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京审判战犯的名单上,我们会发现许多我们熟悉的战犯并未出现其中,比如在南京大屠杀中率部烧杀淫掠的日军第6师团长谷寿夫、“百人斩”杀人竞赛者向井敏明、野田毅等等。其实,涉及侵华日本战犯的审判除了东京审判外,还有南京国民政府组织的审判和新中国政府组织的审判,前前后后跨越11载。谷寿夫作为乙级战犯、向井敏明、野田毅作为丙级战犯就是从日本引渡到中国南京受审的。
国民政府的审判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根据国际法准则,以及由中、美、英、苏等11国组成的远东委员会关于处理日本战犯的决议,对犯有危害和平、违反战争法规、违背人道罪行的甲级战犯由设在东京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属于上述罪行现地责任者、直接执行者的乙、丙级战犯则由直接受害国家的军事法庭审判。据此,一批乙、丙级战犯则分别被押到中国、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受审,中国政府战争罪犯处理委员会分别在南京、上海、北平( 北京)、汉口( 武汉)、广州、沈阳、徐州、济南、太原、台北设立了10 个审判日本战犯的军事法庭。从1945 年12 月至1947 年12 月共审判日本战犯2435 人,其中判处死刑149 人,实际执行145 人(4 人在执行前病死或减刑)。其余的判处无期或有期不等的徒刑,少部分无罪释放。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政府成立了以秦德纯为主任委员的战争罪犯处理委员会,并相继在各地逮捕和审判日本战犯。为了审判战犯,从制定审判法规、组建军事法庭、搜集证据、对战犯的界定和罪行认定等方面,国民政府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在这些审判中,南京审判是其中最著名、影响最大,也是对日本侵华战犯的一次权威性集中审判。
在南京审判中,臭名昭著的南京大屠杀主犯谷寿夫、屠杀300 名中国人的田中军吉、“百人斩”杀人竞赛者向井敏明、野田毅等南京大屠杀的刽子手,先后被南京军事法庭判处死刑,并于1948 年初在南京执行。有关南京大屠杀的审判,本刊在2015 年第22 期《11 组档案见证南京大屠杀》一文已有所涉及,这里不再详细叙述。不过,南京审判处理的不仅仅是南京大屠杀过程中犯有罪行的战犯,也包括诸如酒井隆等其他罪行累累的战犯。
1946 年2 月15 日,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成立,其审判的第一个战犯,就是日军中将酒井隆。酒井隆是日本侵华的重要代表人物。他在1928年任日本驻济南领事馆武官时,一手策划和制造了济南惨案。后来,酒井隆担任日本陆军参谋本部作战部中国课课长,成为著名的“中国通”。1941年12 月,酒井隆率军攻占香港,出任“代理总督”,对香港进行了两个月的血腥大屠杀。时任港英总督杨慕琦和他手下的重要官员都成为日本的俘虏,他们被酒井隆关进集中营,受到百般的凌辱和虐待。日本战败后,中国军队据香港有关方面提供的线索,在广东逮捕了酒井隆。英国政府多次向中方提出交涉,要把酒井隆引渡到英国军事法庭予以严惩,但被中国政府所拒绝,理由是酒井隆固然在香港作恶多端,但他在中国大陆所犯罪行更为严重,而且他还与甲级战犯板垣征四郎和土肥原贤二交叉互为上下级,他们之间有共犯的罪行,审判酒井隆可以为东京国际军事法庭提供大量证据。虽然拒绝了英方要求,但中国方面同时向英方承诺,中国法庭一定会替香港同胞讨回公道。
1946 年5 月30 日,南京军事法庭对酒井隆开庭审判,公诉人在历数其罪证后,酒井隆矢口否认,并声称自己对中国一直很友好。南京军事法庭经过周密的调查取证,认为酒井隆不仅和谷寿夫一样纵兵杀人,而且亲自挥刀杀人,甚至从北伐战争起就参与制造济南惨案,中国外交交涉员蔡公时就是酒井隆带人杀害的,他在中国作恶时间之长,手段之恶劣,都超过土肥原和板垣。太平洋战争爆发后,酒井隆指挥日军攻占香港,出任“代理总督”,对香港进行了两个月血腥大屠杀。酒井隆的部队还肆意虐杀、侮辱俘虏。从英国、加拿大转来的控诉材料,指控他指挥日军官兵在占领香港后,曾丧心病狂地虐待和杀害战俘,奸淫护士。经过4 个多月的审讯,到8月2 日审判其死刑。
军事法庭于1946 年9 月13 日下午将酒井隆押赴南京雨花台山冈中段东侧一山谷间的刑场,由陆军少将周文对其执行死刑,两声枪响后酒井隆毙命。
然而,南京军事法庭的审判也有历史污点,最著名的就是无罪释放日军大将冈村宁次。作为日本“华北方面军司令官”及“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官”,冈村宁次是侵华首恶,其双手沾满中国人民的鲜血。但日本投降后,冈村积极配合国民政府,拒绝向八路军投降,等待国民政府的接收。蒋介石等国民党高层认为冈村具有和共产党作战的丰富经验,虽然与其他日本战犯一起被关押,但实际上让他充当了国民党的军事顾问。所以冈村被捕之后,延迟到1947 年8 月23 日才首次出庭受审。国民党高层酝酿为冈村开脱罪责,作无罪判决。为执行命令,南京国防部军事法庭起草判决书时费尽心机。1949 年1 月26 日下午,军事法庭竟然宣判冈村宁次无罪。主持这次审判的南京军事法庭庭长石美瑜之子石信阳若干年后说:“先父石美瑜和当时一批年轻有正义感的检察官,在审判冈村宁次一案之前,都认为应处以极刑;当时国府司法部及外交部也声援,但是军事将领何应钦、陈诚、汤恩伯等主张让此人获得自由,并多次告御状。先父因此于1948 年底愤然辞职,未获批准。最后由蒋介石‘训话’,1949 年1 月26 日冈村一案最后公审前夕,蒋介石亲自电令家父:‘据京沪杭警备司令汤恩伯呈请,将冈村宁次宣判无罪,应予照准。’先父在巨大的政治压力下,释放了冈村宁次。”
以德报怨 化“鬼”为人
新中国成立后,接管和关押日本侵华战犯1 千多名。其中有969 人是苏联出兵中国东北时逮捕的部分日本战犯,还有140 人是关押在山西省太原战犯管理所的战犯,这部分日本军人参加了阎锡山部等国民党军队,最后被解放军逮捕。
1945 年8 月,苏联红军出兵中国东北后,抓了60 多万日本俘虏。这些俘虏被悉数押到苏联境内。新中国成立后不久,毛泽东访问莫斯科,中苏签订了《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同时商定,苏联将在押的日本战犯和伪满洲国战犯移交给中国,按照新中国的法律进行处理。
1950 年7 月19 日,苏联将969 名认定为“犯有反对中国人民的重大罪行”者移交给新中国处理,他们和新中国政府在内地捕获的4 名日本战犯一同被关押在抚顺战犯管理所。有人把这些战犯在华犯下的罪行进行了简单的汇总:被他们直接杀害的中国平民和被俘人员多达85 万,烧毁、破坏房屋7.8 万多处,掠夺粮食3700 万吨,煤炭2 亿多吨……
据日本战犯铃木启久供述:1944年11 月,“我命令步兵部队侵略林县南部地区后,在撤出该地区之同时,由‘防疫给水班’(实际是用细菌等生物武器作战的小部队)向4 个村庄投放了大量的霍乱病菌。后来,该县有100 多人患上了霍乱病,大部分人都病死了。”林县的侵略作战后,又在长垣县的一个村庄“用枪杀、刺杀、烧死等残忍的手段、野蛮的方法集体杀害了660 多名和平居民,并把300 户农民的房屋烧成一片废墟。”
战犯佐佐真之助亲笔供述:“在襄樊战役期间,我师大约强制了1 万名农民从事军事性劳动,被无端屠杀的和平居民至少有200 名,被强奸的中国妇女至少有50 名,烧毁的民宅至少有200 户……”
面对这批罪大恶极的战犯,抚顺战犯管理所的人员没有以牙还牙,而是以德报怨,采取了管理和教育相结合,思想教育与人道主义待遇相结合等原则方法,对他们进行了长期、耐心、艰苦的改造。管理所对战犯不打骂、不侮辱;生活上按时按季发放衣裤日用品和糖果;每周洗澡一次,每月理发一次,保证肉蛋奶的供应。中央档案馆资料保管部调研员周玉文说:“这些行为深深感动了在押战犯,正是这种人道主义待遇,让他们的思想开始发生转变。”抚顺战犯管理所旧址陈列馆前馆长张继承说,管理所对于这些战犯来说不仅仅是监狱,而且还是将他们这些曾经杀人不眨眼的“鬼”改造成为反对战争、热爱和平的新人的大学校。
1956 年4 月25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签发命令,宣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议:审判、处理关押在中国的最后一批日本战争罪犯。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分别在沈阳和太原设立法庭,对在押的日本战争罪犯进行公审。
对于这批战犯,新中国政府采取宽大处理的原则。周恩来在1955 年末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侦讯工作汇报时,做出明确指示:日本战犯的处理,不判处一个死刑,也不判一个无期徒刑,判有期徒刑的也要极少数。起诉书要把基本罪行搞清楚,罪行确凿后才能起诉,对犯一般罪行的不起诉。中共中央决定传达下来,准备参加审判的公检法人员,尤其是有亲人遭受过日寇伤害者,一时难以理解和接受。周恩来得知,特别告诫他们的领导人:“下级接受不了,主要是因为你们这些上级还没接受。再过20 年,你们就会明白这项决定是正确的。”毛泽东在1956 年发表《论十大关系》讲话中也说:“连被俘的战犯宣统皇帝、康泽(注:原国民党中央委员、第十五“绥靖”区中将司令官)这样的人也不杀。不杀他们,不是没有可杀之罪,而是杀了不利。”
据此,最高人民检察院分三批对关押在抚顺、太原的1017 名罪行相对较轻、悔罪表现较好的战犯宣布免予起诉并立即释放,对45 名罪行较重的,向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提起诉讼。
1956 年6 月,特别军事法庭在沈阳开庭。第一个走上被告席的是铃木启久,他是所有战犯中罪行最重的一人,曾指挥制造6 起屠杀惨案,每次屠杀都几乎全村灭门,这些惨案的幸存者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铃木启久当庭跪地认罪。接着是藤田茂,他曾用中国的无辜百姓和被俘人员作为刺杀活靶,在法庭上,他感激地说:“凶恶的日本帝国主义把我变成了吃人的野兽,使我的前半生犯下滔天罪行,中国政府教育我认识了真理,给了我新的生命。我在中国人民正义的法庭上宣誓,坚决把我的余生献给反战与和平事业。”
国家档案局副局长李明华介绍,1956 年,中国特别军事法庭在对45 名战犯开庭审理时,所有战犯对法庭指认的所有罪行全部承认,没有辩解。有的战犯痛哭流涕,甚至跪倒在地请求严惩自己。这与二战后国际军事法庭对战犯进行审判时几乎无人认罪的情形形成了鲜明对比。
到7 月20 日,设在沈阳和太原的两个特别法庭,分4 次对45 名日本战犯进行了宣判。出乎这些准备以死谢罪战犯预料的是,中国法官没有判决一个人死刑。铃木启久、武部六藏、藤田茂等罪行最重者,也仅被判处20 年有期徒刑,而且刑期从他们被苏联红军俘获时便开始计算。更让战犯们意外的是,除此45 人之外,其他战犯全部免予起诉,先后分两批释放,遣送回日本。
宣判之后,被判刑的战犯被集中到抚顺战犯管理所服刑改造,这里从此改称抚顺战犯监狱。他们之中,武部六藏因为身患重病,在宣判后不久和平使者“这些战犯归国后,大多数成了中日友好的推动者和捍卫者。”辽宁抚顺战犯管理所旧址陈列馆前馆长张继承说:“他们认为,是中国人民以博大的胸怀和人性的力量,将他们从‘鬼’变成了人。
回到日本后,为了加强联络,释放战犯联合组建了自己的组织——“中国归还者联合会”,简称中归联。
中归联的宗旨是:为了要过和平的生活,彼此互相援助,并为增进日本、中国之间的友谊以及为了和平而奋斗。1960 年,中归联召开第二次全国大会,选举提前获释回国的藤田茂为会长。这位曾经狂热的军国主义分子、“武士道精神”的忠实信徒,在年逾花甲之时成了日本和平人士的一面旗帜。
藤田茂多次组织中归联代表团访华。在第四次访华中,藤田茂一行受到周恩来的亲切接见。1982 年,藤田茂去世时还身穿周总理赠送给他的中山装。
1988 年,“中归联”捐资在抚顺战犯管理所建起了一座谢罪碑。碑文写道:“战败后,我们被关押在抚顺和太原战犯管理所,在那里受到了中国共产党、政府和人民‘恨罪不恨人’的人道主义待遇,开始恢复人的良心,没想到根据宽大政策,一名也没有处死,全部释放回国,在这里建碑表示向抗日殉难烈士谢罪的诚意。”当年的抚顺战犯管理所副所长曲初后来说:“说老实话,我对周总理的思想,真正地理解了还是听说战犯们回国组织了中国归还者联络会并开展日中友好、反战和平运动之后……”
责任编辑:唐旭 最后更新:2016-04-26 14:4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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