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通过梳理与新四军相关的史料、报纸、回忆录等材料,试图聚焦 1941年以前新四军武器装备之由来及发展过程,剖析新四军在抗日根据地艰难环境下得以生存发展壮大的策略,以补充对这一问题的具体研究。
一、新四军初建时的武器装备情况及困境
新四军建立之初,武器装备的缺乏是限制其发展的重要因素。在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的记录中,新四军改编之初武器主要来源于红军、农民手中原有的武器和国民党政府的少量拨付,认为限制游击队兵力发展的唯一因素就是武器。集中起来的红军游击队本身枪支不足,是产生这一问题的直接原因。直到新四军集结赴前线之时,情况依然没有多少改观。中共中央东南分局 1938年 3月关于各地集中到前线的部队情况报告中显示,傅秋涛率领的部队1220人,枪 200多支;闽赣边部队 500人,枪150支左右;尚在集中的游击队闽北有 150余人,枪仅 20余支。可见,枪支的数量连兵员人数一半都不到。
武器落后是新四军面临的严峻现实问题。大量的新四军战士没有枪支,战斗时用什么武器呢?《华美》杂志报道新四军第 2支队第 4团刘英一部 1938年 3月下旬开赴前线时提到,部队“武器并不精良,多数拿着梭镖”。至1939年底,新四军的武器装备质量仍没有得到很大改善。日本满铁调查部在这一年 11月的报告中提到:“新四军的装备非常恶劣,比八路军更差。步枪不能普及全员,机枪也非常少,至于炮,仅有迫击炮的部队为数也很少。”
国共虽然实现了第二次合作,但关系并不牢固融洽。国民党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武装力量的发展十分忌惮。在国共合作的框架下,国民党政府始终限制中国共产党军事力量的发展,消极援助新四军武器装备。
其一,援助经费不足,致使新四军无力购买枪支弹药。国民党政府表面上给予新四军经费支持,但并不能满足新四军的实际需要。新四军成立时,国民党给予的编制核定是“每月发给经费一万五千元及军部经费等为每月共一万六千”。即便是足额发放,平均下来,新四军每人每月的军费也极少。同时,随着抗战的发展,新四军的人数也在增长。至 1938年初,经费、物资紧缺的问题已非常严峻,军队的伙食开销都难以得到满足,“购买枪支更谈不上”。
其二,枪支发放非常有限。就当前资料看,国民党政府在新四军建立时核定的发放物资,军用品仅包括五瓦特无线电机 5台。斯诺就指出:“蒋介石无论如何不肯增加他们的火力,其实,这是可想而知的,他决不愿意帮助这支他久欲加以歼灭而没有成功的军队,因此他始终不肯发枪械给他们。”后来,尽管国民党政府也给新四军拨发了一部分军装、枪支、弹药,但并不发给新式武器。
其三,克扣弹药。国民党政府对新四军的弹药补给也随着新四军力量的扩大和双方矛盾的加剧持续缩减、扣发,甚至不发。据时任第三战区司令长官部少将参谋处长岳星明回忆,新四军政治部主任袁国平于皖南事变前曾两次赴上饶催发补给,直到第二次才获得了少量的弹药,而这极有可能是对新四军的麻痹策略。
客观上,国民党政府拨发的资金部分解决了新四军建军初期一段时期内经费问题,但军事装备上的援助却非常有限。美国记者艾格尼丝·史沫特莱回忆,这一时期国民党政府依然对中国共产党警惕防备,认为中国共产党要求增拨军费、枪支、弹药的目的“只是一味扩军罢了”。
在这种情况下,新四军补充给养的主要途径只能是自我发展。在新四军正式建立之前,中共中央指示部队应本着自力更生的原则进行筹款。1937年 8月,中共中央就南方游击队给养问题指示:“关于部队给养问题,在未与对方谈判好以前,我们可采取由富有者募捐的方式募集钱粮。只有确实是汉奸的财产,才采取没收的办法。”在新四军集结过程中,毛泽东指示,南方游击区部队“由国民党发给伙食被服。如不发给,则仍打土豪,但仍以抗日捐名义出之”。1938年 5月,中共中央要求新四军主动积极深入敌后,“发动与组织群众,建立地方党”,坚强自己以解决武装给养。
随着军队的不断发展,中央军委、总政治部于 6月提出在军队物质方面要做艰苦的准备工作,“一方面要深入节省运动”,“另方面进行征集资材的工作,进行生产运动及合作社运动,帮助地方政权开发资源”。1940年 1月,毛泽东、王稼祥致电项英、叶挺,进一步强调:“经费绝无他项出路,全党均须自力更生。”
从现有资料来看,新四军也确实购买过一些武器。例如,军长叶挺曾从香港购买一批手枪,由他的妻子李秀文带到皖南。叶挺胞弟叶辅平担任军部经理处长期间,也曾购买枪支物资并运送至军部。同时,新四军在宋庆龄和“保卫中国同盟”的努力下,从国际上争取到了大批救济物资,有力地支援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抗日根据地和敌后游击战争。然而,即便是新四军自己购买枪械,也受到国民党政府的多方阻挠。据时任国民党政府军事委员会战地党政委员会机要组少将副组长李任夫回忆,叶挺就曾向李济深表达不满:国民党对新四军搞磨擦,甚至第三战区长官顾祝同受蒋介石之命,扣留他为解决新四军武器粮饷而向国内外的筹款和从香港运来的枪械。
新四军改编完成后,国民党政府不仅对其补给有限,而且不断制造磨擦。例如,1939年6月,第 27集团军杨森总部之特务营将新四军通讯班之武器,“步枪二枝、驳壳枪六枝、手枪六枝、炸弹八枚、子弹千发,及士兵军服,均为横蛮缴去”。1个月后,国民党又制造鄂东惨案,枪杀中共游击队“百人以上”。
随着抗战的持续,加之新四军人数的增加和国民党政府的多方限制,新四军更为迫切需要解决武器装备不足的问题。毛泽东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就要求,“每个游击战根据地都必须尽量设法建立小的兵工厂”以满足步枪、弹药、手榴弹的自制。新四军组建后,在极大困难之下“从占领区里运进了一些轻机器与工具。不久,新四军已有了他们自己的机械厂和流动军火厂(能制造地雷、手榴弹、子弹、臼炮、大刀与刺刀等)”。
然而,在残酷的战争环境中,新四军军工厂的建立非常困难,军工生产存在着很多问题。其一,缺乏设备与原料。伊斯雷尔·爱泼斯坦记述新四军的工业基础“几乎完全是白手起家”,机器和原料在许多情况下都是临时想办法解决的,条件简陋,生产也不稳定。其二,技术有限,工作人员只能修修补补。史沫特莱记录新四军中的见闻时说:“村子里许多房子改成了铁匠铺子,二十多个铁匠师傅汗流浃背,忙着打铁器做车轮。他们过去是兵工厂的熟练工人,来到这个小军械厂,埋头苦干,日夜修理报废的枪支。”其三,自产的武器装备数量及质量都远远无法达到维持战斗的需要。皖南事变前,新四军共创办了近 20个修械所(厂),生产工具简陋,没有像样的厂房设备,材料供应也没保证。只能用传统的“敲敲打打,铆铆焊焊,火里烧烧,水里淬淬”等工艺。其四,生产效率低下。新四军开办的小工厂通常每天仅可以制造1枝步枪。皖南事变前,在安徽境内的修械所,“只生产了近 400支步枪,改装了 4挺手提式轻机枪”。对于一支数万人的军队来说,新四军军工厂的生产能力无异于杯水车薪。
二、通过战斗补给武器
国民党政府发放有限,自身军工生产能力不足,又无力购买。这些因素促使新四军不得不选择其他的武器补充方式,其中最主要的就是通过战斗夺取敌人的武器装备自己。
1939年5月,项英总结道:“我们军队的武器,都是从战斗中所夺取的……因此,为了夺取武器就要学习战斗,学习从战斗中去缴获敌人的枪炮,来充实我们的装备,加强自己的火力,以便更大的夺取敌人的新式武器,把自己造成近代化的军队。”为此,从作战方式上,新四军选择以主动攻击来夺取敌人的武器装备。陈毅在担任新四军军长后曾这样说:“我们某些主动的攻击就是为了抢夺敌人的武器。因为我们根本没有补给我们作战必需品的后方根据地,所以我们必须经常地发挥主动的能力,寻觅敌人的弱点,为着抢夺武器及给养而打敌人。”
新四军在开始对日作战后就不断取胜。自1938年 5月在舒城第一次与日军交战,随后的半年中,新四军近乎每天都有战斗,从敌人那里取得了 1600余支各类枪械以及一些弹药。进入 1939年后,新四军战果愈显丰富。仅 1月份,新四军便战斗 65次,缴获马步枪 385支、轻机枪 16挺、驳壳枪 21支、手枪 6支、步枪子弹 9箱另 3430发、炸弹 24个。这一数字已超过此前 3个月的总和。值得一提的是,在中共中央的指示下,新四军挺进苏南敌后战场,不仅在战斗中不断历练,积累了丰富的作战经验,而且大大改善了武器装备陈旧落后的状态。如叶飞部于 5月东进,短短数月后就“换上一色新的三八式、捷克式。每个班都装备了轻机枪,每个连都有重机枪。武器匮乏的困难解决了,甚至枪还比人多”。
武器装备的增强、战斗效率的提高,又进一步为新四军持续充实武器装备提供了条件。1939年 10月,张鼎丞就新四军的战斗情况说:“从这些胜利当中,也表现了新四军愈战愈勇、愈战愈强,使新四军在抗战中壮大起来了,而且夺取敌人武器,武装了自己。”1940年 9月,新四军津浦路东反日伪“扫荡”,“总共经过大小战斗六十五次,伤亡两百余人,敌伪将近六百人的死伤,反比新四军多一倍以上。缴获枪支比损失倒有两倍数目”。
同时,新四军在反顽斗争中也缴获丰硕。例如,1940年 3月的半塔守备战,打击了国民党顽固派第一次反共高潮,粉碎了其企图在华中消灭新四军的目的,并至少缴枪 100余支。4月 10日,刘少奇关于粉碎韩德勤部进攻新四军的情况致中共中央书记处等的电文中记录:“韩德勤部及淮河各要点顽固武装已大部退走……新四军缴获枪约千支。磨擦以来,新四军已增加枪支约四千支、机关枪约六十挺,损坏及损失步枪数仅百支、机枪十余挺。”据统计,新四军在 1940年 3月至 10月的反顽作战中,共缴获长短枪 17544支、轻重机枪 325挺,各种炮 24门。投诚与起义的国民党军达到 1500人。
1940年下半年,新四军的武器装备在数量及质量上均已得到极大改善。据伪警政部上报的相关材料显示,新四军在这一时期不仅大部分兵员装备了武器,而且往往携带有轻重机枪。例如,1940年 11月,由盱眙西乡仇集向石坝附近潘家营、徐家岗二处进攻之新四军 3团,枪弹充足,并有轻机枪 36挺、重机枪 2挺。《上海周报》在 1940年 10月评论新四军:“不但扩大,并且大大地正规化了。各部队都有漂亮的三八式步枪,实现了夺取敌人武装来武装自己的口号。”
通过数据资料统计比对来看,新四军武器数量增加主要还是得益于战斗缴获。据统计,如将 1940年 6月至 1941年 5月缴获数量折半计入 1940年,1938年 6月至 1940年 12月,新四军在对日伪作战中即缴获长短枪 36000余支,轻重机枪 1300余挺;1940年 3月至10月,新四军在反顽作战中缴获长短枪 17000余支,轻重机枪 300余挺,那么新四军于 1938年 6月至1940年下半年间,至少缴获长短枪 54000余支,轻重机枪 1600余挺。而 1938年 4月至 1940年底,新四军总共增加了长短枪 44312支,轻重机枪1326挺。可见,新四军缴获武器的数量甚至大于 1940年底其实际增加的武器数。
那么多余的武器去向哪里了呢?实际上,随着 1940年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华中抗日根据地地方政权逐步建立,地方武装随之发展,新四军还承担起了帮助地方武装的任务。例如,这一时期津浦路东各县成立联防办事处,“实行登记民枪集中武器于自卫军及模范营,加强抗敌力量,有些地方武器不够则由新四军发枪”。另外,考虑到战争中部分缴获武器损坏无法使用、战时统计误差等因素,缴获数字也会有所偏差。即使这样,依然可以观察到,新四军缴获的武器装备在其增加的武器数量中占有绝对比重。
新四军的英勇无畏与灵活的战斗方式是作战胜利与大量缴获武器装备的直接保证与重要条件。针对日伪军、顽军,新四军分别在主动出击、反“扫荡”、抗击反共高潮等一系列斗争中表现出了卓有成效的作战方法与特点。
其一,采用游击、夜战等方法主动袭击日伪军,积小胜为大胜。例如,新四军第 1、第 2支队自 1938年 4月集中后挺进苏南,在 6月和7月间便取得了韦岗、新丰等“大小百余次战斗的胜利”。1939年 8月,项英就新四军一年多战斗的结果具体总结:“如果从每个战斗上来看,敌人的伤亡比较少,如果集合起来,敌人的伤亡数量就可观了。如果全中国以本军一年作战的成绩来比例计算……比一个大的战役或几个战役,自然还要大些。”
其二,以运动战伺机打击日伪。例如,1939年 12月,日军调集 2000余人向津浦路西滁县、全椒、巢县大举“扫荡”。刘少奇指示江北指挥部,“在运动中出其不意地给敌人以歼灭性打击”,粉碎了日军的“扫荡”。
其三,坚决打击国民党顽固派的磨擦进攻。1939年 12月中共中央就反磨擦斗争作出指示:淮北,如遇武装磨擦则应以武装还击;淮南,应有严正的态度,在有理有利的条件下应给予武装还击;而皖南,如遇武装冲突,有利时则反击之,不利时则应转移被攻击部队至有利地区,再进行应对。
三、新四军武器装备的其他来源
战斗缴获无疑是新四军武器装备的主要来源。同时,除去自己生产、购买外,民间收缴等也对新四军武器的扩充有所助益。由于相关统计资料的不足,本文无法给出具体数据,但我们可以通过一些事例和档案信息来管窥部分情况。
新四军建立之后,收缴民枪的现象确实存在,但受制于多种因素,效果有限。
其一,项英在军队发展上态度较为保守。1938年 7月,新四军军部搬迁至泾县,面对武器、经费的缺乏,邓子恢与陈毅等商议过要就地组织游击队,收缴土杂武装,而项英却表示反对,并指责其为“人、枪、款主义”。
其二,新四军建立后主要活动于国民党政府的传统势力范围和军政辖区,军队扩充及民间武器收缴均受到限制。例如,1940年 10月,时任国民党政府军事委员会总参谋长何应钦、副总参谋长白崇禧就向中共提出对新四军收缴民枪等行动的不满。这一情况既有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也是国民党政府为限制新四军扩大影响而采取的一种应对策略。
其三,中国共产党在全面抗战之初对于地方武装的态度并不是完全消灭瓦解,而是采取争取统一战线的方针。只是对十分顽固反动的民团和土匪,才采用政治瓦解与军事进攻消灭的方式。但是在反顽斗争中,对于新建立的根据地,新四军实行了较为坚决的肃清政策。1940年 3月,中共中央军委在给八路军的指示中介绍,皖东新四军已有 9个团 15000人左右,自“打退李本一三路进攻之后,我已开始坚决肃清反共派,开始建立抗日民主政权,并缴获许多反共地方武装”。这些举措对壮大新四军实力,巩固敌后抗日根据地,都有着积极的意义。
值得一提的是,中共推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得到了许多爱国人士的支持。这些支持对中共武器的扩充也有着不可忽视的意义。例如,1938年间,陈毅带领新四军建立茅山根据地,团结争取中坚力量,最终获得了当地茅麓公司经理纪振纲的支持。纪振纲在日军即将占领其公司时,直接捐出了“二十余支轻重机枪、三百余枝长短枪”给新四军。
综上所述,新四军在建立之初就面临武器缺乏、装备不精的困局,也不具备武器装备大规模稳定生产的自足能力,有限的经费勉强维持军队生活开支尚有困难,同时接收国民党政府的武器装备拨发和民枪收缴都非常有限。在这些不利条件下,新四军以游击战法,积小胜为大胜,在不断的战斗进程中缴获了大量武器,丰富了自己的装备。总的来说,至 1940年底,新四军的武器增加主要来源于战斗缴获。值得注意的是,随着 1941年抗战进入困难时期,新四军武器缴获数量有所下降,但 1943年后又逐步恢复。同时,新四军武器装备的来源也悄然发生部分调整。一方面,战斗缴获依然是新四军武器装备的重要来源。另一方面,1941年以后,新四军兵工厂生产能力及产品多样化水平逐步得到了提升,伪军反正在这一时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这些都对新四军的武器扩充起了推动作用。
责任编辑:宋吟霜 最后更新:2020-08-06 16:13:13
特别说明:抗日战争纪念网是一个记录和研究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历史的公益网站。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与网站的文/ 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文化交流和科研之目的,如转载稿侵犯了您的版权,请告知本网及时撤除。以史实为镜鉴,揭侵略之罪恶;颂英烈之功勋,弘抗战之精神。我们要铭记抗战历史,弘扬抗战精神,坚定理想信念,为国家富强、民族复兴,实现伟大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感谢您对抗日战争纪念网的支持。
纠错电话:0731-85531328、19118928111(微信同号)
上一篇:陈毅为四个新四军女神枪手合影
下一篇:新四军的“精神手榴弹”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中文域名:www.抗日战争纪念网.com 主办单位:长沙市抗战文化研究会
不良信息举报 电话:0731-85531328 手机:19118928111(微信同号) QQ:2652168198 E-mail:krzzjn@qq.com
湘公网安备43010402000821号 ICP备案号:湘ICP备18022032号 长沙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