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1年6月,省府“以本省营业税率,原较其他各省为低,自抗战军兴,商人利用商品供不应求,高抬物价”,决定酌将税率增加,改定课税标准:以资本额为课税标准的,税率由原来的150/00增至200/00,以营业总收入额为课税标准的,其税率分10%、15%、23%三等。该标准自1941年7月份起实行(《鄂营业税税率酌增省府通令各专署自七月份起实行》,《新湖北日报》1941年6月13日第二版)。经过整顿,营业税的增收较有起色。以松滋县为例,1939年度该县从营业税局整顿人手,四个月即盈收税捐1万元,1940年又盈收20万元,1941年1至11月营业税收人171 900余元,除原比额31231元,盈收140 700元(向经武,《松滋税收整理概况》,《新湖北日报》1942年1月7日第四版)。
其三是整理屠宰税。在抗战期间,屠宰税税率屡次提高。1939年12月,猪每头增正税0.8元(含原有0.4元),共为1.2元;羊税每头增正税0.3元(含原有0.3元),共为0.6元;牛税每头增正税1.2元(含原有1.2),共为2.4元(湖北省财政工作报告书(1939年8月至12月),湖北省档案馆藏档案,卷宗号LS19-1-342-I)。1941年4月,屠宰税正附税合并,税率又有所提升,其中宰猪一头征税3元,宰羊一头征税2.2元,宰牛一头征税15元(《湖北省各县屠宰税征收规则》,《新湖北日报》1941年4月14日第一版)。1941年6又有增加,计猪每头征税6元,羊2.4元,牛30元,全省年征761 770元。自1942年8月1日起,猪每头改征为18元,羊5.4,牛50元,全省年征22 853 124元,计增收15 235 416元(湖北省政府编印,《湖北省政府施政报告》(1942年4月起至10月止),第23页)。之所以屡次提高屠宰税率,省府认为:“食肉者多系中上之户,兹不加重贫民负担。”(《报告书》(1939年8月至12月))。
随着税赋收入数额的增加,其在省财政收入中的地位也有所提升。在1939年度概算中,岁人仍以债款收入为最巨,次为中央补助费,赋税收入居第三位。在l至10月份实际收入中,各项收入所占位次未变。而在1940年度实际岁人中,税课收入已上升至第二位,仅次于中央补助款收入,债款收入退居第四位。1941年度,全年实收数,税课收入14 607 708元,居第二位,仅次于补助及协助收入26 206 731元,长期赊借收入则降至2 611 328元,居第六位(湖北省临时参议会第二届第二次大会记录(1942年8月),第56页,湖北省档案馆藏档案,卷宗号LSl-1-0930-001)。税课收入数量的增加以及在财政收入中地位的提升,显示了抗战时期鄂省谋求财政“自给自足”的努力与成效。
四、财政支出的分配
前文指出,陈诚在检讨既往鄂省财政时,指责其“只知机关经费的支出,而不知事业经费的支出”。陈诚任省府主席后,则尽力减少政费,而维持并增加各项事业费与教育经费。他提出:“凡是应该用的钱,再多也要用;凡是不应该用的钱,一个也要省。”
首先是缩减政费。自1937年9月至1939年8月份,湖北先后四次财政紧缩。1937年9月湖北制定非常时期财政实施办法,规定省县财政支出各费按战前编写的1937年度预算八折支给,自1938年1月份起,湖北省各机关经费除特殊情况外均按七折支给,各机关每月经费由原预算案的1 918 371元,折减为1 455 310兀。11月份,再次实行紧缩,裁撤、归并一些并不紧要的机关,减少不能执行职务或事务较少机关的经费,尽量缩减各机关临时费及与国防无关之建设事业费,省政府各厅处经费至少缩减一成以上,减少职员俸给等级差别、以平均待遇中求经费之减缩,省党部高等法院暨各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经费同样至少缩减一成以上。通过这些措施,各机关每月经费由l 455 310再次下降到999 341元,经过两次减缩,各机关每月实支经费计缩减了455 900余元。1939年8月,进行第四次财政紧缩。每月总支出由1 977 000余元紧缩为1 588 000余元,减支39万元,全年共减460余万元(《报告书》(1939年8月起至12月止))。
1940年9月陈诚回省主政后,更大力裁并骈枝机构,以减少财政开支,提高行政效率。在省的方面,如非常时期地方行政人员研究会、建教合作委员会、战区学校员生登记处、教育检定委员会、施巴警备司令部、军官教育队、保安团指挥部等,或归并或取消,所有业务分别由主管厅处负责办理。在县的方面,如防空监视队、教育产款清理委员会、国民兵团经理委员会、空袭紧急救济办事处、夏令卫生委员会、义教社教推进委员会、教育设计委员会、教育稽核委员会、农村推广处、合作促进会等,均予裁撤,所有业务,分别由各主管科力、理(湖北省政府编印,《湖北省政府施政报告》(1940年9月起至1941年3月止),第2-3页)。此后,在1942年8月、1942年12月、1943年1月,又先后进行了三次机构调整,调整的范围依次是:社会行政机构;全省省、县各级机构;各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组织。经过四次调整之后,在省的方面,仅存民政、财政、建设、教育四厅和秘书、社会、警务、会计等四处;在县的方面,仅存民政、财政、建设、教育、警保五科和秘书、会计两室。另外就是直属中央机构。经过调整,不仅精简了省、县机构,更节省了财政经费。仅第一次机构裁并,即裁并经费一百三十多万。
在厉行减政的同时,省府对于各项事业与教育经费则尽力维持,并设法增加。1941年1月更提出,“凡属是建设本省,复兴民族的业务,都按照事业的需要,酌量增加,不受财力的限制”(湖北省临时参议会第三次大会记录(1941年1月),湖北省档案馆藏档案,卷宗号LSl-1-0926-001)。事实上,几年中省财政支出的明显倾向是债务支出、公安支出地位逐渐降低,而教育文化事业以及经济建设支出的地位逐渐增强。
在1937、1938年度,公安及保安费支出皆占第一位,建设费占第二位,债务费占第三位,教育文化费占第四位。1940年度岁出实数,计教育及文化费455万余元,占第一位;保安费369万余元,占第二位;债务费350万余元,占第三位;行政费167万余元,占第四位;经济及建设费101万余元,占第六位。1941年度实际岁出,教育及文化费l 275万余元,居第一位,保安费1250万余元,居第二位,债务费约627万元,居第三位,行政费340万余元,居第四位,经济及建设费315万余元,居第五位,。1942年度实际支出,保安费约l670万元,居第一位,教育及文化费l 450万余元,居第二位,经济及建设费约1067万元,居第三位,债务费降至159万余元,居第八位。这一年,教育文化与经济建设支出总额已远远超出保安支出。1943年度实支数,教育及文化费2 128万余元,居第一位,分配县市国税支出2121万余元,居第二位,其他支出约204元,居第三位,保警支出约1754万元,居第四位,经济及建设支出约1364万元,居第五位,债务支出减至122万元,居第九位。
由此可见,抗战时期,省财政对于债务的整理卓有成效,教育及文化一直是省财政支出的重心所在,其地位甚至超过公安费。事实上,教育文化费不仅在省财政中的位次高居不下,其所占比重也相当高。从1939年至1943年,其比重分别为11.1%、20.4%、20.3%、19.3%、17.9%。
教育文化费在总支出的突出地位和比重,反映了战时省财政对“事业进展”的关注。这可与战前省财政支出状况作一对比。
在1933-1936年间省财政的实际支出中,债务费始终高居第一位,几年中分别为832万余元、521万余元、523万余元、521万余元,分别占当年财政总支出的360/0强、21%强、24%强、21%强。其次是经济建设费,分别为244万余元、514万余元、358万余元、564万余元,除1933年居第三位,其余各年均居第二位。教育文化费的实支数及所占位次分别为273万余元,第三位;257万余元,第六位;209万余元,第五位;241万余元,第六位。公安费实支数及所占位次分别为231余万元,第五位;262余万元,第四位;247余万元,第三位;269余万元,第五位(贾士毅,《湖北财政史略》,1937年(出版地不详),第84,85页)。
在抗战前的湖北省财政支出中,债务支出始终高居首位,在社会建设事业中,教育文化事业并没有受到重视,经济建设摆在更突出的位置。事实上,从1933年至1936年不仅教育文化费所占位次靠后,其比重也偏低,分别为11.8%、10.8%、9.7%、10.1%。
两相比较,抗战时期湖北财政支出特点是:其一、债务的整理卓有成效;其二、对于教育文化事业投入了最多的财力。
教育文化费之所以在战时历年鄂省财政中占居突出的地位和比重,乃由于战时湖北实行公费教育制度。所谓公费教育制度,具体而言:对于中等以上学生,除图书、体育、宿费一律免收外,并供给伙食、服装(湖北省政府编印,《湖北计划教育实施概况》,1943年,第16页)。该制度始于1938年,在整个抗战时期一直延续。
抗战期间的湖北财政,因武汉陷落、富庶县份先后沦为战区,省岁人来源锐减,财政根基动摇。一方面要坚持抗战,另一方面要维系生存与发展,省国民政府当局不得不对财政进行切实整顿,刷新政务,整理税赋,增加收入。同时,在支出方面,厉行减政方针,减少政费,清理债务,而尽力维持并增加事业费。就财政本身而言,抗战时期省财政的整顿是卓有成效的。首先,财政制度的建设,包括征收机构的统一、四权分立制度的实行、公库的设立、会计制度的推行等,结束了继往省财政机构混乱、弊端百出的局面,使得征收统一、计政推行,在湖北财政史上的确是一重大的进展。其次,财政收入显著增加。战后湖北的赋税收入,即使富庶的34县沦为战区,在所剩地贫民瘠的非战区36县,也能达到战前的水平,足见财政整顿的成效。尤其是田赋的整理,实行土地陈报,不仅使田赋赋额大幅增加,更降低了赋税率。第三,摆脱债务负担。战前省财政支出中,债务的还本付息一直高居首位,在战后,则可十分清晰地看到债务负担逐渐减轻的趋势,1942、1943年省财政支出中,债务支出分别降到第八、九位。经过经年清理,债务的沉重枷锁已经松懈。就抗战与建设而言,省财政在相当程度上维系了省府的抗战、生存和建设。正如陈诚所总结,“在军事方面,宜昌以西,敌人未得寸进,拱卫陪都的责任,差不多可以交代下去;在政治方面,湖北省政府在地瘠民贫的条件之下,军民生活大致尚称安定”。其间,对于财政的运筹至关重要。抗战期间省府行政开支几次缩减,陈诚亲自主政时大刀阔斧裁并机构,节省了大量经费,减轻了财政负担。也正因如此,艰窘的战时财政才能持续担负省府的日常运转,进而开展力所能及的社会建设。在战时建设中,省府将教育文化置于首位,战时省财政所勉力支撑与维系的事业重心在于教育文化,教育文化费在战时省财政支出中一直居于高位。在艰苦的抗战时期,这实属难能可贵。相较于战前省府更重视经济建设而忽视教育文化,战时省府更重视教育文化。战前、战时教育文化费、经济建设费在各年财政中地位的对比十分清晰地说明了这一点。其原因所在,一方面是由于省府主席陈诚对于教育的认识和重视,另一方面,在战争环境中,不易遭受战争损害及摧毁而具有持久效力的建设莫过于教育文化。
责任编辑:张波 最后更新:2017-11-17 17: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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