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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时期的中日假币战
2017-06-10 10:21:44  来源:《档案春秋》2013 (10) :49-53 作者:海巴子  点击:  复制链接

  引子:70余年前的抗日战争期间,曾发生过惊心动魄的一幕幕——日方以假钞对中国经济实施破坏;中方为维护货币主权,亦以假币为武器以牙还牙。长久以来,参与决策此事的人讳莫如深,三缄其口,史实湮没无闻。近年来,随着日方相关档案史料的开放和解密,以及大量专家的研究著述成果的出版,事件的来龙去脉才逐渐清晰……

  一个日军少佐的假币计划

  伪造国民政府中央银行所发行的法币的念头,始于日本陆军参谋本部第九所主任(九所隶属陆军行政本部,专门负责秘密战争项目的开发)、陆军少佐、主管会计庄本宪藏(见《陆军大本营档案资料长编》经济分辑,1986版)。

  在日本陆军部行政课的花名册,留有庄本宪藏的个人简历。1933年他以优异成绩毕业于日本陆军会计学校;1935年加入日本关东军,同年被派往中国东北“满洲国”从事驻兵生活、地志方位的调研工作。1936年初,庄本申请调入陆军参谋本部综合工作课兵要地志班。他在伪“满洲国”期间,突然对中国的币制产生浓厚兴趣,并开始进行详细研究,花费数年时间研究中国经济发达地区、内陆农业省份、东北和华北以及朝鲜的货币流通状况,尤其是对中国的货币缺陷,他了如指掌。

  1935年,国民政府实行将白银收归国有,取而代之的是在社会上全面推行法币的金融政策。

  庄本曾在河北、京津一带仔细观察法币的流通情况,特别注意到当时市面上通行的法币大都为国有中央、交通两大银行的,承制印刷的都是英国德纳罗(Thomas De La Rue)公司、华德路公司(Water-low&Sons Ltd),还有就是美国钱钞公司。这些钞票的防伪措施并不复杂,采取的大多是水印和暗记,部分美国制版的钞票中头像部位,还会夹带蓝红色丝网状印迹。庄本的结论是:若想干扰中国金融,最好的办法是印制伪钞,并且伪造中国的钱币并不困难。根据庄本的调查,他发现中国本土当时已经有人在进行货币伪造,但手段相对落后,一般民众对伪钞的防备意识极其淡薄,日方完全有机会从事伪造货币,以达到扰乱中国经济的目的。

  1936年底,庄本利用回日本休假的机会,直接去找森源凸版制印株式会社经理、同时也是介川造纸株式会社经理金井元之,将他想在中国进行伪钞渗透的全部设想向金井和盘托出。金井是1929年的日本战事参议局成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战争热衷派,他听了庄本的想法后表示,只要陆军大本营对此设想认可,他愿意全力提供帮助和方便。于是庄本将他的《支那国钱币谋略工作计划》(收录于日本《陆军大本营档案资料长编》上册),通过陆军参谋本部中国课(即第七课)交给了主管谍报的特别课(即第八课)。特别课对此十分重视,随即将这一《计划》转呈日本陆军省。

  1939年1月12日,日本陆军大臣东条英机亲自发布命令,将庄本的计划书作为附件,连同命令一起,下发到陆军所属各个机构。其命令的核心就是:批准对中国货币实施伪造。命令中,除了参谋总长闲院宫载仁陆军大将(日本皇族亲王)签字外,东条英机也签了字。昭和14年1月12日,将庄本原名为《支那国钱币谋略工作计划》的报告,改名为《对华经济谋略实施计划》,并作为附件同时发小。其核心就是:尽可能最高限度地破坏中国政府的货币制度,扰乱中国国内经济秩序,摧毁中国作为抗战必须的经济支撑力。

  日军对华实施伪钞破坏活动

  假币计划的实施要领分为多个步骤:首先对之辅以秘密代号,对外统称“杉计划”;对所有参与工作的人员作出严格规定,必须绝对保密,可以阅读涉及此项工作文书往来的军政官员,仅限于陆军大臣、次长、军务局长等;具体部门的主官如参谋总长、次长,第一部长、第二部长、第八课长等;提供后勤保障的兵器行政本部长、总务部长、器材课长等少数几个人;有关印刷器材的提供,首先由陆军参谋本部第九所负责研制,若研制困难或未能在规定时间研制完成,可对外采买,但采买工作必须委托非军事机构进行,寻找可信任的贸易商进行,但需经陆军大臣批准,尽可能地利用民间工厂但要做到绝对保密;有关陆军第九所制造印制器材的命令,须由陆军省和参谋本部商定后直接下达给参谋本部第九所所长……计划实施的同时,要在中国设立这一计划的指挥、执行机关,取代号“杉机关”;“杉机关”设立之初,将本部设在上海,随后再在敌方经济贸易发达地区、适合于收集经济情报的地方设派出机构;计划实施中,必须隐蔽进行,主要目的在于扰乱敌方经济。用伪钞进行正常的交易,采够军需品和民用物品;伪钞购买的所有物资,按军队规定的价格分别交给制定的军事补给厂所得款项用作摧毁中国货币的活动费,但另有命令时,此条不受限制;“杉机关”必须经常了解“杉计划”的活动,每月月底向参谋本部报告资金及印刷器材的使用情况;“杉机关”可将仿印伪钞总量的20%留作活动经费自由使用。

  东条英机所发布的这项命令,可谓事无巨细,周密详尽,整个计划就这样投入了高速运转之中。根据这一命令,庄本宪藏被调入参谋本部,专门负责“杉计划”的实施。同时,日军在上海设立了“杉机关”的总部(对外称作“阪源机关”)。负责人阪源盛城曾是日军驻东北关东军参谋部工作过的参谋本部成员。1939年阪源以名义上的注册资本金1亿日元,在中国开办了一个“源城公司”,该公司在沦陷区有几十家分店,而这些所谓的分店,实际就是针对中国开展经济战的谍报机构。

  庄本宪藏、金井元之按照要求,最先选中了5元面额的法币作为实验对象。不到一个月,他们就制成了5元面额的法币印版,同时印出40余万元成品,迅速转运到中国,在国统区大肆套购物,资。但令他们始料不及的是,这项计划实施不到一个月即宣告破产。原来,这批5元面额的伪钞,竟是中国早已退出流通领域的废币。为此,庄本和金井等受到上司严厉斥责,脸上挨了不少耳光。

  自1940年后,日军的战线越发拖长,经济物资供给上陷于困难,于是更迫不及待地伪造和印制假法币,套取物资。4月,庄本宪藏等故伎重演,成批地伪造中国农民银行1元、5元、10元面额券法币,总量超过了500多万元,又经过特殊工艺将其变成旧钞,秘密运抵中国。这一次,他们采取与真法币混搭在一起使用的方法,分别交付日本侵华军事机关和汪伪地区的“商社”等机构使用,这些商社包括上海华新、裕华、大美等日资公司,并责成日本在广东的浪人组织“松机关”也参与使用。这些伪钞的流布状况非常严重,并一度成为日本抢购国统区物资、破坏金融秩序、谋取军费的重要手段。   虽说那时的照相印刷制版技术已经出现,但是陆军第九所发现,用这种技术印刷出来的伪钞效果并不理想。最后决定采用刻版印制,军方再重新调整设置,将大藏省(此部门到2000年正式取消,笔者注)造币局纳入研制机构之一,并秘密征调两名雕版工程师,采取在放大镜下一丝一缕雕刻的“笨办法”制作模板,工程师在钢印板上雕刻出人像、花纹及其他图像。因为法币大多采用美式规格,与欧式钱钞复杂的底纹不一样;制版时只正面需要凹印,背面采用普通的平板胶印方法即可。经过多次尝试,陆军第九所终于在太平洋战争爆发前夕,完成了仿造合格的法币的任务,并开始在日本大量制作。

  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不久,日军攻占香港,收缴到国民党政府设在香港的造币厂大批还没来得及运走的钱币印刷机。同时,又在香港中华书局查获了一批新近印刷的面额为10元的钱币模板。日军又在商务印书馆缴获了一批交通银行5元面额的法币半成品、印钞机、法币编码以及发行档案底册等。这些缴获,很快被秘密运往东京的陆军第九所,并选派专人,开展专项研究攻关。1942年下半年,日本南洋占领军又截获了20亿元中同银行小额法币半成品。稍后,德国海军在太平洋上截获一艘美国商船,查获了美国造币公司为中国交通银行印刷的、仅未印上号码和符号的法币半成品10余亿元。日本从德国方面买回了这批半成品。至此,日本获得了印刷法币的全部秘密。从1939年到1945年的7年间,根据有关史料透露,日本侵略者共制造假法币达40亿元之巨,堪称世界假币制造之最。

  中美政府联手搅乱敌营

  1937年“七七事变”之后,日军侵占了华北大部分地区,操纵和控制伪政权并扶植汉奸成立伪政权。为了全盘掌控华北金融,通过印制大量军用票在市面上流通,逼迫中国居民接受,强买物资以供军需。1938年2月,还策划由华北伪政权成立(伪)中国联合准备银行,发行“中联券”。其总行设于北平,另在天津、青岛、济南、开封各地设立办事处(该行至1945日本投降前,共发行“中联券”约1423亿元)。

  1938年底,汪精卫公开叛国投敌。1940年3月在日军扶植下,汉奸们粉墨登场,在南京成立了臭名昭著的汪伪政府。第二年,汪伪政府设立中央储备银行,发行伪中储券,流通区域主要限于上海、南京、杭州及苏、浙、皖三省日军占领区,以50比100的比率,兑换原有的法币。直至1942年5月31日,伪政府下令禁止法币流通。

  日伪的这些所谓的“中央银行”和“地方银行”,大量发行没有储备基金的伪币(中联券和中储券),强制中国居民用法币兑换这些伪币,一段时间后再禁止法币的流通,以此垄断金融市场,驱逐原有的中国货币,掠夺中国百姓的财产。更为恶劣的是,日伪银行还将搜刮到的法币转运至港沪外汇市场,抛出后购买英镑、美元等外汇,再换取物资,以补充对华作战的消耗。

  随着法币被逐出沦陷地区,重庆国民政府也采取“以牙还牙”的策略,系统地大规模地开始制造敌伪假币。

  1942年1月,戴笠向蒋介石提出大规模地利用假币破坏沦陷区敌伪经济的提议,得到蒋的赞许和批准。此计划由宋子文、戴笠和贝祖诒负责实施。

  据时任中国银行总裁的贝祖诒回忆,1942年1月,他曾将搜集到的沦陷区各类币种的样张、刻板、批次等较为详细的全套样本密封,以最快的速度寄到美国,委托正在美国的宋子文设法秘密联系合适的印刷公司,自那时起,国民政府开始准备有规模地进行沦陷区货币仿制的工作。

  有关资料显示,宋子文曾为制造假币的事宜与美国总统罗斯福协商,希望得到美国政府的帮助,得到对方的首肯。

  1943年春,重庆国民政府属下的中国银行通过云南转道,收到由美国西雅图路易印刷公司(Louis PrintingCompany)发来的第一批伪政权钞票,根据中国银行现存档案《兑换破损钞票收兑汇编》中的记录,美国输往中国的假币总量约为8200余万元,这一批次共40余包(五元和十元面值各20包左右)。根据这一汇编的统计累加,由美国陆续抵运到重庆的假币,涵盖当时敌占区和沦陷区所有面值、种类的货币。接下来的任务,就是应该用什么样的方式,将这些假币运到沦陷区去,并能够混入流通环节使用——抢购国统区所急需的各种物资,变成了完成这一任务的上佳选择。

  针对这项计划,蒋介石曾在财政部特政部呈文中做出批示,并强调:“……凡涉敌区之财政要务,均须绝对统一,确保机密行动……”随后,蒋介石又特别指示戴笠,要他立即组成并亲自掌握“战时对日经济特别作战室”,顾名思义,这是一个具体负责汪伪政权所在地区和日军占领区的“经济特别作战”。

  为便于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1943年4月,经蒋介石批准,重庆国民政府为此专门成立了由财政、军统两部一起统辖的战时货运管理局(此局于1946年取消,1948年底又恢复,从事撤台时期的货物运输。笔者注),由戴笠亲任局长,主要负责运送假币,同时对在沦陷区抢购到的物资进行运送,而这一最大转运场,就选择在了上海,即将物资集中到上海,通过战时货运管理局的水、陆两线运往国统区,再将集中在这里的假币流通进华中、华北等地区。这些货币,被汪伪政权金融稽查部门称之谓“伪券”或“伪币”(为示区别,笔者将其称为假币)。

  如何将假币推销出去,是最重要也是最需要智慧的一关。经过戴笠等人的策划,选择了六种用途,作为假币的主要发送渠道:尽量给沦陷区的金融币值造成最大限度破坏;发动地下组织成员,以游击队和市民散员为单位,尽力抢购敌伪政权地区的各种物资;向忠义救国军(俗称伪军)成员实行贿赂,并引诱其使用假币;借用伪军部队在暗中帮助中共军队和偷偷资助游击队的机会,乘中共军队需要军需的机会,使假币进入敌后各个区域,借此加强对敌伪的拉拢;发展沦陷区特务工作等。假币在社会上使用存在一定的风险,戴笠在上呈给蒋介石的报告中,详细列举了5种设想,并加以每种设想的具体办法——

  第一种是派遣200余名特工人员,装扮成各种商绅接近沦陷区,在各地设立钱庄、商号、货栈等,将假币混杂在真币中换给商人;与此同时,套购敌伪地区各种购买物资,通过这种贸易的方法,既推出了假币又收获了法币。第二种是利用军统暗设在敌占区的游击队组织以走私为掩护做套购物资生意,所获物资再转运到后方。第三种是通过军统局在前期策反工作中争取到的、并且经过考察认为相对可靠的部分伪军官兵在沦陷区使用假币,使用的主要方式是:每套购到价值百元的各类生活物资,伪军官兵个人获得10至20元奖励(也是假币),既满足换购物资的需要,也实现了假币流进敌占区的目的。第四种办法是利用军统派遣人员在沦陷区设立的各种钱庄、商号和货栈,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以假币换得日、汪伪金融机构发行的各种货币(为示区别,暂且称其为“伪币”,下同),使假币混迹于沦陷区。最后一种办法,就是不定期地向敌占区经常派遣各类人员,或化装成商贩,或打扮成教员和学生等,携带为数不多的假币,前往沦陷区购买物资,并从地下黑市套取法币、军票等货币。   假币泛滥,汪伪统辖区一片告急

  根据汪伪政权主管经济的袁愈俭撰文回忆,伪政权经调查后作出结论,重庆当局曾委托沦陷区地下机构自行印制各种沦陷区货币,包括伪造由日本本土印发的日圆,或者仿印关东地区的“军票”(日本人内部称其为“手票”)假币,其中,以印制伪政权货币,譬如华北的联银券、华中的中储券等为最多。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料《处理伪制中储券的来往文书》透露,自1943年初开始,国民政府除了委托金融机构联络美国路易印刷代为印制,且仿印出了精致的汪伪统辖地区的各种货币、代货币之外,国民政府财政、军事部门为更快更有效地破坏目的,责成军统抓紧在国内进行印制。到1941年底,由孔祥熙主持的中央银行国库局在重庆歌乐山临时建造了一所伪造日本假币的造币厂,自行印制假币运入沦陷区使用。另有历史资料透露,自1943年1月到1944年初,该厂共流出假币超过2.2亿上下(含华北地区日军部队使用的军票)。这在当时,其规模已经相当庞大。

  1943年2月25日,南京汪伪报纸《京报》报道了近期全国发现假币的综合新闻,涉及到了全国各地的假币现象。如“近期苏州市面发现五元假币,且併缴收……”;南京第二历史档案馆馆藏卷宗《废券、破券、缺号券处理(1941~1943年)》记载,1943年8月22日,杭州收存假币—万余元,其中10元假币200张,呈交伪储备银行上海分库聚处,因为当时该银行上海分库暂时没有假币样本,还将这批假币中的一部分抽出,分发给各处作为鉴别假币的样本来使用。据此推断,沦陷区最早发现国统区输送过去的假币大致时间,应为1943年年初。发现频率最高的还是要以长江下游、江浙沪地区为圆心,可以说,哪里的经济贸易最发达,假币流通起来也就最猖獗。

  据《中央银行史料》的记载,1943年8月底,汪精卫政府在南京颁布《查缉假币致送酬金办法》。9月9日伪行政院再发布《战时伪造法币治罪暂行条例》,足见事态之严重。

  假币犹如无孔不入的水银,就此再难阻遏。仅挑《废券、破券、缺号券处理(1941~1943年)》记载中的几个重要统计便可见一斑。10月7日,伪储行广东支行破获市桥伪造假币引造点,“缴机具二台,伪币万余”;9月30日,五元假币在广东被发现;从10月初开始,各地陆续发现大量五元、十元假币。10月12日常州发现五元假币300张;10月14日无锡发现五元假币二包计720张。10月18日储蓄银行杭州支行支库发现伪版券8500元,所发现的五元假币都是统一版式。11月16日嘉兴办事处报告,驻嘉兴的日本宪兵队送来没收十元假币80张、五元假币20张,合计900元……

  1943年9月23日,厦门市向储备银行发来公函,报告他们那里发现假币情形,初次发现该行假币十元和五元各一张,银行当即报告了当地中外警署;相隔数日,台湾银行于收入存款时也发现了假币,“计十元券五十张,五元券二百张,且多联号”;厦门劝业银行、办事处也不断地发现假币,“诚恐流入数目不在少数,形势较为严重”。对上项假币,厦门的办事处予以没收并盖以“作废”的标章外,同时发函请厦门市府饬属严查,另一面将检查出来的假币,连同以后鉴别假币的方法函告同业各机构,“希加以注查”。同时,厦门的办事处将假币寄往南京伪中储发行局。为避免没收假币在邮寄过程中遗失,发行局在复函中要求厦门办事处以后发现假币不必邮寄。截至1943年11月底,所有沦陷区还暂时没有发现已经正式发行的100元的假币。此间,南通地区于11月初也从银行库存中搜检出假币500元,南通报告说,“似疑假钞亦随商事进到浙沪多地。”随后,伪中储发行局致电汉口支行,告诫当地假币已经逐渐蔓延长江中上游,提醒汉口支行出纳课,“务须严密细查,勿使呈殃”。自九月下旬至10月下旬的一个月间,汉口市的台湾银行三次在日本人的商社预备金接收金额中。发现了十张伪造的五元储备券,台湾银行据此推测,估计长江上游地区一定隐匿了某个伪造储备券(主要是十元券和五元券)的地下设施,目前已有相当数量开始在流通。

  假币辨识,怎奈何伪钞遍地都是

  假币泛滥给沦陷区的银行、钱庄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恐慌。据伪《中储报》第36号所刊发的资讯,为了统一应对假币泛滥的局面,1943年11月中旬,中央储备银行业务局、发行局联合发布命令,规定“本行各分、支行、处及各地银钱同业及外商银行,凡发现假币者,无论其数额多寡,一律盖销没收,并填报没收假币证明书两份,一份交原持券者本人,一份附于同被没收之原券,交由所在地之银行、分支行处,统一汇解总行,便于核验销毁;若遇有大量假币时,必得送请当地宪警机关究办,追诘来源……倘若各行、处发现十元、五元假币者,须以随时没收,加盖戳记,注销作废。”在同一期《伪中储报》上,还刊登了伪中储顾问室(所谓“顾问室”是日本方面派驻伪中储的监督机构——笔者注)的一项声明:“目前各地日本银行对于收到假币,决定一律没收,盖销;对于被没收入,应发给没收证明书;实属必要时,如使用假币者为日本人,则通知领事馆警察;若为中国人则通知中国警察,凭案追究。”

  假币第一次在日伪沦陷区使用时,就因为购物数额巨大,字号编码系统不符,加上在美国印刷的假币纸张精良,其质量大大好于国内印刷的、毛糙的中储券真币,引起日伪中央银行的怀疑。经过鉴定,认定是国民党方面伪造的假币,遂下令各银行、银楼、商号等严加防范,《最近发现伪券(即假币)识别要点》中说,需“详列币面号码,英文首字母及其不同之点,登报拒用。”

  为指导市民识别假币,伪中储发行局花钱在南京、上海等地购买报纸广告版面,刊登有关注意事项。其中,《大美晚报》1943年11月22日、《新闻报》1943年12月1日等都有这方面的广告文案刊登,指出,鉴别假币,除了认清币面上的英文字头字尾,同时应辨认纸质和印版等。同时,伪中储发行局上海分库还在报刊上发布《最近发现伪券(即假币)识别要点》和《查获伪券(即假币)致酬办法》等,对于制造假币者,伪中储协同宪警及司法机关查缉。江浙沪各地区实施清乡,分散各地的办事处联合清乡公署及公署特区所辖的警局、地方法院一同查缉。

  日伪政权制订了《战时伪造法币治罪暂行条例》,企图以严酷的法令来阻止假币流通。条例规定,对中储券的伪造者“满万元者处以死刑,其余处7年以上至无期徒刑;收集、交付、运送伪钞者,处以无期徒刑及5年以上徒刑,为制作假币者提供场所的,处以3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又以高额奖金鼓励民众告密检举,日伪规定,凡破获伪造机关者奖励10万元以上酬金,抓获贩卖假币者奖励5万元,检举使用假币者奖励3万元。

  由于飞机运输的印刷成本的关系,初始制造的假币面值大多为5元、10元,并未发现一百元券。但到了1943年底,100元假币终于无可遏制地露头了。12月29日伪中储驻安徽芜湖办事处的发行员向南京总行报告:他们从伪中储业务局发来的一批钱币中,发现5张百元假币,后经总部派员检验核实,证明这几张百元假币是在真币上贴改了字母,摄影后制版印刷后出售,以图年利。虽然百元假币最终未能在流通中被使用,但是将近亿元的假币在华东、华中等地的流通,造成人人自危的感觉,使日伪方面感到极度头痛。为此,伪中储业务局要求芜湖当地官厅予以取缔,并以新闻方式登报声明,用来安定市面。

  假币混杂在敌伪中储券或银联券中,不断输入沦陷区抢购黄金、棉纱、布匹、粮食等物资,破坏了日军企图霸占中国金融市场的目的,也加剧了日伪统治区内的通货膨胀。金融史界专家在战后作出评价,认为所取得的效果是值得肯定的。据《抗战时期的货币战争》一书中的统计,自1941年中储券的年发行量约为640余万元,到1945年的46620亿元,相当于原资本总额的4.6万倍,货币战所取得的战绩不容小觑。当然在这期间,伪中储以购买大量黄金等各种硬通货和物资,作为准备金储备,但是中储券实际购买力不断缩水,通货的不断膨胀,已然成为事实。

责任编辑:杨晴 最后更新:2017-06-10 10: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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