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手托举起曾经指挥官兵屠杀中国人的军刀,面向受降的中国将领鞠躬,该是日军将领在受降仪式上的典型动作。军人交出武装,自然是最大的失败,也是投降的标志。在各地举行的日军投降仪式的照片,都有交出军刀的情节。尤其是北平太和殿前的甬道旁,日军指挥官排着队,挨个走上前,低着头把军刀放在桌上。
然而,在南京受降仪式上,侵华日军的最高指挥官冈村宁次却没有交出军刀。因为他根本就没有把军刀带来。
历史档案记载,受降签字仪式举行之前,中国陆军总司令部以“中字第17号备忘录”致冈村宁次:“根据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将军规定:1.日军缴械时,不举行收缴武器之仪式。2.日军代表于正式投降时,不得佩带军刀。3.凡日军所有军刀,均应与其他武器一律收缴,一俟正式投降,日军即不得再行佩带军刀。以上规定,在中国战区一律适用。”
日本军官随身所佩军刀,从来是不离身的。中国战区决定在日军投降签字时,解除他们的军刀,并将冈村宁次、小林浅三郎、今井武夫的军刀,分别献给何应钦、萧毅肃、冷欣。冈村宁次接到备忘录,违犯无条件投降规定,一再要求中方提示签字时出示证明文件应载明的事项,事先了解投降书内容。日军投降书内容及日军投降签字后中国战区最高统帅颁发“第1号命令”抄件,经请示何应钦同意,由冷欣派员于9月8日晚秘密送冈村宁次阅,约定:1.不许抄录。2.不准据修改意见。3.不得于签字前宣扬。阅后随即取回。
还有一种说法:何应钦主持受降仪式前,曾派他的参谋王武到冈村宁次住处,秘密地告诉冈村,参加投降仪式时可以佩带指挥刀,但必须在礼堂内将指挥刀呈缴何应钦,否则就不得带刀。带与不带,可由冈村自己选择。冈村当然不愿成为呈缴指挥刀的败将,而宁肯当“不带刀的将军”。
中方受降主官何应钦,对日方日本投降主官冈村宁次为何如此宽大?原因是他们曾是日本军校的校友,而且私交颇深。九.一八事变后,何应钦忠实执行蒋介石“攘外必先安内”的方针,代表蒋介石与日军妥协,曾参与“何梅协定”的签署,成为人所共知的“亲日派”。有人说,蒋介石让何应钦主持受降,是有意识地替他在国人面前洗刷过去的污点。
何应钦能有主持受降的殊荣,实在是运气所致。何应钦是贵州兴义人,字敬之,曾任黄埔军校总教官、国民革命军第一军长、北伐军东路总指挥、南京政府第一路军总指挥要职;1930年起任军政部长至1944年;抗日时期历任第四战区司令长官、军委参谋总长、国防委员会常委。蒋介石之所以选中何应钦代表他主持受降,首先因为代表日军投降的冈村宁次是大将,并非日本军方最高首长。身为中国战区最高统帅、特级上将的蒋介石若主持受降,有失尊严,而何应钦兼陆军总司令、一级上将,职务军阶与冈村宁次相等。
在研究受降会场布置时,何应钦竟提出过“圆桌方案”,投降者和受降者围在一个圆桌周围,叫盟军将领大为惊叹:这像什么话!后来,改为日方投降桌对中方受降桌。何应钦对冈村的百般照顾,固然是老朋友,是一贯的亲日立场,更主要是蒋介石“以德报怨”的有言在先,他能体会到蒋介石的用心。果然,冈村日后逃过军事审判,为蒋介石准备内战而出谋划策。
何应钦受此重任,是历史如此矛盾地选择了他,但他代表的不是他个人,毕竟是一个浴血奋战的民族。至于他对面的冈村宁次,低下了不可一世的头,他不是向他的老校友弯腰,而是向中国人投降!这个侵略者,被牢牢钉在历史耻辱柱上!据当时参加者说,日军代表行鞠躬礼,他们的神情很复杂,一方面出于世界反法西斯正义力量的压力,拱手递降书;另一方面,在中国大陆还有一定的军事实力,一种不服输、不认罪的心态还流露在脸上。
冈村宁次没有拱手把他的军刀上交,这是目睹受降大典的中国人最大的遗憾。侵华日军最高指挥官的那把军刀,本该是在这个神圣的仪式上收缴的啊!
责任编辑:张波 最后更新:2022-12-24 16:00:03
特别说明:抗日战争纪念网是一个记录和研究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历史的公益网站。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与网站的文/ 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文化交流和科研之目的,如转载稿侵犯了您的版权,请告知本网及时撤除。以史实为镜鉴,揭侵略之罪恶;颂英烈之功勋,弘抗战之精神。我们要铭记抗战历史,弘扬抗战精神,坚定理想信念,为国家富强、民族复兴,实现伟大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感谢您对抗日战争纪念网的支持。
纠错电话:0731-85531328、19118928111(微信同号)
上一篇:南京受降:定格在“三九良辰”
下一篇:南京受降:画家眼中的受降细节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中文域名:www.抗日战争纪念网.com 主办单位:长沙市抗战文化研究会
不良信息举报 电话:0731-85531328 手机:19118928111(微信同号) QQ:2652168198 E-mail:krzzjn@qq.com
湘公网安备43010402000821号 ICP备案号:湘ICP备18022032号 长沙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