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时期,国家最中心、最紧迫的任务是抵御外辱。国民党政府适应抗战需要,适时调整了高等教育政策,试图通过实施一系列教育改革,促进战时高等教育的发展。
1.及时调整教育政策
为了适应战时体制的需求,国民党政府于1938年4月召开了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大会通过的《中国国民党抗战建国纲领》突出了关于战时教育的四项纲领;“改订教育制度及教材,推行战时教程,注重于国民道德之修养,提高科学的研究与扩充其设备;训练各种专门技术人员,予以适当之分配,以应抗战需要;训练青年,俾能服务于战区及农村;训练妇女,俾能服务于社会事业,以增强抗战力量。”纲领成为国民政府在抗战时期教育政策的总纲,确定了国民党抗战时期教育的基本原则。
同时,这次大会还颁布了由陈立夫主持拟定的《战时各级教育实施方案纲要》,提出战时教育的九大方针与十七项要点,全面表述了抗战时期国民党教育政策。纲要中的九大方N-具体的表述内容是:“三育并进;文武合一;农业需要工业需要并重;教育目的与政治目的一贯;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密切联系;对于吾国固有文化精粹所寄之文史哲艺,以科学方法加以整理发扬,以立民族之自信;对于自然科学,依据需要,迎头赶上,以应国防与生产之急需}对于社会科学,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对其原则应加以整理,对于制度应谋创造,以求一切适合国情;对于各级学校教育,力求目标之明显,并谋各地平均之发展;对于义务教育,依照原定期限,以达普及;对于社会教育与家庭教育,力求有计划之实施。”十七项要点则对学制、学校迁移与设置等作了详细规定。此后,蒋介石在1939年3月召开的第三次全国教育会议上提出“战时教育需作平时看”观点,认为“我们这一战,一方面是争取民族生存。一方面就要于此时期中改造我们的民族,复兴我们的国家。所以我们教育上的着眼点,不仅在战时,还应该看到战后。”这番话肯定了陈立夫战时教育政策和方针,从而结束了教育界关于战时教育的争论,为实施战时教育政策提供了有效保障。
2.内迁高校并整体规划高等教育的发展
抗日战争初期,国民政府根据1938年4月的《战时各级教育实施方案纲要》中“对于全国各地各级学校之迁移与设置,应有通盘计划,务与政治经济实施方针相呼应”的方案,有计划地安排了一批高校的迁移、合并。此外,1939年国民政府教育部制定了《大学及独立学院各学系名称》,对文学院、理学院、法学院、农学院、商学院等应设立的系别及名称做了具体规定,统一了大学和独立学院各系的名称,改变了各大学院校名称混乱的局面。同时,国民政府在1939年5月先后制定并公布了《大学行政组织补充要点》,使国统区高等院校的系科设置趋于规范化,改变了以往高校系科重叠及隶属关系紊乱无序的状况。通过内迁及适当合并一些高校,确保了中国高等教育能在一个高水平的基础上发展。
3.整理课程设置谋求教育的持续发展
抗战前各高校的课程设置自行拟定,虽有一定好处,也存在弊端。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国民政府在1938年对大学课程的整理规定了“统一标准、注重基本训练、注重精要科目”的原则。根据这一原则,教育部在1944年9月正式公布经过几次修订的文、-理、法和师范学院的共同必修科目表,并在学生中试行。
战争的特殊需要使得理、工、农、医等实科人才出现了供不应求的状况。国民政府教育部在原有院校增设实科院系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所需增设一批医72学院与技艺专科学校。各个学校开设了一些特种教学项目,如理科增设的毒气化学、国防化学、火药学等课程;工科增设的兵器学、防空学、汽车驾驶等课程;文科增设的孙吴兵法、历史战争史料等课程;教育课增设了战时教育、军事心理学、战时中小学课程研究等。例如,当时的中山大学文学院增开“民众组织研究”课程,开办了防空救护训练班,电机工程系增开了“防空消毒”、“飞机修理”、“兵器概论”等课程。实科教育的扩充与加强,不仅解决了当时的实际困难,也有效改变了战前我国文实科发展畸形的状况。
4.创设贷金制度保证教育的稳定发展
随着高校的内迁,大批来自沦陷区的学生衣食无着。国民政府建立了贷金制度,规定“凡经济来源断绝者均可申请,毕业后再将服务所得缴还学校”,以保障学生的基本生活。贷金分全贷、半贷两种,主要是膳食贷金。到1940年时因通货膨胀等因素,学生生活处于极端艰苦的情形,教育部又将贷金改按实物计算,并且对非战区学生也开始按其经济情况实行全补或半补。从1943年起,教育部又鉴于贷金制在学生毕业后偿还不易,将贷金制改为公费制。公费生分为甲种公费和乙种公费两种,按照学生就学的科别加以区别对待,而非之前视其家庭情况而定。这些措施,对解决战区及贫困学生的就学困难,保证教育稳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战时救济费几乎占到教育文化费总支出的60%,抗战期间获得此种贷金或公费的专科以上学生每年常达五万人至七万人左右,约占当时在校生总数的80%。贷金制的创设为那些在抗战时期无力完成学业的学生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保证了战时高等教育受教育对象的基本数量。
5.审定资格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
教育部在1940年公布的《大学及独立学院教员资格审查暂行规程》中,对助教、讲师、副教授和教授的任职资格作了明确规定。根据这些任职条件,教育部从1940年开始进行教员资格审查。在抗战时局艰难的情况下,有些地方教师的薪资被军费挤占,国民政府行政院颁布了《大学及独立学院教员聘任待遇暂行规程》,对教师的最高薪、最低薪以及加薪年限与数量等都进行了明确规定,高校教师从助教-到教授根据审查通过的职称与级别领取相应薪资。尽管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对教师的薪资规定较为具体并且要求严格执行,但是由于政治经济时局的不断变化及战时通货膨胀等因素,使得教师的实际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不断下降,较其他行业同时期受到更为严重的冲击,这种情况在抗战后期尤为严重。
但是一些地区的教育部门采取措施,努力改变这种状况,虽不能从根本上改善教师的窘境,却在一定程度起到了稳定师资队伍的作用。
责任编辑:张波 最后更新:2018-03-01 15:5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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