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春天,我们意外地发现了一本1946年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的日记,日记的主人是全程参与审判的中国法官梅汝璈。
在这本没有写完的日记里,梅汝璈描述了发生在57年前那场审判和那些鲜为人知的法庭故事。那是一个中国法官的心路历程,是岁月无法湮没的记忆。
△出版的梅汝璈日记
1945年4月28日、30日,意大利法西斯魁首墨索里尼和纳粹德国的战争狂人希特勒相继死掉了。轴心国三大元凶就只剩下了日本军国主义头子东条英机。
3个月后,1945年8月15日,日本无条件投降。9月2日,同盟国在东京湾的美国“密苏里号”战列舰上举行了日本投降签字仪式。随即,美军第8军登陆日本对其实施军事占领。
在密苏里号战列舰签字仪式结束后的第9天,驻日盟军总部最高统帅麦克阿瑟将军签署了第一号逮捕令,要求立刻逮捕包括东条英机在内的39名甲级战犯。
当天下午,30多名美国宪兵突然包围了东条英机的住所,大批记者早已把东条家围得水泄不通。东条英机在宪兵进到住所前开枪自杀。
北京大学教授王新生:“东条英机呢,他存在这么一种心情,第一个可能不会审判他,第二个就是说即使审判他,他也不愿意接受,他已经做好自杀的准备。但是他本人是个左撇子,那么在打心脏的时候,没瞄得准。”
美军宪兵立即把东条英机送到医院抢救。东条英机没死成,这似乎是天意。若是用自杀来逃避公理与正义的审判,那就太便宜他了。
为了防止日本战犯脱逃,驻日盟军从1945年9月11日开始的逮捕在继续着。一批被列入逮捕名单的战犯畏罪自杀,其中包括担任过3任日本首相、发动对中国侵略战争的近卫文磨,前日军参谋总长杉山元等人。
此刻,最为紧张焦虑的是日本天皇裕仁。
战后,国际上要求审判天皇裕仁的呼声极为高涨,认为天皇裕仁负有发动侵略战争的责任,必须加以严惩。
就在盟军对日本实施占领不到一个月的时候,东京第一生命大楼盟军总部突然来了一个头戴大礼帽身穿晨礼服的神秘人物,他要求面见麦克阿瑟将军。让麦克阿瑟感到吃惊的是,来人正是日本天皇裕仁。
这次会见持续了一个小时,但具体内容始终没有对外公布。
但从事后的结果看,出于战后美国战略利益的需要,美国政府和麦克阿瑟在权衡各种利益关系后,制定了对日本天皇的处置方针:
作为日本未来的国家框架,允许保留天皇制,不逮捕、也不起诉天皇。但在新宪法中,天皇只能是一种象征性存在。
日本天皇就此逃过了被逮捕的命运。
从1945年9月第一批甲级战犯被逮捕,在3个月的时间里,盟军最高统帅部连续发出4批逮捕令,认定118名前日本军政领导人为甲级战犯。
所有被逮捕的日本战犯先是被关押在横滨刑务所,最后全部集中到了东京最大的监狱巢鸭监狱候审。
就在盟军在日本大规模逮捕战犯的同时,1945年11月20日,在德国纳粹发源地纽伦堡,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对纳粹德国战犯的审判拉开序幕。纽伦堡审判向世界传达了一个清晰的信号:绝不放过那些发动侵略战争的罪人。
1945年12月16日,苏联、美国、英国三国外长在莫斯科举行会议,决定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落实日本投降书各主要条款。
经过同盟国的多边磋商,同意组成由11个国家参加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
这11个国家是:美国,中国,英国,苏联,法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荷兰,印度,菲律宾。
1946年1月19日,麦克阿瑟签署盟军总部第一号特别通告,下令“设置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同时公布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
1945年11月,为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而组建的盟军国际检察局正式成立。美国人季南被任命为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唯一的首席检察官兼盟军总部国际检察局局长。在季南的强势推动下,国际检察局全力以赴地投入到工作中。检察官开始传讯关押在巢鸭监狱的嫌疑犯和日本各界人士。
与此同时,盟军总部向各有关同盟国发出催促函,要求各国尽快派出法官、检察官前往东京工作。
曾经担任过上海第一特区法院首席检察官的向哲浚,被司法行政部任命为上海高等法院首席检察官重返上海。回到上海不久,他突然接到电报,要他准备参加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1946年新年,向哲浚前往陪都重庆司法部接受任务。在重庆,他向政府推荐了他清华大学的学弟梅汝璈代表中国担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法官。
1946年1月28日,盟军总部公布了参加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11国法官名单,中国法官梅汝璈位列其中。
由于盟军总部不断催促,向哲浚带着由他亲自挑选的秘书裘绍恒火速赶往东京。由于国民政府准备不足,给后来的审判工作带来许多麻烦。
1946年2月7日,向哲浚和裘绍恒一到东京,立刻向国际检察局递交了中国政府认定的11人战犯名单。
向哲浚与裘绍恒到达东京的9天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国际检察局在季南主持下召开了首次检察会议。
国际检察局对日本战犯的预审和搜集犯罪证据的工作进展得不够顺利,中国检察官向哲浚所带来的,除了战犯名单以外,没有更多证据。
证据之所以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中如此重要,是因为法庭在审判进行中将采用英美法系而不是大陆法系的审判程序进行。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审判方式:
英美法系采取对质制,以证据为中心,犯人在最后定罪之前首先假定他无罪,原告与被告就双方提出的证据进行辩论,法官如果认为证据不合法或不可信,可以当庭拒收。
1946年3月到4月,向哲浚和裘绍恒频繁回国,前往过去的敌占区和遭受过侵略迫害的难民中寻找人证与物证。
此时,季南派出强有力的盟军总部国际检察局的调查人员前往中国协助取证,自己也在向哲浚的陪同下亲赴中国展开调查。季南还从国际检察局特别划拨资金给中国检察官,要求向哲浚在本国招募一批熟悉法律、英语基础好的工作人员前往东京增援。
向哲浚回到上海,在报纸上刊登了招聘启事。一个名叫高文彬的东吴大学法学院毕业生看到招聘广告前往华懋饭店应试。和高文彬一同被录取的,还有31岁的湖南人周锡卿。向哲浚这次一共录用了5个人。
1946年3月20日,梅汝璈从上海飞往东京,当天的中国报纸报道了中国法官东京上任的消息。
从梅汝璈当天的日记里,可以看到一个肩负使命的中国法官初到东京时的复杂心情。
由各国选派的法官此时正在陆续赶往东京。
让梅汝璈感到高兴的是,他到东京不久,就遇到了老友、教育部次长兼中央大学校长顾毓秀。顾毓秀受政府之托前来考察战后日本教育现状。两人见面时,顾毓秀将一把宝剑赠给梅汝敖。梅汝璈在日记中记下了这个故事。
到了1946年春天,国际检察局对在押战犯的经历、职务和罪行基本了解清楚,对战犯之间错综复杂的政治关系也有了更多掌握。此时,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撰写起诉书。起诉书的中国部分自然就落在向哲浚身上。
但撰写起诉书首当其冲的问题是:控诉这些被告犯罪行为的时候,从什么时间算起?
一种观点认为要从日本偷袭珍珠港算起;另一种观点认为,应该从1937年日本在卢沟桥发动全面侵华战争作为起点;还有的观点认为,要从1931年日军占领中国沈阳算起。
中方检察官向哲浚向国际检察局郑重提出了中国的起诉时间:
以1928年日本在中国制造皇姑屯事件作为起点。
1927年夏天,奉系军阀张作霖在北京组成军政府执掌政权,控制着山东、河北、平津和东北地区。张作霖对日本越来越过分的种种侵略要求,他不是委婉拒绝就是借故拖延。日本关东军恼羞成怒,决意除掉张作霖。就在张作霖决定从北京撤回关外东北的时候,日本人觉得机会来了,1928年6月4日早晨,日军在皇姑屯炸死了张作霖。这就是震惊全国的“皇姑屯事件”。
徐勇:“张作霖是当时的中国政府,合法的中国政府,因为当时的南京政府还没得到外交承认,国际社会承认的北京政府实际上的国家元首。”
利用阴谋炸死一个国家的元首,这不是国家间的战争又是什么呢?向哲浚的主张占了上风并最终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首席检察官季南接受,于是,1928年1月1日就被正式确定为对日本战犯起诉的起始日。
就在国际检察局紧锣密鼓赶制起诉书的时候,澳大利亚法官卫勃来到东京。卫勃爵士刚成为澳大利亚最高法院的大法官,3个月前,他被麦克阿瑟任命为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庭长。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法官有:美国法官克莱墨,中国法官梅汝璈,英国法官派特里克,苏联法官扎里亚诺夫,加拿大法官麦克杜哥,法国法官柏纳特,荷兰法官洛林,印度法官帕尔,新西兰法官诺司克夫,菲律宾法官哈那尼拉。
法官们就审判的程序和具体工作细则进行了反复磋商,为即将开始的审判做好准备。
在各国检察官和助手们的通力合作下,起诉书的撰写工作终于在1946年4月28日全部完成。起诉书最终确定了共28名日本被告。
4月29日,季南代表盟军总部国际检察局并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首席检察官的身份正式向法庭递交了起诉书。
一天以后,起诉书被送到巢鸭监狱28名被告手中。
28名日本战犯面对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他们的正式指控,白纸黑字,触目惊心,交织着阴谋与血腥的往事浮现在他们眼前,丧钟就要敲响。
责任编辑:张波 最后更新:2021-07-26 09:55:06
特别说明:抗日战争纪念网是一个记录和研究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历史的公益网站。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与网站的文/ 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文化交流和科研之目的,如转载稿侵犯了您的版权,请告知本网及时撤除。以史实为镜鉴,揭侵略之罪恶;颂英烈之功勋,弘抗战之精神。我们要铭记抗战历史,弘扬抗战精神,坚定理想信念,为国家富强、民族复兴,实现伟大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感谢您对抗日战争纪念网的支持。
纠错电话:0731-85531328、19118928111(微信同号)
上一篇:印度法官,东京审判判决所有日本战犯无罪,日本靖国神社为其立碑
下一篇:丧钟为谁而鸣 (二) 法庭风云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中文域名:www.抗日战争纪念网.com 主办单位:长沙市抗战文化研究会
不良信息举报 电话:0731-85531328 手机:19118928111(微信同号) QQ:2652168198 E-mail:krzzjn@qq.com
湘公网安备43010402000821号 ICP备案号:湘ICP备18022032号 长沙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