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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当年如何屏蔽南京大屠杀信息
2016-03-02 11:56:20  来源:  点击:  复制链接

  

  一直以来,中国都处于守势,从未入侵、占领任何一个国家,反而是在近代以来,一直在收缩,一直在遭受侵略和杀戮,其中尤以恶邻日本为之最。

  今天,回顾历史,未必是为了仇恨,而是为了警醒。

  1

  日寇侵华,几乎与当年八旗清满相似:先占领东北,经略东北后,再来撕开山海关挺进中原,“谋略”发挥作用后,由汉奸引路,以汉制汉(清有吴三桂,日有汪精卫),在征服过程中,大规模屠城。

  南京大屠杀,就是明末“扬州十日”的现代版本。不幸中的一幸是,热兵器时代,妇女儿童都可扛枪上阵,事实上,全民族抗战时,中国军队即为正规军,也大都是娃娃兵,使日寇真正陷入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中,不能自拔;同时,当时两个“抗战中心”都在西部战略大后方,始终未垮掉,否则,一旦退入南方,无论是广东还是浙江,后果难料(蒋介石原配毛福梅,就是在蒋老家奉化县被日军飞机炸死)。

  不难看出,当年日寇侵华野心之所在,即吞华、并华,据为己有,因此,当时日寇军队在中国的暴行,在其国内,一律被屏蔽,对其国民所播放的纪录片如入城仪式中,无不是中国民众“夹道欢迎”;所拍相片,无不是日军拿着水果糖与中国儿童“日华亲善”;只有极少数报道涉及杀人图片,如“百人斩”,不过,自然不会提及日军是在杀害手无寸铁的百姓,而是表明日军作战“神勇”。

  因此,当时,每当日寇侵占中国一个城市、一个地区的消息传回其国内,日本普通民众自然是“欢欣鼓舞”而彻夜游行,庆祝其“天皇的领土”又扩大了。

  2

  自日本战国时期的1578年,由丰臣秀吉制定灭亡中国的大陆政策后,日本统治者都有一个共同的梦想,“征服中国,取代中国”;其后的江户时期(1603年到1867年),日本武士道代表人物山鹿,更是将日本称为“中朝”、“中华”,万事未备,已先把中国的名字要了去,野心大如天;1868年,日本正式统一后(幕府“奉还大政”),历明治、大正、昭和三代“天皇”,开始进入扩张态势。

  本明治维新后对外扩张表(按时间排列)

  占领年代历史事件

  日本本土

  台湾、琉球1895中日马关条约

  辽东半岛1905同上

  东三省1931“九一八事变”

  热河地区1933同上

  为侵略中国,一直以来,日本对中国研究之深、之透,决非中国人所能想像,中国作为日本文化上的母国,日本对中国的研究,无论是在心理上还是在文字上,没有丝毫阻碍。这从1905年日本宫内省关于“陆军士官学校第17期毕业生”赏赐品的批复样式中,就可见一斑。如果没有标注,根本看不出是中国人还是日本人写的。

  

  而当时从陆军士官学校毕业的又是哪些“人”呢?

  

  只要对日寇侵华史,稍有了解的人就知道,以上这些“人”的名字,意味着什么。因此,日寇侵华过程中,这些对中国历史、中国人心理非常了解的侵略者,就是想通过类似“嘉定三屠”、“扬州十日”那样的“屠城”,使中国人屈服。

  实际上,一直以来,日本在其国内教科书中,都设有古典这一教学内容,也即为“汉文”,即由我国传到日本的古汉语作品,如《论语》、《孟子》、《史记》的篇章都是其教材中的内容。因此,就不难理解,当年为什么梁启超去了日本后,和日本人言语不通却可以自由笔谈?这个奥秘就在于日本的汉文训读。即便是现在,通过大学毕业的日本人,来到中国,不一定会说汉语,但阅读中国的报纸、浏览网页,理解大意,基本上没有阻碍。

  3

  当时日本军国主义为了在其国内宣传侵华战争为“圣战”、“占领区是一片和平景象”,在进行全面侵华战争之初,就对日本新闻媒体报道作了种种十分严厉而又具体的规定。

  1937年7月13日,日内务省警察保安局发出《处理有关时局报告的文件》,规定在宣传报道中,对“反战反军的演说”、“离间军民”的报道以及“有将日本对外政策喻为侵略主义之虞的内容”,要注意并加以取缔;所有有关在华日军的纪事、照片,除陆军省外,一概不许发表;7月31日,“陆军省令第24号”要求日本媒体禁止刊登“逮捕中国兵或中国人的问讯记录照片中让人感到恐惧”的“残虐照片”;9月9日,日陆军省发布《报纸可否登载事项审订纲要》,“凡对我军不利的通讯、照片”、“对逮捕、审讯中国兵和中国人的通讯,可能给人以虐待感的照片”等,全都“不许可”刊登。9月25日,日将主管全国新闻传媒的最高机构“陆军情报委员会”升级为“内阁情报部”,进一步对新闻报道加强控制。

  当时,日各新闻单位派到中国的随军记者拍摄的照片,日当局规定,各新闻单位必须将每张照片加洗4张,送陆、海军省、外务省审批,3张由上述三个单位留底保存外,1张退还各新闻单位,若退还照片盖有“检阅济”印记则可发表,若盖上“不许可”印记,则严禁发表,甚至严禁泄露。

  1937年12月,日寇对南京实施大屠杀后,日当局除此之外,对西方、中国记者写的有关日军南京大屠杀的报道通讯等,更是严禁日本各新闻传媒刊登片言只字。

  4

  据日内务省警保局在战时主办的《出版警察报》第111、112号记载,仅在1937年12月到1938年2月这3个月内,日方当局就查禁了大量海外报纸杂志(中、英文),不得进口,这些报纸均刊登了当时有关日寇在南京实施大屠杀暴行的报道或文章。

  其中12月份在上海报道的有,“The Shanghai Evening Post And Mercury(《大美晚报》)23日刊登《南京城的暴虐、令司令部惊讶,军队失控》、The Shanghai Evening Post And Mercury(《大美晚报》)24日登《时报的揭露》、The Shanghai Evening Post And Mercury(《大美晚报》)25日刊登《目击者述说在南京日本军的暴行》、The North China Daily News(《字林西报》)25日刊登《日军在华、在南京已失去了极大的声誉:攻占首都后立即强奸、掠夺》、The China Press(《中国报刊》)25日刊登《日本军野蛮行为的确证》、The North China Herald(《北华捷报》)29日刊登《占领首都时的强奸掠夺》、The China Critic(《中国评论》)30日刊登《南京的强奸》。”

  12月份在香港的有,“《南华早报》25日刊登《南京陷落的恐怖活动》、《天光报》26日刊登《国人如何清算次血染之账簿,敌人在首都进行大屠杀》、《工商晚报》25日刊登《敌攻陷南京后恣意屠杀,壮丁五万人惨遭杀害》、《工商日报》25、26日分别刊登《敌军在南京恣意大惨杀》、《循环日报》27日刊登《南京来港的西洋人,愤慨述说日军蹂躏南京之情况》。”

  其他的还有,新加波《星洲日报期刊》26日刊登《日军兽性发作,在南京屠城》、美国《纽约时报》18日刊登《俘虏全遭杀害》、《纽约先驱论坛报》25日刊登《南京沦陷后恐怖状况之报告书》、英国《泰晤士报》18日刊登《南京的恐怖:劫掠、屠杀—占领者残暴的行径》。”

  1938年1月份进行报道的还有,英国《泰晤士报周末版》23日刊登《南京的恐怖》、美国《生活》画报10日刊登《关于攻掠南京的纪事和照片》,英国《曼彻斯特卫报周刊》)2月11日刊登《关于日军的掠夺与暴行》,等等。

  5

  直到1946年,盟军在东京组成“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进行审判时,通过人证、物证(日寇来不及销毁的相片、国际友人偷偷拍摄下的图片和影像等),日寇当年在南京实施大屠杀的真相,才为全世界人民(包括日本)所知。

  然而,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日本开始对历史教科书进行修改,否定当年日本军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与加害,自此,即便是学术讨论,如果论文中出现“侵略与加害”,则受到负面评价。可想而知,现在日本普通民众对当年侵略史,会有怎样的认知。

  因此,不难想像,安倍执政后所进行的“秘密保护法”、“承认集体自卫权”等能够顺利出台,一份有着700多万发行量、居世界第2位的《朝日新闻》报纸,会受到包括安倍在内的日本右翼势力一再地打压、打击而欲除之后快。

  而当看到日本前首相菅直人冒着雨,在街头进行演讲,骂现任首相安倍好战却空无一人听时,只要对日本历史和现状有所了解的中国人,无不后背发麻。这,又何尝不是日本民众的悲哀?

  中国,当自强。

责任编辑:吴步璇 最后更新:2016-03-02 17: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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