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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中国对日本战犯的审判(一)
2017-08-16 14:31:42  来源:360图书馆  点击:  复制链接

  1、南京审判

  在中华大地欢庆日本无条件投降的

  锣鼓声中,从14年艰苦抗战中取得胜利的中国人民,将昔日横行中国的日本战犯迅速尽快逮捕,可谓扬眉吐气,大快人心!

  从1945年8月到1947年5月,中国各地共逮捕日本战犯2357名,相继在北平、南京、上海、汉口、广州、太原、徐州、济南、台北、沈阳等地,设立审判战犯的军事法庭。经过各地的紧张审判,35名战犯被执行死刑,遣返回日本者933名,引渡出国者27名,尚有在押战犯1137名,转移到司法机关者100名。

  为统一审判在华日本战犯,中国于1946年2月15日正式成立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任命石美瑜为庭长,王家楣为主任检察官,任命李波、徐乃堃、高硕仁、施泳等为检察官,陆起、李元庆、林建鹏、叶在增、孙建中、龙钟煌、张体坤等为审判官,统一审判由中国驻日代表团引渡和从全国各地法庭移交的日本战犯。

  这又是正义与邪恶的大较量。在全国人民的强烈呼声下,中国军事法庭对屠杀南京人民的刽子手谷寿夫、屠杀300多个中国人的乙级战犯田中军吉、在南京紫金山下进行"杀人比赛"的向井敏明和野田岩、侵华日军第23军司令官酒井垄侵华日军华南派遣军司令官田中久一等进行正义审判,并处以极刑,功不可没。

  南京审判是一部威武雄壮又曲折多变的活剧,既有叶在增等爱国法官以中华民族的浩然正气,伸张人类正义、严惩侵华元凶的民族正气歌,又有侵华战犯无耻狡辩的群丑曲,更有蒋介石、何应钦为发动全面内战包庇侵华战犯的卖国戏,亦不乏中国法官在复杂条件下为完成艰巨任务而斗智斗勇的动人故事。

  南京审判功过分明,但审判、枪毙了谷寿夫等罪大恶极的侵华战犯乃是主流,时光荏苒,虽过去50春秋,但重温这段历史,仍能告诉我们许多东西……审判南京大屠杀要犯--谷寿夫南京军事法庭一开庭就碰上了硬钉子。

  南京大屠杀的首恶、日寇第六师团中将师团长谷寿夫别看身材矮胖,貌不惊人,却骄横跋扈,刁钻狡诈。

  谷寿夫1946年2月2日因战犯嫌疑在东京被驻日盟军总部逮捕,关押在巢鸭拘留所,因欠中国人民血债太多,中国点名要求引渡,于是在同年8月被引渡到中国,关押在国民党政府国防部上海战犯拘留所。

  国民党政府给谷寿夫下的断语是:“谷寿夫为侵华最重要战犯,尤为南京大屠杀之要犯,为便利侦讯起见,经提战犯处理委员会第三十八次常会决议:移本部军事法庭审判。"第一绥靖区司令部军事法庭接到命令,特派该法庭副官刘珊率特务营班长和6名士兵,将谷寿夫从上海押解到南京,关进国防部南京小营战犯拘留所。

  谷寿夫自离开东京之日,眼望波涛滚滚的大海,观看中国的青山绿水,为不能征服中国而"愤愤不平",为保住自己的性命,他冥思苦想出无理狡辩的"三部曲“:首先是矢口否认有南京大屠杀:“我在南京大街上连个死人也没有看到过,甚至连杀人的事都没有听说过,只是在战争结束后,从报纸上看到有南京大屠杀这回事。"以此掩盖罪行,企图逃脱惩罚。

  其次是面对大量事实,把罪责推个一干二净。谷寿夫以退为进狡辩说:“南京不幸事件的中心点是在城内中央部以北,下关方面的扬子江沿岸及紫金山方面,在此等地方的主力为第十六、九、十一、一百一十、十三、三等各师团及重藤支队(旅团)等兵团之行政区,与我第六师团无关。"第三是"即行调转"不在现场说。这是谷寿夫在"陈述书"中拿出的自以为最厉害的一招:“我师团于入城未几,即行调转,故无任何关系。"面对态度嚣张而又阴险狡诈的谷寿夫,原来负责承办谷寿夫案件的法官借故推脱了,南京军事法庭庭长石美瑜对选任主审法官犯了难。想来想去,想到了年轻法官叶在增,便把他请来,指着办公桌上小山似的一堆案卷说:“由远东军事法庭押来的谷寿夫,检察官已侦察完毕,起诉书过来了,我想请你协助调查整理一下好么?"叶在增马上预感到审判谷寿夫的重任可能落到自己肩上,一时有些紧张,因为这是影响巨大的国际案件,审判的是穷凶极恶的杀人魔王谷寿夫,有经验的老法官借故推脱不干,自己作为年轻法官能胜任吗?于是他对石美瑜说:“我年轻资浅,恐怕承担不了。"石美瑜鼓励他说:“在增,关键是你敢不敢为国雪耻、担此重任。现在首先把罪证理清楚,一定要做到真确、翔实,使人无懈可击。"叶在增说:“我深感责任十分重大,因为这是一起伸张人类正义、严惩国际凶恶敌人的巨大案件。对被告的犯罪事实,必须查得清清楚楚,罪证必须千真万确。"叶在增虚心向本案提起公诉的检察官陈光虞请教,因为陈光虞是南京检察处的检察长,有丰富的检察经验,已做过多方调查,掌握了大量材料,对审判谷寿夫有了大体轮廊。陈光虞便带石美瑜、叶在增等人请南京红十字会负责人和掩埋尸体的人陪同,到中华门外花神庙的万人坑实地视察,又从南京中山码头、草鞋峡、燕子矶、东岳庙、斩龙桥等地取回大量证据。

  在紧张的3个月法庭准备时间里,中国法官开庭几十次,传讯了数以千计的中外证人,拿到了侵华日军为炫耀武功自己拍摄的电影、写的日记、报刊和中外有关书籍,写出了有份量的法庭判决书,对谷寿夫可能采取的狡辩战术进行了充分分析,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审判方案。

  石美瑜对年轻的中国法官叶在增刮目相看,胳膊有力地交插在胸前,脸上荡漾着满意的笑容,充满了必将战胜日本战犯的战斗豪情。

  为发动南京市民行动魄来与谷寿夫做斗争,南京法庭1946年10月28日贴出一张惹人注目的大布告:“查本庭审理日本战犯谷寿夫一名,据供:前任柳川军第六师团长,由杭州进攻南京,于(民国)二十六年12月13日进城,所辖部队分驻中华门内外附近一带地方,至同月21日调往芜湖等语。查日军进城一周之内,为南京大屠杀最惨烈时期,该犯既身任中华门一带驻军之将领,关于该区域之犯罪事实与证据,自不能不切实调查,以明其责任。凡我军民人等在上述地带及时期内,曾遭日军烧杀奸掠及其它加害行为者,抑各被害人或遗族,或在场目睹之人,迅即详叙情形报告本庭,以资侦查,是为至要。切切,此布。"这一布告威力无穷,立刻把受害人吸引过来,南京法庭又于1947年1月19日在中华门外区公所内设立临时法庭,张贴布告,传讯证人1000多人,搜集到更多的证据。

  1946年12月31日,南京军事法庭检察官陈光虞以战犯谷寿夫破坏和平罪和违反人道罪正式起诉,并请科处极刑,以维护世界正义。

  南京人民久已盼望的一天终于来到了!

  1947年2月6日,中国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在南京黄浦路口的励志社(现在的南京市中山东路307号)大礼堂,对南京大屠杀首犯、侵华日军第六师团长谷寿夫开庭公审。

  法庭布置得庄严肃穆:审判席设在令人注目的礼堂讲台上,以布覆盖着长桌,庭长石美瑜端坐审判席中央,法官叶在增、葛召荣、李元庆、宋书同和检察官陈光虞、书记官张体坤、指定辩护律师梅祖芳和张仁德等分坐石美瑜两侧,一个个精明强干,威风凛凛。

  审判席的正中下面为翻译席,翻译席的前面为被告席,其余是律师和证人席,楼上楼下都是观审席。

  令人注目的是在审判席上,放置着许多受害人的头颅骨,都是从被害人的丛葬坟墓中挖出来的,更激欺人们对南京大屠杀首犯谷寿夫的滔天深仇。

  石美瑜庭长庄重地宣布公审开始,他威严地一声"带被告谷寿夫出庭"令下,谷寿夫被两名法警押上被告席。人们一起把愤怒的目光射向被告席,只见谷寿夫身材矮胖,穿着黄色短呢军服,蓄着东洋小胡子,是个典型的日本武士道军人模样,但在楼上楼下听众的一片愤怒谴责声中,漠然麻木的脸吓得像死人一样灰白。

  首先由公诉人陈光虞严正地宣读起诉书:“被告谷寿夫,66岁,日本东京都中野区人,陆军中将师团长,曾先后在日本陆军士官学校及陆军大学毕业,为日本侵略运动中之激进军人。一生充任军职。……"起诉书控诉谷寿夫1928年任第三师团长期间入侵山东济南等地,参与制造济南惨案:1937年率第六师团入侵华北,沿途纵部任意抢劫居民陈嗣哲家中衣服古玩28箱及红木家具,强迫中国妇女做肉体的慰劳,旋即直扑南京参加大屠杀,被害者几十万人。

  谷寿夫似木桩一般站在被告席上听完起诉书,好像若无其事,当法庭宣布指定梅祖芳、张仁德两个律师为他辩护时,他傲慢无理地拒绝说:“我比律师先生更了解事实。"法官叶在增威严地质问说:“被告谷寿夫,你对检察官指控你在南京大肆屠杀无辜百姓的犯罪事实,还有什么话说?"谷寿夫按他的预定计划滔滔不绝地讲他的侵华经历说:“1937年8月1日,我从熊本上船,经过朝鲜到华北。以后由大沽口登船,在杭州湾登陆,参加南京作战,后到芜湖,1938年1月9日离开中国芜湖,不久到大阪做防卫司令官。"法官要谷寿夫交代在南京大屠杀的罪行,谷寿夫把早已准备好的开脱之词抛了出来:“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我奉天皇之命向中国作战,交战双方都要死人,我深表遗憾。"叶在增法官见谷寿夫寥寥数语将他的罪责推得干干净净,不由怒火中烧,霍然站起高声宣布:“请受害人提供证据!"中国法官一声宣布,证人席前立刻排起了受害者的长队,一个个怒火满腔,争先恐后上台做证。

  白增荣、梁廷芳两人首先登上证人台,指着谷寿夫的鼻子揭露,在1937年12月16日下午6时,麇集在南京华侨招待所的5000余难民,被谷寿夫的部队押往中山码头,疯狂地用机枪扫射,然后把尸体弃往江中,白增荣、梁廷芳两人中弹受伤,也被日本兵投往长江,与尸体一同飘流,得以幸免。

  南京市民姚加隆接着登台控诉说,12月14日他带领全家在中华门斩龙桥避难,被谷寿夫的部队发现,他的妻子被轮奸杀害,8岁的幼儿、3岁的幼女因在一旁哀求,被丧尽天良的谷寿夫部属用枪尖挑入火中,活活烧死。

责任编辑:张波 最后更新:2017-08-16 14: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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