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东京审判的根据是《波兹坦公告》、《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以及近代以来一系列有关发动战争和战争暴行的国际法、条约、协定、保证和战争爆发后同盟国领导人关于惩罚战争犯罪的讲话。1948年11月4日至12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庭长韦伯宣读了长达1446页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一下简称《判决书》 ),为历时两年六个月的东京审判画上历史句号,也是对之前48412页庭审记录的总结。
早在1953年,张效林先生曾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节译成中文,由五十年代出版社出版,当时距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宣判仅五年,其重大意义,至今功不可没。然而尽管已有前述张效林先生的节译本(以下简称张译本),但或因时间仓促,张译本留下不少疏误。上海交通大学东京审判研究中心仍决定重译《判决书》,将张译本省略的内容补译,对张译本其中译义失误及措辞欠妥之处予以修正,并将庭长宣读《判决书》的日期和法庭执行官的言辞都予以录入,再现历史原貌。
在本书出版之际,东京审判《判决书》主要补校者、东京审判中国检察官向哲濬之子向隆万教授,以及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徐小冰副教授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记者: 新版的《判决书》全译本和张效林先生的译本有哪些差别?
向隆万:全译本和张译本大致有这样几个方面的不同。
第一, 张译本是根据日本每日新闻社1949年日文《极东国际军事裁判所判决》节译,漏译处甚多。例如第5章“日本对华侵略”在英文《庭审纪录》中共350页,张译本有143页全部或部分未译,占40%。全译本依据英文原稿,参照日文文本,将张译本缺失之处全部补齐,由张译本的48万字增加为56万3千字。
第二, 张译本有不少译义失误和措辞欠妥之处,例如第4章的小标题中,张译本两次将“卢沟桥事变”误译为“九·一八事变”,第10章张译本曾错将“东乡”译为“东条”,等等,全译本都予以修正。
第三,张译本出版于上世纪50年代,和今天的文风、措辞和政治语境有很大变化。张译本将英文序号a,b,c,d,…译为甲、乙、丙、丁、…,或子、丑、寅、卯、…,今天的读者反而费解,全译本还原为英文序号;又如张译本的“缩军”、“委任统治”等词汇,全译本用“裁军”、“托管”等今天更通用的词汇取代。英文原稿中,盟国或日本军政要员通常有“总统”、“皇帝”、“委员长”、“首相”、“将军”、“大佐”等职务或军阶相伴,张译本常有忽略,作为历史文献,全译本一律照译。
第四,全译本把庭长宣读的日期(1948年11月4日至12日)以及庭长和法庭执行官的言辞都予以录入,再现历史原貌。对此张译本完全忽略。
第五,全译本增加了人名、地名、事件名的索引,篇幅约为正文的9.4%,大大方便读者查阅和研究。
向隆万站在父亲、东京审判中国检察官向哲濬照片前。
记者:《判决书》并不是简单罗列了25名日本甲级战犯的罪行和对他们的量刑,而是花了很大篇幅阐述日本军国主义的兴起、发展、膨胀的过程。您是否可以为我们总结一下日本军国主义的发展过程?
向隆万:根据《判决书》,可以把日本军国主义者的作为和发展梳理如下:
一曰“造神”。为了给极端军国主义造势和壮胆,并未扩张领土寻找理论依据,1920年前后以甲级战犯大川周明为代表的“理论家”,大肆鼓吹“八纮一宇”和“皇道”的原则。“八纮一宇”出自中国古书,被极端军国主义分子曲解为“要把全世界置于天皇一人统治之下”。
二曰“滋事”。1930年前后,日本军国主义激进分子还以中下层军官为主。他们阴谋发起事端,造成既成事实,以逼军部高层和政府就范。1928年4月谋杀张作霖的“皇姑屯事件”就是关东军的一部分激进分子。当时田中内阁还想处罚施行谋杀案的陆军将校,但遭陆军部反对而未果。自此军国主义者气焰大增,1931年从“万宝山事件”、“中村事件”到“九一八事变”,“滋事”不断升级。
三曰“逼宫”。为了扫清障碍,陆军部对基于政党选举的内阁采取“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方针,1932年1月17日甲级战犯桥本欣五郎著文鼓吹“为了建立全新的日本,我们认为首先迫切要做的是让现有的政党当替罪羊,摧毁他们”。从1928年到1945年这17年中日本内阁竟换了17届之多!政党出身的首相仅有7名,其中田中义一、若槻扎次郎被迫辞职;滨口幸雄和犬养毅遭军人少壮激进派暗杀。1937年到1945年的9名首相中有6名军人。1941年10月甲级战犯、法西斯头子东条英机任首相时,身兼陆军大臣、内务大臣、文部大臣、商工大臣、军需大臣等要职,集大权于一身。
四曰“愚民”。为了欺骗和绑架民意,军国主义者对日本国民特别是青少年实行疯狂的愚民政策。1933年6月,陆军大臣荒木贞夫发表演说,鼓吹“日本天长地久,命定要扩张”,“全世界在国联领导下正妨碍日本实现其神圣使命。必须准备全国总动员”。日本所有学制都强迫实行军事训练。“九一八事变”之后,为进一步鼓动日本青年的好战精神,日本学校完全处于陆军部所派军事教官的支配下,抓教育的同时,日本军国主义在控制舆论上也不遗余力。1936年5月20日陆军部成立情报局,“其任务是指导控制面向公众的一切种类的通讯,并利用所有的言论机关来促进政府通过的政策。”
五曰“扩军”。《判决书》历数了日本各届政府发展与军事密切相关的工业发展计划和实施。日本是个资源贫乏的岛国,军国主义者为掠夺中国和其他亚太国家的资源不遗余力。他们毫不隐讳地表明其目的是为了发动对苏联和英美的战事。
六曰“毁约”。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日本政府签署了许多国际条约。《判决书》第三章《日本的权利与义务》就以这些条约开始。包括保护中国领土和行政独立的《1922年华盛顿九国公约》,禁止生产、运输和使用鸦片及类似毒品的《1931年鸦片公约》,通过外交手段解决争端的《1928年巴黎条约》,战争状态下有关人道行为的《1929年日内瓦红十字公约》、《1929年日内瓦战俘公约》,等等。特别是“九一八事变”后国联李顿调查团对日本侵略扩张予以谴责,使军国主义者十分恼怒。1933年日本退出国联,1934年12月19日日本废除华盛顿条约,以后几乎退出所有约束日本侵略和施暴的国际条约。
七曰“结盟”。日本主动和纳粹德国、法西斯意大利结成三国同盟,1936年和1937年日本枢密院先后批准了“德日防共协定”和“德意日防共协定”;1940年则缔结三国同盟。三国同盟缔结后不久,日本即以武力侵入东南亚及南洋。时任外务大臣的甲级战犯松岗洋右明确指出:同盟主要以美国为目标。
记者: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控告了28名日本甲级战犯从1928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2日期间的三项罪行,即普通战争罪、违反人道罪和破坏和平罪。而《判决书》中对战犯罪行的揭示中有两个字出现频率很高,即“阴谋”(conspiracy)和“暴行”(atrocity),这份《判决书》的内容是如何具体反映出日本的军国主义特质的?
向隆万:从早起激进分子滋事到后期国与国的宣战,无不与“阴谋”相关。以“九·一八事变”为例,《判决书》第四章和第五章两处详尽叙述甲级战犯板垣征四郎、土肥原贤二、桥本欣五郎伙同石原莞尔等人阴谋策划并实施的全过程。再以日本向美国宣战为例,《判决书》第七章指出,日本政府一面和美国进行谈判,一面扩军备战,并确定开展日期;最后利用东西半球的时差以及一点延迟,日本大使达到美国国务院时,日军已在45分钟前突袭珍珠港。《判决书》总体行文平实,以事实为主,在这里也不得不用“寡廉鲜耻(unprincipled)来形容日本行为之卑鄙。
《判决书》第八章整章都是揭露日军“违反战争法规的暴行”,共171页之多。仅列举些小标题即可见其手段之残酷,人性之灭绝:“杀害被俘飞行员”、“屠杀”、“死亡行军”、“拷问及其他非人道的待遇”、“解剖活人和吃人肉”、“对运输俘虏船的攻击”、“对于俘虏及被拘平民的非法役使、饥饿和虐待”、“侮辱俘虏”等等。其中有9页对南京大屠杀做了专门阐述,在大量人证物证基础上明确指出:“据后来估计,在日军占领后最初六个星期内,南京及其附近被屠杀平民和俘虏,总数达20万人以上。”(注:因判决书于1948年宣读,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当时预估的数据为20万人,这与中国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调查后认定的30万人以上并不矛盾。)
记者: 作为补校者之一,您阅读和翻译判决书的英文原文和中译文有哪些感想呢?
徐小冰:回想生平第一次阅读判决书的英文原文和中译文,许多感触至今难以忘怀。在这里最想与本书读者分享的是:东京审判判决书揭示的历史事实告诉我们,对日本右翼势力和日本政府今天的倒行逆施决不能坐视。
例如,为什么我们要对日本修改历史教科书掩盖发动侵略战争和犯下战争罪行的举动坚决反对?
判决书告诉我们,控制学校和教育是日本法西斯当年推行军国主义和侵华的重要手段之一。“在沈阳事变发生前不久,学校就以满洲是日本的生命线,安定的经济秩序的建设有赖于统治满洲来教导学生。”“1937年后,教育就以促成国民的好战精神为目标。在学校的课程中,不但在纯军事训练的课程时间内,就是在普通课程中,也向学生灌输‘皇道’精神和极端国家主义。教导学生们:日本是强国,所以日本必须向世界显示特殊性。无论是在大学或一般学校,通过军事训练和学校教学两方面来鼓吹灌输军国主义,以求将日本至上的思想贯彻到全体国民中。把战争说成光荣而富有成效,为日本前途之必需。”
又例如,为什么我们要严厉批判日本右翼宣扬种种错误言论,特别是否定侵略历史和南京大屠杀的行为?
判决书告诉我们,错误的历史观和种族优越论等是日本法西斯发动残暴的侵略战争的理论基础。当年,日本法西斯就鼓吹“日本民族的优秀素质,说日本民族的使命是终止白种人的暴政和压迫”,主张满洲必须脱离中国而由日本统治,“以结束白种人对亚洲的统治”,驱逐白种人而“解放”亚洲各民族,建立由日本支配的“大东亚共荣圈”。“为使亚细亚其他民族感觉到日本民族的优越性,日本对盟军俘虏采取了虐待,侮辱和公开羞辱的方针。”“日军在占领土地和结束战斗以后,就任意进行屠杀,当作使平民感觉恐怖并使其服从日本统治的一种手段。”
当地时间2014年5月15日,日本东京,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在首相官邸召开记者会,就通过修改宪法解释解禁集体自卫权对日本国民作出解释。 视觉中国 资料
再如,为什么我们要对日本政府的言行如参拜靖国神社、钓鱼岛国有化、修改和平宪法等保持高度的警惕性?
判决书告诉我们,日本法西斯当年就是说一套做一套,充满欺骗和谎言,大搞阴谋的。“日本的领导人把他们侵略性的军事冒险,经常努力说成是为了防卫以便使其合法化。”而“日本军国主义者的所谓‘国防’就是用武力侵略亚洲大陆的意思”。总理大臣进卫曾“像占领满洲前政府发言人一样断言,日本对中国没有领土的野心。他与提倡‘大东亚共荣圈’的人所说相同,声称日本所求只是‘合作’与‘互助’——以便中国对东亚的文化与繁荣有所贡献。”为了掩盖日本对其邻国的侵略野心,“1940年7月9日来栖和佐藤告诉里宾特洛甫,九年来日本目标就是建造一个不受制于条约体系的新中国,这段期间日本给出的官方声明都是谎言。”在宣判板垣征四郎的罪行时,法院指出:“他在鼓动满洲独立的欺骗运动中以及在该欺骗运动的直接结果——成立满洲国的阴谋中,都担任了主要角色。”
历史往往能够照进现实。对每一位读者来说,“《判决书》的每一页既是历史教科书,又是现实警世钟。”希望本书不仅能够促进东京审判的研究,也能够教育国人勿忘国耻,万众一心,真正领悟、警惕和反对日本右翼和日本政府的错误言行。
【结语】
中国法官梅汝璈曾高度评价《判决书》:“上部事实部分,确极详尽,不啻一部翔实之二千年来远东关系史或日本对外侵略史。就历史学术言,将为一不朽之贡献,有重大之价值。”1948年11月11日法庭对甲级战犯宣判前夕,梅汝璈再次致电外交部:“判决书长计千二百页,约六十余万言。对战前日军阀专政与备战以及逐渐遂行侵略之经过,均有翔实之叙述与明快之论断。日军在各地之暴行则另列专章。(南京屠杀为该章中最特出之一节,占首要地位)在叙述日本对外侵略事实经过之四百数十页中,‘对华侵略’部分为璈所亲自交稿提出,约二百五十页,占篇幅半数以上。对于十七年来交综复杂之中日关系,论列甚详。是非曲直所在,将可大白于天下后世,私衷引为快慰。”
《判决书》的每一页既是历史教科书,又是现实警世钟。如今,足本《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中文版)的出版更是让人欣慰,不仅填补了东京审判文献在国内的整理、研究的长期空白,更是对近现代历史遗留问题未来解决中日关系具有重大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责任编辑:吕凤 最后更新:2017-01-22 10: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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