬:
自十二日起,由拂晓至黄昏各派机凌空巡逻严密警戒,防敌空袭。
截至十三目十四时止,综合各方情报及我飞机侦察所得情况是:
1.吴淞、浏河口一带及黄浦江上,敌军舰,运输舰等不下二三十艘,连日甚为活动。
2.十一日有日本水上飞机三架、盘旋于龙华,虹桥之问,又有日兵五千登陆,丰田纱厂驻有日军约二千名,另有在乡军人散布各工厂中,日军并决意破坏我虹桥飞机场,昨晨似有向虹桥移动模样。
3.公大纱厂以西广场内,麻棚甚多,约为长方形,如将棚拆去。即可作为机场之用。
4.十三日九时十五分,八字桥有冲突,旋即停止。
5驻沪日本海军陆战队现有防空武器之配置如下:
(1)移动高射炮四门,现设司令部内,随时可用汽车拖至作战地点。
(2)固定高射炮四门。装置于司令部后面黄陆路及天通庵车站间之操场内。
(3)高射机关枪十八挺,现装在司令部属顶四角,每角四挺,余二挺在烟囱房。
其时,发出第一号命令,使各部队就准备位置,其命令是:
空军作战命令第一号
八月十三日十四时
于南京航室委员会
一、上海之敌,约陆军七千人,多年暗中建筑之工事。及新近集中之大小兵舰约三十艘有侵占上海,危害我首都之企图。连日以来。敌水上侦察机二架或三架,陆续侦察我宁波、丽水、杭州、阜宁、海州诸地,其有无航空母舰在远海游弋,我正侦察中。
二、空军对于前来侵略之敌,有协助我陆军消灭盘踞我上海之敌海陆空军及根据地之任务。
三、各部队应于十四日黄昏以前,秘密到达准备出击之位置,完成攻击一切准备。
四、各部队之出击根据地如下:
第九大队 曹娥机场
第四大队 笕桥
第二大队 广德、长兴
暂编大队 嘉兴
第五大队 扬州
第六大队 第五队苏州
第四队淮阴
第七大队、十六大队滁县
第八大队大校场
第三大队 第八队大校场
第十七队句容
五,各部队于明(十四)日开始移动,以十六点至十八点到达根据地为标准,其由现驻地出发之时间,由大队长定之,已驻在各根据地之部队,可就地休养准备。
六、各大队可以大队或中队成队航行,但须避开省会及通商大镇。第四大队可在蚌埠加油。
七、每飞行员可带极简单之寝具。
八、到达后须迅速报告。
九、出动开始日时刻另行命令。
十、各大队长(第七大队长除外)于十四日十时到京,面授机宜。
十一.余在南京航空委员会
右令
空军总指挥 周至柔
副总指挥 毛邦初
下达法:油印,以飞机送至各大队部。
嗣又得如下情况:
(1)敌在公大纱厂附近,有构筑机场,为其空军根据地之模样。
(2)现敌舰大都麋集崇明岛东南方。
(3)十三日晚敌舰开始向我市府炮击。
八月十四日的战斗
本(十三)日夜二时依据以上情况,遂不待全部准备完毕,即发出第二号命令,向上海敌舰及敌租界根据地轰炸,其命令如
下:
空军作战命令第二号
八月十四日二时
于南京航空委员会
一.敌舰昨晚在吴淞口附近,向我市府炮击。其大部兵舰约十余艘,仍麋集崇明岛东方海面。在公大纱厂附近,敌有构筑机场,为其空军根据地之模样。
二、本军奉命: (一)毁灭公大纱厂敌之飞机及破坏其机场。 (二)轰炸向我射击及游弋海面之敌舰。
三、第二大队由航校霍机掩护,以一队轰炸公大纱厂附近敌构筑之机场及飞机,以两队轰炸吴淞口向我市府射击之敌舰,吴淞口若未发现敌舰,应向麋集崇明岛附近之敌舰轰炸之。
四、航校霍机六架,应掩护第二大队之轰炸。
五、第二大队及霍克队.以九时四十分钟到达目标为准,其出发时间、高度、队形、航线、掩护方法,均由张大队长与陈校长协商后定之。
六、第五大队(欠二十八队)先集中扬州,携带五百磅炸弹于本(十四)日午前七时准备完毕,向长江口外敌舰轰炸之,以午前九时到达目标为准,其出发时间、高度、队形、航线、由丁大队长定之。
七、第二大队自本(十四)日晨起,采紧急警戒姿势,担任首都之防空。
八、第六大队仍不断侦察海面,特须侦察敌航空母舰之行踪。自拂晓起,应以一机自苏州经启东出海,向车飞四十分钟.方返苏州.以避开长江口外敌之注意,确实侦察敌航空母舰之行动为主,如发现敌航空母舰时,则加马力飞回,迅速报告。
九、本(十四)日出动之空军,以达成轰炸任务为第一个目的,切忌与敌在空中作战,应注意之点如下,
l.第五大队如遇敌机,应绕行以轰炸为主,轰炸后若遇敌机向我攻击,亦以极力避免空中决战为主。
2.航校掩护机只求使第二大队达成轰炸目的,不可挑起空中战斗,设敌机向我掩护机攻击时,则采取吸引敌机速离我轰炸机之手段,如敌机向我轰炸机攻击时,则采取攻势.以牵制之,使我轰炸机安全脱离后即设法归还。
十、各驱逐机在高地之前,遇敌机来袭时,应在地面拉脱炸弹,立即起飞应战,以掩护友机之起飞。
十一、十四日开始轰炸后.应迅速准备连续轰炸,至敌舰毁灭为止。
十二、通信、油、弹、卫生等,均利用各根据地原有之设备。
十三、余在南京航空委员会。
右令
签署
下达法。以飞机传送至大队部。
是(十四)日,各部队之行动如下:
甲、侦察
一、第三队侦察员侦得情况:
(一)十五时二十五分黄埔江有敌舰两艘,类似巡洋舰。
(二)十五时三十分,吴淞口有巡洋舰三艘,成一队形,该舰甲板上情形甚紧张,各炮座均有士兵多名在准备中。
(三)十五时四十分,上海市内情形,双方似未接触。
二,第五队侦察员吴星泉、赵家义、高谟、张汝敦、张树功、李肇华、肖存心、张迁能、李成元侦得情况如下:
(一)十时十五分,新浦口外江中有敌舰两艘,一向崇明之北急驶,一停泊。
(二)十一时,吴淞口之石头沙附近。有敌舰十一艘停泊,江阴下游,有浅灰色兵舰下驶,附近并有商船一艘。
(三)十一时十五分,吴凇口附近有敌舰一艘,再大原及汇山码头江中有敌舰四艘,我机到达时,敌舰互以回光通信,并发高射炮弹六七发,机上可闻炮声及见炮口火光,又接近江湾之村落四周,为浓烟所蔽,或系敌炮射击所致。
(四)十二时,浏河附近,有灰色兵舰一艘下驶,吴淞口外停灰色兵舰四艘,崇明岛附近有兵舰一艘,为烟幕所蔽,可能系航空母舰。
(五)十六时二十分,北四川路我军与在日军司令部之敌炮战中,敌方房屋有数处起火。
(六)十三时,闸北有四处起火燃烧中,虹口码头附近商轮三艘横泊江中。其外停有敌舰六艘,以封锁模样,当我机盘旋之际,敌离射炮向我射击四发,均距我飞机不远。又公大纱厂似己破坏,该纱厂西北之大席棚一座已被我军炸毁,高尔夫球场中席棚巳较昨日减少。
(七)十七时十分,公共租界东北角公大纱厂燃烧未息,天通庵以北敌我正在交战中。浦东方面苏州河之东九十度处有码头一处起火,势甚猛烈。崇明岛西北有军舰九艘,吴淞至崇明间有军舰十余艘。
三、第四队侦查员朱均球、王健珍,王孟恢、阮坚煜,张焕辰、刘启东侦得情报:
(一)八时二十分至九时四十分,射阳河旧黄河口均无敌情,岚山头有渔船两艘停泊,石臼所海中有民船两艘向东南行驶。灌河口附近有灰色不明之商船三蕞,一停于码头.一停于口外二里之处,一向东方航行。
(二)十五时四十分青岛港中泊敌舰三艘。
(三)十七时以前,连云港.旧黄河口,灌河口埒子口一带。均无敌情。
乙、攻击
一、晨七时第三十五队可机五架,以楔形队形,由笕桥出发,飞沪轰炸敌军械库公大纱厂,是日天气阴雨.并沪汇山码头,敌高射枪炮射击颇密,我以一千五百尺高度,沉着飞抵公大纱厂上空,用右梯形之队形,对准目标俯冲投弹当即起火.浓烟冲天,我机轰炸后,乃安全飞返笕桥,检查各机,多有弹伤,当即修妥。
二、第二大队自补充飞机后,各队已有额定之飞机九架,嗣因对北正面准备作战调动之故,损伤若干,迄十日日计有妥善之诺机二十二架。
八时四十分,第二大队副大队长孙桐岗率领诺机二十一架,携带二百五十公斤炸弹十四枚,五十公斤炸弹七十枚,分用运动式延期信管,自广德出发,经昆山赴上海,轰炸日本公大飞机场及一切设施,与蕴藻浜吴淞口一带之敌舰,我机飞抵上海后,乃分两部,一部轰炸吴淞口之敌舰,于十时十分由八百呎高度水平目测枪弹,因云低能见度不佳,爆发弹数未详,其爆发之弹,均在敌舰旁十余公尺至数十公尺处,但见敌舰摇摆甚大,即向扬子江口外鱼贯逃走,一部轰炸公大飞机场及汇山码头,于九时五十分至十时五分,由八百尺高度水平目测投弹。全数命中爆发,即见公大第一厂内部数处起火,海军货栈附近大火,公大纱厂南再起火,敌司令部附近亦起火,其轰炸汇山码头者中三弹均爆发,我机轰炸时采用中队成队防御,此役无敌机攻击,但敌之防空炮火射击甚密,我机于任务完毕后,经昆山飞返,至十一时降落广德机场者仅十五架,其他六架有降落嘉兴或因故障降落长兴,或因天气恶劣降落笕桥,逾两小时后,各机先后飞返广德,此次原定担任掩护之航校驱逐机队,因云雾过低未飞上海。
三、九时二十分第五大队大队长长丁纪徐率领二十四队霍机八架,各携带二百五十公斤炸弹一枚,用速发讯管。自扬州出发,沿长江至上海,轰炸江口日奉军舰,飞经南通附近,发现敌驱逐舰一艘(约一千三百吨),长二百尺宽二十尺,正向上海前进中,当即由二千呎作连环之急降下投弹,其时该舰乃增加速率,作回旋之走避,并有多门机关枪炮向我机射击甚烈,是日黑云低雾大,卒被我机轰炸命中,舰首即向左侧约四十度,舰身俯侧航驶,尚未沉没,我机于轰炸后,安然飞回,时已十一时三十分。
四、十四时二十分,第二十四队队长刘粹刚率领霍机三架,各携带二百五十公斤炸弹一枚,用迅发信管,自扬州出发,沿长江赴上海,轰炸日军司令部及兵营,十五时四十分到达目标上空,由一千八百呎俯冲投弹,弹落于目标八目公尺处,其时敌高射炮火射击甚密,并有敌机七架隐于云中,向我机袭击,梁副队长之二日一〇号机,被其击落于离泸二十公里处,机损人伤。队员袁葆康所驾之机,因着陆转之活动链被敌击坏,机轮不能放落,致落地失事,机损人无恙。
五、十四时四十五分,第二十五队队长胡庄如率领霍机三架,各携带二百五十公斤炸弹一枚,用普通信管。自扬州出发,轰炸虹口日军司令部及兵营,十五时五十分抵达目标上空.自时天气恶劣,轰炸效果不明,敌防空炮火向我射击甚密,幸无损害,我机轰炸后,于十七时二十分安然降落扬州。
六、第二大队本日下午复派诺机二十一架共携带二百五十公斤炸弹十八枚,一百二十公斤炸弹二十二枚,五十公斤炸弹二十六枚.均用瞬发信管,由副大队长孙桐岗率领,于十四时四十分及十五时四十分,分两队自广德出发,经青浦淞江飞上海,一队轰炸公大纱厂以西招商中码头以东地区及公大纱厂,汇山码头等处。一队轰炸狄思威路一带及敌司令部。十六时十七时先后到达目标上空,当即分别由一千呎及二千呎高度,目测单机投弹,与成队一齐投弹,全数爆发,即见公大纱厂起火,杨树浦,汇山码头一带起火十一处,当我机轰炸时敌防空炮火,对我射击甚猛,并有敌机混入我队偷袭。祝鸿信所驾之九〇七号机曾与对战,我机轰炸攻击后,经青浦、吴兴于十七时十分及十七时五十分先后飞返广德降落。此役,我机两架迫降虹桥机场,一机失踪,两机被敌击中多处,但均非要害。
七、十四时四十分第三十五队队长许思廉率领可机三架,每机携带三十五公斤炸弹四枚,于倾盆大雨中自笕桥飞上海。轰炸公大纱厂,经过汇山码头时,停于该处之敌舰五六艘,用高射枪炮向我射击,但仍从容飞达公大纱广上空,依次单机俯冲投弹。均命中该纱厂棚屋,投弹后安然飞返笕桥,当经检查发现队长所驾之机,机身中梁被击断,机身机翼均被弹穿五、六处,姜献梓所驾之机翼中弹数处,杨绍廉所驾之机左右支柱折断,机身机翼中弹五六处。
八、十五时五十分第三十四队刘领赐率领三式霍机一架携带五十公斤炸弹二枚,十八公斤炸弹五枚,二式霍机五架,每机携带十八公斤炸弹六枚,由杭州出发,沿铁路飞上海轰炸公大纱厂,并掩护友机,十六时三十分到达目标上空,但见敌军集中于此,沿江之飞机场内,正在装备飞机。我机当即自八千呎高度俯冲投弹,命中百分之九十以上,我机任务完成后,于十七时十分返航。
丙、迎击——对敌鹿屋木更津各航空队之歼灭战。
一、杭州方面:
(l)第四大队本(十四)日遵照第一号作战命令,于十三时自周家口起飞二十七架飞往笕桥。先是大队依照冀北作战计划,于八月七日,全大队三十二架飞周家口集中,是日.除大队长高志航率领预备机五架,及二十二队全部九架,因降雨机场泥泞,故有多机于落场时翻覆失事,仅得二十七架飞机至笕桥,计分三群起飞,当第一、三两群,甫抵笕桥即有紧急警报,遂紧急着陆加油,陆续起飞,加油未竣,已见敌机九六式重轰炸机多架,从不同方向窜入,一机由东北进入,向机场中修理厂附近投弹,命中铁道上之汽油,该机投弹后即向右后转弯,当遇高大队长及二十一队分队长谭文两机,我机积极向敌机攻击,敌机被击中起火。落于半山附近,另一敌机由杭州向笕桥方向进入,见我机有备未投弹即转弯向云中逃去,时天候恶劣,云高约八百米,该机入云后即向钱塘江口方向逃去,此际,二十二队分队长郑少愚甫加油起飞,乃升至云上向钱塘江口拦截,遇翁家埠机场,低空无云,敌机出云后,即为分队长所见,乃尾追过曹娥江始得占位攻击,当将该机击落于钱塘江口.又二十一队队长李桂丹,队员柳哲生,王文骅共同击落敌九六式轰炸机数架。
此役。二十一队队员范全涵,金安一,刘署潘三机,由周家口进驻拦桥机场,降落后,即遇敌机空袭.乃急起飞迎战,战后甫经降落。第二批敌机,再度进袭,未及加油复行起飞,金刘两机均以油不济,飞至场边停车,坠落场外失事,刘重伤后殉职,金负轻伤,另有四机微伤。
二、广德方面:
是日十八时,第三十四队队长周庭芳,驾霍机一架,自杭州出发至广德游弋,十八时三十分,在广德西北发现敌轰炸机九架.由七百呎高度向广德航进,我机即紧追其后,旋又见其折回,遂由前方攻击。因双方速度均大,致无效果,此即上升,由正上方垂直攻击。敌队形分散为三小队,追至广德机场,其时已十九时十分矣。
是役,空战事后查明共击落敌机六架,我未受损失,仅系意外之事,此事打破日本空军对中国空军不堪一击之迷梦。
八一四空军节之由来,即此役全胜之纪念日。
八月十五日的战斗
截至昨(十四)晚二十时止,综合各方面情报及飞机侦察所得之情况:
(—)敌我陆军现正在公大纱厂,天通庵内外纱厂之线对峙中。
(二)敌海军兵舰现糜集崇明岛以东者不下三十艘。
(三)敌航空母舰两艘,于十四日二十时,分停在黑山列岛及青岛附近。
(四)我陆军于明(十五)日拂晓向虹口六三公园之敌攻击,期一鼓歼灭之。
依据以上情况,于十四日二十四时,发出第三号命令如下:
命令
八月十四日二十四时
南京航空委员会
一、我陆军在公大纱厂,天通庵内外一线,与我陆军对峙中,敌海军兵舰约三十艘,仍糜集崇明岛以东。据报敌航空母舰两艘,于十四日二十时,一在黑山列岛;一在青岛附近。我陆军于明(十五)日拂晓,向虹口六三公园之敌攻击。期一鼓夺取敌之根据地而歼灭之。
二、本军于明(十五)日拂晓,向虹口六三公图之敌攻击,并寻觅敌之航空母舰而击毁之。
三、各大队之任务:
(一)第二大队受航校霍克机队之掩护,以虹口敌陆军战队司令部及军事建筑为主目标,以至焦土为止,第二,第三次,可在京弹。
(二)第五大队(欠二十八队)第一次以虹口敌司令部为目标,尔后以公大纱厂、大康纱厂及杨树浦之裕丰纱厂、大康第二纱厂、同兴纱厂、上海纺织纱厂等为主目标,但必须特别注意,不得有流弹落于水厂及电厂。
(三)第四大队待侦察机第一次侦察报告,专对黑山列岛北航约在马鞍列岛一带之敌航空母舰而爆灭之。
(四)第九大队协助陆军袭击虹口附近之敌炮兵预备队,防空兵及步兵重兵器等,猛烈攻击之。
陆军已协同于第一线布标示幕,队号布板为山,攻击方向为箭头布板。
(五)第六大队之第三队,以一分队监视敌之行动,第三队主力及第五队直接协助陆军轰炸虹口方面与我对峙之敌陆军,第四队用三机编队,搜索青岛方面敌航空母舰之位置及行动。第十队以虹口敌兵营为主,杨树浦各纱厂为副,第一次出击后,可在长兴加油。
(六)航校暂编大队霍克对,务必与第二大队协同,确实掩护,第一欢六时三十分,同时到达目标,并消灭在上海上空妨碍我任务之敌空军。
可塞机队,以三机编队(一机装无线电,两机在后掩护之),侦察黑山列岛方面航空母舰之位置与行动,用无线电报,先通报杭州之第四大队。
达机队及其余可机队,协助陆军攻击虹口方面之敌陆军为主,以虹口敌建筑为副目标。并与嘉兴张发奎主任联络。
(七)第三大队守任首都之防空,全部取紧急姿势,特注意拂晓。
(八)第二十八队,拂晓起移驻南京,任首都防空。
四、任何飞机,不得经过苏州河以南之租界。
五.各部队第一次轰炸,应于明(十五)日六时三十分,到达目标,以轰炸四次为准。
六、根据本(十四)日之经验,由大队长决定炸弹之种类,但能多带烧夷弹。
七、驱逐机在离地之前,遇敌机来袭时,应于地面拉脱炸弹,迅速起飞应战。
八、各大队可相机变换飞机场,概定如下:第二大队在安庆;第四大队在乔司。
九,各大队战斗之后,除迅速以电话报告外,应补其笔记报告。
十、余同作战命令第二号。
十一、余在南京航空委员会。
署名
下达法:是以电话个别传达,油印命令尔后飞机补送各大队,并通报苏州张治中司令长官及嘉兴张发奎主任,十五日二时传完。
是(十五)日各部队之战斗及行动如下:
驻京第六大队自八月初旬分调各队于下列各地区,以便沿海之侦察。
大队部及十五队 南京
第三队 苏州
第四队 淮阴
第五队 滁州
十三日复调十六队临时配属于第六大队,使驻滁州,并调第五队分驻南京、苏州,迄本(十五)日除驻淮阴之一部仍任沿海侦察外,大队主力则多参加轰炸上海之敌。
甲,侦察
第四队张希儒、徐述仁两员侦得情况如下:
(1)六时十五分,琅琊台外之海面,有敌商船二艘,向北航进中。
(2)青岛海口外停有灰色大舰一艘。
(3)山坪岛至青岛一带海面未发现敌舰。
乙.攻击
一、七时第六大队第五队队长张毓珩率达机三架,各带炸弹八枚,自南京出发,经江阴、常熟赴上海,侦炸北四川路靶子场、虹口一带敌军。八时四十分飞抵常熟上空,适遇大风暴雨,以百余呎高度飞行,尚不能下视地面,直视亦极短,乃改向苏州转进,亦不能通过,遂于十一时返京,原拟十三时再行出发,因各队飞机麋集,汽油运输不及,不能供给,又值敌机来京空袭,遂遵令飞滁州暂避,故未施行。
二、十时十五分第五队队员陈庆柏率领达机五架,每机携带十八公斤炸弹十枚。用碰发信管,自南京出发,经苏州赴上海侦炸日军司令部及其它据点,九时许,到达目标上空,以三百呎高度,水平投弹有四枚弹中敌司令部,十二弹落其附近,均经爆发,惟敌之建筑物均系铜骨水泥.炸弹威力小,效果微,仅见屋顶击破数小孔而已,当我机进入时,敌高射枪炮射击甚密,陈庆拍所驾之飞机前座中一弹,透入保险伞之半部,轰炸后于九时四十五分飞进苏州,此役未过敌机,且风狂雨晕,亦未发现我陆军进攻。
三、八时第六大队大队长陈牺霞偕参谋长葛昌世驾四〇一号达机自南京出发,侦炸虹口、杨树浦一带之敌。九时飞抵上海,由低空潜入敌之上空,因云雾太低,对敌目标难于辨认,适遇敌高射枪炮密集射击,遂于敌阵地内高射枪炮火光起处,投下所携带三枚炸弹,并侦得吴淞口有敌舰十一艘,汇山码头四艘,江阴四艘,崇明岛一艘,已施放烟幕,似为航空母舰,闸北烟火甚炽,似攻击甚烈,公大纱厂之棚席已焚毁。
四、十一时四十五分,第五大队大队长丁纪徐率副大队长及第二十四、二十五两队各六机共十四架,各机携带五十公斤炸弹两枚,十八公斤炸弹六牧,由扬州飞上海,轰炸日兵营,飞至泰兴附近,因云雾极低,不能通过,折回扬州机场降落。
五、十三时三十分,第二大队十一队队长龚颖澄率领诺机十七架,携带二百五十公斤炸弹十二枚,一百公斤炸弹二枚,五十公斤炸弹三十二枚,十八公斤炸弹四枚.用碰发信管,分两队自广德出发,一队飞往杭州湾轰炸三星岛附近之敌航空母舰,一队经松江口往上海轰炸敌陆战队司令部。飞往杭州湾之一队,见该湾八十公里附近并无敌航空母舰踪迹,惟见有敌舰进入钱塘江口,我机队遂仍折回以炸敌舰。飞往上海之一队,在杨树浦之一带,见火势尚未熄灭,敌防空炮火甚为浓密,我两队飞机,乃于十四时二十分至十五时四十分之间,各以三机成队,分自五千呎至七千呎高度施行轰炸,其轰炸敌舰之一队,投弹后弹着点离敌舰约三十公尺,均经爆发,敌舰遂即向东逃遁,其轰炸敌司令部之一队,投弹后见司令部南面起火多处,弹着点因云低不详,公大纱厂命中三弹,我机任务毕,即直进广德,于十八时降落。
六、十五时,第五大队副大队长马庭槐率领二十五队机共六架,再飞上海轰炸日本共营,后离上海约五十公里,因云雾太低,能见度不良,遂折回扬州机场降落。是日第五大队各机两次因天气关系,不能达成任务,而敌之轰炸机。因油量充足,得在高空盘旋飞行.俟机分袭我南京、南昌等处。
七、第七大队第十六队队长杨鸿鼎率领可帆六架。自滁县出发,飞上海轰炸敌司令部,到达后,即对准目标轰炸,多数命中,但敌防空炮火极强,三〇一二号机前座之队员聂盛友被射中头部,当即殉职,该机乃由后座汪汉淹驾驶回滁县。
八、本(十五)日晚,第四大队代大队长王天祥率第二十二队副队长赖名汤等飞机八架,轰炸虹口日本兵营,战果丰硕。
丙.迎击
一、杭州方面:
(一)嘉兴:本(十五)日暂编各队率命集中嘉兴。晨五时敌机九架袭击嘉兴,因未得情报。第三十五队各机于敌投弹中起飞,其中一架未及起飞被敌机炸损。第三十二队驻笕桥各机于五时起赴嘉兴。驻乔司两机迄十一时四十分始飞抵嘉兴,继奉命飞上毒轰炸天通庵车站及日海军陆战队司令部。于十四时三十分,忽接电话谓敌机十六架,由海屿硖石方面飞来,各机遂起飞疏散,副大队长徐单元率机三架在空盘旋一小时,未发现敌机,乃降落。其它各机及三十五队各机均降落长兴。
(二)曹娥:第九大队于昨(十四)日,遵照第一号作战命令由许昌飞往曹娥,十三时三十分,二十六队、二十七队来克机共十八架,由许邑起飞,中途于蚌埠加油,属时过久,傍晚二十六队九机到达曹娥,二十七队中之一机,因故障降落周家口,只有两机到达曹娥,其余六机因天候昏暗,且对曹娥机场素不熟悉,已至绍兴之东,仍折回杭州机场,是日杭州机场被敌空袭后,已无灯火,当时其中两机过杭州时,昏暗中曾受地面射击微伤,其求六机到达时,复误为敌机而遭射击,且遍伤散布飞机,致来机降落时与场中散布之飞机相撞,造成损害。
八月十九日的战斗
截至昨(十八)晚二十二时止综台各方面情报所得之情况如下:
一、据报:敌有准备在崇明附近,南洲地方建筑飞机场之势,又令现在马鞍列岛附近之凤翔号航空母舰移至普陀山停泊,似有占领普陀山企图。
二,我军战况甚佳,已将敌军包围在吴淞文监师路(即达路)及施高塔路一带。
三,敌海军多在白龙港附近停泊,浦江本(十八)日晨,所泊日舰有:出击、龙田、球磨、川内及鱼雷艇。
四、敌航空母舰本(十八)日行动,于长江口外,北纬三十一度十分,至三十二度,东经一百二十二度五十分之海面佘山一带。
依据以上情况,于十八日二十三时发出第七号命令如下:
空军作战命令第七号
八月十八日二十三时四十分
于南京总指挥部
(一)敌海军集中停泊于白龙港附近。敌空军本(十八)日不敢深入。仅于我军阵线后方略施轰炸。
(二)我空军趁敌不备之际,扑灭敌之航空母舰及袭击扰乱我阵地后方之敌轰炸机。
(三)第四大队明(十九)日派六机携带加油箱,于八时三十分到达广德,加油归张大队长廷孟指挥,掩护第二大队至长江口外轰炸敌之航空母舰。
(四)第二大队受第四大队六机之掩护,于明(十九)日九时起,机携带二百五十公斤炸弹至长江口外,敌航空母舰活动区域,搜寻敌航空母舰而击灭之。
至机油料已届使用限度,尚不能发觉敌母舰时,即轰炸白龙港之敌军舰。
(五)第五大队明(十九)日,携加油箱于十二时,在上海巡逻一小时至十二时,离沪仍返驻地,专捕捉敌之轰炸机或战斗侦察机而击灭之,避免与敌驱逐机在空中决战,当攻击敌轰炸机或侦察机时,须确实明瞭敌有无掩护之驱逐机在其上空。
(六)第四大队进出飞机关于掩护第二大队之队形,高度、位置及通信联络等,统由张大队长命令之。
(七)第二大队轰炸时,须严切注意鸭窝沙以南之江西友邦之兵舰集中区域,不得轰炸,违则严惩。
(八)其余各部队,均在原地警备休息。
(九)余在南京总指挥部。
命令下达法:先以电话传达,油印由第六大队飞送,另电洛阳、许昌、汉口等处部队,严密警备,以防北面之敌机袭击.
是(十九)日京沪及广州方面各队之行动如下:
一、驻广州第十八队,派可机分次由侦查员李云龙,麦焕球、陈民、明忠义,先后飞伶仃洋一带侦察,所得情况如下:
1.七时五十五分先到唐家湾、伶仃洋一带,无敌舰。
2.九时三十分内,伶仃洋一带,未发现敌迹。
3.十三时十分,港口外伶仃洋一带无敌情。
4.十七时内,伶仃洋、唐家湾、澳门一带,无情况。
二、九时,第二大队第十一队队长龚颖澄及第九队队长谢郁青,各率诺机七架,共携带五百公斤炸弹二枚,二日五十公斤炸弹十二牧,五十公斤炸弹七枚,先后分别于九时及九时四十五分,自广德出发,经长兴、吴兴往炸余山附近敌航空母舰或白龙港之敌军舰。我军飞抵白龙港、花岛山一带,发现敌舰十余艘集结,龚队长于十一时,自七千呎半瞄准投弹,均命中敌舰左右舱附近,全数爆发,因云块所阻,袭炸结果不明,谢队于十三时七千五百呎高度,分两次投弹,全数爆发,命中之弹,落于舰体左舱一公尺处(约为二等巡洋舰),我机任务完毕,仍循原路于十二时四十分及十五分先后飞返。
是晚。全部飞机。飞往安庆。
队员沈崇诲、轰炸员陈锡纯所驾之机,在南汇附近脱离队形,于吴淞口外,坠落海中。
此役。第四大队、第二十一队队长李桂丹,于七时三十分率机六架,自南京飞往广德加油后,即以三千公尺高度成V字队形。掩护第二大队经南京至佘山轰炸敌航空母舰,逾飞抵花鸟山时,发现敌舰,投弹毕,复掩护飞回广德机场降落。
未几,忽有敌袭警报,乃即成队起飞,以一千二百公尺高度在空巡逻,十三时三十分,业悌于广德西北发现敌重轰炸机二架,由南京方向低空向南逃逸,我机将其击落后,于十四时三十分回机场降落。
三、九时四十五分,第五大队长丁纪徐,率机十二架,编成六个分队,每队二机,排成梯形,自扬州出发,以六千呎高度沿长江飞往上海上空。搜索截击敌轰炸机及侦察机,飞至苏州以北,遭遇敌轰炸机五架,驱逐机四架,其驱逐机高度较我机约高二千呎,当时对着我队形冲来,我机即加速上升,目至九千呎,我机因上空性能较差,乃入云中逃避,我因奉命不与战斗,于十一时许乃率部队飞至上海,在一万二千呎高度,历时一小时未见敌机,于十三时整队安返扬州。
本日驻扬州部队,于十二时半,十五时、十八时,三次接敌机空袭的电话,均经起飞警戒,未遇敌机。十九时二十分,未得警报,忽有敌机经扬州机场飞行,未拉弹,当即起飞迫击,不及而返。
四,十四时左右,敌机多架袭击广德,正值第二大队及第四大队出发各机任务完毕返场之际,地面即用信号枪示警,第四大队各机在上空搜索,与敌机遭遇于广德东南约三十里之处,当时击落敌机两架,其余敌机狼狈逃去。
五、十八时二十分,句容第三大队,接广德站长电话“镇江有敌机九架,向南京方向飞行”。大队长蒋其炎,即命起机飞京上空,旋见总站铺示着陆信号乃回场,正着陆时,总站又来电话:“敌机九架正炸南京”,我各机再起飞,敌已逃去,此为敌机第一次夜袭首都。
八月二十一日的战斗
截至(二十)晚二十二时止,综合各方情报飞机侦察所得情形如下:
一、(二十)日六时三十分,敌由虹口溃退至外白渡桥时,遭到空军轰炸,仓皇冲至桥南公共租界,目睹英军将敌缴械约百余。
二、敌占川沙荒滩作机场,其航空母舰在崇明岛海面。
三、汇山码头,已被我军完全占领。
四、敌拟起捞浦江之沉船,以便兵舰开进攻击南市及浦东。
五、苏省花鸟山及嵊山岛,于十七日被敌海军二十七驱逐舰占领,花鸟山灯塔及无线电台已被毁,该岛枪械均被劫掠。
六。我中路八十七师,拟今午进抵岳州路、唐山路之线、大场、南翔今被敌机轰炸。
七,万国商团消息:敌陆军四千拟在常熟登陆,并拟在川沙县属之海滩及崇明岛对岸建造机场。
依据以上情况,于昨(二十)日二十三时发出第九号命令如下:
空军作战命令第九号
八月二十日二十三时
于南京空军总指挥部
(一)虹口附近被我包围之敌,纷纷向苏州河以南公共租界逃遁,敌空军本(二十)日被我二十四队击落敌水上机两架。
(二)我空军明(二十一)日以毁灭杨树浦之敌建筑物为目的。
(三)第二大队全部明(二十一)日受第四大队掩护携带二百五十公斤炸弹轰炸公大第一纱厂。
(四)第四大队明(二十一)日以九机携带一百磅炸弹及燃烧弹护送第二大队,并轰炸杨树浦裕丰纱厂至明华糖厂之间敌人。
(五)第三十队两机,明(二十一)日受第四大队之掩护,携带五百公斤炸弹,轰炸目标与第四大队同。
(六)第五大队明(二十一)日,第一次定五时起飞,携带五百磅炸弹,轰炸恒丰纱厂至汇山码头间敌人,高度一万二千呎。
(七)第二大队、第四大队、第三十队明(二十一)日五时开始起飞,其次序如下:
诺机、霍机、马丁机
(八)起飞后,一同向目标飞进,其高度如下:
霍机一万四千呎
马丁机一万呎
诺机八千呎
(九)各部队进入目标之航线,自上海市中心方向,沿浦江向西进攻。
(十)第四大队掩护诺机及马丁机时,须占后方之位置,遇敌机时,即拉高空投弹,专任掩护。
(十一)第一次轰炸后,第二、第四大队回南京,第五大队回扬州,装载油弹准备第二次轰炸。第三十队则回汉口宿营。
(十二)第二次轰炸后,第二大队回安庆宿营,第四大队回南京宿营。
(十三)第四大队余部第二十八队、三十四队、第十七队,明(二十一)日均须于四时三十分准备完毕,以防敌机袭击。
(十四)余在南京空军总指挥部。
命令
署名
下达法:以电话分别传达,随补油印命令,扬州、句容由第六大队派机送达,并通报第一军区司令部、防空指挥部,并用电话通报沪杭警备司令部。
八月二十一日,各部队之战况如下:
(一)四时二十分,第三大队接到敌机乘拂晓袭击我首都之电报,当即起飞,分为两队,第一队由第十七队队长黄扬洋率领霍机七架,在句容、南京之间上空巡逻。五时许,我机抵南京南方,黄队长发现敌机三架.成V字队形,在南京迤北山地上空,因有训令我机不能经过南京市上空,只可绕城前往迎击,当到达目的地时,已不见敌机。第十七队分队长秦家柱,拟五时二十分正在南京北巡逻,忽见扬子江有弹落下。水浪翻腾,乃发现敌机三架,高度约一万二千呎上下,我机高度仅六千呎,急向侧方升高。奈敌机已知有备,将炸弹全数投入江中,向东方沿江逃遁,我机隐藏下方追踪急飞升高,直追至扬州,仍相差三千多呎,两机上机枪故障,加以机身中弹六处,无法再追,即向句容返航,其余各机,未与敌机遭遇,于七时后飞回降落。
(二)第五大队本日奉令,五时起飞,飞沪轰炸,因三时四十五分及四时三十分迭发警报,不得点灯,因为工作迟缓,迄五时装竣油弹,正试车中,五时十五分有敌轰炸机六架,分为两小队,成V字队形,高度一万呎,自西飞来,袭击扬州机场,第一小队到达机场上空,先以机枪扫射后,投下二百五十公斤以上炸弹五枚.投弹后即向东直飞,未几有一敌机转向西飞;第二小队到机场上空,未投弹即向东直飞.当时霍机六架起飞迎击,董明德与朱恩儒各驾机追击敌第一小队以东两机,直追至泰县附近,各拟在敌后下方三百公尺距离外射击,即见敌机放烟,复在敌机正后方一百公尺处射击多次,该两敌机均着火下坠,一落泰县东台间,一落泰县附近。另敌第一小队转向西飞之一机,为刘依钧所追击,追距二百公尺处,对敌射击,即见敌机左发动机冒烟,继续追射,敌机即起火下坠,落于六合、仪征之间。袁葆康驾机追击第二小队,追至如皋以东地方,将该小队第三号机击落。
此役,先于三时四十分及四时三十分得警报两次,均未见敌机,及至敌机到达机场而未得警报,且是日天有薄雾,各机均负有轰炸任务,装上炸弹准备出发,故未能全数起飞,结果,敌重轰炸机被我击落四架,而我亦被敌炸毁四架,空战中受伤一架,在机场附近迫降时,机毁人轻伤,队员及通信士被炸伤各一人,通信士滕茂江伤重身亡。
(三)五时,第二大队的第九队队长谢郁清率诺机六架,携带二百五十公斤炸弹六枚,使用迟发信管,自广德出发,往南京赴上海轰炸公大纱厂之敌。目时二十二队队长黄光汉率领霍机九架专任掩护,但进入上海后,先去联络。敌水上驱逐机九架,自上海西面来袭,包围我诺机,我诺机仍分成两队,用分队防御队形,仍向目的地航行,数度进冲.均未奏效,其时我两队失去联络,被迫折回。顾全祥,游云章、王万全等所驾之机三架,炸弹均投太湖。
此役,原定八机出发,其中有两机因故障未能起飞,已出发飞机,其中两机于返航时失去联络,降落滁县,其余四机于八时四十分回降南京机场。
(四)七时十分第五大队大队长丁纪徐率领霍机四架,以两机任轰炸,各携带二百五十公斤炸弹一枚,使用迅发信管以两机任掩护,自扬出发,飞往上海轰炸恒丰纱广及大阪和平公司、南满铁路公司各码头,八时零五分飞抵目标上空,由一万尺俯冲至五千尺投弹,落于汇山码头东北约三千尺处,其时敌高射炮向我射击,幸无伤损,于九时二十五分飞进扬州机场降落。
(五)十二时,第二大队之第九队队长谢郁青率领诺机八架,携带五百公斤炸弹各两枚,二百五十公斤炸弹八牧,使用迟发信管,自南京出发,经广德加油后,于十四时起飞,经南汇往泗焦岛轰炸敌航空母舰,同时,有第四大队二十三队队长毛涛初领霍机六架任掩护,十五时飞抵目标上空。自七千尺一次投弹,全数爆发,未经命中,当轰炸时,敌防空炮火甚多,但仅在五千尺以下,并在大战山发现敌水上机两架准备起飞,当由二十三队吕基城、姜世荣骤降射击数次,敌方损坏情况不明,又侦得防空炮火多由泗焦岛发出,泗焦及花鸟山附近游弋兵舰甚多,泗焦港口可作水上飞机场,泗焦掘出新土甚多,以作永久工事,十七时经泗焦,镇海飞返南京机场降落。
此役,我军经过杭州时,防空炮火发射甚多,想是滥视时疏忽所致。
(六)第四大队第二十二队分队长乐以琴,赴上海轰炸敌航空母舰,在沪西朱家宅击落驱逐机一架。
空军作战命令第十一号
八月二十一日十六时三十分
于南京空军总指挥部
一、上海之敌已呈动摇之象。
二、我空军以疲惫敌人精力之目的施行连续夜袭。
三、第六大队以达机六架,配熟习夜间飞行人员,服夜游击之任务。
四、以介司为根据飞行场。由杭州总站设置完全夜航设备及准备达机一队三日之油弹。
五,游击队以单机出动为原则。并选有利目标射击以扰乱之。
六、每夜至少以三机各出动一次,以三夜为度。
七、其他一切细部之布置,由第六大队准备,拟明(二十二)日夜问实施。
八、余在南京息指挥部
署名
下达法:复写送第六大队,以电报令知杭州、上海、嘉兴、苏州、建德、兰溪、诸量各战场。
陈大队长奉令后,当时编成派遣支队如下:
甲,军队区分
支队长空军少校 陈栖霞
副支队长空军少校 李怀民
参谋空军中尉 吕志坚
队员:空军中尉王仁恬、陈历寿、徐述仁,高冠才,吕亚杰、王盂恢、张培义,王健珍,刘景枝、肖九韶。
乙、飞机区分
达机四〇二、四〇三、四〇五、四〇六,四〇九、四一〇计共六架。
并限定飞行人员拟今十六时前,地勤人员于今二十四时前到达杭州待命。
本文摘选自《八一三淞沪抗战》 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 中国文史出版社
责任编辑:振中 最后更新:2020-02-13 17:5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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