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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沦陷时期日伪的劳工政策及其后果
2016-02-01 15:13:21  来源:《社会科学辑刊》  点击:  复制链接

  [摘 要] 日本侵略者在东北沦陷时期对东北的劳力资源所实行的野蛮掠夺政策是伴随日本侵华战争的战略部署和殖民统治的进展而变化的。在东北沦陷的初期、中期、后期,分别实行了限制华北劳工入境、积极诱骗华北劳工入境、“劳务新体制”即“国民皆劳”的劳工政策。劳工掠夺政策的实施给东北人民的生命财产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深重的灾难。

  中国东北沦陷14年,日本帝国主义为把东北变为它扩大侵略战争的战略基地和掠夺工业原料、农产品的重要场所,对其劳动力资源进行疯狂劫掠,实行了强制性奴役和虐杀劳工政策。这不仅把广大人民推向苦难的深渊,而且也给东北的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后果。

  一 日伪劳工政策的制定与变化是伴随着日本侵华战略步骤的进展和战争步伐的加快而转换与升级的。

  1.东北沦陷初期(1931年9月—1937年6月)的劳工政策

  这一时期是日本侵略者武装入侵、建立殖民地统治秩序、残酷镇压东北抗日军民的所谓以“讨伐为主”的“武力第一”或“治安第一”时期。日本侵略者围绕着该时期的侵略计划,实行限制华北劳工入境的劳动统制政策。

  之所以采取这种政策,主要原因是:第一,日本侵略者惟恐在华北来东北的劳工队伍之中“混入”所谓“非法与不良分子”、“不逞之徒”,威胁其统治秩序。因此,在1932年4月伪民政部发出的训令第3号《关于外国人入国取缔之件》中就做出了明确规定:“劳工当中良莠不齐,难免混入便衣队,对之殊难鉴别”,对无证明入境者“严予取缔”[1]。第二,日本侵略者认为华北劳工具有“生产效率高、工资低廉”的特点,他们大量进入东北,对当地劳工是一种冲击力量,势必将当地劳工排挤到失业线上去,以至最后他们为生活所迫,铤而走险,有沦为“盗匪之虞”[2],即构成对日伪统治的威胁。第三,华北劳工回乡时会带走大量货币,不利于日伪的外汇储备。第四,日本侵略者害怕“汉族的流入,势力增强,有失去五族协和平衡的可能”[3],威胁其殖民统治。

  鉴于上述原因,伪满劳动统制的最高协议机构“满洲劳动统制委员会”于1934年1月做出了限制华北劳工入境的决定。根据这个决定,东北所需劳工尽量在当地解决,其不足部分,以最小数量为限,招募华北劳工。

  实行限制华北劳工入境的劳动统制政策的结果,使华北劳动者出关人数大为减少。“九一八”事变前5年(1926—1930)出关的华北劳动者为427.3万人,平均每年约有85万人进入东北;返回关内的为187.6万人,有半数以上的人留在东北定居。“九一八”事变后的5年(1932—1936)出关的华北劳动者降为236.9万人,平均每年有47.3万人进入东北;返回关内的为209.6万人[4],“九一八”事变后5年的出关人数比“九一八”事变前的5年减少55%。

  2.东北沦陷中期(1937年7月—1941年10月)的劳工政策

  这个时期是日本侵略者一面强化对东北的殖民统治,一面转向加速对殖民地的东北经济掠夺的时期。日伪统治当局为确保劳动力资源,实行积极招骗华北劳动者与加强劳动统制的政策。

  1937年7月7日,日本侵略者发动了对中国的全面侵略战争,为支撑侵略战争,日伪又大搞为扩大侵略战争急需的重工业、军事工业等产业,实施对东北经济大规模掠夺的“产业开发第一个五年计划”。其后又推行以准备反苏、在中苏边界大修包括铁路、公路、机场、地下要塞等军事设施为主要内容的“北边振兴计划”。这些计划的实施,对劳动力的需求急速增加。东北沦陷初期所实施的限制华北劳工出关的政策,如前所述,使华北入东北的劳工数明显减少,1936年为35.9万人,1937年仅为32.4万人[5],已远远满足不了大规模掠夺经济的需要,出现劳动力供需状况日趋紧张的局面。

  日伪统治当局为缓和劳动力紧张的局面,对外积极招骗华北劳工出关,对内则加强劳动统制。日伪当局不仅改变初期限制华北劳工入境的政策,而且还特别强调要把华北当作庞大的“大东亚开发计划所需劳工的供应场所”,为此使用各种狡猾的诱骗手段,诸如谎报做工地点——是人们比较熟悉或愿去的地方;以优越的生活条件——吃白米、住洋房、多挣钱为诱饵;许诺“来去自由、付给路费和安家费”[6]等等,来骗招华北劳动者出关,以补充伪满劳动力的不足。日伪的一些大企业,如炭矿会社、抚顺煤矿、昭和制钢所、本溪湖煤铁公司等,在天津、济南、青岛等地设招工事务所,招骗、征集华北劳工。

  日伪统治当局为了扩大招工数量,并避免在招募劳工上产生竞争,对华北劳工的募集工作也实行了统制,1939年1月公布了《对于中国工人募集并使用要纲》。它规定募集关内劳工由大东公司统制实施,后因大东公司合并于“满洲劳工协会”,所以就由“满洲劳工协会”担任劳工的募集。至1941年,在日本军部的指使下,由新成立的“华北劳工协会”来担任对华北地区劳工的招募、配给、输送等事项。

  由于采取上述政策,使华北劳工进入东北的人数出现上升趋势。1938年为49.2万人,1939年增加到98.6万人,1940年达131.9万人,这个数字超过了“九一八”事变前最高年份的1927年(104.4万人),比1937年增加了4倍多。

  日伪当局又通过加强对伪满境内劳工的劳动统制,即采取加强劳工的劳动强度、增加工时、实行低工资、防止劳工流动、加强对劳工的管理等措施,来解决劳动力严重缺乏问题。其具体作法是:(1)1938年1月根据伪民生部制定的《满洲劳工协会法》设立“满洲劳工协会”。该会在伪政府的授权下,垄断劳务方面一切业务,担负劳工的招募、供应、输送和分配;经营管理劳工市场;训练劳工;负责对劳工的登录,等等。它成立后就把工作重点放在劳工登录上,从当年的8月起实行指纹劳工登录,即采取劳工的十指指纹。(2)调整劳动行政机构。1938年7月,伪国务院总务厅按关东军的要求,设立了隶属企划委员会的劳务委员会,撤销了劳动统制委员,吸收其职能。它是伪满最高的劳动政策制定与审议机关。(3)1938年12月1日以伪满敕令第268号公布了《劳动统制法》。它是伪满实行劳动统制的基本法,给劳工协会的组织与活动以法的根据。该法的宗旨就是“为谋劳动力有效之使用”,“确保劳动资源”,“保护辅导劳动人”,“调整劳动力之需给为目的”[7]。该法也对工人的使用或雇佣、劳动工资等方面做了规定,但未对劳动统制做出具体规定,而是留给使用劳动力的行业,通过行业之间签订统制协定去解决。伪满通过这个劳动统制法开始实行全面劳动统制。

  3.东北沦陷后期(1941年11月—1945年8月)的劳工政策

  这一时期是日本侵略者为建立所谓“大东亚共荣圈”,对东北进行残酷的法西斯统治、疯狂的经济掠夺时期,也是日本殖民统治垂死挣扎、走向崩溃的时期。日本侵略者对东北的资源进行前所未有的抢掠和洗劫,实行“国民皆劳”即国民总服役的政策,确立“劳务新体制”,以确保经济掠夺和扩大侵略战争中所急需的劳动力.

  伪满从1941年11月1日施行《劳务新体制确立要纲》(以下简称《要纲》),核心是实行“国民皆劳”,其实质就是全民劳工化,实行全民服役的“劳力自给”新体制。这种新体制就是由伪政权对劳动力的招募、分配、管理、流动等实行统制,即充分利用行政手段将所有劳动力资源都严格控制在伪政权的统制下,以使伪政权发挥管理作用。这样一来,劳动力资源由依靠华北劳工的“依赖制”转换为由当地提供的“自给制”。《要纲》的本质,正如日本战犯、伪国务院总务厅次长古海忠之所供认的那样:“就是为了彻底地榨取中国劳工而采取的种种措施”,“实施了最便宜、最实在的劳工榨取手段”[8]强行征集劳动力,满足战时经济与扩大侵略战争的需要。

  日伪当局强行征集劳动力,主要采取以下三种手段:

  一是推行“勤劳奉公”制度。伪满于1942年11月公布《国民勤劳奉公法》,规定凡属年龄21—23岁男性青年,除服兵役者外,对兵役检查不合格者(即“国兵漏”),“皆有服劳役即勤劳奉公的义务”[9]。他们被强制“按地区准照军队形式”编成“勤劳奉公队”,进行无偿劳动,义务“奉公”,服役时间为1年,分3期,每期4个月,3年内完成。“勤劳奉公队”的劳役包括:军事工程、铁路及公路的修筑、水利、造林、土地开发、重要生产、农作物收获、救灾等等。从1943年伪满开始推行“勤劳奉公”制度,有近10万人被编成“勤劳奉公队”[10],1944年计划指标“勤奉”队员为23.8万人[11],1945年达30万,而其目标是60—70万人[12]。“勤劳奉公”制度也在青年学生当中实行。

  二是实行“劳工供出制”。日伪当局强制征用劳工的形式有两种:一种为“行政供出”,即摊派;一种为“紧急供出”,即抓捕。1942年2月9日伪民生部公布的《劳动人紧急就劳规则》规定:“公共事业或国策重要事项紧急需要劳动者时,向民生部大臣声请配置所需之劳动人。”[13]伪民生部大臣认可后,再通过各省、市、县(旗),一直到街、村,层层下达摊派指标,摊派到“就劳者”头上。被摊派者必须绝对服从,不许逃脱、藏匿或装病,违者重罚。这种以行政手段摊派就劳义务者的手段,为“行政供出”。摊派的原则是有人出人,无人出钱。有钱的人家可以出钱免除摊派,贫民则多被摊派,或受人雇佣替当劳工。他们被送往各地修军事工程、警备道路、部队营房、飞机场,或被送往矿山、工厂,从事极其艰苦的劳役。以“行政供出”的强制手段摊派劳工的数量逐年增加,据不完全统计,1942年为35万人,1943年50万人,1944年60万人,1945年60万人,分别占当年劳工总数的35%、41.9%、46.1%、37.5%[14]。

  三是实行“国民手账法”,即劳工手册制度。从1942年起,开始采用了劳工手册制度,即每个劳工随身要携带按有指纹的、注明服役地点、年龄、居住地址等事项的手册,以便检查,防止劳工流动。1945年修改了“国民手账法”,规定凡年满25-50岁的男性国民,都有服劳役之义务,逃避者处以徒刑。

  四是推行“地盘育成”方案。该方案规定伪满境内年满18岁至45岁的男性“良民”,都有到煤矿当劳工的义务,每人分3期服役,每期4个月(后改为6个月),3年内完成[15]。

  二“国民皆劳”政策的后果,使东北人民的生命财产及农业经济的发展遭受一场空前的浩劫;数十万死难劳工尸体堆成的一个个“万人坑”是对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暴行最有力的控诉。

  1.对东北城乡的浩劫

  日伪劳工政策中最为残酷的是伪满后期所推行的“国民皆劳”即全民劳工化政策,它把东北变成了一座劳动集中营,使用各种手段驱赶着社会各阶层的人民为其服劳役。从1941年之后,服役的人数逐年累增。据统计,每年有200万以上的劳工遭受奴役[16]。如1944年,计划征用331.1万劳工,其中“勤奉队”23.8万人,“行政供出”71.7万人[17]。这个计划虽未完成,但使役的劳工仍保持在250—260万人。

  每年强制征集和招骗200多万劳工,这个过程本身就是对人民的一场灾难。伪满自推行“劳务新体制”后,每年征集的劳工数量不断增加,特别是以“行政供出”强制手段所征集的劳工数量更是逐年增加,1944年计划“行政供出”71.7万人,而1945年就增加到198.2万人[18]。“行政供出”成为伪满后期劳动力来源的主要手段。由于动员总数不断增加,除伪省下达的指标外,还有临时增加的指标,所以摊派的指标年年加码,而地方落实手段亦年年升格,由初期“摊派”变为“抓捕”。曾在伪间岛省任职的歧部与平供认:“征用劳工是伪满臭名昭著的苛政之一……没有人愿意去当劳工……采取了强制手段抓劳工。由省、县把具体数额分配各村,根据户籍法以停止配给等威胁手段征用劳工。因为任务完成的不好,后来又行使了警察权,甚至用殴打、关押等手段进行威胁,以达到征发劳工的目的。”[19]在伪龙江省景星县任职的铃木义夫也供认:向关东军隶属部队“提供劳工和粮食的时候,不管什么时候,都要立即发动警察,运用权力,在限期内供给……在强征中指定对不服从命令的人加以逮捕投狱。”[20]被摊派或抓捕的劳工都是家中的主要劳力,剩下妻儿老小衣食无着,有的倾家荡产,有的家破人亡,在饥寒交迫的死亡线上挣扎。

  虽然劳工“行政供出”的范围是“18岁至50岁的男子”,摊派的原则是有人出人,无人出钱。但级级指令,层层摊派,最终还是把负担转嫁到了城乡劳动人民的身上。据《满洲评论》所载,1942年伪锦州省彰武县赏屯共摊派劳工135名,雇农91名,占67%;佃农21名,占16%;自耕农兼佃农6名,占5%;自耕农17名,占12%[21]。雇农和佃农占83%。这是因为有权的人家可不出劳工,有钱的也可交钱免出劳工。既无权又无钱的贫苦群众,除去自己摊上劳工外,又时常因为生活所迫受雇于他人,因而几乎年年摊上劳工。

  劳工中大多数是青壮年,如伪奉天省开原县八棵树有10来个屯,总人口近1.5万人,每年摊派五六次劳工,每次20—30人。从1941年到1945年约有七八百人摊上劳工,占青壮年总数的1/3至1/4上下[22]。从农村中强征大量青壮年当劳工,极大地破坏了农村的生产力。

  2.农业经济的衰退

  为满足战时经济的需要,日伪大量、不定时地“供出”劳工,把农村的主要劳力都征用去服劳役,在农忙季节青壮年所剩无几,而老弱病残和妇女却被推向生产的第一线,这使农村生产力受到极大破坏。人是生产力中最主要最活跃的因素,这个因素中数量的减少或质量的下降,对生产力有直接的影响,甚至起决定性作用。所以说农村大量劳动力的减少,确实是农业经济衰退的主要原因之一。

  由于日本侵略者对东北农产品和人力资源疯狂掠夺,使东北农业经济遭到极大的破坏,严重地阻碍了东北农业生产的发展,使其长期停滞甚至下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农业生产单位面积产量出现下降的趋势。1931年至1944年每公顷产量,任何一年都未超过1930年的单位面积产量(1409公斤)。虽然日伪采取了一系列力图使农业增产的措施,但伪满末期单位面积产量迅速下降,如1937年为1223公斤,1943年为1131公斤,1944年为1148公斤。第二,主要粮食作物产量出现减少趋势。1943年粮豆作物面积22319万市亩,粮豆产量1697万吨,比1930年耕地增加10%,粮豆产量减少10%[23]。农业衰退不仅使东北的农村经济萧条,而且使农民陷入更加贫困的地步,把广大农民推向更加痛苦的深渊。

  3.对劳工生命的摧残

  劳工一旦被募集使用,就进入了人间地狱。每年二三百万劳工一部分由关东军直接管理,用于日军遍布伪满各地的军事工程。其中最大的军事工程是日军在中苏、中蒙边界接壤地区——东起黑龙江省东宁县,西至内蒙古自治区的海拉尔,秘密构筑的1000多公里长的17处筑垒、地域——地下军事要塞[24]。劳工的另一部分直接运往伪满各工矿企业、土建工地、电站等处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相当大一部分被驱入煤矿挖煤。

  劳工的生活状况非常恶劣。住的是不避风寒的席棚或肮脏拥挤不堪的陋屋,吃的是填不饱肚子的猪狗食,从事的是超负荷、危险的劳役,遭受的是日伪敲骨吸髓的压榨、残酷的迫害与虐杀。近年,我们收集到一首当年台安县(今辽宁省台安县)劳工集体创作的民歌“劳工叹”(由崔显山整理、李多甫根据当时的曲调谱曲)[25],它真实地反映了劳工苦难生活。“劳工叹”共28段,将伪台安县摊派劳工的做法、劳工离家出走的凄惨情景、出发的路线与所去的地方、恶劣的生活环境以及悲惨命运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它不仅是台安县劳工悲惨命运的具体描写和血泪控诉,而且是所有劳工苦难生活的真实写照。

  在伪满,凡大量使役劳工的地方,都有劳工累累白骨堆成的“万人坑”。在日伪统治期间,劳工到底伤亡多少,现无完整系统的统计,仅就不完全统计,被日本侵略者奴役折磨致死的劳工即达200余万人[26];还留有59个“万人坑”,埋葬死难劳工尸骨60万具[27]。这些“万人坑”大多分布在大型工矿企业、电站以及军事工程的附近。

  在大型工矿企业、电站就劳的劳工,由于恶劣的生活条件,加之繁重的劳役,疫病的流行,各种事故的不断发生,苛暴管理和日伪官吏、警特、监工、把头等的剥削、压榨、摧残与屠杀,造成连续死亡。死亡劳工们的尸体,被扔进矿山、电站附近的荒野山沟。最早被埋入“万人坑”的死难劳工,尚有一具薄板棺材装殓,后来改用席子卷出或像丢沙袋一样,被扔弃在山沟。久而久之在这些集中埋葬和堆积工人尸骨的荒野山沟,便形成了白骨成堆的“万人坑”。在辽宁抚顺煤矿、阜新煤矿、北票煤矿、本溪湖煤铁公司、鞍山铁矿、大石桥菱镁矿等处都有“万人坑”。每个“万人坑”劳工尸体的数量,一般多在万人以上,有的达三四万,少者也有数千人。

  与大型工矿企业、电站相比,修建军事要塞劳工的处境更为悲惨。因非人待遇和各种事故使大量劳工死亡。此外,日本侵略者还采用带病活埋、投入狼狗圈、饭中施毒、封堵山洞等手段,使大批劳工致死。更残忍的是每项军事工程完工后,为保守秘密,防止侵略阴谋败露,竟把大批劳工秘密杀害。在一般性地面军事设施、机场、弹药库、公路、军营等处就劳的劳工,虽较前者会幸免被秘密屠杀,但幸存者也寥寥无几。

  日本侵略者在东北各地制造的“万人坑”,是他们疯狂掠夺东北经济的产物,也是他们残酷奴役与虐杀中国人民的法西斯暴行的铁证。日本法西斯这种虐杀劳工暴行的方式(以超负荷劳动残酷榨取、野蛮迫害与摧残)比起明火执仗的动刀动枪的大屠杀暴行方式,更具有隐蔽性和欺骗性,因此它更为阴险、毒辣。它是日本帝国主义在侵华期间所犯暴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容抹杀和否认的。

  〔注 释〕

  [1]〔日〕驹井德三.大满洲国建设录:附录〔M〕.中央公论社,1933.55-56.

  [2]劳工协会报:第3卷〔Z〕.(9).

  [3] [11 ] [17] [18]〔日〕满洲国史编纂刊行会.满洲国史:分论·下〔M〕.1990.803,828,829.

  [4] [5] [6]满洲矿工年鉴〔M〕.1944.70.

  [7] [8] [9] [13] [19] [20]中央档案馆等.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东北经济掠夺〔M〕.北京:中华书局,1991.864,866,859,899,910,870,945,878,882-883,862.

  [10 ][12] [14 ][15] [22]苏崇民等.劳工的血与泪〔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版社,1995.320,321,305,306,315,17.

  [16]解学诗.伪满洲国史新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742.

  [21]姜念东等.伪满洲国史〔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80.396-397.

  [23]张福全.辽宁近代经济史〔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9.441.

  [24]程鹏汉.满洲筑垒地域:牵动百万劳工命运的“远东马其诺防线”〔J〕.纵横,1997,(5).

  [25]孙玉玲.日军暴行录:辽宁分卷〔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293-295.

  [26] [27]张宗平等.2000万中国人之死〔M〕.沈阳:辽宁古籍出版社,1995.221,229.

  [孙玉玲(1940-),女,黑龙江绥芬河人,研究员,主要从事东北沦陷十四年史研究]

责任编辑:吴步璇 最后更新:2016-02-01 15: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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