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在所谓“日满经济一体化”的口号下,将我国东北的经济纳入其积极向外侵略的战时经济体制之内,他们对中国东北农业采取的政策,可以用四个字概括:统制掠夺,其目的是为日本帝国主义进行侵略战争提供物质保证。
武装移民和侵占土地
移民政策是日本帝国主义掠夺东北农业的一个重要步骤,也是其大陆侵略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它不仅可以减轻日本的人口压力,而且可以直接加强对我国东北人民的殖民统治,并为侵华日军就地提供新的兵源,其企图已远远超出了经济的范围。早在九一八事变前,日本就提出了“韩民移满,日民移韩”的口号,把朝鲜移民作为日本移民的先遣队和“安全阀”。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强行将大量朝鲜移民迁往中国东北,致使在东北的朝鲜移民由1929年的59.8万人增加到1936年的85.8万人。同时,日本本土也对中国东北进行了几次试验性质的移民。第一批日本移民500人,全部从在乡军人中选拔,除发给每人一支步枪外,还配备了两门迫击炮和3挺机枪。与此同时,伪满洲国奉命特设“拓务司”,专门承办日本移民事务。1936年2月日伪合办“满洲拓殖会社”,负责圈占土地,驱逐原驻居民,为日本移民扫清道路。
同年,日本侵略者又制定了一个庞大的百万户移民计划,被日伪当局称为“三大国策”之一(另两大国策分别是“北边振兴计划”和“产业开发五年计划”),并被列为广田内阁所确定的日本七大国策内容之一。这一计划规定,从1937年起,每5年一期,每期移民户数递增,在20年内从日本向中国东北移民(日伪当局称之为“开拓民”)100万户500万人,使日本“开拓民”至少占伪满总人口的10%,成为伪满的“中坚分子”。按照这一计划,中国东北要划出1.6亿亩肥沃土地安置这些移民,而这一面积占东北总耕地面积的42%,且远远超过当时东北实际耕地面积。
这一计划实行后,第一期移民8.5万多户,其中既有日本政府直接组织的“集团开拓民”,也有民间组织的“集合移民”、“分散移民”等。在日本移民中,还有名为“义勇队”的组织。从1938年开始,日本在国内接收16至19岁的青少年,进行为期三年的训练,然后组成“义勇队”开拓团进行移民。到1945年止,“义勇队”移民达10.8万人,计有243个团。这些“义勇队”开拓团全都分布在中国东北边境和军事要地。“义勇队”开拓民平时除参加农业生产外,还要进行军事训练,实际上是侵华日军的后备队。据推断,到日本投降止,这一庞大的移民侵略活动,共实现各类移民约10万户、30万人。
为了掠夺土地以安置“开拓民”,伪满政府先后设立了“土地局”和“地籍整理局”,对我国东北全境130万平方公里中的72万平方公里田野、3千万宗民地进行所谓整理。通过“整理”,剥夺了农民地权,又以处理旧有官、公地为名,将所谓清皇室残留地,以及“国有荒地”、“国有林”等,全部清理出来,供日本移民使用。由于太平洋战争爆发和后来日本战败,移民和圈地计划未能全部实现。但据统计,截至1944年底,日本移民占有的土地已达到152.1万公顷,相当于当时东北耕地总面积的1/10。为了圈占土地,日伪当局不惜动用飞机、大炮和机枪,整村整村地驱赶和屠杀原地农民。1934年3月,日本在向依兰土龙山地区武装移民时,出动部队千余人,轰炸机十余架以及大炮、重机枪等,对无处可去的当地农民进行惨无人道的大屠杀,把土龙山附近的17个村庄轰为平地,轰毙农民5000余人。
日本帝国主义的大规模农业移民,掠夺了大量我国东北农民的耕地,造成大批农民失地和失业,致使其中大多数人沦为日本移民的苦力、雇工或佃户,生活十分窘迫。
对农业生产进行统制
日本侵占我国东北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掠夺原料。为了满足其战争需要和国内民用需要,榨取我国东北丰富的农业资源,他们对东北农业生产实行了严厉的统制政策。
首先,他们勒令东北农民种植鸦片。为了麻醉中国人民,同时也为了获取高额利润,日本侵略者于1932年11月实行鸦片专卖,设立专卖局,指定鸦片种植区域,对鸦片的种植和贩卖进行统制。热河是当时最大的生产区,1935年全省婴粟田几乎占到耕地的4/5。日伪政府1933年收鸦片340万两,出售120万两,到1936年所收鸦片激增至1030万两,出售高达1010万两。1937年日伪销售鸦片盈利约为1900万伪满元,约为日伪政府专卖盈利总数的一半,大大超过了伪满营业、土地、烟酒等任何一项税收的收入。
其次,统制粮食和经济作物生产。中国东北是有名的产粮区,日本为解决本国的粮食问题和战争物资动员的需要,积极推行将中国东北变为其粮食供应基地的政策,强令当地农民种植水稻,增加杂粮生产,并大量输往日本。从1932年至1936年,每年输往日本的高粱、小米分别占总产量的40%和90%以上,从而使中国东北粮食生产完全殖民地化。
同时,日伪强令农民种棉花。九一八事变后,我国东北农业生产的一个显著特点,便是服从日本帝国主义的利益。日本的棉纺织工业原料主要来源于中国和印度。上世纪30年代初,日印通商条约废除后,印棉来源断绝,日本因此决定纺织原料完全由伪满洲国供给。为此,1933年发表的《满洲国经济建设纲要》第五项“农业的开发”中,就把增产原棉15000万斤,作为农业增产的重要目标。1933年春,伪满洲国从国外购入大批棉种,分摊各省各县强令农民种植,并在锦州设立棉花试验场。在日伪的这一统制下,东北的棉田迅速增加,1933年仅为14.1万亩,1934年迅速增到19.8万亩,增长了40%。
亚麻为东北特产,亚麻纺织为日本重要的军需工业。亚麻制品不但可以制作水囊、雨布,还可作飞机翼布和军用帆布。1934年6月,日伪设立满日亚麻株式会社,统制伪满的亚麻生产和纺织,规定北满植麻,南满织布,农民所收亚麻必须全部交该会社收购。此外,日伪还对甜菜、烟叶生产实行统制。
第三,统制畜产。东北畜产丰富,早为日本所垂涎,臭名昭著的《田中奏折》公然宣称:在东北盛设牧场,“养殖军马及牛畜,以充我军用及食用;余剩之额,制造罐头运贩欧、美,其皮毛亦可供我不足之用。”九一八事变后,日本统治者开始了畜产统制,在我国东北各县设置马政局,严格调查境内民户所有马数,将马分为军马与耕马,凡被认为可充作军用的马,农户必须送交马政局征用。奶牛是乳品工业的来源,日伪在东北设有近十家酪农株式会社,控制着东北的奶牛饲养和乳品加工。羊毛是重要的纺织工业原料,九一八事变前,日本每年要花巨额外汇从澳大利亚进口羊毛,占领东北后,指令伪满洲国广泛饲养绵羊,在10年内满足日本对羊毛的需求。在这种殖民主义农业政策下,东北许多良田变成了牧场,而且老百姓代养的羊,如有死亡,还要照价赔偿。
第四,统制林业。东北盛产木材,1936年日伪成立了统制东北林业的垄断组织――满洲林业株式会社,在东北部和东部的一些指定的森林区域里垄断林木的采伐、运输和销售,排斥私营商行的势力。
日伪不仅对农业生产实行统制,而且对农产品的销售价格实行统制。他们利用政治强权,在收获季节极力压低粮食收购价格,到了青黄不接时候,又用高价来把贮存的粮食卖给东北农民,如锦州,秋季时小麦每吨价洋40元,但到春初时则涨至97元。另据1931年10月31日的《河南民报》载,日伪在辽阳、昌图、海城等县限价收买红粮,原价每斗2元多的红粮,日人竟以所定每斗0.6元的官价强迫各县农民出卖,如存粮不卖,即以犯法论处,上述各县所产的红粮几被日人完全运走。
繁重的捐税和残酷的奴役
九一八事变和伪满政府成立后,东北农民的捐税负担成倍增加,名目繁多,甚至家中的车、马、牛、犬、鸡、鸭一律登记,课以重税;宰猪及年节红白喜事,无不上捐上税。七七事变后,捐税搜刮愈加苛重。1941、1942、1943年,伪满政府连续三次实行“战时增税”。据统计,九一八事变前,东北地方政权征收的国内税共13种,其中消费税4种,流通税2种;到1944年,伪满国内税达34种,其中消费税11种,流通税13种,这还不包括省、市、县、旗和街、村的地方税。
日伪统治东北时期,经常无偿征派劳工或服兵役,还大批残杀农民,造成东北农业劳力大量减少。1938年2月伪满设立劳务委员会,由伪满国务院总务长官任委员长,成为伪满最高劳动政策制定与审议机关。1941年9月伪满公布《劳务新体制确立要纲》,将原来的劳动“统制”强化为“国民皆劳”的劳务新体制,即全体“国民”都必须无偿服役。1942年又颁布《国民勤劳奉公法》等,规定20至30岁的未被征为“国兵”的男青年,必须参加“勤奉队”,按军队形式编组。“勤奉队”成为日伪当局强征青年无偿服劳役的主要形式。“勤奉队”的劳役项目有:军事工程、铁路及公路的修筑、水利、造林、土地开发、重要生产、农作物收获、救灾等。普通劳工在日伪需要时,不论农忙农闲都要外出供其驱使,或修路或运送各种军用品。被征车辆和车夫,必须自带粮袜和伙食费,且大多有去无回。1942年,日伪还发布了《劳动者紧急就劳规则》,即伪满当局认为有紧急需要时,可以驱使全体百姓从事指定的任何劳役。据调查,仅1940至1941年被征充当日本侵略者炮灰的“国兵”就达150万人;征用的劳工1942年100万人、1943年120万人、1944年130万人、1945年160万人。劳工中一半以上是在为战争服务的重要产业受奴役。
日伪施行的农业统制,使我国东北的农业生产围绕着日本帝国主义利益进行,是“工业日本,原料满洲”的殖民主义经济政策的具体体现,他们对东北地区的农业物资和人力资源进行野蛮掠夺,使之成为日本进行侵略战争的经济后方,也使得东北地区的社会经济进一步殖民地化,严重地破坏了东北地区的农业经济。
责任编辑:杨晴 最后更新:2017-06-06 11: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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