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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日本战犯
2017-03-11 16:12:30  来源: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  点击:  复制链接

同盟国除在东京设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日本甲级战犯外,还在马尼拉、新加坡、仰光、西贡、伯力等地,对乙、丙级战犯进行审判。乙、丙级战犯的罪状主要是指违反日内瓦红十字条约等国际公约或违反战时法规,直接从事或指挥实施杀人、强奸等残暴行为或虐待战俘、拘禁人员等不人道行为。据统计,被同盟国起诉的各类日本战犯总数为5423人,被判刑者4226人,其中被判处死刑者941人。

中国作为战胜国,也是日本侵华的最大受害国,分别在保定、东北、南京、广州、上海、济南、武汉、太原、台湾等地设立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审判在侵华战争中犯有严重罪行的日本乙、丙级战犯。从1945年12月中旬起至1947年底,中国各地的军事法庭共受理战犯案件2435件,死刑110件,其中包括南京军事法庭审判的南京大屠杀的主犯之一谷寿夫和屠杀中国平民300余人的刽子手田中军吉、在南京进行杀人比赛的向井敏明和野田毅。

1946年2月15日,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成立,主要审理制造南京大屠杀惨案的日本战犯。法庭根据调查和民众的控告信,向东京盟军总司令部提出,要求将南京大屠杀的主犯和其他罪大恶极的战犯引渡到中国,接受中国对他们的审判。1946年8月1日被盟军总部关押在巢鸭监狱的战犯谷寿夫由中国驻日代表团派人押送至中国,入上海战犯监狱,后关押在南京小营战犯拘留所。1947年5月22日,中国外交部要求引渡杀人比赛战犯向井敏明、野田毅。9月2日,向井敏明被盟军总部捉拿归案,10月25日,被引渡到上海,11月关押在南京小营战犯拘留所。战犯野田毅也与向井敏明一样于同年被引渡到中国,11月被关押在南京小营战犯拘留所。战犯田中军吉也没有逃脱,于同年5月被引渡到中国接受审判。

——战犯谷寿夫

日本东京人,1882年出生,毕业于日本陆军士官学校和陆军大学。1928年参与济南惨案,屠杀中国外交人员。1937年8月,率领第6师团入侵中国华北等地。因侵略上海、南京的需要,第6师团被调至华东,一路杀向南京,是制造南京大屠杀的罪魁祸首之一。1938年2月,在世界舆论的谴责下,日本当局被迫将其召回国内,不仅没有受到处分,反而被加官进爵。1946年2月2日,谷寿夫被盟军总部逮捕,关入东京巢鸭监狱。1947年2月6日至8日,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在中山东路励志社大礼堂对谷寿夫进行了为期3天的公审。审判期间,数以万计的南京市民要求旁听。由于法庭面积有限,不能让更多的人参加旁听,所以从庭内拉出了有线广播大喇叭,让更多的人能听到审判战犯实况,也能让更多的人更清楚地了解战犯的罪行。经过公审,1947年3月10日,石美瑜庭长当庭宣判战犯谷寿夫死刑。4月26日12时35分,战犯谷寿夫在南京雨花台结束了可耻的一生。

——战犯田中军吉

日本东京人,1905年出生,毕业于日本陆军士官学校。1937年8月随侵华日军入侵华北,时任日军第6师团第45联队上尉连长。1947年12月12日,南京战犯军事法庭对战犯田中军吉进行了公审。18日法庭对其宣判:“查被告田中军吉,在谷寿夫攻陷南京城实施屠杀时,曾携‘助广’军刀参与,…且在混乱斩杀中,我被俘军民于该被告所携‘助广’军刀下者逾三百人,且有日本军官山中峰太郎所编《皇军》一书,刊登该被告之军刀照片标载‘曾杀三百人之队长(指田中军吉)爱刀助广’等字样可稽,并有该被告亲自挥刀斩杀平民之照片获案,可资印证。……依法判处死刑。”

1948年1月28日正午12时,田中军吉被绑赴南京雨花台执行枪决。

——战犯向井敏明、野田毅

战犯向井敏明,日本山口县人,1937年任日军第16师团片桐联队富山营炮兵排长。

战犯野田毅,日本鹿儿岛人,1937年任日军第16师团片桐联队富山营副官。

两名战犯在1937年12月攻占南京时,相约进行杀人比赛,看谁最先杀150人。比赛的结果是向井敏明杀106人,野田毅杀105人。他们杀人比赛的消息被当时的日本东京《日日新闻》以“斩杀百人”并配以照片加以报道。1947年12月18日,两名战犯被公审,最后法庭宣判两名战犯死刑。1948年1月28日,两名战犯在南京雨花台被执行枪决。
 

责任编辑:杨晴 最后更新:2017-03-11 16: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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