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1942年,山东抗日革命根据地出现严重的困难局面。刘少奇受中央委托来山东检查指导工作,他通过一系列调查,指示山东分局、八路军一一五师和山东纵队各主要领导人从广泛深入发动群众,开展减租减息运动着手,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对扭转山东工作的被动局面,使山东抗日根据地胜利地渡过抗战的艰苦阶段,起了关键作用。
[关键词] 刘少奇 山东 减租减息
从1939年到1942年,由于日军的残酷“扫荡”和国民党顽固派的猖狂进攻,山东的抗日形势日趋恶化,根据地出现严重困难局面。为扭转山东的抗战局面,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华中局书记兼新四军政委刘少奇受中央委托,以中共代表的身份于1942年4月到山东检查指导工作。刘少奇根据中央的指示,结合山东的实际情况,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扭转山东工作的被动局面,使山东抗日根据地顺利地渡过抗战的艰苦阶段,起了关键作用。在这些措施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广泛深入发动群众,开展减租减息运动。
一、确定减租减息为山东工作的中心
1938年,中国抗日战争转入相持阶段。日军为巩固战略后方,基本停止对正面战场的战略性进攻,采取以保守占领区为主的方针,逐步将其注意力集中于打击和消灭八路军和新四军。日军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敌后抗日根据地疯狂进行“扫荡”“蚕食”。日军进攻的重点是华北。山东根据地是联结华北和华中的纽带,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因此,山东成为日军重点进攻的对象。“从1939年到1940年,敌人在山东出动千人以上的扫荡达25次,其中万人以上的两次”。[1]1941年,日军扫荡更加频繁,仅在山东,就进行了29次大规模“扫荡”。与此同时,国民党反动派掀起第二次反共高潮。1941年1月皖南事变后,山东的国民党反共顽固派也猖狂活动。在这种十分困难的环境下,山东分局、八路军第一一五师和山东纵队各主要领导人,对反“扫荡”策略和群众工作等问题产生分歧,领导人之间急需统一认识。1942年2月4日,毛泽东致电将要返回延安的刘少奇,要他帮助解决山东军政领导人之间的分歧。毛泽东把材料转给刘少奇,告诉他山东“发生争论为时已久……你经山东时请加以考察予以解决”。[2]
1942年4月10日,刘少奇一行辗转到达山东分局、八路军第一一五师驻地滨海区临沭县朱樊村。刘少奇到达后,立即从三个方面展开工作。首先,他分别与山东分局、八路军第一一五师、山东纵队、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的负责人谈话,听取他们的汇报,总结山东几年来的工作成绩和存在的问题。通过这次谈话,刘少奇了解到山东地区的减租减息运动还没有真正开展起来。其次,他还不顾疲劳深入到群众中调查访问,了解群众组织、减租减息等情况。第三,为更好地了解山东的情况,他组织随行人员查阅了山东党政军民各方面的资料,系统阅读了山东分局党刊《斗争生活》和党报《大众日报》。经过半个多月的调查研究和认真分析,刘少奇基本上找到了山东问题的症结:山东抗日根据地党组织没有认真发动群众开展减租减息运动,群众运动是各项工作中最薄弱的一环。他认为:“在山东根据地中并没有妨碍群众工作发展的客观因素,群众工作所以最落后,主要是由于主观上的错误,主观上忽视群众运动的结果”。[3]
在减租减息问题上,山东分局曾有两种意见:罗荣桓等同志的意见是放手发动广大农民群众,开展轰轰烈烈的减租减息运动,通过这一运动,把农民运动开展起来。另一种意见是首先把妇女和青年发动起来,农民运动和减租减息也就搞好了。由于山东分局和一一五师的意见出现分歧,减租减息运动很难开展起来。
在全面了解情况和充分调查的基础上,4月16日,刘少奇召集召开了山东分局委员会议。会议由分局书记朱瑞主持,刘少奇在会上作了重要报告。他充分肯定了山东的工作成绩,同时严肃指出了山东领导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主要是山东减租减息还没有开展起来,基本群众没有真正发动组织起来。他强调,“要发动群众,必须实行减租减息,改善群众生活”[4]。这次会议成为山东工作的转折点,使与会同志在山东问题上达成共识,确定了以放手发动群众,实行减租减息作为解决山东问题的突破口。
为了提高山东各级干部对群众运动和减租减息的认识,刘少奇在4月底对山东县以上干部作了《群众运动问题》的报告。他指出:“……我们的党无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方都是要与劳动群众结合起来,依靠自己的群众,依靠自己的阶级。如果我们党有这么一个时机或一个地方不去紧紧地依靠群众,就会要失败,以至死亡的。脱离群众是共产党最危险最严重而最应该受到责罚的事情。”[5]他强调:“在当前,减租减息就是山东的中心工作,所有的工作都要围绕着这一中心来做。要全党来抓,党政军民各方面的干部来抓。”[6]刘少奇的报告,为山东军民战胜严重困难,坚持抗战,建立巩固的抗日根据地指明了方向。
二、减租减息运动的开展
减租减息是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根据地实行的一项极其重要的政策。抗日战争爆发后,共产党为了团结国民党共同抗日,将没收地主土地改为减租减息。早在1937年8月,中共中央公布的“抗日救国十大纲领”中就明确提出要“废除苛捐杂税,减租减息”。[7]1942年1月,中央政治局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规定减租“照抗战前租额减低百分之二十五”,减息“以一分半为计息标准”。从此以后的减租减息通常称为“二五减租、分半减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减租减息使地主的既得利益受到损失,经常遭到地主的抵制和反抗。从抗战爆发到1942年5月,山东抗日根据地主要侧重军事斗争,虽然也颁布过一些有关的法令,初步减免部分苛捐杂税,开始实行“五一减租”“半分减息”[8],但实际上减租减息只是在部分地区实行,而且多为恩赐式,未能有效调动群众的抗日积极性,对封建制度触动不大,地主对农民的剥削仍然很重,广大农民的生产和抗日积极性受到很大压抑。由于基本群众的优势没有树立起来,深入持久地开展敌后抗日游击战争缺乏雄厚的群众基础。
为顺利开展减租减息运动,刘少奇着重指导山东分局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舆论动员。他曾多次找分局宣传部和《大众日报》社的同志谈话,具体指导有关工作。减租减息运动刚布置,《大众日报》头版就发表了《如何打开减租减息的大门》社论,指出过去减租减息运动没有开展起来的原因和今后开展的办法。随着减租减息运动的开展,《大众日报》还进行了跟踪报道和宣传。二是亲自安排工作计划,交待工作方法。刘少奇指出,既然减租减息是中心,就要党政军民干部一齐抓。他说,要趁夏收之机来推动双减,方法是以一两个县作为中心,在一两个县中又以一两个区作为中心,在一两个区中再以一两个村为中心作基础,“抓住中心,做好中心,就突破中心,由村到区,由区到县,由县到全滨海区,切记平均使用兵力”。[9]三是抽调一批具有地方群众工作经验的干部组成工作团、组,深入农村开展减租减息和其他各项工作。他强调,在运动全面展开以前,要抽调大批干部先学习一两个星期,然后下去,以农会的面目出现,由农会领导,把党的方针政策贯彻下去,真正代表群众的利益。他反复强调说,我们围绕群众运动所做的一切安排,都是为了达到这样一个目的:首先是由经济斗争逐渐吸引人民群众转移到政治斗争,改善了群众生活之后,再逐步地提高他们的阶级觉悟和政治觉悟,使他们参加政权工作,参加武装斗争,参加抗战。
在减租减息试点过程中,刘少奇身体力行,坚持一般号召与个别指导相结合,把身边的工作人员派下去参加减租减息,并亲自深入到基层,先后到临沭县夏庄、东盘村和赣榆县大树村等地,了解运动的开展情况和各项政策的执行情况,对运动加以指导,帮助解决问题。他指出:“群众运动一定要遵循劳动者‘自己解放自己’的原则。群众运动有它独特的发展规律。”[10]所以,各级领导必须尊重农救会的独立领导权,决不能站在群众团体外面或站在他们头上来发号施令。他说,群众团体本身的任务是以保护群众利益为中心,要群众团体真正能代表农民出来说话(不去代表地主豪绅说话,但也要防止过“左”的、违背统战的做法),一切群众工作,都应由群众团体自己去领导,但这不是说群众团体不受党的领导,党要在政治上掌握对群众团体的领导,而不去干涉其内部生活,党是通过共产党员去接近群众的,党员是以群众面目出现的,以一个普通会员的资格出现的。要严防官办代替,否则,其后果只能使群众团体变质。[11]
在刘少奇的亲自领导下,山东各级党委高度重视,减租减息运动迅速开展起来。根据中共中央和刘少奇的指示,山东分局于1942年5月4日发出《关于减租减息改善雇工待遇开展群众运动的决定》。《决定》指出:“以认真实行减租减息发动群众运动为建设山东根据地的第一位工作任务,并首先成为自麦收到年底这一时期的第一位工作。山东全党的领导及党政军民的一切工作,今后均须围绕着并贯彻的完成这一中心任务。”[12]以后又发出有关这个问题的两个补充指示。接着,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颁布了《山东省改善雇工待遇暂行办法》《山东省租佃暂行条例》《山东省借贷暂行条例》,对山东抗日根据地的减租减息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具体要求,并在全省施行。5月10日,滨海农救会召开扩大会议,布置减租减息工作。根据刘少奇“中心突破”的指示,山东分局确定滨海地区的莒南、临沭为减租减息实验中心县,并抽调干部200余人组成工作团,到两个县进行试点,积累经验。分局书记朱瑞、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主任黎玉分别到莒南、沂南具体指导减租减息群众运动。[13]
从1942年5月至6月,滨海区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减租减息增资群众运动试点工作。这项工作是山东分局抽调的脱产干部通过农救会,在2个中心县、9个中心区、30个中心村、120个外围村里展开的。五六月份,正是春荒之时,一部分饥饿的农民迫切需要借粮度荒。干部们从农民的切身利益出发,从解决群众最迫切需要的粮食开展运动。到6月中旬,农救会已普遍发动了借粮运动,救济了上万饥民。通过过借粮运动,农救会发动起群众,扩大了党在群众中的影响,密切了党和群众的关系。在此基础上,农救会又通过各种宣传,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思想觉悟,使他们积极行动起来,投入到减租减息的斗争中去。减租减息运动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好局面。农救会在农民中的威信大大提高。
三、减租减息运动的成效
1942年10月,山东分局遵照刘少奇的指示,召开了分局委员会议,总结过去四年山东我党的工作并讨论今后的任务。朱瑞代表分局作了《抗战四年山东我党工作总结与今后的任务》的报告。报告在肯定抗战以来山东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指出了山东领导工作中产生的许多缺点和错误。其中很重要的一条是基本群众没有普遍深入地发动组织起来,群众生活没有认真地改善,减租减息、改善雇工待遇、减轻群众负担等中心任务一般地被忽视。针对上述问题,山东分局提出了认真改善群众生活,普遍动员组织基本群众,真正地依靠群众,反对脱离群众的一切官僚主义错误倾向等方针和措施。在刘少奇的领导和指示下,山东分局各级组织干部开始深入农村,以减租减息为切入点,解决群众的切身利益。经过一段时间的深入实践,山东减租减息运动深入开展起来,人民群众的抗日积极性空前高涨。
首先,粮食产量增加,农民收入负担减轻,收入提高。以滨海区和鲁中区为例。滨海区是减租减息的试点,试点工作取得经验之后,即在全区开展起群众运动。到1943年3月,取得了较大成效。减租方面:据不完全统计,被减的地主200户,减了租的佃户1990户,减租田亩31274亩。减息方面:据5个县的统计,减息65448元。增资方面:增资人数16067人,增粮(据4个县的统计)1378558斤,增款(据两个县的统计)61536元。[14]到1942年底,鲁中区的减租减息运动也取得了初步胜利,其中尤以沂蒙区开展得比较普遍、深入。据不完全统计,全区共减租粮149372斤,减息粮25343斤、款15072.8元,增资粮505473斤、款4875元。仅沂南县垛庄区(现属蒙阴县),就有40多个村庄、近1000户佃农、2万亩土地实行了减租,1000多户穷苦农民取得了分半利息的利益,400多名雇工增加了工资。[15]在减租减息运动中,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广大农民团结起来,通过有组织的斗争,获得了增收增资的实际利益。随着生活的改善,农民的生产和抗日积极性增强。
1942年5月以后,山东抗日根据地绝大部分地区开展了减租减息,改善雇工待遇的运动。1942年一年间,山东抗日根据地(不包括鲁南和冀鲁边),减租户18294户,减租地393482.7亩,减租粮6207283斤;减息户1512户,减息粮25348斤,减息款111034.8元;增加工资人数40406人,增加粮食工资8192960斤,增加款资23016元。[16]不难看出,减租减息运动初步削弱了封建势力,减轻了封建剥削,改善了广大贫雇农的生活。
其次,农村的阶级关系开始了有利于抗战,有利于农民群众的转变。长期以来,农民一直处在社会底层,是被剥削和压迫的对象。在减租减息的运动中,各级党组织发动群众,将分散的农民力量整合起来,与地主进行有理有节的斗争。通过斗争,农民生活得到改善,社会地位提高。随着减租减息运动广泛开展,农民对共产党的认识也逐步深入,对抗日民主政权的信任增强,参政意识和政权观念逐步萌芽。觉醒的农民开始踊跃参军,山东各地出现了母亲送儿子,妻子送丈夫上战场的感人场面。到1942年底,山东民兵达到17万人,自卫团达到82万人,一年作战4825次。抗日力量的壮大,为坚持长期抗战奠定了基础。
最后,发动和团结了社会各阶层力量。通过减租减息运动,共产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大大提高,各地党组织逐渐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共产党组织在部分县、区、村改造了政权,组织起群众近200万人,确立了基本群众优势,进一步推动了根据地建党、建政、建立人民武装和群众团体等各项工作。党还团结了其他各阶层,特别是赢得了开明地主、士绅对山东抗日的经济、教育、社会救济等各方面的的支持。[17]
当时,减租减息运动还存在缺点,如各地区进展情况不平衡;有的地区发生“左”的偏向,打击了富农,伤害了中农;对群众的发动工作方法欠妥等。尽管如此,山东的减租减息运动在刘少奇的指导和山东党政军民的共同努力下,取得显著成效。刘少奇的山东之行,对山东克服抗日斗争困难,赢得群众支持,起到了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黎玉,陈沂,高克亭:《胜利的转折历史的功绩》,《刘少奇在山东》[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83:2.
[2]中共山东省委党史研究室《中共山东地方史》(第一卷)[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83:365.
[3]山东省档案局中共山东省委党史研究室编:《山东的减租减息》[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4:52.
[4]黄峥主编:《共和国主席刘少奇》(中)[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8:746.
[5]刘少奇:《群众运动问题》,1942年,萧华笔记本记录.
[6]肖华:《难忘的四个月――忆少奇同志在山东》[J].山东党史资料,1986(6).
[7]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党史教研室编:《中共党史参考资料――抗日战争时期(上),第52页.
[8]1941年1月13日,山东省参议会公布了《山东省减租减息暂行条例》。条例规定,减租为“照原租额减少五分之一”,减息为“年利率一律不得超过一分五厘。”这就是“五一减租”.
[9]刘少奇:《群众运动问题》,1942年4月26日,原件存中央档案馆。《山东的减租减息》,第52页,中共党史出版社1994年版.
[10]肖华:《难忘的四个月》,《山东党史资料》1986年第6期,第9页.
[11]肖华:《难忘的四个月》,《山东党史资料》1986年第6期,第9页.
[12]《山东的减租减息》,第52页,中共党史出版社1994年版。
[13]中共山东省委党史研究室:《中共山东地方史》(第一卷)[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8:376.
[14]中共山东省委党史研究室:《中共山东地方史》(第一卷)[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83:77.
[15]黎玉:山东抗日民主政权工作三年来的总结与今后施政之中心方案[M].山东的减租减息,中共党史出版社,1994:151.
[16]黎玉:山东抗日民主政权工作三年来的总结与今后施政之中心方案,[M].山东的减租减息,中共党史出版社,1994:151.
[17]具体内容详见李庆刚《开明士绅对山东抗日根据地发展的贡献》[J].东方论坛,2009,(4).
责任编辑:杨晴 最后更新:2017-07-23 08:5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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