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1946年3月20日,在上海成立了第一绥靖区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次年7月,第一绥靖区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奉命撤销,被并入“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法庭由石美瑜任少将庭长,王家楣任主任检察官,李浚任检察官,陆起、李元庆、林建鹏、叶在增、孙建中、龙钟煌、张体坤等人为法官,办公地点位于上海江湾路1号的港口司令部四楼。同年8月,经国民政府军政部、外交部、司法行政部、行政院秘书处等部门联合组成的战犯处理委员会第53次常委会讨论,决定把位于江湾殷高路5号(原址所在地后为上海市劳动教养收容所)的上海战犯拘留所升格为“国防部战犯监狱”。此监狱由于位于江湾高境庙附近,所以又被俗称为“江湾战犯监狱”,原在押提篮桥监狱的日本战犯大部分移押此处,但被判处死刑的日本战犯仍押提篮桥监狱。
据有关资料反映,上海军事法庭包括前期的第一绥靖区军事法庭,以及归并后的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共审判日本战犯116人,其中判处死刑14人,无期徒刑22人,有期徒刑75人,无罪释放5人。被判处死刑的,除米村春喜和下田治郎两人是在上海江湾刑场执行外,其余11人先后于1947年8月12日至1948年9月9日间,由中国法警执行,被枪决在提篮桥监狱的刑场上。其中,第一个被枪决的是日本第二十二师团参谋部招抚工作班成员黑泽次男,时年34岁。黑泽次男是早稻田大学的法科生,1938年8月调入中国,随军驻守浙江一带。黑泽次男曾带领部队在杭州、绍兴等地,对中国平民进行集体大屠杀,或活埋,或刀砍,或机关枪扫射,杀害中国平民千人以上,被称为“杭州之狮”。这个双手沾满中国人民鲜血的刽子手,抗战后匿居杭州日侨管理所,后被立案搜查逮捕,移押提篮桥监狱,1947年8月12日,被上海军事法庭执行枪决。
执行枪决这一天,这个杀人魔王提出不少要求,诸如“让我沐浴剃须,干干净净去见上帝”“我要写遗言,请多关照”等。黑泽次男是被反铐双手,押赴监狱刑场的。当时的监狱刑场,一面靠墙,一面只是用竹篱笆与周围居民区相隔。当黑泽次男被押向刑场时,周围居民有的趴在竹篱笆上,有的站到屋顶上,有的在窗口上观看,掌声、喊声此起彼伏,群情振奋。黑泽次男在法警的押解下,坐到“行刑椅”上。只听“啪”的一声,处决日本战犯的子弹射向黑泽次男的后脑,杀人如麻的“杭州之狮”应声倒下。
最后一名被枪决在监狱刑场上的是曾隐居青岛、以日本海军高级顾问的身份从事着特务活动的伊达顺之助(即张宗援)。被处以死刑的还有江苏溧阳日本宪兵队军曹富田德,日本宪兵队杭州情报主任芝原平三郎,上海日本宪兵队准尉久保江保治、军曹野间同二,崇明日本宪兵队队长大庭早志、特高课课长中野久勇,宁波日本宪兵大尉分队长大场金次,日本驻杭州、松江派遣队中士附员松谷义盛等。此外,原由广州行辕军事法庭判决死刑的前驻越南日本宪兵本部特高课中国班主任兼河内宪兵分队大尉队副妻艾悟,前驻越南岘港宪兵分队特高课曹长田岛信雄、军曹小西新三郎等3名日本战犯,已呈报国防部核准,由于原审判法庭已撤销,故解押到上海,在提篮桥监狱被执行死刑。
四
综上所述,1946年1月至9月间,共有8批47名日本战犯受到美军军事法庭的审判,根据当时新闻媒体报道的情况统计汇总,被判处死刑10人(实际执行6人),判处无期徒刑6人,判处有期徒刑29人,无罪释放2人。而据1955年3月1日日本厚生省(相当于卫生部)援助局公布的统计数据:1946年2月至1946年9月,美军军事法庭在上海提篮桥监狱对45名日本战犯进行审判,判处死刑6人,判处无期徒刑8人,判处有期徒刑26人,无罪释放5人。
1948年12月22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日本东京巢鸭监狱共处决了东条英机、松井石根等7名战犯。1948年11月,对关押在巢鸭监狱的梅津美治郎、畑俊六等18名日本战犯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从对日本战犯关押人数、审判人数和执行死刑人数上来讲,提篮桥监狱都远远多于日本的巢鸭监狱。
“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提篮桥监狱内这块“抗日纪念地点”的石碑,刻下了恶贯满盈的日本战犯在中国土地上犯下的滔天罪行。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有百年历史的提篮桥监狱已被列为上海市抗日纪念地,并立碑存史。
责任编辑:张波 最后更新:2017-08-21 15:5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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