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历史的时针倒拨至117年前的一天下午——即清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一日(公元1895年4月15日)14时30分,在日本下关(马关)的春帆楼内,肩负清廷所派甲午之战议和全权大臣重任的李鸿章(以下称“李”),与日方所派首相伊藤博文(以下称“伊”),正在唇枪舌剑地进行着最后一轮谈判。当具体谈及割让台湾一事时,有以下一段对话:
李:台湾官绅交涉事件纷繁,应予换约后六个月内方可交割清楚——此件添入约款内。
伊:我意批[准]约后数礼拜即派兵赴台收管!……
李:交割是大事,应先立简明章程,日后照办,方免纠葛。
伊:我不能延至六个月之久再议交割!换约后,立即派人前往……
李:可写明“至台湾一省,俟本约批准后两国再行互议交接章程”。
伊:我即派兵前往台湾!好在停战约内,台湾不在其内。……
李:可俟条约批准互换后一个月内两国派员妥议交接章程。
伊:一个月内应交接,不必议章程!……
李:一月之限过促。总署与我远隔台湾,不能深知情形;最好中国派台湾巡抚与日本大员即在台湾议明交涉章程。其时换约后两国和好,何事不可互商?
伊:一月足矣!
李:头绪纷繁,两月方宽,办事较妥。贵国何必急急,台湾已是口中之物。
伊:尚未下咽,饥甚!……
就在这次会谈两天之后(4月17日),清廷被迫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其主要内容之一,即是“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永远让与日本”。5月9日,双方批准互换约文伊始,日本政府便下令组建“征台舰队”
,任命海军中将有地品之允为司令长官,在“台湾总督”桦山资纪的统一指挥下,于24日午后6时由宇品港“向台湾岛进发”。29日上午9时,舰队麇集于预定的集合地——“台湾淡水港北方约十海里(小基隆海面)”的花瓶屿以南约5海里处,旋即向台湾本岛登陆。6月2日上午11时
20分至55分,桦山资纪在三貂角外海面日舰横滨丸上,仅与清方全权委员李经方会晤短短的35分钟,下午复短暂会谈,便于当晚9时画押盖章,宣告“台湾交接事宜完全结束
。就这样,日本迫不及待地“咽”下了包括钓鱼列屿在内的“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
36年之后的1931年9月18日,日本军国主义又“咽”下了我国的东三省;再过6年之后的1937年7月7日,它还张开血盆大口,先后陆续“咽”下了半个中国!
2012年,是国耻《马关条约》签订也是钓鱼列屿沦陷的117周年祭。启开历史的尘封,回首当年发生在下关春帆楼那段苦涩的往事,环顾当今日本政要们导演的另一桩“9·11事件”——“国有化”闹剧并反诬我国维护钓鱼列屿主权“是一种霸权主义行为,是闯入别人家的强盗”
云云,将有助于世人判断:时至今日,昔日“伊藤遗风”有无销声匿迹?所持强盗逻辑是否荡然无存?
在近代历史上,日本方面确实下足了功夫,曾经先后三次打过钓鱼列屿的主意。如果说,1885年和1895年两度觊觎、窃据钓鱼列屿,主要出于作为进犯台湾跳板的军事需要,那么,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旧梦重温,则是基于染指我国东海大陆架丰富石油矿藏的经济原因。
、20世纪60年代中叶台海盆地“波斯湾”的发现
中、日间有关钓鱼列屿主权归属争端的缘起,其源盖出于1966年以来台湾海盆的大陆架发现了储量丰富的石油矿藏。
钓鱼岛是位于我国台湾省基隆东北方176千米(95海里)、福州东385千米(208海里)、冲绳岛西南方426千米(230海里)、西表岛北方148千米(80海里)的小岛,是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中最西端面积最大(3.91平方千米)者,最南为南小岛、北小岛及附近的3个小礁,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位置图
最北为黄尾屿,最东为赤尾屿,均为无人居住的弹丸小岛,总面积约5.69平方千米。但是,它们却涉及近20万平方千米东海大陆架的划分。因为在地质上钓鱼列屿处于台湾海盆之内,是我国东海海床的边缘,与台湾本岛及东海岸之间,同属一个地质单元,海深仅及200米以内;而钓鱼列屿与琉球群岛之间,却横亘着深达1000—2719米的冲绳海槽(Okinawa trough),二者在地质上互不相干(见图1)。质言之,日方既不可能从琉球群岛方面主张我国东海大陆架的权利,便必须从“拥有”钓鱼列屿[日方称为“尖阁诸岛”(Senkaku Islands)]的“主权”下手,借此将其版图伸入我国东海海床,然后进而援引国际公法的“领土自然延伸原则”(The principle of the prolongation or continuation of the territory),最终达到分享台湾海盆权利的目的。由此可知,攫取钓鱼列屿的主权,实为日本企图插手我国东海大陆架自然资源的关键;这些总面积不及6平方千米的蕞尔小岛,不啻是日本染指近20万平方千米大陆架的唯一跳板。早在1961年,美国伍兹霍尔研究所海洋地质教授埃默里(Shepard Emery)同日本东海大学地质教授新野弘合作,根据二战期间美国海军为反潜艇战而进行的海底研究有关资料,提出了《中国东海及南海浅水区的沉积物》(Sediments of Shallow Portions of East China Sea and South China Sea)
的初步报告,暗示上述地区可能蕴藏着石油。5年之后,他们根据中国东海大陆架周围陆地上的地质构造,参考当时苏联海洋学家有关中国北部地区的考察资料,又对新采自大陆架的岩样、化石标本进行比较综合后,随即于1967年年初发表了《朝鲜海峡及中国东海的地层与石油展望》(Stratigraphy and Petroleum Prospects of Korea Strait and the East China Sea)
一文,首次明确地提出:中国东海是“世界上石油远景最好而未经勘探的近海地区之一”,“只要对东海进行周密的地球物理和地质勘探,成功的机会看来是很好的”;预言从台湾往东北方向,经过钓鱼列屿至日本九州间,“沿大陆架外缘一条宽阔地带,是今后最有希望找到海底油气田的地方”。
图1 钓鱼列屿位置示意图
稍后,美国航空地磁实测的结果,证实了上引论断的正确性。
1968年秋,为了进一步收集确凿的资料,埃默里等在联合国亚洲及远东经济委员会(ECAFE)所属亚洲近海地区矿产资源勘测协调委员会(CCOP)的主持下,会同美国海军和海洋局,与日本、韩国、台湾等方面组成联合调查队,乘坐研究船亨特号(R: V, F.V.Hunt),自中国黄海、东海延伸至台湾纵深,进行实地地球物理勘测,测得7450海里以上的连续地震剖面和相应的地磁剖面,雄辩地肯定:“台湾与日本之间的大陆架,很可能是世界上油气藏最丰富的地区之一。”据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海洋研究所一位权威学者的估计,在台海盆地约20万平方千米的大陆架上,至少蕴藏着如整个波斯湾同样巨量的石油,最保守的估计约为800亿桶
(见图2);1982年据我国有关专家估计,储量当在737亿至1574亿桶。
图2 台海盆地石油矿藏示意图
三、超级石油矿苗吊起“饥渴野兽”
之胃口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根据1943年12月1日《开罗宣言》、1945年7月26日《波茨坦公告》,日本理应将钓鱼列屿连同台湾以及其他附属岛屿一并归还我国。但是,日本政府却将钓鱼列屿私自交与美国,美国政府片面宣布对该列屿进行“托管”,这本来就是非法的。而日本在1970年代之始趁“索还”冲绳之机,顺手牵羊,蓄谋将钓鱼列屿一股脑儿划入“归还区域”,则是与台海盆地发现超级石油矿苗密切攸关。
新野弘在1967年年初与埃默里发表合作研究报告之前,自然会将这一至关重要的信息告知日本政府。在前述《朝鲜海峡及中国东海的地层与石油展望》一文问世以后不久,他还在1967年9月份的《日本科学与技术》刊物上,独自发表了另一篇专论,强调钓鱼屿周围海域有蕴藏大量石油的可能;并向日本政府建言献策,要在联合国亚经会公布中国黄海、东海及南海勘测报告之前,抢先向钓鱼列屿海域派出勘测队,以期获得更加准确的资料。
日本政府在得知新野弘的建议、获悉台海盆地可能成为第二个“波斯湾”后,迫不及待地采用了有悖国际法基本准则的种种手法。
混水摸鱼,实地勘测。新野弘上述论文一发表,立即在日本石油财阀、官僚政客及若干学者中引起了震动。他们始而于1968年5月20日,一致推举时任“冲绳问题等恳谈会专门委员”的高冈大辅出面牵头,拼凑了一个44人的“尖阁列岛视察团”,于7月7日清晨自石垣港出发,次晨抵钓鱼屿。除了在钓鱼屿附近海面由琉球警员鸣枪恫吓正在作业的台湾渔民外,毫无其他“调查成果”可言!其后,又先后于1969年6月14日至7月13日、1970年6月4日至20日,两次组成“关于尖阁列岛周围海域、海底地质学术调查团”,耗资近亿日元,勘测全程共达8000海里。高冈曾经大放厥词,弦外有音地扬言:“为了精密查勘,必须扩大勘测的范围,应北自九州西部的男女列岛,南迄台湾北部的海面,且须包括澎湖列岛在内,作往返的勘测。”后来两次虽然未能如愿,但大部航程仍在我国东海水深200米的大陆架海域
(见图3)。
图3 日方所派勘测队航程图
瞒天过海,炮制伪证。琉球政府1970年9月17日《关于尖阁列岛的领有权》声明内称:
明治二十八年(1895年)一月十四日,阁议遂正式批准,位处八重群岛西北的鱼钓岛(按指钓鱼屿)及久场岛(黄尾屿)为冲绳县管辖。且于该月21日发出指令,传达阁议决定,并密令该县知事实施建立管辖标志。
图4 1969年日本唆使琉球政府所立标桩
事实却是,直到74年之后的1969年5月上旬,日本政府才唆使琉球石垣市政府,火速派出工程队,匆忙赶往各岛,树立“行政管辖标志”。例如,在钓鱼屿东端山坡上,便蓦然冒出了两方标牌:其一为高1米、宽30厘米的水泥牌,正面竖书(“八重山”)尖阁群岛鱼钓岛,背面为“冲绳石垣市宇登野城二三九二番地”;其侧为较薄而宽的水磨石碑,上行自左至右横书“八重山尖阁群岛”,中间竖书“鱼钓岛”,下行横书“石垣市建之”
此外,日本政府还以在钓鱼屿设立“气象观测站”及“永久性灯塔”等举措,露骨地宣称:“为了证明日本对‘尖阁列岛’领有权的正当性,设置气象台以造成既成事实,从政治观点看,是必要之举。”
并把钓鱼列屿纳入“航空识别圈”,不仅要在上述海域“进行巡逻”,而且日本政府明令训示其外务省:“倘中共或台湾方面一有任何异动,必须将对方好好地整治一番!”
他们的如意算盘,在于造成“既成事实”,以便中、日两国一旦为钓鱼列屿归属摊牌时,即可祭起“有效控制”的法宝,超级油田唾手可得。
制造舆论,欺世盗宝。由上述财阀、政客、学者所组成的势力,为了混淆国际视听,首先就需要欺骗本国人民。他们翻出军国主义时期的旧档案,将与本案毫不相干的日本天皇十三号敕令、见不得阳光的“1·14内阁决议”及其他文书统统挖了出来,还把甲午战后日人古贺辰四郎设在钓鱼屿鲣鱼场厂房的照片、1900—1926年古贺一家向石垣市纳税的单据和报表等等宝贝,一概展示于众。殊不知,这类玩意儿丝毫不能作为日本官方立论的证据——须知,当年日本军阀侵占我国东三省、宝岛台湾,乃至朝鲜及东南亚偌大地区时,不知颁发过多少日皇敕令,有过多少御前会议记录!至于官方文书、土地领有权状、报税单据之类,更是汗牛充栋,俯拾皆是,到头来,只不过成为充满血腥、贻羞人类文明的侵略罪证而已。
为了强化对“尖阁列岛”的认识和重视,他们还组成包括外务省参议官、石油资源开发社长,以及政论家、学者在内的专门班子,在日本国家教育电视台(NHK),专门安排了关于“领有权思想和领有的认识”的特别节目,始而狂呼日本军国主义时代最流行的口号:“一滴石油一滴血!”继则呼吁各界,必要时应不惜动员一亿日本人,来“确保日本固有的尖阁列岛”,来“粉碎骄狂傲慢的中华意识”
!
与此同时,还组织了形形色色的研究机构,诸如,外务省设置了“尖阁列岛领有纷争检讨研究机关”
;南方同胞救护会设立的“尖阁列岛研究会”,等等。在这类机构中,规模大者最盛时拥有教授达60名之多,所出版备忘录式的《尖阁列岛》特集林林总总,有的厚达四百余页,洋洋洒洒,蔚为大观。
然而,时至2012年8月24日,日本众议院通过决议,竟然宣称“尖阁列岛原本就不存在要解决的主权问题”
。日本政府也一口咬定“尖阁诸岛是不存在争议的日本固有领土”。纯属自欺欺人,欲盖弥彰。试问:中、日间对钓鱼列屿倘若并不存在归属争端,那么,40年前贵国兴师动众,设立上述诸多“领有纷争检讨研究机关”所为何来?官方连篇累牍的“声明”“见解”难道均属无的放矢?数以百计的教授们岂非尸位素餐,只知饱食寿司而不干活儿?
看来,通过此项议案的议员先生们不是出于无知就是失忆。奉劝诸位还是回过头来,看看贵国某些学者是如何放言高论的吧。
四、以史为鉴,不可忘却《马关条约》的切肤之痛
日本方面想要长期侵吞钓鱼列屿,应当从何下口,确是他们长期以来殚精竭虑、冥思苦想的问题。前述日本南方同胞援护会会长大浜信泉,就曾愁肠百结地感叹:
是幸运还是不幸呢,尖阁列岛位于连接中国大陆的所谓大陆架边缘上。这对日本来说是个有力的支撑点,但从大陆架理论的关系上讲,却是包含着惹起麻烦的可能性。总之,尖阁列岛近海海底的资源问题,一方面与领土主权有关,另一方面从大陆架的理论来看,将来又会面临招致国际议论的形势。
其实,他远远没有说到节骨眼上。对此,奥原敏雄氏有一段绝妙的点睛之笔:
在假定尖阁列岛曾是中国领土的情况下,我国的立场确实是不利的。因为在把尖阁列岛作为台湾附属诸岛的情况下,是日清讲和条约的第二款,将台湾及其附属诸岛割让给日本的,所以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作为我国放弃台湾的结果,也就在旧金山和约、日中和约上放弃了尖阁列岛。
另外,即使不作为台湾的附属诸岛,我国为了取得中国领土尖阁列岛的领有权,则除了依靠实效的法理之外别无他途。然而,时效的法理,只能以不存在日清战争这个事实为条件才能适用。如果以日清战争为前提,那么在考虑这一问题时,我国根据这个法理取得尖阁列岛领有权的主张,虽然不失为一种理论,但作为主张则是十分软弱的。因为在提出实效法理之前,在取得中国领土尖阁列岛时,我国[将其]编入领土的行为本身,则是作为日清战争的结果,才使那种行为成为可能的。
这一段话可以视为日本谋夺我钓鱼列屿的“总纲”,同时也是人们破解他们所作所为一切活动的钥匙。其要旨不外是:
(一)日本想要窃取钓鱼列屿的主权,只能死守以实效的控制为要素的“先占”(occupation)这一关。
(二)先占是一个国家在一块“无主地”(terra nullius)上建立主权,使之成为自己的领土;而无主地,是指没有任何国家在该无主土地上设定主权,或曾有他国在该地行使主权,而后又明确表示放弃。
(三)为此,日本绝对不能承认钓鱼列屿为中国领地,尤其不能承认该岛屿是台湾的附属岛屿。
(四)同时,日本必须把1895年窃据钓鱼列屿的活动,与1894—1895年进行的中日甲午战争(日本称为日清战争)“脱钩”,尤其不能承认其与《马关条约》沾上任何瓜葛。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长期以来,日本政府及其代言人们挖空心思,绞尽脑汁,杜撰了自古以来中国、琉球国之间存在一条“两不管”的真空地带的神话,即钓鱼列屿甲午战前既然不属于琉球,也不能属于你中国,而是“无主地”。他们面对中国方面举出铁证如山的历史和法理依据,一面感到回天无力,叹息“的确,在历史学上,收集许多有关尖阁列岛的资料,对其进行客观的评价是重要的。然而,收集追溯到历史学上古时代的资料,是十分困难的。而且有限的资料作为论理性的证据是否有价值,其评价也是相当困难的”
。另一方面,他们也不得不承认:“现今所叙述的,并不意味着国际法无视历史的事实。在发生领土争端时,争执的当事国总是以古文书的存在为理由,来主张本国的领有权。”
惜乎天公不作美:日本整个幕府时期与钓鱼列屿沾边的“古文书”,屈指可数的仅有1785年仙台人林子平所著《三国通览图说·琉球三省并三十六岛之图》,但恰恰是此书直接否定了“尖阁列岛系无主地”的论调;琉球方面的“古文书”,如《历代宝案》《中山世鉴》《中山世谱》和《指南广义》等书,不仅帮不了日方的忙,反而还大唱反调;而大量中国方面的图籍,却正确地反映出钓鱼列屿很早就已属于中国的历史事实。
面对不利于日方立论的尴尬局面,他们采取的对策主要是:
假贬低历史证据之名,行隐瞒历史真相之实。他们一再强调:“尖阁列岛的领土争议(请日本政要们看看,是‘从不存在领土争议’吗?),不是历史学上的论证或古代记载资料的解释与推论”
;“在领土争议上拿出古文书来并不特别可贵,问题在于解决领土争议时,争执的当事国所提出的古文书,在国际法上是否有意义”
。事实上,他们一时一刻也没有放松对“历史学上的论证和古代记载资料的解释与推论”,不过“解释与推论”的标准只有一条,那就是“随心所欲,为我所用”:只要主观断定其对日方立论有利,便可颠倒黑白,肆意渲染,化腐朽为神奇,奉谬说为瑰宝;反之,虽铁证如山,亦横加曲解,化神奇为腐朽,弃真理若敝屣。例如,1881年(明治十四年)出版的《大日本府县分辖图》中的《冲绳县地图》上,凡属该县的岛屿处,均标注岛名,仅在钓鱼列屿大体相当的方位上,简单地作了勾画,表明该处有岛屿存在,但均未标注岛名,连其后四年(1885年)的冲绳县令西村捨三尚且不认为该列屿属于冲绳;而1970年9月17日的琉球政府声明中,却居然一口咬定“尖阁列岛是在冲绳县内”,并且以之作为日本对该列岛具有“占有意向”的证据。
与此相反,却对中国方面早于该图319年、即明代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由抗倭最高统帅胡宗宪主持编纂的国家级海防图《筹海图编》;早于该图276年即明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吏部考功司徐必达《乾坤一统海防全图》;早于该图260年、即明天启元年(1621年),茅元仪《武备志·福建沿海山沙图》等等
,或者刻意贬低,或者不置一词。另一学者还反唇相讥道:“中方也该举出中国古代地图中,能说明该诸岛是中国领土的明确资料,请指教!”
双重标准,各取所需。对同一事物,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是他们的惯用手法。如《三国通览图说》的著者林子平,是一位经世济国的杰出人物,他痛感当时对俄防务的紧迫性,深入研究地理学和军事学,并撰写了重要著作《海国兵谈》(1786年)。他的《三国通览图说》,也为其后明治时代外交界人士所倚重,19世纪70年代,“在日、美两国就小笠原群岛归属问题进行交涉时,〔《三国通览图说》一书中的〕《无人岛大小八十余山之图》(小笠原)就成为日本强有力的佐证资料”
。然而,也就是同一个林子平及其力作《三国通览图说》,却被日本某些学者诋毁为“只具有荒诞无稽的知识”
。唯一的原因,就是该书《琉球三十六岛之图》设色表明钓鱼台、黄尾屿和赤尾屿均为中国领土!
又如,由于中国官方文书《册封使录》大量记载了钓鱼列屿归属中国的史实,日方某些人士便不止一次信口开河地宣称:“使录不是历史研究上的第一等史料”
;“连续多次的册封使录,均属航海者个人的旅行记录,而非中国的官方记载和声明”
……但是,当2012年7月中旬,长崎纯心大学汉文学专业石井望副教授,基于对册封使郭汝霖“涉4琉球境”含义的曲解,误认为“找到一条‘尖阁列岛’不属中国的史料”时,竟然一反以往诸多长辈的常态,厚誉“这是明朝皇帝所派使节团正式承认赤尾屿属于琉球,并由琉球人命名”
云云,貌似前倨后恭,实则别有所图。
尤有甚者,某些人对1885年外务卿井上馨致山县有朋“亲展”的第38号函中,对有关“近时清国报纸刊登我政府欲占台湾附近清国所属岛屿,对我国怀有猜疑,屡促清政府注意”“此次勘查之事,均不必在官报及报纸刊登”等关键内容,采取了“开肠破肚”的“挖心”手法,统统予以“删节”
……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时至2012年4月17日——请注意,这正是117年前签订《马关条约》的日子——首先由日本东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登台,在华盛顿如期“扔出几个炸弹”,放言东京都政府要“购岛”;最后野田佳彦首相亲自亮相,导演了又一出“9·11事件”——“国有化”。须知,进行交易的首要前提是要弄清“标的”究竟是自有财产还是来路不明的赃物;倘若不幸属于后者,则无论如何改变包装(例如更改岛名或“国财产”之类),都难脱“销赃”的干系。
日本政府的非法购岛行径,理所当然地激起中华儿女的愤慨,招致中国政府的正义反制。9月29日,日本前外相即将成为野田得力阁僚的前原诚司,在神户讲演时,居然恶人先告状,“用前所未有的口吻,公开批评中国是‘极度歪曲历史。中国是个一贯伪造自己历史的国家’”
。石原慎太郎则倒打一耙,反诬中国捍卫钓鱼列屿主权“是一种霸权主义行为,是闯入别人家的强盗”
云云。
日本政府为了拼凑“国际法”和“国内法”的“法理依据”,炮制了所谓“‘尖阁列岛’是日本不存在争议的固有领土”的两张“王牌”:1896年《日皇十三号敕令》和1895年“1·14内阁决议”。历史已经证实——如本书第五章第二节所述,第一张牌在上世纪70年代业已被证伪,以致连日本官方其后也不敢旧话重提;历史还将继续证实,第二张牌无论在国际法还是日本国内法上,都是非法和无效的。
1894—1895年中日甲午之战,不仅是炎黄子孙的国耻,而且是断定钓鱼列屿谁属的关键,也是“该列岛周围海域埋藏着价值万亿美元的油田”谁属的根据:倘若甲午战前“尖阁列岛无主地”的梦幻成真,则既完成了山县有朋的未竟事业,也使日本“99.8%石油由外国进口”的局面根本改观,“可供使用40年”;反之,则岛之不存,油将焉附?一旦“1·14内阁决议”的把戏被揭穿,钓鱼列屿是作为《马关条约》中台湾“附属岛屿”一并割让给日本的历史真相大白于天下,世人特别是日本人民终于会知晓,究竟是谁在“歪曲和伪造历史”?是谁扮演了“闯入别人家的强盗”的角色?
不可忘却的1894—1895年的中日甲午战争!
不可忘却的《马关条约》丧权辱国的切肤之痛!
责任编辑:张世昌 最后更新:2021-07-21 15: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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