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兵是世界上多数国家军队的正规常设兵种。其主要负责维持军队纪律,保障军队命令的执行,组织军事法庭,可谓是军队中的警察。中国历史悠久,因之中国宪兵亦渊源最古,与欧美各国宪兵不尽相同,笔者参阅黄埔校史及相关资料,就中国宪兵制度及教育组织略一表述。
我国宪兵之萌芽,始于唐虞,如尧典之士,周官之环人,秦代之中尉、郡尉,汉之执金吾、郡尉,两晋及南北朝之中领军与府兵,隋唐之金吾卫、禁军、宿尉,宋之禁兵,元之宿尉,明之上直尉、五军都督府、全国都司尉,清之步兵统领、提、镇、协、参、游、都、守、千、把,巡防营、稽查处等,历代名称虽殊,其行使职权与今之宪兵类似,故亦可视为我国宪兵历史,已滥觞于四千年前。
清光绪卅二年(1906年),清廷颁布陆军警察试办章程,准各地各军自由组设宪兵,是年十二月,张之洞曾选吴元愷部士兵二百名为宪兵,令吴统率,稽察各军风纪。次年二月,设宪兵学堂,选镇兵三十余人入堂教练,足见当时组设宪兵之各自为政,并未确定完整制度,以是组织遂无中心,编制复不统一,且法令称之为陆军警察,而实际仍用宪兵名称,又兼管海军,名实不符,遂演变成宪兵后来破碎之局势,而为军阀之工具,此类宪兵迄民国十七年(1928年)北伐胜利止皆结束。
一、革命宪兵之制度
中国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先生于中华民国建立后,创设革命宪兵,名符其实,故称为建设时代,约可分为五期:
第一期为创制期——孙中山先生于民国三年组设军政府大本营,内分秘书、参谋、法制等三处,陆军、海军、内政、外交、财政等五部,并创设革命宪兵,手订宪兵职务规程十九条,规定宪兵领章为白色,隶属于陆军部(总务厅主管),采用军民并管制,多由大本营直接指挥服务,此种宪兵随革命之成败而消长。迨东征之役,随军警卫之黄埔军校学兵连,改为宪兵连,并扩充成营;调回黄埔训练后,民国十五年七月扩充成团。时值誓师北伐,奉令隶属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分任随军北伐及护卫国民政府北迁等勤务。迄民国十七年三月,始扩编为两团,初隶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警卫司令部,次改隶南京戒严司令部及其改组之首都卫戍司令部,服拱卫京畿及警护京沪、沪杭、津浦等铁路勤务,在此期中宪兵制度已粗具规模。
第二期为确定期——民国二十年冬,京沪卫戍司令长官部组成,宪兵中枢机关开始更张,其时适日寇发动“九一八”事变,内忧外患,纷至沓来,总司令蒋介石深感革命武力须加巩固,革命本身内层尤须保障,乃令总司令部宪警处与首都卫戍司令部合并筹组宪兵司令部,民国二十一年一月十六日正式成立于南京,隶属军政部统辖全国宪兵。同年八月二十日国民政府公布《宪兵勤务令》,九月二十一日军政部公布《宪兵服务规程》,确定宪兵制度,明定宪兵职权,扩编宪兵部队,正规宪兵自此建立。
第三期为充实期——宪兵司令部成立之初,宪兵勤务系由本部总务处与南京警备司令部稽查处及军法处指挥(时宪兵司令谷正伦兼南京警备司令),事权未能划一,且不合体制,遂于二十三年六月一日成立宪兵司令部警务处,初设总务课及第一、第二两课,分掌总务、军事及外事、民政及刑事。嗣于二十四年秋,中央召集全国外事警察会议后,警务处奉令改组,将原属第一课之外事部分划出,成立第三课,将机要室改为第四课,并以原警备司令部之稽查、军法两处,改编为该处之第五、第六两课,自此警务处乃设六课一看守所,开始订定各种勤务规则。此一时期,自二十三年六月至二十六年终,宪兵司令部内部渐次充实,而所属宪兵部队亦增加较多。
第四期为实验期——自民国二十七年二月以来,宪兵司令部依据“三民主义”与国民革命之理则,并参照世界各国宪兵制度,衡量国情,经常研究宪兵建设之理论工作教育,并配合时空设施一切,以为战后创制之初步。盖当我国宪兵组设之初,一切法制,率皆译抄日本制度,二十三年警务处成立后,宪兵组织始为中日制度参合采用,事实上仍有研究改进之必要。适三十六年卢沟桥战事发生,继之全面抗战,南京失陷,宪兵部队随时在调配派遣整训之中,无论勤务制度教育皆能在实验中获取进步。抗战胜利后,中央国防机构改组,宪兵制度循是以变,宪兵司令部依据国防需要、本身经验并参考美国宪兵设施,于三十五年六月暨三十六年六月将宪兵司令部两度改组,均属实验期中之重大变革,其他各项亦在研究改进中。
第五期为新制期——日后国防设施,既以超时代之学术建设为目标,宪兵为配合国防建设,应即创立新制,以不抄袭不承袭为原则,对此后宪兵之职权部署、编制装备、人事待遇、教育警务等方面积极改进,务期适应时代,然后呈请政府颁行适合中国宪兵之新法令,实现适合中国宪兵之新设施,故在台湾复校之未来,为宪兵之新制期。
二、宪兵教育之组织
宪兵开始组成,即注重教育,惟以往之设施,并无体系,爰就建设时代之宪兵教育之组织,简述如下:
1.黄埔军校宪兵科——民国十三年八月黄埔军校第二期成立,由各地考取学生共四百四十九人,于八、九、十等月先后到校上课,当时分步、炮、工、辎四科,十一月二十七日,校当局为应东征实际需要,复派管理部主任顾祝同组织宪兵队,增加宪兵一科于广州省城北校场陆军讲武堂旧址,十二月即开始上课,当时原定六个月修学期满,嗣以随征之故,迳延达一年之久,至十四年八月二十一日始行毕业。
2.黄埔军校附设宪兵教练所——民国十四年东江底定后,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宪兵营,调回黄埔训练,总司令蒋介石以东征时宪兵随军作用甚大,为培植北伐宪兵,特于十五年二月,在广州成立黄埔军校附设宪兵教练所,选训学生二百余人以为干部,至八月毕业。同时并招考学兵五百余名,于七月四日举行学兵考试,四个月毕业后,即分发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宪兵团服务。
3.中央军校军官研究班宪兵组——民国十七年中央第一次裁兵后,中央军校为使优秀军官乘时深造起见,特于九月二十七日设立军官研究班,以造就专门人才,委周址为班主任,严尔文为副主任,为宪兵、警察、政治及土木工程四组招训,修业期间定为一年,于是年十二月六日开学,至十八年十二月毕业,其中宪兵组学员三百七十九人,于毕业后改组为宪兵教导队,实习服务。
4.中央军校宪警班——民国十九年,中央第二次裁兵后,中央军校奉令设宪警班,十二月二日温应星奉派负责筹备,经二月之久,始行成立,委温为班主任,林斯贤副之。其投考资格,计分特准与考者,黄埔毕业后志愿学习宪警者,经三次考试结果,录取一千三百零五名,于四月二十日上课,分为宪兵、警察、军事、政治四组训练,修业期限定为一年,原应于二十一年四月中旬毕业,嗣因时局关系,呈准提前二十一年二月毕业。
5.宪兵教练所——民国十九年终,南京卫戍司令部设立宪兵教练所于申家巷,派殷学瀛为主任,专事训练宪兵军士及新兵,嗣以办理不善,于二十年十二月间即行停办。
6.宪兵军官讲习所——民国二十年春,南京卫戍司令部为训练宪兵干部,特设宪兵军官讲习所,聘日籍顾问加滕少佐、长友大尉及本国专家为教官,由谷正伦司令亲自主持,召训营长以下、连长以上干部二十一员,以六个月为修业期;嗣以“九一八”战事发生,干部抽调至为困难,遂改为宪兵军官讲习会。
7.宪兵军官讲习会——民国二十一年,宪兵司令部成立后,以前南京卫戍司令部所设宪兵军官讲习所训练时间较长,调训军官颇多困难,乃改为宪兵军官讲习会,定讲习时间为两个月,轮流调选干部受训,授以宪兵学术,嗣以宪兵训练所奉准成立,即行停办。
8.宪兵教导总队及团——民国二十一年七月宪兵司令部奉令设立宪兵教导总队于南京三十四标,抽调干部军士,招训新兵九队,于二十二年四月训练期满结束,改编为宪兵第六团,当时名义上只训练新兵,实际则包含干部队军士队同时训练,虽范围狭小,设备简陋,然仍可视为今日新宪兵教育发轫之始,乃后改为宪兵教导团。
9.宪兵训练所——民国二十二年四月宪兵教导总队训练期满结束后,五月一日,即呈准设立宪兵训练所于南京中华路江宁府旧址,将原有宪兵司令部之军官讲习会,改为甲级学员队,以办宪兵军官转科教育;并将原宪兵教导总队之干部队,改为乙级学员队,以办宪兵军官养成教育;原宪兵教导部队军士队,改为丙级学生队,以造就宪兵军士;复将宪兵教导总队改为宪兵教导团置于宪兵训练所之下,以训练新兵,一面编印各种教程,设置器材,规模较前大备。自二十二年五月一日成立时起,至二十五年二月底改组为宪兵学校时止,计两年又十个月。
10.宪兵学校——宪兵学校之组织亦也可分为四期叙述:
第一期为改组期——民国二十五年三月一日,宪兵学校由前宪兵训练所扩编成立,校本部按编制区分为总务、教育、经理、医务四科,旋奉令增加政训科,后又改为政治部,其时各班队团之名额亦有扩充。二十六年一月呈准将原有甲级学员队,改称为学员队;乙级学员队改称为学生队;丙级学生队改称为军士队;同年九月成立军事体育班。时值抗战发生,京沪紧张,未几沪杭陷落,学校奉令于十一月二十八日由京迁湘,在此时期学校殆完全在改组过程中。
第二期为动荡期——宪兵学校原设南京江宁府旧址,军士队及教导团补充团则分驻于三十四标及中华门外五贵桥等处。二十六年年底,因抗战关系,奉命迁驻湘西之常德德山,二十七年复由德山迳驻芷江,二十九年冬又由芷江迁渝,分驻于壁山来凤驿及青木关狐狸树两地,三十一年复由青木关迁驻江北贫儿院及治平中学旧址,以迄奉令还都。五六年来学校完全在动荡中,且在此时期内各队班名额亦多变动,如二十七年六月学生名额增为一百名至二百名,二十九年四月又扩增学生队为二队,每队由一百五十名至二百五十名,军士队扩大为二大队,每大队由三百名至四百八十名等,在学校编制上,复有三十二年一月会计室之成立,三十四年三月人事科之增设,以及三十四年四月改教务主任为副教育长,成立办公室,扩大教育科为教育处等。三十五年春,学校呈准学生队军士队考训时,得招考普通高初中毕业学生,九月军士大队第二十四期,即招考普通学生一中队,此在制度上实为一大变革。同年九月始复员抵南京,旋计划扩充校址,增添教育设施,以配合新制,校部及初级班驻江宁府,军官训练班驻下关,军士大队驻芜湖。
第三期为改制期——国防部为适应现代国防之需要,研究及公布军官教育制度草案及新旧学制过渡时期军官教育大纲,而联合勤务总司令部为准备实施新学制计,特于三十五年九至十月间开办联合勤务学校干部训练班,召训所属各学校正副教育长、教育处科组长,本部保送五员,旋筹办联合勤务学校教官训练班,本部除派教职员七员外,并考选宪兵中校以下、中尉以上之干部三十九员入班受训,研究宪兵学校编制及教育总则、细则、课程计划等件,自三十六年九月起开始改制,希望将来成为理想之宪兵学校,藉以造就宪兵新人才。
第四期为结束期——民国三十七年冬,校方奉令南移,于十二月二十三日由南京出发,经苏、浙、赣、湘,迁驻耒阳,三十八年元月三日到达。未及半年,再西迁重庆,于六月十四日出发,七月二日抵渝。分驻于立华法商学院、贫儿院及中央警官学校。同年十一月,解放军向大西南进军,云、贵相继解放,奉令又迁至成都。十二月由最后一任校长李成仁率领起义而结束。
三、宪兵教育之人员
(一)职教人员——宪兵学校自二十五年成立以来,均由蒋介石兼任校长,宪兵司令兼任教育长,而以教务主任秉承校长教育长之意旨,并随时受教育长之指示监督,负责处理校务。历届教务主任,皆遴委优秀宪兵军官充任。教官方面除一部分由本部学资优深之官长兼任外,凡教育界、司法界、外交界之有名学者及兵学专家多为学校聘请为教官。至职员方面则纯由宪兵司令部及所属各团营中选调知耻重礼、守纪笃行、克苦俭朴者任用之,藉为学员生及军士之表率。
(二)毕业人员——宪兵学校历届各队班学员生及军士之考选,皆以学业、服务、品行、体格四者并重,计前后十五年考训学员生军士之已毕业者,计学员大队为十八期,学生队为十一期,军士队为二十三期,军事体育班为五期,特教班学员队为四期,特教班军士队为八期,总计毕业学员生军士共为九千八百五十四名,均分发宪兵各单位服务。学员中已多充团长处长者;学生中亦已多充任科长、副团长、营长者;早期毕业军士,则多已考入学生队,毕业后按级升充任营长以下、排长以上各级职务。
(三)深造人员——宪兵学校各队班历届各学员生毕业进而深造者,除保送各兵科学校受训及投考陆军大学参谋班者不计外,培植于联勤学校之军官达四十余人,应考国防部派赴美国留学宪兵者亦有数人,此项深造人员学识品行、能力体格均优,以为宪兵新制之优良人材。
责任编辑:王广建 最后更新:2021-08-07 14: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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