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时期的中日货币战中日货币战的本质,其实是物资战,货币只是一个载体,大后方和沦陷区之间的物资抢夺,才是这场战争的实质。中日进行货币战时,双方因应时局调整战略,日本先吸收法币后再排斥,中国则采取相反的策略。但无论双方实施怎样的货币战略,都是需以沦陷区与后方之间货物走私来依托……
战争前期,日本向中国走私货物吸收法币,套取中国外汇
中日全面开战前夕,日本就开始部署金融战,本打算“为了使敌人丧失抗战能力,并推翻中国现中央政府,应设法造成法币的崩溃,取得中国的在国外基金,由此在财政上使中国现中央政府自行消灭。”但是,日本要发行新货币代替法币却是困难重重。当时上海三菱银行分行行长吉田也认识到问题所在:“在今日法币基础尚称坚固之时,实不宜对法币加以直接打击”,因为“中国人皆认为日本无经济实力,故若在华制造新通货(货币,编者注),必须能自由购买外汇,自由买卖商品方可。”
当时法币是唯一能够购买外汇的,所以日本许多经济学家主张当法币可供换取外汇时,与其破坏法币,不如利用法币,更能符合日方利益。于是,日本政府修正政策,改为吸收法币,在上海外汇市场套取中国的外汇存底。
日本主要通过向中国走私货物来吸收法币。中日正交战之时,日本或者沦陷区与大后方之间的商品贸易都是非法,属于走私。时任经济部部长翁文灏提到日本吸收法币的情况:“ 日本对华输出,虽在严厉执行查禁敌货之下,仍有渐增的趋势,如一九三七年总值一万五千余万元,一九三八年为二万万余元,一九三九年为三万一千余元,一九四0年则增至四万六千余万元。”这是官方的统计,而民间的资料显示日本吸收的法币总额更大,大部分均估计法币每年流出额为二亿至六七亿之间。
走私成为民众的谋生路,商人及农民帮日本私贩日货进入大后方,获利匪浅
日本向沦陷区输入货物,为战时民众造就了一条新谋生路,据当时报刊记载:
“ 抗战的初期,一般的游资所有人,受战事的激变,尚没有功夫去做商业运贩的行为,同时大的交通路线……停止营运,结果一般的小商人及农民便以脚踏车担挑的工具,轻装简便输入沦陷区中私贩日货入境,一时获利匪浅。民国二十七年之后,一般大的游资商人,也已看准了走私的途径,于是也就浩浩荡荡地做起贩运日货的走私经营,一时大小商人,均是市利三倍,小资本商人,除了已经变为大的商业资本之外;一般者,则以原有之少数资本,已不能在卖原有数量之货物,不得已只好放弃这种贩运行为,而让那资历雄厚的所有独获巨利。……”
政府限制法币外流,但是成效有限
为了防止国内资金外逃与外汇耗损,抗战初期,政府限制民众携带法币出行,但成效有限。许多民众私自携带的法币都超过限额,鲜被查获;再譬如军费,在大后方和各战区,“中央部队军费往往都是法币……每个月约有法币三千一百二十万流入战地,由于经济封锁未臻严密,敌货未根绝,以十分之一为流入敌伪金库,已是最低估计。”
38年法币贬值,日本在沦陷区禁用法币推行伪钞,以法币抢购后方物资,向后方输出法币
抗战前期,日本持续向中国输出货物,大部分以法币作为结算,然后将法币兑换成外汇,法币汇价的涨跌对日本在华贸易有极大的影响。因此,当利用法币得到的外汇所得,已渐因汇价变动而不再合乎经济效益时,日本便不再利用法币套取外汇了。1939年前后,法币逐渐贬值,日本在外汇市场套利不易后,便在沦陷区推行伪币,排斥法币。一九三九年,华北严禁法币,至1940年初,日本在鄂、鲁、皖、冀各省“每晚点验商号款项,其中倘有我方法币即加以没收或毁灭,故在城内,法币几乎绝迹”,民众若被发现违例使用法币,就遭枪毙。
1942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接管了沪港英美所属的银行,此时套取外汇已不可能了,而战事进入持久战之后,物资成为了胜负的关键,日本一方面在沦陷禁用法币,使困居大后方的国民政府无法运用法币搜购沦陷区的物资,同时又以其收存的法币抢购大后方物资。
1940年前后政府暗里向沦陷区输出法币,蒋介石组织“走私人员”到沦陷区抢购物资
1940年,政府已经注意到“现在流通与游击区法币,华北约三亿,华中约十亿,华南约二亿,共计十五亿,占目前流通总额三分之一……为避免后方通货膨胀,必须保持法币原有流通去,勿使流向后方,予敌伪滥发钞票机会。”同年四月, 蒋介石下发《机密甲等三七三二号手令》,命令军事委员会运输统制局长何应钦“制定沿海沿江大小各口岸之防制,与政府进出口货物在各口岸有计划有系统之秘密运输办法,如能将其走私人员工具等组织起来,能为政府整个利用更好,望与交通部切实办理为要”。蒋介石的手令下发后,政府各机构便执行,为避免引起非议,各机关在开会时候将“利用走私”一律改为“特种运输”, 讨论时保密。
1940年前后,政府虽然意识到法币内流危险,所以暗地里向沦陷区输出法币,但是由于通货膨胀程度并不严重,故未引起当局的重视,直到1942年,政府才明令禁止法币流回后方。
但是实际上日本排斥法币,大后方只能以黄金向沦陷区换取物资,难以输出法币
政府最希望就是通过走私以法币换取沦陷区的物资,既增加后方物资的供应,平壤物价减缓通胀,一石二鸟。但是实际上,日本也排斥法币;为了换取必要的物资,大后方不得不选择其他方式。当时政府主要是拿黄金向沦陷区换取货物的。以1943年杜月笙派徐采丞抢购六千间棉纱内运为例,时任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侍从室少将唐纵在一九四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的日记中曾记载此事:。
据货运局报告,现已向沦陷区运到之棉纱二千六百四十二件、棉布九万七千九百五十六匹,约当大后方一月之产品。其办法我以黄金向沦陷区换物资,再以物资向后方换回法币,其法甚善。
而且大后方军政商民为牟利,将后方物资贩售到沦陷区,致使法币内流
政府最不愿意的就是,后方的物资被沦陷区的法币换取。而这恰恰就是当时军政商民为最喜欢的方式,他们拿在沦陷区已无流通价值的法币在后方易得物资,再运回沦陷区贩售,转手即可赚取暴利。
由于日本在沦陷区禁止法币流通,致使法币在沦陷区贬值。一九三九年初,国人开始预测“沦陷区内之法币,日渐减低价值,则法币恐有通货膨胀之可能。”在此情况下,大后方和沦陷区之间以法币来计算的物价不同,法币价值在大后方较高而在沦陷区较低。日方即利用人们贱买贵卖得牟利心里,以沦陷区的法币运到战区及大后方购买物资,譬如,在华北,即“假平汉路北段运输之便,将各种仇货屯于新乡、焦作、信阳等地倾销,以所得本利沟通奸商,或暗地高价收买民间硬币与白银,或公然抬高物价,吸收豫北各县出产。在华中,则以之购买米粮、蚕丝、茶叶、棉花及桐油,或提高收购价格(例如茶叶收购价格即高出后方四倍以上,以吸收大后方商人偷运出境。”当然,走私大部分都是权贵之人,担任财政部缉私署长戴笠就曾明言:在东南走私经商的不是党政机要就是军队,而纯粹商人走私经商已不容易了。”——大后方为支持抗战,物资本就匮乏,民生也因此窘迫;这种向沦陷区走私物资的行为,无疑使大后方的经济状况雪上加霜。
蒋介石本打算组织“走私人员”到沦陷区抢购物资,但是金钱面前,民众显然不大领情。
政府见输出法币不易,便通过“中美合作所”伪造伪钞来抢购沦陷区物资
政府见输出法币不易,却又不愿让物资大量外流,便伪造沦陷区货币来抢购物资。曾任军统局本部国际科敌伪股长的邓葆光,回忆抗日时期伪造沦陷区货币时说:
“一九四二年,戴笠请美国代印汪伪中储券和华北联银券的两种假钞票,分为一元、五元两种,原则上利用伪军和阴阳地带(三不管地区)的游击战,向地区购买物资。”
这个代印机构,就是“中美合作所”,据当时与戴笠合作的美国海军少校梅乐斯(Milton Miles)回忆:
“在上海西南约两百里中美合作所的第一营地,……变成了一个把伪造日军占领区的伪币,走私运进这个人口稠密、商业繁盛地区的骗子……每次开到第一营地去的卡车队,平均在十辆车中,总有一、二辆是装满了一捆捆的纸,最后,调查统计局经济作战处的王抚州将军透露了我一个秘密。据他告诉我说,多少年来,他们一直都在克尽厥责的仿造日本人发行的伪币,散发出去……”这种伪钞到底有多少?尚待考证。
结果:国民党政策失误,货币战加剧中国通货膨胀,日本达到“以战养战”的目的
1940年前后民国政府虽然意识到日本输出法币,抢购物资的危险,但是直到1943年才正式明令禁止法币内流,取消限制法币外流,但为时已晚。美国驻华代办艾哲逊(George Atcheson,Jr)报告所说:“可靠证据表示日人以获得的真法币-没收及以伪币交换-收购中国物资,对中国经济较伪政币有更大危害。日人已使用相当可观数量之法币,据称尚存有二十亿元之法币,因之使自由中国之物资匮乏而通货膨胀。”
除此之外,日本通过货币战给国民造成了很大的损失,据财政部统计,截至1940年为止,有报告显示,46家银行损失共达252,290,934元,全国金融业的损失为四亿元。而日本发行的各种伪钞,其实际价值折合战前法币为十六亿六千六百多万元(这个数据意味着什么?可对比:1937年国民政府的财政收入为4.12亿元),已超过了战前法币的发行额。因此,日本基本上达到了“以战养战”的战略目的。
责任编辑:杨晴 最后更新:2017-06-08 15: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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