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 繁體版 正在载入当前时间...

对于苏中苏中抗日根据地的商业进展(1940—1945)
2018-01-08 11:11:15  来源:论文网  点击:  复制链接

  一、对粮食、棉花和食盐的“三白”统制

  粮食、棉花和食盐是生活的必需品,同时也是重要战略物资。抗战时期,日伪虽占领了生产工业品的城市和交通要道,使得工业品货源中断,但城市里不能生产粮食、棉花、食盐等生活必需品,其库存也日趋枯竭。苏中根据地是鱼米之乡,盛产粮食、棉花、食盐,这就成为根据地对敌斗争的重要资源。根据地政府禁止棉粮等物资流入敌伪地区,使得粮棉盐肉不能进城,造成城市市场混乱,日军恐慌。

  但粮食又是根据地的出口产品,不允许出口,根据地多余的粮食无销路,就会出现谷贱伤农的问题。通常,根据地政府对粮食贸易进行控制,即粮食不随便出口,而由公营公司、合作社和有组织的商人团体以及运销小组组织出口。如苏中一分区规定,一般的商品物资必须先出具申请书,经区以上工商管理机关审查合格后,依照出口时所定的物物交换比例,先行运回物资,经检验无误后,才能签发出口证书报税出口,但若换回的是军工物品者就可以 准履行手续,可以先将粮食运出口再换回物资。苏中三分区组织行商协会,制定入会章程和入会手续,规定凡持有会员证的,所有关卡均予以放行,对出口商品,还规定购进任务,凭收购单位证明再向公司购买所需物资。苏中四分区颁布《粮食管制条例》,规定不准将根据地的粮食外运资敌,号召农民将棉田改种粮食。食盐方面,苏中根据地的两淮盐务局制订严格制度,加强食盐管理,执行销盐税票制度。盐民销盐必须向督煎员报告,由督煎员实地检查、过秤,然后开票放行,如不报告而自行销售,一经发现即当私盐论处,轻则批评教育,重则处以一定的罚款。当时征收盐税的验票,由两淮盐务局统一印发,盐商凭此税票可在根据地内销售畅通无阻,无票者,作私盐处罚。

  二、根据地的内部贸易

  (一)鼓励商人开办各类商店,经营日用百货、食品、农具、种子等,解决根据地生产和生活需要

  中小商人中行商小贩占绝大多数,他们具有经商经验和商业技术,熟悉贸易路线,有广泛的社会关系,资本小、周转快,经营灵活。苏中行政公署保护和鼓励私营商业、实行无苛捐杂税的政策,调动了商人积极性,促进了根据地的商品流通。当时流行一首民谣:“千条船呀万条船,千条万条来往穿梭。布朝北呀米朝商,朝南往北只报一道捐。除了解放区,别处哪儿有,哪儿有?”

  (二)充分利用各地的传统与不定期的集市、旧式庙会等形式,广为进行物资交流和商品流通

  如,1944年海门县曾开辟香台庙、王家仓、陆家宅等流动市场;宝应县抗日政府每年利用古历三月二十八夏集庙会,清明节曹甸塔尔头的庙会举办大规模集市贸易,吸引苏南和邻省的商民赶来交易。各地还有定期的集市贸易,得到政府的鼓励和保护。

  (三)通过公营商店和合作社来促进根据地内部物资交流

  以泰县为例,1944年秋,在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下,筹建惠民公司,资金筹集原定为100万元,其中向群众集资,每股5万元,共集资700万元,印发期票100万元,不足部分由政府投资。主要经营粮食、油饼、西药、布匹、纸张、日用杂货等。粮食中的大部分由政府财经部门调入,再由公营商店或合作社组织商品购销,把日用杂化调剂到又迫切需要的地区,再换回大麦、豆饼等农产品,满足了群众的日常需求。根据地对重要物资粮食的内销是自由的,当根据地出现春荒或者粮食短缺时,只要商贩和合作社拥有县工商管理局颁发的购运证,即可在本区自由内销,而在苏中根据地其他分区内销则需要换回一定比例的物资。此外,根据地政府还组织建立了基点合作社,基点合作社是依靠市镇或者集散市场建立,通常包括三四个乡的范围,是此区域内人 销农产品、交换工业品的中心,以运销和消费为主,与公营公司的物资流通发生密切关系,来促进物资调剂交流。

  三、根据地的对外贸易。

  (一)通过公营商业和合作社发展对外贸易

  根据地公营商业、合作社将重要物资粮食、盐等作为对敌经济斗争的武器,有组织地换回根据地急需军用物资和工业品。一方面动员群众不要把农副产品拿到敌占区 ,造成敌人吃菜吃粮的恐慌,一方面通过手中掌握的棉粮油等物资,掌握谈判的主动权。在价格上,五洋百货、南北杂货,照根据地的价格,棉粮油等敌占区紧缺物资,照敌占区价格计价,日军往往出于无奈,只好答应。

  (二)组织动员根据地内部的小商小贩进敌占区做生意,打开封锁渠道

  一般商贩进出敌人岗哨,都有熟人,有些商人和日伪基层人员沾亲带故,通行并无大碍,有的还让敌人岗哨搭干股。这些商人采用夹底船、夹棺材等手段隐藏物资,蒙蔽敌人,通过封锁线。根据地政府采用商人先垫钱采购,货到后视路程远近按原始 加20%-40%结算的办法支付,由于报酬丰厚,通过小商贩进敌占区做生意成为根据地对外贸易的重要渠道。

  (三)利用根据地以外的商人购买军需物资

  根据地政府在与商人打交道中,利用其与敌占区或者敌伪内部千丝万缕的联系,采购根据地所需的物资。通常商人与社会上各阶层的人物都有交往,经常往返于新四军控制区与沦陷区,利用沦陷区的社会关系可以替根据地将物资运到外部卖,再从根据地外部采购根据地急需物资回来。由于商人的爱国热情,加之利润的驱使,他们在对外贸易中发挥了巨大作用。

责任编辑:张波 最后更新:2018-01-08 11:15:20

特别说明:抗日战争纪念网是一个记录和研究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历史的公益网站。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与网站的文/ 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文化交流和科研之目的,如转载稿侵犯了您的版权,请告知本网及时撤除。以史实为镜鉴,揭侵略之罪恶;颂英烈之功勋,弘抗战之精神。我们要铭记抗战历史,弘扬抗战精神,坚定理想信念,为国家富强、民族复兴,实现伟大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感谢您对抗日战争纪念网的支持。
纠错电话:0731-85531328、19118928111(微信同号)

上一篇:不该忘却的故事 关于抗日战争时期苏中地区的一场货币斗争

下一篇:“抗币”见证抗战

办公室 0731-85531328

抗日战争纪念网 13723880171

抗战文化研究会 15116420702

抗日战争图书馆 18182129125

抗战文化研究会

抗日战争纪念网

抗日战争图书馆

抗战文化研究会

抗日战争纪念网

抗日战争图书馆

红色力量传播

抗战研究

微博

抗战研究抖音号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中文域名:www.抗日战争纪念网.com 主办单位:长沙市抗战文化研究会

不良信息举报 电话:0731-85531328 手机:19118928111(微信同号) QQ:2652168198 E-mail:krzzjn@qq.com

湘公网安备43010402000821号 ICP备案号:湘ICP备18022032号 长沙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