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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侵略中国时候到底掠夺了多少资源和财富(1)
2017-06-12 09:57:19  来源:博泰典藏网  点击:  复制链接

  日本侵略中国时候到底掠夺了多少资源和财富?

  清赔款:白银:75000吨。

  1、八年全面抗战时期:国民政府丢失黄金21000吨!

  2、民间丢失黄金:10000吨!

  3、东南亚华人丢失黄金:4000吨!

  4、开采金矿:10000吨!

  5、白金:1000吨!

  6、文物:400多万件。其中:书画类:约300多万件。石类,玉类,金属类,木类约100多万件,以青铜类最多,以北京人化石最贵。

  7、铜矿:1500000吨

  8、铝矿:100000吨

  9、煤矿:1000000000吨

  10、镁矿:50000吨

  11、石油:100000吨

  12、铁矿:180000000吨。

  13、粮食:300000000吨。

  14、银矿:20000吨。

  15、银元:250000000块。

  16、玉石:其中:白玉,黄玉,绿玉,紫玉,蓝宝石,红宝石,绿宝石,玛瑙:20000000块;珍珠:10000000颗;钻石:500吨。

  17、棉纱:1000000000锭。

  18、耕畜:牛,马,驴:20000000头。

  19、家畜:猪,羊,鸡,鸭:480000000只。

  20、粮食:500000000吨。

  21、房屋:300000000间。

  以上1---17项是日本直接从中国运回日本本土的;18--21项是日本在中国领土上直接消耗掉的。以上所列数据只是日本从中国掠夺财富的部分,其它部分由于种种原因,现在已经无法得知了!

日本对华资源掠夺:

  九·一八事变之后,日本占领了东北其后又占领华北、中原、华南大半领土。以一九四三年一年日本对我国铁砂、生铁、煤炭三种矿产的掠夺量为例,即分别为一千零六十五万吨、一百八十一万吨、五千零七万吨。一九三二年至一九四四年期间,日本从东北即掠走煤二亿二千三百万吨,生铁一千一百万吨,钢五百八十万吨。从一九四○年至一九四四年,关东军从东北农民手中强征出荷粮三千六百万吨,其中一千一百三十万吨运回日本。

日本对中国民间财富的掠夺

  在无锡、芜湖、南京、武汉、上海等地,日军将民间所有设备钱财等尽数掠走。日军侵入无锡,对全城进行有组织的洗劫。将各商店、机关抢掠一空,纱厂、铁厂的设备及产品全部抢走封存,运回日本。再以南京为例,新书《黄金武士》作者一对美国学者夫妇的调查显示:南京大屠杀期间日军执行日本皇室参与的“金百合计划”掠走中国光是一个城市南京的民间宝藏就6千吨黄金!据英记者田伯烈(Timperly)所著《外人目睹中之日军暴行》记载,全城所有私人住宅,不论被占领的还是未被占领的,大的小的,中国人或外侨的,都被日军劫掠一空,即使美国、英国、德国的使馆和大使住宅也未能幸免。在市民邓志陆家,日兵抢获银元三百块,金镯两副,金戒指四只,现钞九千元,然后将其幼子与母亲杀害。在一些史料中也有记载,在南京鼓楼附近,一位日军看中了一具女尸手上的金手镯,立即用屠刀将该手剁下。专门调遣来的宪兵特别行动小队四处搜查,在南京的宪兵队炸开银行库房、抢劫富裕人家的黄金、珠宝、艺术品和货币,甚至把尸体镶的金牙也敲下来。被抢劫后的财宝由上海直接船运日本,或由火车、汽车运往中国东北处理,将稀有金属进行分等,其他的首饰被融化后,重新浇铸为统一尺寸的金锭,然后再运回日本。日本军方还专门派遣黑社会老大儿玉誉义夫到中国,专门打劫中国黑社会的不义之财。儿玉在中国时,出没于上海和南京之间无防的农村,到城镇和村庄,召集地方士绅,强迫地方把财产“捐献”给天皇。在战争初期,儿玉在飞往日本的飞机上装了太多黄金白银,起飞前起落架曾被压垮。后来,他只搜集最大粒、最优质的红宝石、蓝宝石和钻石。还有日本在中国许多城市强行发行的日本债券;在中国强征总计过百万的劳工奴隶。抗日战争结束后,中国剩下的只有两样东西,即土地与劳动力。中国民间已彻底破产,再也无钱财可供榨取了!

  日本对我资源的掠夺是以对数以千万的中国工人劳力的榨取和几百万中国劳工的生命为代价的取得的。在极为恶劣的工作条件与日人的残酷折磨下,大批劳工死于非命,这些死难者的尸体日积月累,形成骇人听闻的万人坑。仅东北地区被残害致死的劳工就有二百多万人。如在阜新矿区,日人掠走煤二千六百万吨,留下万人坑四处,死难矿工十三万人,平均每采集两百吨煤,就留下一具矿工的尸体。日本从抚顺取煤二亿多吨,造成万人坑三十多个,死亡矿工近三十万人。在鸡西煤矿,日人制造万人坑七处,修建炼人炉五座,残害矿工十万余人。

  从一九三八年底至一九四○年,日军对华北解放区即发动千人兵力以上的大扫荡一百○九次,使用兵力五十万以上,而一九四一年到一九四二年两年,日军更对华北解放区进行了千人以上的扫荡一百七十四次,几乎是前两年的两倍。如四一年八月,日军五万余人对晋察冀边区进行历时两个月的扫荡,仅在北岳区即残杀四千五百多人,烧房十五万,抢走烧毁粮食五千八百万斤。又如一九四二年五月一日,冈村宁次以五万大军对冀中进行五.一大扫荡,捕杀我平民五万多人。

  抗战八年期间,晋绥、晋察冀、冀热辽、晋冀鲁豫、山东、苏皖、中原七个根据地共有三百一十八万人被杀害,二百七十八万人被抓走,共有一千九百五十二万间房屋被烧毁,损失粮食一千一百四十九亿斤、耕畜六百三十一万头、猪羊四千八百万只,损失农具、家俱二亿二千二百七十万件,被服二亿二千九百六十三万件。日军每攻占我城市,毁灭屠杀之外,

  便是将我公私财物洗劫一空。如在无锡、芜湖、南京、武汉、上海等地,日军将我工厂、机关、商店的设备钱财等尽数掠走,或运回日本,或留作己用,而对一般住家,更行明火打劫之能事,并设邮局以方便日兵向其国内汇回所抢得赃款。以无锡为例,一九三七年十一月底,日军侵入无锡,除屠杀市民外,对全城进行有组织的洗劫。将各商店、机关抢掠一空,纱厂、铁厂的设备及产品全部抢走封存,以运回日本。然后放火焚烧城区,使无锡繁华的市区、名胜古迹变为废墟。再以南京为例,据英记者田伯烈所著《外人目睹中之日军暴行》记载,全城所有私人住宅,不论被占领的还是未被占领的,大的小的,中国人或外侨的,都被日军劫掠一空,即使美国、英国、德国的使馆和大使住宅也未能幸免。城市商店,所有货物、器皿、珍宝任意抢劫,每把抢劫到的东西装上大汽车,他们的长官也在相帮照料,仿佛在搬家。而一般中国市民则往往在被抢之后遭到杀害。如在市民邓志陆家,日兵抢获银元三百块,金镯两副,金戒指四只,现钞九千元,然后将其幼子与母亲杀害,将家中其它财物抄走或捣毁。一座繁华的南京城,日军在彻底洗劫屠杀之后,更放火焚烧,毁灭罪证,大火三十九天不灭,所有商业区均成废墟。据不完全统计,日军造成南京市财物损失二亿四千六百万元。再以内蒙王爱召古庙为例,此庙占地五十亩,有正殿四十九间,副殿八十一间,内有佛像宝珠金器文物无数,为蒙古族宗教文化中心。一九四一年正月,包头市日军对王爱召洗劫三日,将所有珍宝文物抢走后,在各建筑上浇上汽油,纵火焚烧,大火持续半个多月。一座宏伟壮丽的圣殿化为灰烬。

  日本在其侵略战争中,占领我城市九百三十多座,我80%的大城市被占,被破坏的工厂共三千八百四十家;日军对广州、上海、重庆、苏州、兰州、贵阳、成都、西宁等城市狂轰滥炸,其对象多为学校、医院、名胜古迹、居民住宅、商业区等非军事目标,其目的正如日华中方面军参谋长吉本贞一所说,是予敌军及一般民众以精神威胁。但仅计日军造成我财产的损失,就是一笔巨额的铁债。不计日本从清政府手中掠走的巨额资金,也暂不计日本杀害我贫民的血债,也暂不计日本侵略造成我人民流离失所而导致的生产停顿,光计一九三一至一九四五年十四年间日本掠夺的资源、财物、粮食、榨取的劳动和蓄意破坏等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总值即在当时的二千亿美元以上。如果这一笔巨额资金用于建设投资,假定8%的年增长率,五十年后的今天,即使不计通货膨胀,也将形成九万三千多亿美元的资本。退一万步,即使单计日本掠走的矿物与粮食,也足已用来买上千个大工厂。如果没有日本的侵略,即使以中国五三年后三十年内约8%的实际年平均增长率,我国的总体经济实力也至少是现在的十倍。更何况如果中国不是那么穷,就很可能不会发生急于求成的大跃进。 日本侵华战争对中国经济资源的掠夺与影响

一、侵华战争中日本经济侵略的特点

  日本在19世纪前后,开始向帝国主义过渡,在帝国主义的侵略扩张本性与日本盛行的军国主义思想的双重作用下,日本产生了极强的向外扩张的野心。利用日俄战争,日本在俄国手中夺得其从中国讹取的东清铁路长春以南的部分及其附属地的所有权,于1906年在日本成立了“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简称“满铁”,凭借满铁这一重要的经济侵略工具,日本有步骤地展开了对中国的经济掠夺。尤其是在1929—1933年爆发的世界性经济危机的冲击下,其狭窄的市场和匮乏的资源无法承受空前的经济、政治压力,日本遂对中国发动了更大规模的侵华战争,首先武力侵入中国东北,接着于1937年发动了全面侵华战争。日本侵占中国大半国土,并对中国的农业资源、工矿业资源、商业资源、

  人力资源、交通运输及金融资源等经济资源进行了大规模的、全面的掠夺,并力图控制、破坏中国的市场、税收、文化教育,以此来获得最大的侵略权益。

  (一)地域上,日本经济掠夺集中于“三大占领区”。日本对中国资源的掠夺主要集中于在中国的三大占领区———东北、华北、华中地区,尤其是东北、华北地区,被作为日本在战争期间经济立足的基本“生存圈”的重要组成部分。东北地区“总面积130余万平方公里,人口只有3000余万”,[1]地大物博、人口稀少,并拥有极为丰富的农、林、牧资源和品目繁多的矿藏,尤其蕴含日本极为需要的石油资源;而华北地区的地域范围、耕地面积、人口都居关内日战区的首位,蕴藏居东亚首位的煤,占关内中国蕴藏量一半以上的铁和众多的高品位的矿藏。其生产的马、羊、皮革、羊毛和肉类都是东亚地区最多的,华北地区还盛产多种经济作物,是中国小麦和棉花的主产区,并拥有天津、青岛等中国重要的港口和商埠及东亚最重要的海盐场;中国的华中地区则处在我国最为富庶、经济最为繁荣的长江中下游地区,是我国当时最大的金融中心———上海的所在地,以及我国一批重要工业城市如南京、汉口的所在地。可以说东北、华北、华中地区是中国经济资源最为丰富的地区。同时日本在东北、华北、华中地区都扶植了相应的傀儡政权,建有比较完整的殖民经济统治体系,因此政治统治相对稳定,便于其进行大规模的经济掠夺,如东北的“南满铁道株式会社”、“满洲重工业株式会社”、华北的“华北开发公司”。所以日本把经济掠夺的重心放在了上述地区。

  (二)时间上,日本在不同时期经济掠夺具有不同特点。日本对中国东北、华北、华中等占领区的经济掠夺,依据其制定的政治、经济侵略方针经过全面经济掠夺的准备阶段、全面统治和经济掠夺阶段、全面法西斯统治和疯狂开发掠夺三阶段。在经济掠夺的各阶段,其明显的特点表现为日本帝国主义十分重视对战略资源的掠夺,但就不同时期、不同地域而言,随着世界形势、战局和日本自身发展战略需要的变化,其经济侵略又具有不同的特点。

  从九一八事变以后,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占领区的经济掠夺大体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1932年至1939年二战全面爆发前,日本通过先后成立各种国策公司和子公司,大面积的掠夺中国的各种资源。第二个阶段:1939年二战全面爆发后至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前,日本集中精力掠夺以二白(盐和棉花)、二黑(铁和煤)为代表的重要战略、军事资源,进行战争准备。第三个阶段: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至1943年上半年,日本扩大占领区至中国南方各地,企图建立从华北、华中占领区直至中国南方占领区的“日元区”,实现经济一体化。第四个阶段:1943年下半年至1945年8月战争结束,日本对占领区经济实行全面法西斯统治,疯狂“开发”、劫掠中国战略资源。

二、日本对中国重要经济资源的疯狂掠夺

  (一)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农业资源的掠夺。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资源丰富。日本对中国农业资源的掠夺主要表现在对中国土地资源和农产品的掠夺。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土地资源的掠夺首先是通过在各占领区,修建各种军事设施及铁路、公路的方式,无偿占有了中国大量的耕地和其他土地。其次,通过移民的手段强占中国土地资源。从“1932年,日本帝国主义开始向中国东北实施?武装移民?”,“到日本帝国主义投降为止,先后向中国东北移民达30余万人”。截止到日本投降前,“日本帝国主义通过?满洲国?政府和满洲拓植公社采取各种手段在中国东北掠夺移民用地达3.9亿亩之多”,是“日本内地耕地面积的600万町步的3.7倍”,占中国东北可耕地面积的60%。再次,日本帝国主义通过帮助像“中日实业公司”这样的日本财阀侵占沦陷区的土地。单单“中日实业公司”在“华北掠夺的土地就达3400万亩”。日本对中国农产品的掠夺也是十分残酷的。日本不

  允许中国农民随意种植,强迫农民种植水稻、大豆、棉花等日本需要的农作物;日本还凭借一些大公司垄断农产品的价格,以便强行压低收购价,并强迫农民按政府定价、定量把粮食卖给日伪的收购机构,这被称作“粮谷出荷”。但官定的出荷数量极多,以日伪时期的吉林为例,其地区大豆的官定出荷数为预计“总产量的82.3%”,而官定出荷的价格又极低。据不完全统计,仅东北一个地区由于日本的掠夺,就造成农业损失“达17850648229元之巨”。

  (二)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工矿资源的掠夺。日本一方面大量侵占中国原有工业。如在九一八事变之后,日本侵占了以张作霖、张学良父子为首的奉系军阀所办的全部企业,价值约15亿日元。在沦陷区,官办的矿山、冶炼等重工业企业,几乎都被日本直接占领,并改为中日合资公司。另一方面,日本又在沦陷区大量建立工矿企业,控制、掠夺中国重要工业资源。到1945年,“日伪在东北的工矿企业达6878家”,属于像“满铁”这样大的日本垄断企业的东北工矿企业有“314家,资本为6106百万元,占总资本额的71.7亿元的86%,而其他的6546家公司,仅占14%”。[8]日本对中国矿业资源的掠夺也是十分疯狂的。仅就中国华北地区,在抗战八年里,日本就开采和掠走铝矾土矿300万吨左右,钨锰精矿石21.9565万吨,铁矿石450万吨以上,煤炭12000万吨以上。在东北,日本则通过“满铁”长期控制抚顺煤矿、新丘煤矿等储量丰富煤质良好的大煤矿,其中的抚顺煤矿长期独霸东北的煤炭市场并运销到南洋和华南。煤炭的销售成为“满铁”财源的第二大来源。日本极为需要石油,因此对东北石油资源也进行了全面的掠夺,其中包括天然石油、页岩油、人造石油。日本还通过“满铁”掠夺了鞍山一带铁矿资源,大石桥的菱镁矿、复州的粘土等一切日本所需的中国矿产资源。

  (三)日本对中国商业、运输、金融资源的掠夺。日本对中国商业资源的掠夺是从抢占市场开始的。日本通过战争控制了中国的华北、华中、东北市场,并向中国的南部市场扩张,排挤了英、美等国的贸易,通过降低沦陷区关税等手段使日本商品大量涌入中国的广大地区,占领市场。日本还通过统治政策先从重工业入手,再推行到轻工业,控制物质资源的流通,同时加紧对中国运输业的垄断、控制,从而打击了中国民族商业,基本掌握了沦陷区的商业资源。在1937、1940、1943年这3年,日本在东北进口贸易总值中所占的比重分别为75.1%、88.4%、77.6%,在东北的出口贸易总值中所占的比重分别为49.9%、71.1%、75.3%,从中可以看出日本对中国商业资源不遗余力的掠夺。因而在日本的控制、侵占及战争的破坏下,中国整个商业在1939年之后趋向衰弱。

  日本对中国交通运输资源的掠夺是通过其经济殖民机构最终完成的。日本通过“满铁”,从1931年到1935年仅用了4年时间就完全垄断了东北的铁路。其长度占当时中国铁路总长度的41%。至1943年,满铁铁道总局经营着11000余公里的铁路,约2万公里的汽车运输,近5000公里的北满江运和南满三港、葫芦岛港、北鲜三港等码头,并控制周边地区的短途运输、城市交通和海运业。日本通过“满铁”可以说完全垄断了东北的交通运输资源。对华北地区交通运输资源的侵略是通过华北开发公司控制下的交通业子公司完成的,其中最主要包括华北交通、华北运输等四大公司。到1942年上半年,日本已基本建成了包括铁路、公路、内河、海运在内的,互相连接的水路交通网,占有铁路6185公里、公路17665公里、华北内河航线4200公里,并控制了天津港、塘沽港、连云港、青岛港、秦皇岛港等重要港口。日本控制了沦陷区的大部分交通运输资源,垄断了这些地区的交通运输业。

  日本对金融资源的掠夺和控制十分重视,认为其是同交通、通讯、发电、矿产、冶金、盐业等同等重要的部门,因此沦陷区的金融企业大多为日本及其傀儡政府所兼并。

责任编辑:杨晴 最后更新:2017-06-12 09:5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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