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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日本战犯的宁乡人向哲浚
2016-12-13 15:26:11  来源:宁乡文史 郭冠球   点击:  复制链接

今天,是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一个令中华民族永远无法忘却的日子。为铭记历史、缅怀先烈,文史君今天为大家讲述审判日本战犯的宁乡人向哲浚的故事。


 

考入赴美留学馆
 

向哲浚原名哲文,字明思。1892年1月29日出生于宁乡县双江口向家塅一个农民家庭。祖辈辈过着“昼出耕田夜绩麻,村庄儿女各当家”的田园生活。祖父和父亲略通文字,祖父还读过《孟子》和《幼学》,算是有点文化的人。

向家塅有一所向家族校,凡向家子弟都可以免费在族校读完小学六年级。向哲浚从1901年到1906年在族校读到高小毕业。因成绩优异,毕业后,族校将他送到长沙深造。

在长沙,向哲浚考取了几所中学。他没有和家长及族人商量,私自进入修业中学。他为什么选定这所学校呢?第一,据说这所学校毕业以后,比较容易谋个职业。第二,修业中学是新派人士创办的,比较进步。第三,徐特立在周南女校任教,也在修业中学兼教代数,学生慕名来的不少。


1909年,向哲浚在修业中学读高中二年级时,徐特立老师在爱国群众大会上断指血书,要求清廷速开国会,以救危亡之国家。徐老的英勇行为感动无数热血青年,也深深打动了向哲浚这颗朴素的爱国之心。他立志要向徐老学习,做一番救国救民事业。这种爱国思想,在他以后一生中,始终未变。

1908年,美国国会为了缓和中国人民的反美情绪,在国会中通过一项法案,利用八国联军掠夺的庚子赔款,要求清朝政府选派留学生。1909年7月10日(宣统元年五月二十三日),清廷批准了外学两部《会奏收还美国赔款遣派学生赴美留学办法摺》及所附《遣派游美学生办法大纲》。以期“推广育材之计”,“收树人之功”。

1910年,赴美留学肄业馆(又称留美预备学校,后改名为清华学堂,1925年定名为清华大学)初次到湖南招生。当时向哲浚还在修业中学读二年级,按规定是没有报名资格的。他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将向哲文改名为向哲浚,瞒着校方报名投考。结果出乎意料,在长沙初试、复试两魁榜首。

当他把真情实况告诉学校和亲朋戚友时,绝大部分人都为他高兴,但也不无微言。当时湖南教育名流佩服他的才气;彭国钧、周震鳞、朱剑凡都认为“向哲文”也好,“向哲浚”也好,两魁榜首,是宁乡非凡之才,应当让他提前毕业以收“树人之功”、“育人之计”。学校用向哲浚的名字给他提前发了毕业文凭,还为他开了欢送会。

这次湖南被录取的有8位同学,都是十五六岁未出过远门的学生,省提学史(相当于教育局长)亲自送他们到北京。北京的总复试作文题是《谈中国文学渊源》。向哲浚平素爱读梁启超的文章,他模仿梁启超“笔锋常带感情”的笔调,挥笔写了一篇,结果又轻松冠群英。所以在考试场中,向哲浚有“连中三元”的美誉。湖南学校素重语文,向哲浚被认为国学较有根底,入学后,免修中文。因此,他有较多的时间补习英语。在校7年,经过刻苦努力,自强不息,各科学习都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1917年毕业后,他被派送到美国耶鲁大学学文学。4年后,得文学学士学位。然后入耶鲁大学法律系进修2年,专攻英美法律、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获得两个法学学士学位。
 

思念祖国
 

从1917年到1925年向哲浚在美国学习的8年时间中,世界和中国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革:历时4年多的第一次世界大战(1914—1918)结束了;俄国沙皇政权垮台,1917年伟大的社会主义革命胜利了;在国内,爆发了震惊中外的“五四”爱国运动;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21年7月在上海召开,宣告中国共产党正式成立。

当年美国第二十八届总统威尔逊大唱和平、自由、民主的高调。向哲浚住在美国,耳濡目染,对照自己所学的法律专业,他发出一连串疑问:为什么替美国卖命的那么多华工和更多的黑人及来自其他地区的有色人,却没有自己的人身自由和民主权利?为什么一般贫困的侨胞经常受到欺凌?为什么连自己这群留学生也常常被人瞧不起?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中国本是战胜国之一。帝国主义国家却串通一气,要中国将德国侵占的青岛转让给日本。中国的留美学生在华盛顿大学集会,通电拥护北京爆发的划时代的“五四”运动。

向哲浚和他一道去美国留学的查良钊(笔者于1942年在昆明西南联大读书时,查良钊在西南联大任教授兼训导长)被选为学生代表,质问美国学校当局:为什么1919年1月在巴黎召开的由英、美、法、日等帝国主义操纵的“和会”要把德国强占中国的各种特权“一概让给日本”?中国卖国贼袁世凯与日本帝国主义国家签订的“二十一条”,中国作为战胜国为什么不能废除?这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美国学校当局无言以对。

1919年6月28日,“和约”要签字了,向哲浚代表在美国的中国留学同学通电巴黎中国军阀政府的代表陆徵祥:“谁在‘和约’上签字,谁就是祖国的头号敌人!”北京学生坚持战斗,决不屈服。北洋军阀政府被迫下令,免除了直接参与卖国条约活动的曹汝霖、章宗祥、陆宗舆3个卖国贼官职。接着,北京、天津以及各地学生又组织了1万多人的示威队伍包围了“总统府”。军阀政府总统徐世昌无可奈何,只得电令巴黎和会的中国代表拒绝在“和约”上签字。
 

从教育工作到司法工作
 

1925年秋,向哲浚学成回国。他途经上海,耳闻目睹“五卅”爱国反帝运动的血迹斑斑。1910年徐特立老师断指血书的爱国行动又呈现在向哲浚的眼前。

向哲浚联想到自己所学的国际法等法律,他能为祖国做点什么?他情不自禁地振臂高呼:“坚决取消领事裁判权”帝国主义在中国攫取的各种特权太多了,领事裁判权就是其中之一。根据这种特权,帝国主义国家的侨民不受居留国法律和法院的管辖。他们在居留国犯了罪,杀了人,或成为民事诉讼的被告时,由本国领事或由本国设立的法庭依照本国法律审判,居留国政府不能过问。这还有什么平等可言?

向哲浚又一次想起美国所提倡的民主、自由、平等的虚伪。向哲浚毕竟是一位新从国外回来的文弱书生,他感到祖国依然在混乱中;“五卅”运动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严重地打击了帝国主义,大大提高了中国人民的觉悟,揭开了大革命高潮的序幕,这些对向哲浚来说,当时他是不清楚的;至于他家乡的刘少奇正是领导“五卅”运动的核心人物之一,他就更一无所知了。

向哲浚自上海转回到离别了15年的故乡宁乡双江口。家门依旧,田园一样喜人,沩江的水,南门桥的铁牛也都“别来无恙”。他来不及去拜访和了解当时宁乡知识界潜存的一股进步力量和“山雨欲来”的农民心愿,在家里只停留4天,北京就来电催他到北京大学任教。

1925年下学期,他在北京大学任讲师,教英文,同时在北京交通大学任教授,教国际公法。次年任北大副教授和北京法政大学教授。向哲浚先生对取消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享有的领事裁判权有着强烈的愿望。他在任教的同时,还在北京的一个临时机构“收回法权筹备委员会”担任秘书。

1926年3月,正当向哲浚在北京法政大学讲授《国际公法》的时候,帝国主义勾结军阀制造屠杀中国军民的“三一八“惨案。鲁迅先生称这一天为民国以来最黑暗的一天”!面对“无法无天”、“只准我打你,不准你还手”的帝国主义行径,向哲浚不大想继续在法政大学教课了。他在课堂上讲授的《国际公法》无法取信于他的弟子,原来对他上课很感兴趣的一批学生,后来一个一个地开溜了。向哲浚最后决定去干他的司法工作,以了“取消领事裁判权”的夙愿。

1927年春,向哲浚到南京任司法部秘书兼任司法院收回法权筹备委员会委员。因工作上的需要,1928年8月到1930年7月还任中央大学教授,讲授《国际公法》。1932年12月到1933年8月在苏州任江苏吴县地方法院院长。

在领事裁判权未取消以前,外国人所占据的公共租界区没有中国政府自己的法院,只有一所会审公堂。从1931年开始,我国政府在上海公共租界设第一特区高等法院和地方法院,在法租界设第二特区高等法院和地方法院,停止使用以前的会审公堂。自此,我国政府开始在租界上行使本国政府的司法权。1933年9月,向哲浚被任命为第一特区地方法院首席检察官,按中国法律办理外国侨民在中国的犯罪和刑事案件。在这里,他一直工作到1941年12月7日。
 

从上海到重庆
 

1937年7月卢沟桥事变后,上海沧陷。但公共租界和法租界还未被日军侵入。有几位法院院长和庭长因未住入法院先后被敌伪势力枪杀或绑架。租界当局为了保护法院一部分高级人员的安全,都让其离家住入法院。

有一次,向哲浚先生的爱人和3个孩子来法院探望,回家时,向先生陪他们乘电梯下楼,送至门口,然后独自步行上楼。那时天色已晚,潜伏的奸特以为向先生随家人乘车回家,当晚午夜,去了一帮持枪大汉。首先缴了看门巡捕的枪(向先生的家在公共租界第一特区),然后进入室内,到处搜查,后来知道向哲浚的确不在家,又怕时间拖久,惊动租界当局,只好扫兴而去。

形势越来越严峻,法院终于被迫停止工作。向哲浚离开法院,装扮成商人,由商界朋友协助,混在一批纸商中间乘火车到杭州,再步行到金华。经过千辛万苦,于1942年初到达重庆。

向哲浚先生于1942年3月任重庆司法行政部参事,曾—度担任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负责编辑当年的《现行民事法规》因内部工作需要与方便,他在国防最高委员会工作期间集体加入了国民党。

1943年5月,向哲浚离开雾都重庆。在湖南桂阳国民政府为了保存最高法院的档案材料,特在湘粤交界的湖南桂阳县设最高法院湘粤分庭,管理湘粤两省上诉案件并将部分档案材料转移到桂阳。

1943年7月,向哲浚出任湘粤分庭首席检察官,兼管法院档案。刚筹备就绪,还未着手办案,日寇进犯桂阳。向哲浚带领全庭人马转到桂阳邓家村,住数月,迁入邻县嘉禾。

1945年8月15日,日本帝国主义宣布无条件投降。之后向哲浚被任命为上海高等法院首席检察官,他刚好回到上海与家人团聚3日,又被任命为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中国检察长,赴东京审判日军甲级战犯。
 

在远东国际法庭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设在日本东京,任务是审判日本甲级战犯。法庭由中国、苏联、英国、美国、法国、澳大利亚、荷兰、加拿大、新加坡、印度、菲律宾l1个国家组成。


向哲浚在中国派出的人员中任检察官。检察官必须提出确切的证据方能定被告的罪。向哲浚提出日本侵略者在南京大屠杀一案:1937年12月13日,日军侵占南京后,在华中派遣军司令官松井石根和第六师团团长谷寿夫指挥下,对中国人民进行长达6周的血腥大屠杀。据中国政府调查报告表明,中国军民被集体枪杀和活埋的有19万多人;零散被杀的居民,仅收埋的尸体就有10万余具;一个月中,仅市内就发生日军强奸事件2万起;6个星期内,被烧毁的房屋建筑达全市的三分之一。由于证据确凿,被告无可反驳。在这次法庭上,松井石根被判处绞刑,谷寿夫被引渡到中国土地上处死。



(接受审判的日本战犯)

向哲浚带着满腔仇恨于1946年2月到1948年12月在远东军事法庭上,以一个在战争中牺牲最大的战胜国检察官的身份义正辞严地坚持严办战犯和制止侵略战争再度发生的原则立场,为中国人民讨还血债,从国际法上制止侵略战争作出了贡献。

1985年,94岁高龄的他,回忆在远东国际法庭工作时说:“我得到几位顾问,尤其是首席顾问倪徵懊的协助和检察处的通力合作,经过7个月的细致工作,从日方档案中搜集到许多材料,成为这些罪犯的确切证据。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牵涉中国的案件最多。审判程序是由检察官根据确切罪证起诉,然后才由法官审判。所以检察处的工作是关键的,也是最复杂和最困难的。两年半的审判,依靠同事们的努力,国内同胞的支持(有许多证人来自国内),胜利完成任务,这些战犯得到应有的惩处。甲级战犯28名中,死亡者1名,因患精神病而停止审判者2人,其余25人均于1948年11月宣布判决,共计处绞刑者7人、处无期徒刑者16人、未处20年有期徒刑者1人、处7年有期徒刑者1人。”
 

重返教育工作岗位
 

向哲浚先生在东京审判甲级战犯之前,还参与制定了《处理汉奸案件条例》和《惩治汉奸条例》。

依照以上两“条例”,除主要头目汪精卫于1944年冬在日本病死和他的妻子陈壁君被判无期徒刑外,其余11名汉奸傀儡政权的主犯,依法判处了死刑:陈公博、褚民谊于苏州执行;梅思平、林柏生、丁默邨、王损唐于南京执行;梁鸿志于上海执行;王克敏、陈群畏罪自杀;周佛海、温宗尧病死于狱中。(周佛海原判死刑,后改判无期徒)。

1948年底,向哲浚先生回抵南京时,国民党政权全面崩溃已成定局;中国共产党夺取全国政权、建立新的政府指日可待。向哲浚何去何从,面前有3条路供他选择:一是去台湾,仍可有最高检察署检察长和司法院大法官的高位,在现实情况下,他无论如何不会走这条路。一是去美国,确实也有人动员他走这条路,他坚决不去美国过那种受欺凌的“白俄”式的生活。

他辞去原有的一切工作,义无反顾地回到上海与家人团聚,重新踏上教育工作岗位。1949年2月,向哲浚先生被聘为上海大厦大学和东吴法学院教授;1952年,上海各大学院系调整,向哲哲浚调到复大学法学系任教授;1958年,上海新成立社会科学院,向哲浚在这里从事研究工作;1960年,调任上海财经学院英文研究室主任。1964年夏,耳病加剧,听觉困难,1965年10月,被批准退休。退休前,他是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上海市委员会成员。
 

退休岁月
 

向哲浚退休后,他仍不断地学习马克思主义和毛泽东思想,每天坚持阅读1—2小时政治理论书籍和报刊。他非常关心国内外形势和祖国的统一,并继续担任上海市国际关系学会理事和上海市法学学会理事。

日本文教部曾企图修改教科书,否认侵华的罪恶。当新闻记者走访向哲浚先生时,他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发表过义正辞严的谈话,痛斥日本帝国主义企图复活军国主义的可耻行径。当南京建立“南京日寇大屠杀案纪念馆”时,采编人员找他了解情况,他与来访人谈话1个多小时。谈话录像已编入南京纪念馆专题文献纪录片中。

1987年夏,向哲浚先生病体已不适应当时上海持续的高温气候,转患肺炎。经医院治疗、抢救无效,不幸于8月31日安然逝世,终年96岁。

上海财经大学师生及各界人士千余人参加了追悼会。校党委在悼词中说:哲浚先生一生洁身自好,廉洁奉公,两袖清风。他给了子孙后代留下来的只有刚直不阿、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这样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
 

参考文献

(1)向哲浚:《我的自述》载《清华校友通讯》第15期

(2)周芳:《向哲浚小传》

(作者曾任宁乡县政协副主席。本文选自1991年10月《宁乡文史资料》第7辑)

 

责任编辑:唐旭 最后更新:2016-12-13 15: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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